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论文

侦查论文
侦查论文

侦查学原理(小论文)

年级:2011级研究生

专业:侦查学

姓名:苏兴国

学号:20110301200772

浅谈侦查协作

苏兴国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要】随着我国的社会形态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犯罪活动也相应地呈现出动态化的趋势。犯罪活动呈现出的新特点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项整合侦查力量、提高侦查整体效能的工作,侦查协作开始受到了实务部门的重视。

【关键词】侦查协作概念内容原则

侦查协作作为现代化侦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已经被深刻的认识和广泛的实施,并在实战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如何正确理解侦查协作的概念、内容、原则,对对侦查协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侦查协作的概念

(一)协作的概念

《辞海》中关于“协作”有两个解释,一是指许多劳动者在同一劳动过程中或彼此相联系的不同劳动过程中,依计划协同的进行劳动的劳动形态;二是泛指两个以上的人或单位相互配合工作;《新华词典》的解释则比较简单,即:协作是指相互配合一起工作;《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协作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同一任务;根据以上的解释可见,对协作的共同理性解释是:协作要有三个

要件组成,且必须同时具备,即第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一个单位或单个人则谈不上协作,第二,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要有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行为;第三,要有共同完成的任务,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即协作的双方或多方必须要有完成该任务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参加协作的任何一方都有协作内容所涉及的任务,只不过这次为完成你的任务而协作,下次为完成我的任务而协作而已。

(二)侦查协作的概念

侦查协作这一法律术语,与其它实务性强的法律术语一样,是司法工作者在实践中给不断出现的新生事物冠之的称呼。侦查协作是随着侦查实践中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侦查形式,其内容和形式也随着侦查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不同学者对侦查协作概念的观点可能有所不同,目前我国侦查理论界对侦查协作的概念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侦查协作一般是指在犯罪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之间以及其与其它部门在发现,控制犯罪、揭露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嫌疑人的专业活动中的协同配合行为。”二、“刑事侦查协作是指若干个刑事侦查部门针对疑难大案、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运用高智能犯罪案件等,与内部或外部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共同侦破案件,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的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三、“侦查协作是指公安机关互通情报,互相支援,协同作战的一种侦查办案形式。它包括犯罪线索的传递,犯罪信息,资料和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查询,侦查,调查中收集证据,核实材

料,强制措施的执行;查询,扣押,冻结与犯罪有关的物证,书证等方面的协助和合作。”四、“所谓侦查协作,是指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之间以及刑侦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有组织地协同动作与配合的一项专门活动。”五、“侦查协作是指具有侦查权的部门在打击犯罪,共同维护国家整体秩序的思想指导下,在侦破案件时,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义务和权利的系统中的一种侦查措施。”

根据公安部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侦查协作,是指在侦查工作中,异地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之间,或者是公安机关与有侦查权的其他有关机关或部门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援,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的一种有效的办案形式。”它是堵截、查获犯罪嫌疑人,缉捕逃犯,查获赃物罪证,发现新的犯罪线索的一种有力的侦查措施。由此可见第五种侦查协作概念的观点同我国立法实践的最为吻合,它比较科学地揭示出侦查协作的主体要素为“具有侦查权的部门”。揭示了侦查协作的目的为“打击犯罪,共同维护国家整体秩序”。

二、侦查协作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刑事犯罪情报

包括宏观上和微观上的犯罪情报交流。宏观上指刑事犯罪的新动向,某类犯罪的发展趋势,跨区的活动状况、境内外勾结犯罪的动态等。及时交流这些情报有利于做好犯罪的预测、预防工作和控制打击。微观上是指一个具体犯罪的犯罪线索、犯罪嫌疑人的潜逃情报、类似案件的通报等。及时交流这类情报对于实施并案侦查、揭露认定犯罪、

抓获犯罪嫌疑分子都有重要意义。总之,应树立整体观念,积极开展情报交流,充分发挥情报的共享效应。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

到协作地开展追捕工作,这是侦查协作的重要内容和经常采用的方法。为了提高追捕工作的效率,请求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犯罪情况、社会关系及可能潜逃的地区,及时向有关协作地公安机关通报,并办好相应的法律手续,派人前往进行缉捕活动。为了做好查缉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应建立和完善通缉、通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建档登记、及时查证和反馈,及时布置控制工作,发现和抓获犯罪嫌疑分子。

(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打击流窜犯罪是刑侦部门的重要任务。在打击这种形式的犯罪活动时,要依靠各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大力协同与配合。各地刑侦部门要深人调查,摸清本地的流窜犯罪嫌疑分子的底数,及时汇集交流流窜犯罪的情报资料,建立区域性联防和联防网络、发挥整体作战功能,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准备地开展打击流窜犯罪的统一行动,共同对付日益猖撅的流窜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加强刑事技术合作

