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形式与治理对策
企业逃废债务表现形式及对策

企业逃废债务表现形式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增强,但其中不乏一些企业追求短期的利益,而忽略经营风险和实际负债。
这些企业在运营中逃避支付债务,给供应商、顾客和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本文将分析企业逃废债务的表现形式及其对策。
一、企业逃废债务的表现形式1.拖欠货款或债务不还企业常常通过拖欠货款或债务来逃废债务,迫使供应商或债权人或投资者调动自己的资金去维持运营,同时还可以延迟还债,挤占暴利。
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的企业通常会带有欺诈成分,他们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态,为菜鸟供应商和无防备的债权人带来损失。
2.恶意破产恶意破产指企业明确或潜在地打算破产以躲避债务,以及谋求合法免除债务的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较低地评估自己的价值和财务状况,转移业务资产,将人手减至最低限度,以便维持破产申请。
这种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它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例如债务没收、拘留甚至刑事起诉。
3.舞弊企业逃废债务的另一种形式是舞弊,它是通过虚构业务、收取高额薪酬等途径造成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以逃避债务或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经营报告。
此外,企业还可能在财务会计和审计方面操控、欺诈。
例如,虚报营业收入、虚构发票,调整会计准则并漏报关键信息。
4.转移资产企业在逃废债务时,可能会将资产转移或出售,或将其转移到关联公司,这样可以减少债务负担并缩小公司的规模。
这种行为通常会导致供应商、供应商和投资者的损失,并对整个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二、对策1.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对于企业拖欠货款或欠债,有关方应提高警惕,以免受到损失。
因为这种情况往往意味着企业可能出现财务困难、经营风险或其他难以预测的风险。
_SUPPLY_SHIPMENTS: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风险管理。
(1)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客观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
(2)缩短账期,降低信用额度,限制预付商品的数额并持续对账户进行审计和监控,以提高透明度和专业性。
(3)建立法律有效的债权人保护机制和清偿机制,强制执行追欠货款与债务回收。
清收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冲击逃废债务实施方案

清收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冲击逃废债务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严厉冲击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最大限度的降低信用社经营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政策规定,从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和农村金融稳定的大局动身,依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力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多策并举,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纪律等多种手腕,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冲击逃废债,改善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 %,按照中央银行专项单据发行规定,单据兑付时,不良贷款降幅必需达到50%,才能取得央行的兑付资金。
截止年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账面不良贷款余额亿元,考虑正常贷款中尚未反映的不良贷款和三年新增不良贷款等因素,经测算:到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需清收不良贷款万元,才能达到央行兑付单据的标准。
具体清收目标为:(一)年10—12月实现清收目标万元;(二)年实现清收目标万元;(三)年实现清收目标万元。
三、清收的范围和重点这次清收的范围是全省农村信用社依照贷款四级分类的超期、呆滞、呆帐贷款僧人在正常贷款中反映的不良贷款。
清收重点是:㈠农村信用社内部员工“三种贷款”,即自批自贷贷款、介绍担保贷款、违规发放贷款(包括越权贷款、垒大户贷款和跨区贷款);㈡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自贷、介绍、担保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贷和不合法干与形成的贷款;㈣村委会贷款及村干部贷款;㈤企业及个人歹意拖欠、逃废农村信用社的贷款。
四、清收的方式和步骤(一)成立组织。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冲击逃废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为确保清下班作成效,市政府成立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纪检、组织部、检察、公安、法院、财政、税务、劳动、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下班作和依法冲击逃废债工作,并负责清收责任的落实和对责任人的处置。
逃废债失信人治理措施

逃废债失信人治理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逃废债和失信行为日益突出,不仅对个人和企业信誉造成损失,也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治理逃废债和失信人行为,各级政府、法律机构和社会组织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本文将从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完善、信息共享和教育宣传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分析这些措施对逃废债失信人治理的深层次影响。
首先,信用体系建设是治理逃废债失信人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全面、准确、可信的信用评价体系,社会能够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水平进行评估,从而对其优先提供服务、资源和信贷,或限制其相关权益。
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个人和企业主动参与,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和算法,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信用服务部门,提供相关信用服务。
此外,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也非常重要,以便公众可以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是治理逃废债失信人的关键环节。
针对逃废债和失信行为,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确保其严明、公正、有效。
首先,需要明确逃废债和失信行为的定义、界定标准和处罚措施,以便各级法律机构和执法人员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相关案件。
其次,应加大对相关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威慑潜在逃废债和失信人。
此外,在执行法律程序时,还需要注重程序公正和人权保护,避免将无关政治因素纳入判决过程中。
信息共享也是治理逃废债失信人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能够使得逃废债和失信人无处藏身。
政府可以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集成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形成全面的信用档案和名单,并加强数据管理和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此外,还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的机制,通过数据交换和联合惩戒等方式,对逃废债和失信人施加压力。
