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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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促进我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56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全省除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外,其余26个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监测统计,全部通过数据质检,由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

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依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全省范围内有开发区27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7个,省级开发区20个;按照类型划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5个。

全省规划开发区面积为17527.89公顷。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主要成果根据《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和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3个开发区补充完成了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编制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工作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技术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典型企业调查分析专题报告以及土地利用状况图、典型企业分布图、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分布图、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分布图,完成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国家级开发区,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山西侯马经济开发区、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太原工业园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山西运城经济开发区、山西绛县经济开发区、山西运城盐湖工业园区、山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山西阳泉经济开发区、山西文水经济开发区、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山西汾阳经济开发区、山西榆次工业园区、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和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等19个省级开发区完成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调查和分析报告三篇

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调查和分析报告三篇

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调查和分析报告三篇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一)现状1.我国土地资源的主要特点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类型多样。

国土面积在世界上居第三位,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带,除一部分处于寒温带(约占1.2%)和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区(约占26.7%)外,其余土地的水热条件尚比较好。

但是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多、平地少且分布不均匀,山地、丘陵、高原的面积约为633·7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66%,平地为326.3万平方千米,占34%。

以海拔高度计,超过1000米的土地占国土面积的58%;超过500米的占国土面积的75%。

全球陆地平均海拔高度约800米,而中国大陆的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525米。

山地面积如此之大,成为扩展农业用地的巨大障碍。

我国的人均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直接关系到主要农产品的占有量。

据统计,我国现有人均耕地和主要农产品,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从历史发展上看,中国人口过多和耕地资源不足,始终是传统社会生产力矛盾的焦点,这个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关系上。

在战国时期,在当时生产力的水平之下,人均12.5亩耕地是维持生计的临界点;到了唐代中国人均耕地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为17.88亩;而后一直下降,到了清代“康乾”盛世时期,人均耕地已下降至1774年的3.7亩;到1850年人均耕地又降至2.95亩。

1949年,我国人均耕地仅为2.7亩。

50年代中期,我国耕地面积扩大到16.8亿亩,达到历史上的新高峰,而后又下降,与此同时,总人口却迅速增长,人均耕地呈下降趋势,到1987年为1.33亩,为历史上的最低点。

我国土地资源的地力差异较大。

由于气候条件的差别,东南部地区受季风气候的影响,属于湿润半湿润地区,其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一半,而生物生产量却占全国的90%,拥有全国95%以上的人口,并且集中了我国90%以上的耕地、林地和产肉量。

而西北部地区受大陆性气候的影响,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干旱缺水,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4.6%,年生物生产量还不到全国生物量的10%,生产能力低。

安徽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安徽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安徽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技术要点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22号)要求,为顺利开展安徽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建立评价工作连续性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新规程),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更新技术要点。

第一部分评价成果更新、修订总则一、工作目标对依法审批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开发区,统一更新或修订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

二、工作任务(一)国家级开发区成果更新工作。

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出口加工区,按照新规程和本要点中相关内容,以2009年12月31日为统一评价时点,全面进行更新。

(二)省级开发区成果修订工作。

省级开发区包括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特色工业园区,按照新规程和本要点中相关内容,原则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价修订时点,鉴于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完成时间不长,本次更新重点是在充分利用已有评价成果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三、工作依据和标准(一)《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试行)》;(三)《安徽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技术要点》。

五、技术路线评价实施总体技术路线如下:①开展用地状况调查,建立数据库;②确定评价指标、计算其现状值;③确定评价指标权重;④确定评价指标理想值;⑤进行指标标准化处理;⑥计算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及推算尚可供地年数;⑧编制相关成果。

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更新技术要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基本信息调查、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典型工业企业调查、闲置土地调查4项内容。

一、准备工作包括“一图四表”,即调查底图、开发区基本信息调查表、开发区用地审批及调整情况调查表、典型工业企业调查表、外业调查记录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3•【字号】龙政综[2008]311号•【施行日期】200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08〕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63号),为了确保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简况龙岩市经国家核准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共8个,面积1107公顷。