在侦破刑事案件过程中,承办案件地区的刑侦部门当遇有技术性的问题或难题时, 可以请有技术力量和技术设备条件的部门和地区,进行技术援助或技术鉴定工作,解决相关的技术性问题,为侦破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因此,在刑事技术交流、合作中,各地刑侦部门应组

织技术难题攻关,重大案件技术支援,复核检验鉴定结论等。

(五)进行疑难案件的会诊

在侦查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那些案情复杂、侦破条件极少或久侦不破的疑难案件。要推进疑难案件的侦查,首先必须找准形成疑难案件的真正原因,其次才对症下药,采取针对性的侦查措施推进案件侦查工作。而要找准原因,就必须对案情重新进行分析研究,在重新研究时,承办案件单位可邀请协作地区单位的有丰富侦查经验的侦技人员或专家学者进行“会诊”,共同研究找出形成疑难案件的真实原因。这是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发挥侦查协作优势进行侦破疑难案件的有效手段。

(六)、开展并案侦查

开展并案侦查是利用系列案件中犯罪行为的习惯性、相对稳定性以及案件的内在规律,组织多单位、多地区、多警种协同联合作战,集中力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以收到破一案带一串、破现案带积案的成效, 从而提高破案率。要开展并案侦查,各地刑侦部门多渠道、多途径地发现并案侦查线索并及时通报给相关地区、单位,然后涉案地区的刑侦部门要集中进行共同研究确定进行串并案制定侦查方案,集中使用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联合侦查。在联合侦查中,应确定以一个地区刑侦部门为主开展侦查,其它地区刑侦部门积极配合切实落实措施,积极开展调查工作,随时沟通情况。

三、查协作的原则

侦查协作应当及时、无偿、依法、地进行。

(一)及时协作的原则

在进行侦查协作协作时,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分清情况,及进进行处置:对于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转递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于请求查询犯罪信息资料的,应认真查办及时反馈;对于协查犯罪嫌疑人情况的, 应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地公安机关,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应在十五日内通知;对于协助执行强制措施的应当迅速进行,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二)无偿协作的原则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各种协作要求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进行,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或不执行协作。

(三)依法协作的原则

提请协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制作办案协作函件,提出具体的协办事项和要求, 并办理好相应的法律手续。如果法律手续不具备或不完备,协作地公安机有权拒绝协作。同时当协作地公安关机关接到协作请求时,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依法行使职权,不能因为强调侦查协作而出现越权办案的现象。

参考文献:

[1]肖清武.《对公安协作的再认识》[J].公安理论与实践,1997第3期

[2]任克勤.《犯罪侦查协作之研究》[J].政法学刊,1999第1期

[3]蔡杨蒙.《刑事侦察大视野》[J].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

[4]姚宇.《试论我国刑事侦查协作》[J].吉林高等公安学校学报,2000年第3期

[5]孙延博.《论我国侦查协作机制的构建》[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6]王连浦.《侦查协作若干问题》[J].福建高等公安学校学报,1999年第6期

侦查学总论

侦查学总论 第一章侦查学概念 第一节侦查学的概念: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规律及其方法的科学。 (一):侦查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二):侦查学是一门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我国侦查学的概念(三):侦查学是揭露证实犯罪和发现控制犯罪的学科 (四):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五):侦查学是公安学的一个分支 第二节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1、侦查活动规律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2、侦查活动方法 1、研究犯罪事实的规律特点 2、研究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 侦查学的研究内容3、研究侦查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经验 4、加强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技巧方法研究 5、比较各国侦查理论经验技术和方法研究 1、侦查学基础理论部分 2、侦查学措施手段部分 第三节侦查学的学科体系3、侦查计谋策略部分 4、侦查技术部分 5、侦查方法部分 1、哲学方法 2、系统方法 第四节侦查学的研究方法1、调查统计法 2、案例剖析法 3、具体方法3、科学实验法 4、比较研究法 5、经验总结法 第二章侦查学原理 第一节物质交换原理概念:是指两种物质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接触、摩擦、撞击时引 起两种物质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互相交流关系和变化状态 物质交换的条件:1、客体条件:有相互交换的物质客体 2、有外力的作用 3、需要直接发生接触 4、物质实体必须发生了变化 物质交换的类型:1、痕迹性物质交换(足迹、指纹) 2、物品性物质交换(实物性物质交换) 3、印象性物质交换(印象痕迹) Ps: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的联系

