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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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3.02
•【字号】沪科〔2022〕66号
•【施行日期】202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沪科〔2022〕66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沪科指南〔2021〕30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对《基于自噬手段靶向脂滴降解的新型药物研究》等184个项目予以立项,市科委资助7735万元,其中2022年拨款6188万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目标。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附件: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立项清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6.17
•【字号】沪科〔2022〕132号
•【施行日期】2022.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沪科〔2022〕132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1〕39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内涵、标志与评价研究》等237个项目予以立项,市科委资助2250万元,其中2021年拨款2113万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目标。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附件: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清单。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一、“一馆一品”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个成体系、可持续、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

围绕一个科普主题,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的“一馆一品”科普活动方案。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认定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单独申报。

考核指标:开展“一馆一品”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2场,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次;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

开展“一馆一品”线上推广不少于6场次,线上推广视频内容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展示。

在项目执行周期内,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限项要求:每个场馆限申报一个“一馆一品”建设项目。

专题二、科普舞台剧的创制和推广研究目标:支持创制一台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普舞台剧并推广。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考核指标:科普舞台剧时长不少于30分钟。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舞台剧应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6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3场。

科普舞台剧需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线上推广(视频或直播),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科普舞台剧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专题三、系列科学实验节目的创制和推广研究目标:支持创制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学实验节目。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强化本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创新治理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专题一、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方向1、基础交叉理论研究目标:融合交叉数学等基础学科,深入阐释支撑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理论,推动人工智能理论技术的发展,以及人工智能新范式的变革。

研究内容:研究机器学习驱动的大规模分布式优化、非凸优化高效求解算法与理论。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1.为非定额资助。

2.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2、认知与融合学习研究目标:解决常识知识缺失、知识与模型融合不足问题,提升知识与深度学习模型的融合度。

研究内容:研究复杂环境下面向常识知识的统一表征,探索常识推理、学习与基于人在回路的验证机制。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1.为非定额资助。

2.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3、自主与通用学习研究目标:提出快速适应新问题能力的机器学习基础理论与算法,提高人工智能算法迁移和自我进化能力,提升人工智能算法通用性、泛化性。

研究内容:(1)分布式小样本学习及小样本生成算法与理论。

(2)面向跨模态序列数据的互生成及质量评估算法与理论。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1.为非定额资助。

2.每个研究内容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4、鲁棒学习研究目标:提出新型鲁棒学习理论以及数据建模、安全评估等算法,提升人工智能算法应对新型安全威胁的能力。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沪科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科规〔2020〕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9月2日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研发活动后补助第三章服务运行后补助第四章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上海市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补助,是指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或贯彻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政策,市科委根据实施结果、绩效等,事后给予补助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

后补助包括研发活动后补助、服务运行后补助和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1.04•【字号】•【施行日期】201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指南》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鼓励全社会参与科普,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市民科学素质,市科委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围绕科技前沿或社会热点,聚焦公共安全、食药安全、节能环保、防灾减灾、自然生态等领域,征集主题鲜明,选题准确,通俗易懂,科学性、新颖性、艺术性和时效性强,具有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等科学普及和教育功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众创新意识,增强公众科学生活、科学劳动以及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的科普项目。

专题一、"一馆一品一课"1、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开发目标:针对上海科普教育基地已有的品牌科普展项或科普活动以及有关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品牌科普课程或科普活动开发制作的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

考核指标: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一般不低于30分钟)的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课程视频为高清MP4格式),要求主题鲜明,选题准确,通俗易懂,科学性、新颖性、艺术性强。

项目验收前开发的课程应在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线上推广及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等线下实践且累计受众不低于5万人次。

经费额度: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方式:上海市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本市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可单独申报或课程课件开发单位与上述单位联合申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和化学试剂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一、科学仪器与设施部件研制开发研究目标:围绕本市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端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1)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研制。

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的研制。

重点关注: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基建相关设施配套高端仪器部件,应用于光子科学、脑科学等领域的科研仪器。

(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

以关键核心技术和部件研发为突破口,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

重点关注:中高端质谱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生化分离分析仪器等。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研究目标: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化学试剂。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强化本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创新治理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专题一、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方向1、基础交叉理论研究目标:融合交叉数学等基础学科,深入阐释支撑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理论,推动人工智能理论技术的发展,以及人工智能新范式的变革。

研究内容:研究机器学习驱动的大规模分布式优化、非凸优化高效求解算法与理论。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经费额度:1.为非定额资助。

2.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2、认知与融合学习研究目标:解决常识知识缺失、知识与模型融合不足问题,提升知识与深度学习模型的融合度。

研究内容:研究复杂环境下面向常识知识的统一表征,探索常识推理、学习与基于人在回路的验证机制。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经费额度:1.为非定额资助。

2.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3、自主与通用学习研究目标:提出快速适应新问题能力的机器学习基础理论与算法,提高人工智能算法迁移和自我进化能力,提升人工智能算法通用性、泛化性。

研究内容:(1 )分布式小样本学习及小样本生成算法与理论。

(2 )面向跨模态序列数据的互生成及质量评估算法与理论。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1.为非定额资助。

2.每个研究内容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4、鲁棒学习研究目标:提出新型鲁棒学习理论以及数据建模、安全评估等算法,提升人工智能算法应对新型安全威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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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
报指南
沪科指南〔2020〕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考核指标:围绕区域特色科普资源,策划形成一套内容丰富、特征鲜明、群众喜爱、可持续开展、辐射力强的“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

项目执行期内,服务公众不低于100万人次。

区级推荐:须经区科委(协)推荐,每个区可推荐1个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时需要提供科委(协)的推荐函。

专题二、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开发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1.课程和课件的内容应当聚焦一个或者两个具有相关性的科普主题,可以但不限于“基础科学”、“高新技术”、“绿色发展”、“科学精神”、“公共安全”等。

2.课程和课件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详见附件链接中的案例模板)。

3.课程和课件的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

4.课程和课件应当聚焦一类目标人群,例如青少年、城镇劳动者、农民、社区居民或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5.项目成果应当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验收前,项目成果应在线上线下广泛传播,在具有广泛影响的互联网平台、专业网站、新媒体等累计覆盖人群(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

专题三、健康科普项目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支持领域:
1.妇科肿瘤;
2.精神疾病;
3.心律失常;
4.自身免疫性疾病;
5.呼吸系统疾病;
6.运动损伤及防护;
7.感染性疾病;
8.罕见疾病。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围绕本领域所涉及的各健康知识点,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1.推文应图文并茂,每周不少于2条,每条的阅读量不低于1万;项目执行期内,出版一本(套)相关主题科普书籍。

2.完成时长15分钟微电影1部、3分钟微视频20部,每月发布量不低于1部,创制的健康科普视频内容应开展线上推广,项目周期内的受众(网络点击量)累计不低于100万人次。

3.围绕本领域,策划实施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6场,其中社区宣讲不少于3场,单
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宣讲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在2017至2019年度获得过申报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限项规则:
1.同一单位在同一领域疾病限申报一项。

2.“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已支持的“宫颈癌”、“慢阻肺”、“骨科疾病”领域,本次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6月18日。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视频)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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