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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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处罚,是指企业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员工采取的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惩戒措施。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四条处罚的种类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改正。

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记录,警告员工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改正机会。

3. 降职:对严重违规行为,降低员工职务,降低相应待遇。

4. 解聘: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解聘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适用条件:1.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纪律和职业道德。

2.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

4. 员工损害企业利益。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处罚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调查: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 通报:调查核实后,将违规情况通报给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情况。

3. 审理:根据员工说明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审理。

4. 处理:根据审理结果,决定对员工的处罚措施。

5. 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第四章处罚的期限和解除第七条处罚期限:1. 警告: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记过:最长不超过6个月。

3. 降职: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解聘: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处罚解除:1. 员工在处罚期间表现良好,经相关部门审核,可提前解除处罚。

2. 员工在处罚期间,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处罚自动解除。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纪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罚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三)违背工作原则、纪律的。

第六条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降职或降薪;
(四)停职检查;
(五)开除。

第三章处罚程序
第七条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并调查核实。

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有明确的证据;
第九条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属实,应当根据情况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背职业道德;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4.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进行书面警告,并建立违规档案;3.警告期限: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需在规定的警告期限内整改,否则将作进一步处理;4.降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且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可进行降职处分,调整其职务;5.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停职处分,从而让员工反思并整改;6.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将被辞退,并取消其所有福利待遇,如有相关经济赔偿,将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及到员工违规行为,需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包括书面证据、视频资料等;2.召集讨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由相关领导召集小组对员工进行讨论,听取员工解释,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3.听取意见:对于被处罚员工,公司需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说明,确保处罚公平合理;4.执行处罚:对于确认违规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处罚措施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诉程序1.被处罚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重新评估相关情况,确保处罚公正;2.公司将设立独立的申诉小组进行审核,依照程序对申诉进行处理;3.申诉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被处罚员工需接受相应处理。

七、制度宣贯1.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相关流程;2.公司将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让员工随时查阅;3.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纪律意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对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罚措施第四条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和重大违纪。

第五条轻微违纪:1.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2. 工作中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3. 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影响工作秩序;4. 工作中未按公司要求着装,影响公司形象。

处罚措施:1. 轻微违纪,给予口头警告;2. 轻微违纪,累计两次,给予书面警告;3. 轻微违纪,累计三次,给予罚款100元。

第六条一般违纪:1.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2. 擅自离职或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3.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较大经济损失;4.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或工作职责。

处罚措施:1. 一般违纪,给予书面警告;2. 一般违纪,累计两次,给予罚款200元;3. 一般违纪,累计三次,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严重违纪:1. 严重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后果;2. 拒不服从公司管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3. 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4. 殴打、侮辱同事或客户。

处罚措施:1. 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处分;2. 严重违纪,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重大违纪:1. 故意破坏公司设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 故意泄露公司重要信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3. 职业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处罚措施:1. 重大违纪,给予开除处分;2. 重大违纪,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1、奖励类别: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优秀14篇)

员工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优秀14篇)

员工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优秀14篇)1、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须及时打卡,不得漏打或代打。

2、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的检查。

3、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4、工作时间不得穿工作服外出购物,不准听手机音乐,不准大声喧哗或闲Wo5、员工不准使用电梯,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7、餐前检查包厢内的照明及桌椅是否损坏,保证硬件设施正常运转。

8、餐前整理检查,台面餐具及卫生状况,按标准摆放整齐。

10、客人到时,必须问清楚客人订餐情况,引领至包厢。

11、服务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物品上,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12、有针对性的为客人主动推销适合的菜品及酒水。

13、餐中盯台人员为客人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做到四勤:(眼勤、手勤、脚勤、嘴勤)。

14、餐中服务人员进行崔菜或其他事情时,必须找其他人员接替。

15、上菜时要求先整理后台,撤去多余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16、餐中保持台面清洁,桌面无杂物,清理时必须使用托盘。

17、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要求,必须及时通知上级。

18、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处理不了时及时上报上级。

20、餐后整理要整洁、有速,台面所有物品恢复。

21、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开。

22、值班人员必须巡视每个岗位,无安全隐患,填写当天值班记录,方可离岗。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了考勤处罚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一)考勤时间:1、作息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通用5篇)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通用5篇)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员工处罚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处罚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1处罚过失类别分为轻微过失,中度过失和严重过失三类。

轻微过失1、无故迟到或早退。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3、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修饰、不佩戴胸卡,衣着不整洁。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在办公场所有客户在场时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挖耳、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敲桌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5、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别墅内和工作场所逗留闲逛。