第二节因果关系原理概念:事物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种类:1、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关系 2、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 3、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 4、犯罪结果与犯罪后应变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特点:1、普遍性 2、客观性和可知性 3、事件序列性和必然性 4、多样性和复杂性:1、一因多果、同因异果 2、一果多因、同果异因 3、多果多因、复合因果 因果关系原理的意义:1、因果关系原理是认识案情的基础和前提 条件 2、因果关系原理是推进侦查活动的动力, 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 3、因果关系原理是防范控制犯罪的重要理 论依据 第三节同一认定原理概念:是指在侦查中具有专们知识和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 较侦查客体先后出现的特征是否同一做出判断 类型:认定主体:留下的鉴定意见、证据、线索等 认定客体:留下的形象、运动习惯、笔迹、痕迹、DNA、 气味等 第三章侦查主体 第一节:侦查主体概述概念:侦查主体是指依法行使侦查权进行侦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侦查主体的职权:1、立案权 2、侦查权 3、紧急情况特殊处置权 4、开展侦查基础业务活动的权利 第二节:侦查机构:1、公安机关: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专门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机关 3、国家安全机关 4、军队保卫部门 5、监狱 公安机关的侦查机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部门、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禁毒部门、治安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边防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监所管理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反恐怖工作部门。 第三节: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是侦查机构中具体从事各项工作的个体。 1、侦查人员的要求:1、知识要求(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知识) 2、素质要求(政治、专业、身心素质) 3、能力要求(自主学习、解决问题、专业、业务能力) 2、侦查人员的条件与选拔 3、侦查人员的培养 4、侦查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新版--刑事侦查学复习内容

新版--刑事侦查学复习内容

考试题型A卷名词解释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实训题 B卷不定项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实训题 考试时间:周五,往后推辞迟半小时,其他不变。请考完后速到一教 并案侦查 (1)并案侦查含义 指侦查机关以某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刑事案件认定为同一个或同一犯罪集团所为,而将案件结合侦查的形式。 专案侦察含义 是指侦查机关针对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的一种侦查形式。 (2)专案侦查的对象 特大现行案件、犯罪集团案件、重大的预谋犯罪案件。 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侦查人员运用技术手段、逻辑方法等,对同时存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进行比较、检验,以确定它们的本质属性是否一致或本身是否同一的过程。 犯罪现场的定义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以及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现象、状况。 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1、犯罪行为要素 犯罪行为是犯罪分子为了实现其犯罪意图而采取的行动。 2、时间、空间要素 时间和空间是一切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当然也是犯罪现场存在的形式。 3、物质形态变化要素 被侵犯对象及其物质环境的变化可归纳为被侵犯对象的变化、现场客体物的增减、现场上原有客体物的位置、形状及其组合状态的改变和有关客观现象的发生等。 成犯罪现场的三要素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必然与作案时间、作案空间同时存在,是被侵犯对象及其物质环境发生变化的直接原因,是与非犯罪现场的本质区别,因此,犯罪行为是犯罪现场的核心要素;空间、时间是犯罪现场的存在形式;物质形态变化是犯罪行为的必然结果 犯罪现场的分类 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以犯罪现场形成以后有无重大变化为依据,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侦查概述 一、侦查学 1.研究对象:刑事犯罪行为、侦查行为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2.性质: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是对策性的应用科学(判断) 二、侦查工作概述 (一)概念 1.主体:侦查机关 2.时间:立案后、侦查前 3.内容: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二)任务 1.基本任务:侦查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开展侦查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在侦查与防范的结合中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战略任务:防范、制止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 4.具体任务: ①侦查破案 ②加强侦查的基础业务建设 ③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 (三)指导方针——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1.依靠群众(基础) 2.抓住战机(关键) 3.积极侦查(基本要求) 4.及时破案(目的) (四)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侦查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依法办案的原则 3.侦查协作原则 4.快速反应原则 (五)侦查工作的体制 1.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刑警总队 3.地级:刑警支队 4.县级:刑警大队 5.最基层:刑警队刑事犯罪现场勘查 一、刑事犯罪现场的概念 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现象、状况的一切场所。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 1.按现场在刑事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 2.按刑事犯罪现场形成以后至勘察前确无变化,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3.按现场上是否真实地发生犯罪案件,可分为真实现场和伪造现场 三、现场勘验、检查 1.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2.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固定、提取。 3.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分别提取,分开包装,统一编号,注明提取的地点、部位、日期,提取的数量、名称、方法和提取人。 4.现场勘验、检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检查指挥员决定。 5.执行扣押物品、文件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6.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勘验与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及检查笔录应当相互吻合 (一)现场保护 保护现场的时间,从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开始,至现场勘验、检查结束。 (二)现场访问 1.应当向被访问人出示证件,告知被访问人必须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询问被访问人应当个别进行,可以在现场外围或者被访问人所在单位、住所进行 3.访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4.询问被访问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经被访问人同意可以录音