最后,教育宣传是治理逃废债失信人的重要环节。
通过加强逃废债和失信风险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对这些行为的警觉性和风险意识,降低逃废债和失信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被改制企业逃废债务的表现形式、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被改制企业逃废债务的表现形式、原因分析及对策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企业制度的创新,解放发展了生产力,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了强大的推进作用。
但是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漠视债权人利益,擅自转让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等种种逃废债务现象,不仅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且造成严重的商业信用危机,使经济秩序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了改制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有鉴于此,结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在这里对被改制企业逃废债务问题作一浅析探讨。
一、被改制企业逃废债务的表现形式(一)“脱壳经营,轻装突围”。
在不承担原企业任何债务的情况下,以企业主要资产另行成立新的法人实体,留下徒具空名、一无所有的原企业应付债权人,待债权人发觉时,原企业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二)“名为破产,实为换牌”。
破产时企业整体协议转让,安置费与资产相抵,接受单位无偿接收后,重新换牌生产,规避了原有债务。
(三)“分产不分债”。
企业借改制之机分立为几个企业法人,但只分资产及债权不分债务,致使原企业的债务无人承担。
(四)“资产转移,空挂债务”。
企业改制分产转让时,直接拍卖企业,不管债务承担,或任意分割资产,未经债权人同意违法转移债务,或只将银行和本地债务随资产转移,将外地债务挂空。
这些逃债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债权人一时难以发现,使得债权人对被改制企业改制前所欠债务的追索变得困难重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也非常困难。
二、被改制企业逃废债务的原因分析(一)立法的滞后。
由于经济行为的超前性和立法的滞后性的矛盾,企业改制缺少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造成监管真空。
(二)改制行为的不规范。
主管部门片面加大企业改革的速度和力度,在改制具体操作缺少相应配套措施的情形下,匆匆推出改制措施,急于求成,以致工作过粗,存在严重漏洞,客观上为被改制企业逃废债务开了方便之门。
主要表现为:1、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不规范。
财务审计仅限于账面审计,核查不严,与往来单位进行账面核对不细,甚至与少数往来单位漏核漏审部分资产和债权债务。
农信社旧贷逃废债务意见

农信社旧贷逃废债务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加大清收农村信用社旧贷、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力度,盘活信贷资金,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金融安全区,使信用社能进一步为建设农业大县、大县、经济强县做出更大贡献。
现就清收农村信用社旧贷、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工作安排如下:一、清收不良贷款的原则。
一是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相结合。
要根据的进程安排近期清收计划,使不良贷款占比达到取得国家扶持政策的条件。
同时要制定长远的清收目标。
二是清收国家公职人员、金融系统和信用社职工自身贷款或通过其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是坚持清收、盘活、保全相结合。
清收工作要做到有钱收钱、有物收物,最大限度的减少贷款损失。
四是清收不良贷款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相结合。
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过程中要防止前清后增、边清边欠发生新的不良贷款。
二、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和重点。
(一)清收任务。
截止20****年2月底,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仍高达14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5.21%,比获得国家专项扶持政策条件之一的不良贷款占比要求高出14.47个百分点。
比银监局对不良贷款占比应控制在13%以内的监管指标高出22.21%。
因此,清收不良贷款的近期目标任务为:止20****年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600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下降14.47个百分点。
远期目标任务为:止底清收不良贷款920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下降22.21个百分点。
(二)清收重点。
一是国家公职人员、金融系统和信用社职工自身贷款,或通过其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是乡镇企业贷款,主要包括逃废信用社债务,悬空信用社债务等。
三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借款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是村级债务。
五是以往行政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清收不良贷款的措施。
(一)对信用社职工个人或通过其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要于20****年底前全额清回。
清不回的,停职离岗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方案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方案实施细则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方案实施细则为推动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严厉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净化社会信用环境,根据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清收不良贷款的目标任务从今年12月20日开始至今年12月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本金1亿元。
二、清收的范围和重点清收的范围是:全市农村信用社现有的“一逾双呆”贷款(指今年10月底余额)。
清收重点是:(一)企业以各类形式拖欠、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贷款;(二)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自批自贷、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等;(三)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自贷、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贷、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清收原则清收不良贷款的原则是:分类排队、分批清收、突出重点、先易后难。
四、工作机构、职责范围与具体措施济源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
(一)清收乡村企业、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专项组组长:xxxx(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xxx(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财政局)(市检察院)(信用社)职责范围:负责清收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市、乡政府及部门拖欠、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和全市乡镇企业、村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农户不良贷款。
任务:本组负责清收盘活的不良贷款,剔除破产部分后总额为7110万元,清收计划2970万元。