6、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造成百元以内公共财产损失。

7、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8、当班时吃东西,不按规定时间就餐。

9、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员工餐厅、宿舍、浴室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重大或严重过失处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户明显不悦的。

1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4、轻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轻度违反工作规范的任一条款。

16、工作餐时,浪费粮食,初次违犯者。

17、违反工作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中度过失1、无故旷工,怠工或拒绝工作。

2、当班时串岗、闲聊、干私事、打私人电话。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4、拾遗不报占为已有。

5、未经同意更换班次。

6、有意违反公司规定,不能服从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临时性工作。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方案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方案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方案一、前言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他们的表现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员工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违纪、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

为了规范员工处罚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我们制定了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方案,以便为企业提供规范和依据。

二、目的本制度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处罚的程序和依据,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处罚管理,包括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等。

四、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处罚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歧视现象。

2. 权责对等原则:员工与企业都有权力和责任,双方应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等对待。

3. 依法依规原则:处罚行为应当依法依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

4. 教育改正原则:处罚旨在教育和改正员工的不良行为,促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五、违纪违规行为1. 以下行为属于违纪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对企业财产和资源进行浪费、挪用或其他损害行为;(4)酗酒、吸烟、赌博等行为;(5)其他损害企业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2. 对于上述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处罚的种类根据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后果,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1. 提醒谈话:对轻微过失或违规现象,进行提醒和劝导;2. 书面警告:对更为明显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警示员工;3. 通报批评:对影响较大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部门内进行公示;4. 降职或降薪:对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降职或降薪处罚;5. 停职或解聘: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停职或解聘处理。

七、处罚程序1. 举报和调查:员工可以匿名或实名举报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严格保密并进行调查。

2. 核实和证据:公司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收集证据,形成调查报告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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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处罚条例1.目的: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5.内容5.1处罚实施要求: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5.4处罚事项: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5.4.2.2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4.2.23未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者,客户来访来电未做好详细登记者。

5.4.2.24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5.4.3.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资料者。

5.4.3.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失)5.4.3.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5.4.3.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5.4.3.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维修,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

5.4.3.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5.4.3.15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打麻将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品质或灾害事故者。

5.4.3.18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5.4.4.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者。

5.4.4.4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时。

5.4.4.6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5.4.4.11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内拉帮结派,对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碍者。

5.4.4.13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5.4.4.14私自散发刊物,张贴标语,非法组织集会,擅自涂改撕毁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级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5.4.4.17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人员伤害损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动用消防器材、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者。

5.4.4.20当月内旷工2次(含)或连续旷工2天(含)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含)者。

5.4.4.21 如有伪造事实,骗取奖励,查实后撤消其奖励,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5.4.4.22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大或损害较重需记大过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予以开除/辞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5.4.5.1伪造个人主要经历或填写不真实资料而欺骗厂方被录用者。

5.4.5.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4.5.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治安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者。

5.4.5.4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它员工及其家属,有恐吓、强暴胁迫或重大侮辱,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5.4.5.5受通缉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5.4.5.6故意破坏安全设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责任事故者。

5.4.5.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术与营业秘密或协助同类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6.5.8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或要胁他人闹事怠工、罢工或参与非法罢工、怠工者;或聚众要胁,妨害生产秩序进度者。

5.4.5.9在厂区内散布谣言或张贴传发煽动性之文字及宣传单,破坏劳资关系者。

5.4.5.10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达1000元及以上者、营私舞弊者。

5.4.5.11盗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5.4.5.12在厂内赌博、酗酒、诈骗、捣乱等情节严重者。

5.4.5.13私自携带刀枪、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出入工厂者。

5.4.5.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我公司信誉行为者。

5.4.5.15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签章并损害公司利益者。

5.4.5.16未经核准,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从事与我公司利益冲突之工作,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

5.4.5.17顽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5.4.5.18员工被合理调动工作,无故拒绝接受合理调派工作三次或不服从管理三次者。

5.4.5.19经人事部资料显示无故旷工连续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厂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不当行为造成对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者。

5.4.5.21故意毁坏公司财产,销毁资料,或使公司遭受损失1000元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诫不改,年度累计三次大过且未有记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胁上级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岗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当之行为,妨害生产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5.4.5.26严重违反公司各种安全管制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5.4.5.27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或法律的行为。

5.5连带责任处罚:5.5.1对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声誉的事情的直属主管或相关人员做连带责任处罚,连带处罚为经济处罚手段,不纳入行政处罚。

5.5.1.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造成损失金额上万的,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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