刑事侦查学习题

第一章刑事侦查学概论 一、填空题 1、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工作和有关的----措施。 2、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包括:实验法、----、----、----。 3、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包括:---------、逻辑理论、-----。 4、侦查假设的特点包括:客观性、----、----、----。 5、同一认定的主体必须是------或熟悉客体某些特征的人。 6、同一认定属于----型认识活动。 二、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拥有侦查权的机关、部门包括:() 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B、国家安全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监狱 E、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 2、专门调查工作主要包括:() A、勘验 B、检查 C、侦查实验 D、询问证人 E、拘传 3、刑事侦查是刑事诉讼的 A、重要手段 B、重要程序 C、重要原则 D、重要方针 E、重要条件 4、在刑事犯罪中,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 A、空间表现 B、时间表现 C、物质表现 D、精神表现 E、心理表现 5、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谋略 E、犯罪特点 6、刑事侦查学研究方法中的调查法主要() A、典型刑事调查法 B、抽样刑事调查法 C、综合调查法 D、比较调查法 E、总结调查法 7、在运用逻辑证明时,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A、论题必须明确 B、论题必须始终同一 C、论据必须真实充足 D、论据真实性不能依赖于论题 E、由论据必须能推出论题 8、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 A、理由律 B、同一律 C、予盾律 D、排疑律 E、排中律 9、侦查思维的基本规律有() A、溯因律B、排疑律C、理由律D、原因律E、结果律 三、概念题 1、刑事侦查学 2、侦查 3、同一认定 四、简答题 1、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刑事侦查学研究方法中的案例分析法是什么? 3、应该从哪些方面理解刑事侦查中的同一认定? 4、同一认定在侦查中的指导作用。 五、论述题(要求有观点、有论证) 1、如何理解侦查的概念? 2、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

浅析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_0

浅析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刑事科学技术是我国公安司法鉴定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下属的各分支学科主要有: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学、声像技术、刑事化验、法医检验、警犬技术、心理测试、生物物证和电子物证等九大部分。刑事科学技术主要是运用互换原理和物质转移、种属鉴别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进行对物证的识別、检验和鉴定工作。刑事科学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1.痕迹检验。2.文件检验。3.声像技术。4.刑事化验。5.法医检验。6.警犬技术。7.心理测试。8.生物物证。9.电子物证。 标签:刑事科学技术;侦查;案件破获 在现如今的刑事侦查中,刑事科学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作用也越来越重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多,各种作案手段层出不穷,犯罪人员反侦查意识不断提高。加之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已成为侦查办案工作的重要原则。因此,从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上来说,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领域中的地位愈加突出,发挥的作用也愈加重要。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的恶现象,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影响到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法律的秩序。打击犯罪,得到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侦查中必不可少。由于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种影视文学作品的宣传,作案人在犯罪中的活动也变得智能化、技术化、信息化、现代化。作案人的技术不断升级,反侦查意识不断提高,对现场进行伪装和破坏已为常事,导致证据越来越少,现场勘查中证据也越来越难以发现和提取。所以刑事科学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公安科技和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 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中主要有三个大方面上的应用。第一个,给是否进行侦查提供依据,即是否立案。侦查必须在案件性质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刑事科学技术通过检验和鉴定现场痕迹等来对事件进行定性。比如在火灾现场的尸体经法医解剖根据其喉管中有无灰尘来确定死者是否死于火灾。第二,提供侦查方向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刑事科学技术通过对现场痕迹和证据的分析检验可以为侦查提供依据和方向。比如根据现场痕迹的数量、分布和状态来确定作案人数、手段、过程以及作案人的职业特点和技能;根据现场遗留文字和笔迹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职业特点以及个人习惯;根据不同案件现场的手印、脚印和DNA等的同一认定来串并案件。同时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认定作案人提供证据。比如对现场的作案人的精液、血迹、毛发等物质的DNA鉴定可以准确认定作案人。第三,刑事科学技术可以对侦查中的其他证据进行认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科学技术对现场痕迹和物证的分析检验可以印证侦查提供的证据的客观性和合法性。比如通过对现场勘中物证情况的分析检验和痕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嫌疑人供述或证人证言是否真实准确等。