其中省级开发区2个,面积500公顷;省级工业园区6个,面积607公顷。

作为城镇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点区域,我市省级开发区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推动器和科技创新基地。

现各工业园区正朝着“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集约用地”的方向发展。

二、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依据(一)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开发区外延扩大、用地粗放的局面,建立集约高效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模式,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低效用地挖潜,提高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与长效机制,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

二、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一)组织准备1、成立了工作组和项目组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需成立领导小组。

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临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加山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友国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李友林、侯六海、刘顺明、周继瑜、唐元松、刘忠勇、骆琦麟,办公室主任由李友林担任。

为了确保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指示,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队伍技术过硬、具有全国土地估价A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资质的长沙永信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工作和具体实施该项目。

2、前期准备(1)落实设备与工作场地.购买了电脑、扫描仪等设备,并落实了工作场地。

(2)人员培训。

为保证调查的资料准确、真实、及时,技术负责人专门给调查人员展开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调查的范围、目的、工作对象、工作方法,认真学习《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及培训教材。

在培训过程中,对资料名称、调查内容、资料对应时点或时段、调查空间范围、数据要求、表格填写要求、以及图件格式、比例尺、内容要求等进行了细致的说明。

(3)确定项目范围。

此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四至范围为包含区块1和区块2,其中区块1东至玉屏村,南至玉屏村,西至玉屏村,北至玉屏村;区块2东至武水大道,南至规划南平路,西至玉屏村,北至规划隆武路,除去扣除区,两区块的规划面积共为36。

23公顷.(二)资料收集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牵涉到的资料广泛,各工作小组根据资料清单和工作表格,到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收集资料.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会出现资料缺失或填写表格不完整的情况,调查人员需做耐心解释并进行补充调查.为保证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根据《规程》要求,技术小组专门派技术人员到开发区对典型企业进行了实地拍摄,为开发区的评价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国土资源部二〇一四年四月目次前言 (I)引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工作准备 (3)6 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3)7 开发区评价类型划分 (5)8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5)9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8)10 成果编制 (10)11 成果验收与公示 (11)12 成果应用与更新 (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 (13)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分类及定义 (14)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程序与数据处理 (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定义 (21)附录 E (规范性附录)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定义 (23)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工作用表 (25)附录G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工作用表 (36)附录H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区间 (39)附录I (规范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报告编制要求 (40)前言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均为规范性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略)本规程其他起草人员:(略)引言为规范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开发区土地管理水平,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和区位调整审核、实施动态监管、建立相关评价考核制度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国土资源部二〇一四年四月目次前言 (I)引言 (II)1 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工作准备 (3)6 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3)7 开发区评价类型划分 (5)8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5)9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8)10 成果编制 (10)11 成果验收与公示 (11)12 成果应用与更新 (12)附录 A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 (13)附录 B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分类及定义 (14)附录 C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程序与数据处理 (19)附录 D (规性附录)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定义 (21)附录 E (规性附录)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定义 (23)附录 F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工作用表 (25)附录 G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工作用表 (36)附录 H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区间 (39)附录 I (规性附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报告编制要求 (40)前言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均为规性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略)本规程其他起草人员:(略)引言为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开发区土地管理水平,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和区位调整审核、实施动态监管、建立相关评价考核制度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1 围本规程规定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土地集约节约评价报告模板

土地集约节约评价报告模板

土地集约节约评价报告模板概述本报告旨在针对土地的集约利用与节约使用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

背景土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全球人口的快速增长,土地的利用与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土地集约利用和节约使用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

在中国,土地资源紧张,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加剧了土地集约节约的紧迫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土地管理与利用政策,并制定了一系列目标与标准进行指导和考核。

本报告将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土地的集约利用与节约使用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做出贡献。

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是衡量土地集约利用和节约使用的重要工具,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估土地的利用效果,本报告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 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率是评价土地集约利用与节约使用的重要指标之一,它能够反映土地利用效果以及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情况。