具体措施:1、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贷款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首先向有关人员下发《限期还款通知书》,要求其必须在今年底以前全额归还。
同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协助清收。
不能按期归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约见谈话,并责令其停职清收。
仍不归还者,责成有关部门依照党、政纪追究责任,对已提拔或调离原地区的,要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清收。
浅析企业“破产”逃债及其预防对策

浅析企业“破产”逃债及其预防对策一、企业破产逃债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企业面临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压力。
如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不善、资金紧张、管理不当、市场需求不足、政策失误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企业一旦遇到困境,无法承担债务,从而破产逃债。
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说,货币超发、利率波动、房地产投机、投资投机等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动。
当企业破产后,不仅会带来损失和风险,还会对经济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企业破产逃债的应对措施对于遇到困境的企业,有以下的应对措施:1.及时减少浪费和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效益和产出,尽力避免破产的风险。
2.寻求法律支持,协商解决债务纠纷,避免逃债,保证企业信誉和市场形象。
3.在经营过程中,合理融资、多元化经营、精明理财、防范风险,增强企业偿债的能力。
4.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跟踪行业经济形势,加强前瞻性和预警性,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5.加强与银行、贸易公司等合作,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的信用和市场影响力。
三、企业破产逃债预防对策为了避免企业破产及逃债,应对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加强成本管理和财务控制,提高盈利能力,确保企业偿债能力。
2. 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济风险,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的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技术创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3. 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和信用记录,提高企业信用度和市场影响力。
加强与银行、贸易公司等合作,建立良好、稳定和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4.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跟踪行业经济形势,争取资源的最大匹配,加强企业的竞争优势,确保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5. 预防风险,建立多元化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逃债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为了避免这种状况的发生,企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对策,建立更加稳定和长期的企业经营机制和信用记录体系。
解决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之对策

解决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之对策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借款是其正常的资金筹措手段。
然而,某些企业在经营上失误,导致经济困难和债务违约。
为了逃避金融债务的追缴,一些企业采取逃废债务的手段,给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企业信用管理,防范企业恶意逃废债务。
一、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是防范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基础。
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信用度,降低金融风险。
具体来说,应注重以下几点:1.建立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有利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在借款决策上更具有针对性和可靠性。
2.加强信息公示。
加强企业信息公示,让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便于判断企业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
3.明确责任制。
明确企业信用管理的责任制,将其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加强信用管理,避免逃废债务。
二、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防范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重要手段。
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认真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及借贷用途,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降低逃废债务的风险。
1.加强对合规性的监管。
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制定和完善贷款审批标准,加强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和贷款用途的监管,确保贷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2.完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风险提示、风险控制、风险分散等方式,有效预防逃废债务的产生。
三、采取多元化的债务追收手段债务追收是防范逃废金融债务的重要手段之一,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债务追收。
1.法律维权。
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收欠款,通过法庭执行等方式强制债务人偿还欠款。
这种方式虽然成本较高,但是可以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协商和谈判。
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的方式,寻求和债务人达成追收协议,通过分期付款、抵押担保等方式妥善解决逃废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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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形式与治理对策内容摘要:我国目前出现了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一方面使农信社损失了大量的信贷资产,削弱了其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带来了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使农信社对企业贷款产生了“惜贷、“惧贷”心理,挫伤了其放贷的积极性,造成银企关系紧张,使企业“贷款难”和农信社“难贷款”的二元代矛盾更加突出。
本文从分析企业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形式着手,提出治理企业逃废债务行为的对策。
目前,国内一些企业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现象愈演愈烈,一方面使农信社损失了大量的信贷资产,削弱了其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并酝酿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使农信社对企业贷款产生了“惜贷、“惧贷”心理,挫伤了其放贷的积极性,造成银企关系紧张,使企业“贷款难”和农信社“难贷款”的二元代矛盾更加突出。