侦查学实训

实训七:现场访问 【实训目的与要求】 实训目的: 通过现场访问实训,要求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如下问题: (1)凶杀、盗窃、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等各类案件现场的访问内容。 (2)对案件发现人、被害人、事主、证人和一般知情群众等不同访问对象的访问策略、方法和原则。 (3)在不同现场寻找知情人的方法。 (4)判断访问材料真伪的方法。 (5)制作现场访问笔录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实训的要求: (1)实训时间为2学时。 (2)组织现场访问实训,应以各地总结出的调查访问做得较好的案例为蓝本,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适当编排,围绕需要查明的问题,分设若干角色,如案件发现人、被害人、目睹犯罪分子或犯罪活动的人等,然后组织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模拟实训。 (3)组织实训,必须遵守现场访问各项原则,要根据证人陈述心理正确运用调查访问的各项策略方法。 (4)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每人制作一份或若干份现场访问笔录,笔录应严格遵循制作规范。 (5)实训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一般10人为宜)为单位进入实训现场,参加现场访问的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6)现场访问应由教师根据学生调查访问的表现和制作访问笔录的质量,逐个进行讲评并按百分制打分。 【重点和难点】 (1)本实训以实地调查访问、接触各种访问对象、收集证据材料为主要目的。 (2)操作性现场访问实训以实地操作为主要实训手段,但必须与现场实地勘验实训加以区别,它应以设计各种访问对象和访问情节为核心,

尽量简化现场痕迹物品的出现,并使有限的痕迹物品为模拟现场访问实训服务。 【实训对象】 开设本课程的全体学生 【实训课程分组及课时数】 1、 实训时间为2学时。 2、实训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一般10人为宜)为单位进入实训现场,参加现场访问的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实训地点】 侦查实训室 【实训器材与实训材料】 现场访问实训按实战要求配发现场勘查证、访问笔录表格、笔、印泥、录音机、磁带等。 【实训指导人员安排】 担任本课程的授课教师 【实训内容与步骤】 实训内容: 模拟现场访问实训的内容,主要安排学生通过对凶杀、盗窃、投毒等不同类型案件现场的访问实训,掌握现场访问的基本方法、原则、策略,以及访问笔录的制作方法。 实训步骤: 凶杀案件现场的访问实训 1、案情设计: 某年11月21日上午10点多钟,某市火车站北旅店服务员李一民在清扫237号房间时,发现旅客蒋志广在铺上蒙头睡觉,联想头天下午她进此房时也见此状,便生疑惑,就去请常住该店的旅客张勇揭开被子。只见蒋志广面部伤痕斑斑、满脸血污,已惨死在床上。李、张二人即向车站派出所报案。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软件学院 09999035 周凡

摘要:本学期我学习了《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这门课,对于刑事侦查学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 正文:以前,我觉得刑警这个职业十分神秘,便十分好奇,进而对刑警所从事的刑事侦查工作十分敬佩,也看过一些真实案例。但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知道每个案件的侦破过程都是有条理的抽丝剥茧,是符合刑事侦查学原理的。而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糊涂僧断糊涂案那种情形。 作为本学期《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的期末论文,我想从刑事侦查的意义,手段等方面进行介绍,进而辅以我曾经看过的案子加以佐证,并对新时期刑事侦查的手段进行介绍。 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一特定对象而进行的一切侦察和调查活动。侦查破案,包括立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查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手段的应用,缉拿罪犯,侦查询问,应用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查破案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不进行侦查活动,就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威害。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

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 一.刑事侦查的原则 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立法明确规定了十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程序重要组成部分的侦查程序,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侦查程序的展开和各项诉讼活动的进行,都必须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只有这样,立法者整体的价值追求才能体现于具体的侦查程序规则之中,有关侦查程序的规则才能与其他各项程序规则成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要看到,刑事侦查活动与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相比,在参与主体、行为内容与方式、任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异,刑事侦查活动也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这也就决定了刑事侦查程序除了要遵循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外,还应当遵循特别适用于侦查这一特定过程或者对该过程有特别意义的指导原则,即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的刑事侦查程序,体现侦查程序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决定侦查程序的构造和特征,对刑事侦查程序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侦查的工作原则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 (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