2.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指的是单位土地资源投入所能产生的产出。

通过评估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了解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借鉴和参考。

3. 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它可以反映单位土地面积所创造的产出,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进程度。

4. 土地资源节约使用程度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程度是评价土地利用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它可以反映土地使用者的财务成本以及生态和环境收益等因素。

评价结果经过对评价指标的综合评估,本报告得出以下评价结果:1. 土地利用率所评估土地区域的土地利用率为XX%,与其他地区相比,此结果表明本区域对土地的利用率较高。

2.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本区域所投入的土地资源每亩产出的产值为XX元,相比其他地区,本地区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较高。

3. 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本区域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为XX,相比其他地区,本地区土地利用效率较高,土地大规模闲置和浪费现象较少。

4. 土地资源节约使用程度本区域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程度为XX,相比其他地区,本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较高,且土地资源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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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评价工作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源于国土资源大调查,是“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着力改变开发区外延扩张、用地粗放的局面,建立集约高效的开发区用地模式。

对于控制开发区盲目扩张,促进开发区低效用地挖潜,提高开发区用地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制度与长效机制,增强土地参加宏观调控,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工作重点为三部分: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二、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
1、必须做
①国务院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月7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2008年7月7日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②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该项工作与下一年度城市批次用地指标直接挂钩
2、应该做
①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能的要求
②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要求的区域土地政策调整。

③作为今后开发区和高薪区扩区、升级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3、值得做
①作为今后土地管理的主线,代表未来、方向和基础。

※正规化、制度化、信息化
②内部工作管理流程再设计,代表效率和效益。

※摸清底数、从打基础、提供依据
三、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特征
1、综合性的工作
※多部门、多指标、多手段
2、整合性的工作
※多部门数据整合
3、评价性的工作
※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多个部门管理成果诊
断性的说明
四、开展工作的组织基础
1、认清工作主体:各级开发区、高薪区所在管理委员会(即政府)为该项工作责任主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承办单位。

2、经费问题:经费承担单位为各开发区、高薪区所在管
理委员会,(来源于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

3、作业队伍:由市局、分局、区政府协调确定
4、成立一个工作小组:根据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性质要求必须成立一各工作协调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参与单位(由中介机构对该项工作评价、预算后列出名单)局长任组员,并且确定工作联系人(要求各单位领导当面授权业务骨干为工作联系人,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重点、困难、差距、
1、重点:领导重视
争取市里、区里领导的重视至关重要,是此项工作开展的保障、基础。

由于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整合性,多部门参与协调的项目,并且为各部门日常工作以外,额外的、阶段性的工作,没有领导的行政干预、行政命令,只靠部门间沟通将极难开展。

2、困难和差距
①积极性、动力性不足:此项评价工作作为我们高新区所在政府是一项“先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的工作,而比如大连金州开发区作为全国试点单位之所以搞有声有色,也因为本身发展需要扩区,(由原来批准的20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60平方公里,由生产要素扩张发展到产业集群化),本身政府就想寻求一个机会扩区,正好借此东风,可谓多赢。

所以政府非常重视,下大力气,才有现在的成果。

反观锦州高
薪区,由于经济发展的落后,地域等原因,已经很大程度上失去高新区自身的功能。

(“已经变成城区的一部分”谢厅长点名)完善自身已经很困难,更谈不上扩区、升级了。

②经济、地域、制度、规范化发展水平与大连等发达地区有不可比拟的差距:大连开发区管理能力、基础条件、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相当高,无法比较。

③经费保障不足,大连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财政资金保障充足、有力。

④土地公关能力:
A大连房产部门归属于土地部门。

B专门派人在国土资源部挂职、蹲点,聘请北大教授。

C作为承办单位利用处长:“黄文东”原为规划处长。

综合以上情况,锦州高新区开展此相工作困难重重,无论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组织、制度保障都有不可比拟的差距。

六、建议
1、锦州市国土资源局、最好是市政府对此评价工作形成正式文件部署。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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