因此,必须坚决制止和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农信社债权,以促进其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好地支持社区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本文从分析企业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形式着手,提出治理企业逃废债务行为的对策。
企业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形式
关停、倒闭、破产
一是企业因管理不善、产品无市场、亏损严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关停、倒闭,使农信社债权悬空;二是企业则采取故意关停的方式,以待农信社债务超过诉讼时效,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三是部分企业为甩掉债务包袱,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未通知债权农信社参与清算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关闭、解散、破产,从而废弃债务;四是先剥离有效资产,留下空壳企业申请破产,先破后立,即假破产。
有的企业在破产前通过各种手段隐瞒、转移其财产,当真正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企业财产所剩无几,农信社即使通过破产清算方法来保全债权,也只能在很低的比例上获得清偿。
而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又将其隐瞒、转移的财产通过不同形式进行重组,另立新的企业,从而达到逃废农信社债务的目的。
兼并、分立
一是通过兼并重组中,运作不规范,受政府干预过多,背着农信社签订各种兼并重组协议,不落实农信社债权;二是通过分立,在原企业的基础上分若干新企业,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而把农信社的债务等包袱全部留给原企业。
租赁承包,债务留置
一是部分企业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即以企业资产出租或承包给他
人经营,并收取租金或承包费,但承租方和承包人不负担原有债务,形成金融债务留置,贷款被悬空;二是通过对老企业进行改制成立新企业,新企业仅向老企业缴纳少量租金租赁老企业设备进行生产经营,而老企业的债务被悬空逃废。
擅自拍卖、出售抵押物
部分企业未通知债权农信社,擅自以拍卖、变卖等方式转化已抵
押给农信社的资产,或恶意处置,非正常使用抵押物,致使抵押物价值大幅减少,农信社债权遭受损失。
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
有的企业通过在产权出售之前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评估不规范,
随意定价,名买实送;有的企业通过高值低估,将资产廉价转让;有的企业产权出售程序不当,手续不全,搞暗箱操作,严重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些违规改制行为使企业无力偿还农信社债务。
企业及政府的违规操作
一是企业虽对其债务确认,同时具备全部或部分清偿能力,但农信社多次上门催收,仍拒不清偿,恶意拖欠;二是企业拒不签收到期、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三是企业清算组由于受政府干预把在农信社抵押过的资产低估;四是企业在处理资产时,不进行公开拍卖,而是由政府监督,将抵押资产移交给受让方,使农信社最后不能足额受偿。
治理企业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对策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要建立由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共同出资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支付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借提供信用保证达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目的,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并与其共担创业风险。
同时,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做好财政、银行、税务等多个部门的配套工作,进而支付中小企业的研究与开发,分散和转移经营风险,扶持其健康发展,最终防范和化解其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债务风险。
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
首先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防范企业利用改制、破产、抽逃资金等手段形成新的逃废债,从源头上控制逃废债的发生。
其次是农信社要加强与工商、经贸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对相关企业改制均要派员全程参与,随时掌握其改制动态,确保农信社债权不被逃废。
再次是健全金融债权保全证明制度。
改制企业只有拿到有关部门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方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最后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健全企业逃废债的共享信息库,密切关注和掌握逃废债动态,随时进行跟踪监控。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责
把有效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降低信用社风险当作促进地方金融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有力措施。
一是在保全农村信用社资产、抵贷资产处理等方面政府要给予支持,最终使农村信用社与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动走向良性循环;二是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组织等手段,对恶意拖欠、逃废信用社信贷债务的企、事业单位,列入制裁 __,工商部门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予办理税务登记;三是对恶意拖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企业领导,实行停职、停岗、停薪的“三停”政策,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让失信者举步维艰。
发挥金融整体功能
部分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与金融机构间的不规范竞争和放松管理有着直接关系。
企业逃废债务后,利用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条件可以再到其他金融机构开户,然后再逃废债务。
一是地方金融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报情况,相互沟通,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共同打击企业逃废金融债权。
二是根据企业逃废债性质的恶劣程度,由银行同业联席会采取限期纠正、媒体曝光、不开立新户、不办理授信、不发放新贷、不年审贷款卡、不提供结算服务等措施予以制裁。
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一是制定明确的打击逃废债的目标和任务,既要有量的目标,又要有质的目标,既要确保债权落实,又要确保清收,责任到人;二是实行“一企一策”的政策,明确措施。
债权农信社要逐户分析企业逃废债的特点及成因,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逃废状况,制定落实债权的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加强行业分类管理。
对逃废债严重的行业给予信贷和票据融资控制,必要时可限制其结算及提现业务。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一是要在法律中要对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破坏社会信用秩序、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
主要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是要加快出台新的破产法,严格规范各类企业的破产行为,对企业分立、兼并、收购、重组等产权变更行为也应该在法律上予以规范,以此维护农信社债权。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