侦查学 简答题

侦查学简答题 1.简述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答:⑴案例分析;⑵调查法;⑶科学实验法;⑷比较研究法。 2.简述刑事侦查学基础理论之一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答:⑴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 ⑵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指导刑事侦查活动的科学理论; ⑶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是刑事侦查活动的思维向导。 3.简述犯罪现场访问的意义。 答:⑴能为采取紧急侦查措施提供有利条件 ⑵能促进现场勘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是犯罪现场分析工作的重要基础 ⑷可及时获取侦查线索 4.简述犯罪现场访问的准备。 答:⑴确定犯罪现场访问的范围和重点; ⑵了解重点访问对象的有关情况; ⑶拟定访问计划; 5.简述与访问对象初步接触阶段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答:⑴稳定访问对象的情绪,解除访问对象的顾虑;⑵拉近心理距离,营造良好氛围 6.简述询问犯罪现场发现人、报案人的主要内容 答:⑴发现犯罪现场的具体时间、地点、经过,发现犯罪现场时在场人员及其基本情况; ⑵发现犯罪现场时现场的状况,有无对现场进行变动,变动的原因和变动后的状态; ⑶发现案发现场后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采取了何种保护措施。 7.简述盗窃案件的特点 答:⑴犯罪行为全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人与事主不发生正面接触 ⑵作案人在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之前,一般都要进行踩点和其他预谋活动 ⑶犯罪现场一般遗留有犯罪痕迹及其物证 ⑷系列盗窃案件作案人的作案手法一般具有习惯性 ⑸有赃物可查 8.简述外盗案件的特点 答:⑴作案人在作案动机、潜入现场的方法的选择上显得不够精明,出入路线明显,并且往往遗留有逗留或徘徊的痕迹; ⑵作案人往往采用翻越院墙、挖洞、揭瓦、撬门、破窗或设法提前潜入的方式进入现场 ⑶盗窃目标不准确、不集中、行动显得盲目、紊乱、急促,破坏、翻动行为多,被盗赃款赃物的数量、价值与作案人所付出的力量、花费的时间往往不符 ⑷现场遗留的犯罪痕迹及其他物证经过鉴定、查证,不属于内部人员所有 ⑸现场上所获得的犯罪证据与外地公安机关发布的案情通报中所谈犯罪证据相同 ⑹被盗财物在外地被发现,并且排除内部人异地销赃的可能。 9.简述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应查明的主要问题。 答:⑴作案人采用什么方法,何时从什么部位进入和逃离现场的 ⑵作案人进入现场后,进行了那些活动,其过程和特点如何 ⑶作案人破坏了那些部位,使用什么工具,采用什么方法破坏的,其手法是否熟练是否反映出某种职业特点 ⑷作案人用什么方法和运输工具运输赃物的 ⑸在作案人出入现场的通道、停留过的地方、被他触摸的物品上以及被他破坏的客体上,有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2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 区队____专业____学号____姓名____ 一、名词解释(共2题计6分) 1、侦查程序 侦查程序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2、销案 销案,是指侦查部门经过侦查,发现所立刑事案件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依法撤销案件的一项侦查活动。 二、判断改错题(你认为对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你认为错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并改正。共7题计14分) 1、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请示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2、搜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时,必须由女性侦查人员进行。但如果没有女侦查员在场,那么可以邀请女性群众协助搜查。(×) 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应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由侦查人员持有,另一份交给见证人。(×) 4、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5、侦查的目的就是揭露犯罪,最终实现对犯罪的打击。(×) 6、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诉讼卷》和《主卷》。(×) 7、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而未被接受后,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重新核查案件。(√) 三、多项选择题(共6题计12分) 1、犯罪情报搜集的方法有:( ABCD ) A.调查访问法 B.秘密力量搜集 C.技侦手段获取 D.情报交流 2.特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ABC ) A.接敌条件 B.一定的活动能力 C.愿意为我工作或能被我控制 D.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 3.刑嫌调控管理中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三位指的是:( ABC ) A.派出所 B.公安局 C.刑警中队 D.侦查情报部门

侦查学论文论诱惑侦查

论诱惑侦查 ——我国诱惑侦查的现状及未来展望摘要诱惑侦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在实践中被大量的使用。但是适用范围及标准在法律上都不够明确,而部分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做得比较完善了,他们的发展历程对我国的诱惑侦查法制化的发展具有重大参考意义。因此,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现状及美、日等国的发展历程后,针对法制化后有效打击犯罪的价值,对规范诱惑侦查做出具体的意见。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社会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法律的完善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发展。 关键词诱惑侦查的概念国外的历史借鉴中国现状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复杂,特别是犯罪证据也越来越难以收集,犯罪渠道越来越多样,难以捉摸。这种情况对侦查员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技能的使用,比如诱惑侦查。然而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各种方面的制度不全面,这种方法极易对侦查员以及被侦查员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追寻事件的真相是我们的目的,但是在过程中若方法不妥也极易被个人主观认知所控制来揣度人心的善恶,这样就容易对事件造成不合理的导向。人治社会之所以被淘汰就是因为人心复杂,以人限制人是不牢靠的。所以法律,不仅要约束犯罪嫌疑人,也要约束侦查者。在合理的范围内规定好界限,在界限内给予充分的自由,使效率最大化。 一、诱惑侦查的基本认识 诱惑侦查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而中国最初对于诱惑侦查的研究多转用于日本。诱惑侦查的含义非常广泛,一般指侦查人员设置圈套,诱使犯罪嫌疑人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诱惑侦查在实际工作中用途广泛,或轻或重,侦查人员有时在不经意间就利用了这种诱惑心理。由于实际情况纷繁复杂,很难真正地明确分类。现有理论一般由诱惑侦查的作用对象来分,分为“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两类。 (一)犯意诱发型 侦查员促使侦查对象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进而捕获。这种类型的重点

刑事侦查案例分析

刑事侦查学 案例分析 200X年x月xx日,xx省xx市xx市(县级市)xx镇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件(案件A),一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A被杀死之后,尸体被作案嫌疑人抛到距被害人的住处1000m之外的河堤下面。该案件发生之后的11天,在距离该抛尸现场1350m左右的农田土路旁边,又有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B被抛到那里(案件B)。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侦查指挥部,在第一起案件侦查的基础上,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市公安局长担任指挥长,随即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问题1. 指挥员在现场勘验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2. 指挥员在初始侦查阶段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经过现场勘验中对各种痕迹物证的提取和法医对被害人尸体的解剖,案件A 中的被害人A,面部左侧的大面积毛细血管遭到破坏和擦伤,面部右侧有明显的规则和不规则的挤压伤痕,左额部有片状擦伤,口唇内挫裂,会阴部撕裂,腹部留有一根阴毛(在做DNA检验时没有发现毛囊),胃内留有没有完全消化的干脆面,尸体的前部有尸斑,后部没有尸斑,系窒息死亡。 问题3. 从现场勘验的结果中是否能够寻找到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4. 是否能够从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场合、作案环境和作案空间等因素的构成中寻找到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通过调查访问、摸底排队等基础性侦查措施的细致工作,对作案嫌疑人的年龄、身高、说话的口音、相貌特征、体态特征、衣着打扮、所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亚白色昌河牌微型面包车?存疑)等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问题5. 调查访问、摸底排队等工作获得的信息,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6. 交通运输工具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在案件发生的前后数月之内,在该地区曾经发生过多起针对幼女和中小学女生的以性侵害为主要作案动机的事件或者治安案件(未遂)。案件A和案件B,两起案件的抛尸地点相距约1350m左右,案件B中的被害人B,左额部有片状擦伤,口唇内有泥土,鼻腔内有杂物,胃内留有没有完全消化的水果类食物,尸体的前部有尸斑,后部没有尸斑,颈部有勒痕,系窒息死亡。抽检6个样本,有8处精斑,系同一男性所留。 问题7. 通过串联分析,案件A与案件B并案侦查的条件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8. 未遂的几起事件或者治安案件是否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为什么。 问题 9. 还有哪些线索可能成为案件的切入点?

(完整word版)刑事侦查学复习资料

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法、案例分析法(侦破经验总结法、犯罪情势的调查法)、比较借鉴法、科学实验法。 第二章刑事侦查的任务和原则 一、刑事侦查的定义 刑事诉讼法第82条: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狱侦查部门,军队自侦部门、国家安全机关 ·侦查对象:刑事案件 ·侦查与侦察的关系 二、侦查的目的(任务) 1为了追确及时查明案件真相(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 2保障人权(查获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保障犯罪嫌疑人、无罪人、被害人的人权) 3.预防和控制犯罪,最终达到消灭犯罪的目的 三、刑事侦查原则 1.遵守法制原则 2.迅速及时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都要加以收集,凡是能证明罪轻或罪重的证据都要加以收集) 4.严守侦查机密的原则 5.协作原则 第三章现场勘查 第一节犯罪现场的概念和分类 一、犯罪现场的概念 1.犯罪现场: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地点和遗留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P112 产生犯罪意图--形成犯罪计划--实施犯罪活动2.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构成是指系统内各要素的组织形式,那么犯罪构 成就是指犯罪现场的要素的组织形式。 具体构成要素: ●犯罪的时间(绝对法和相对法)、空间因素 ●客观物质环境的变化因素 ●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因素 3.犯罪现场的特征 ●犯罪现场现象的暴露性和犯罪本质的隐蔽性 ●犯罪行为的连续性和形成现场的阶段性 ●同类案件现场的共同性与具体案件现场的特殊性 4.犯罪现场的分类: ●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 在犯罪事件发展过程中的 作用和地位来划分。 ●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现场的保护状况来划分。 ●伪装现场和伪造现场:现场的真伪性质划分。 ●第一现场、第二现场……:实施犯罪活动的先后顺 序划分。 其他划分方法 “动”与“静”的现场 “准”与“乱”的现场 “生”与“熟”的现场 第二节现场勘查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搜集证据,查明犯罪 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运用刑事调查和科学技 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 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实地勘验。 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所进行的勘 验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 概念有以下含义: ●现场勘查是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 主持下进行的。 ●现场勘查必须依法进行。 ●现场勘查的目的是:发现、收集、保全和保存犯 罪痕迹;确定犯罪情况和时间发生的经过;揭露 犯罪人条件。 ●现场勘查的内容包括实地勘验、现场访问、现场 分析和现场记录。 ●现场勘查的对象是与犯罪事件有关的人、事、物、 时间和空间。 二、现场勘查的任务 基本目的:发现、收集痕迹物证,判明事件性质, 分析研究犯罪分子的个人特征和实施犯罪的情况,正 确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1、判明事件性质 事件性质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是确实发生了犯罪案 件;二是不幸事件或治安案件;三是伪造现场或慌报 假案。 2、研究和了解犯罪分子作案相关情况: 包括时间、地点、过程、方法、工具以及作案人数和 犯罪动机目的等内容。这是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的重 要依据。 3、研究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 所谓本人的情况,主要指性别、年龄、身高、体 态、职业爱好、衣着打扮等个人特点。 也是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的重要依据。对个人情 况的详细了解,就如同为犯罪分子画像,大大有利案 件侦破。 4、发现和收集痕迹物证 痕迹物证是查明案情、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 在法律确定“无罪推定”和减少口供证据在犯罪 证明上效力的情况下,确实的物质痕迹证据对证明犯 罪行为分外重要。 5、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现场勘查所获取的资料,都可以为确定侦查方向 和范围提供客观依据。在现场分析中会有详细介绍。

刑事侦查学论文

浅谈侦查讯问的必要性及技巧 学号:1114301206 姓名:吴艳秀 文章摘要: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日渐由个别试点走向全面铺开。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工作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当得到推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需要广大检察机关尤其是侦查监督工作者的进一步实践和努力。 正文:讯问是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侦查活动。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于查明案件事实真象,因为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才最清楚他是否实施了犯罪及如何实施的犯罪。但在确实存在犯罪的情况下,基于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与职能的分化,侦查讯问对后续程序的意义才是其诉讼性的真正体现。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增加了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增加询问环节的必要性:第一,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全面复核证据,防止错案发生;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深入掌握案情,查清和消除矛盾点,确保案件批捕质量,承办人在全面阅卷、熟悉案情的基础上,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第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纠正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

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这也正是我国法律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提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讯问似乎并不是进行的让人满意,或者与当初的立法意志完全背离,这也反映了我们在实施法律的过程的存在着重大的问题,例如,很多人认为讯问工作费时费力,增加了工作量。还有部分办案人员认为只要审查公安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即可,无需提审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流于形式,而没有真正发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真正把讯问工作做好,而不是让他只流于一种表面的形式呢?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场尖锐复杂、面对面的攻心斗志的战斗。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以后,时刻准备着、琢磨着对付讯问的办法,,所以讯问人员应该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罪行以及所犯罪行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和危害后果;熟悉各部门移交来的证据材料;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籍贯、社会经历,以及是偶犯还是惯犯;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性格、习性、嗜好以及被捕后的心理活动;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社会关系,弄清犯罪嫌疑人是单人作案还是与他人合伙作案。 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和讯问中的心理活动是很复杂的,一般都带有畏罪心理,由此衍生出恐慌、抵触、绝望以及侥幸心理等等。犯罪嫌疑人在对抗讯问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或者沉默不语,对任何问题都不理会;有的是大吵大闹,喊冤叫屈;还有的避重就轻,谈小不谈大;甚至编造一些假口供,意图以假乱真。因此,针对不同的

刑事侦查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侦查学 一、填空题 1、国际公认意大利的汉斯·格罗斯于________年出版的________一书标志着刑事侦查学的诞生。 2、硝酸银溶液法对显现________、________上的陈旧汗垢手印特别有效。 3、笔迹检验的科学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二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 4、枪弹痕迹主要包括弹头、弹壳上的________以及________。 5、左右脚印跟部中心点垂直于________的间距叫步幅宽度。 6、在犯罪现场上留下自身物体反映形象的客体叫________。 7、________系统位于内部花纹系统的下部。 8、按箕口朝向划分,箕口朝向小指方向的箕型纹为________。 9、对发射后擦拭过的枪支,如果发现有亚硝酸盐存在,即可判断发射时间约在________天以内。 10、在进行综合评断时,一般是从解释________开始的。 11、手掌内侧部没有________纹。 12、在我国的法制体系里,________与________是两种在本质上具有质的差异的行为,因而在查处过程中适用不同的法律和程序。 13、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阶段,其最根本的目的是________。 14、刑事侦查学是________________及其________的一门应用科学。 15、刑事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侦查活动系统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要素构成。 17、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18、保护现场的共同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种。 20、侦查办案的核心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正确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环境()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 A.重要基础 B.根本任务 C.奋斗目标 D.基本方针() 3.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 A.派出所以上的 B.县级以上的 C.地级以上的 D.省级以上的() 4.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

10月自学考试刑事侦查学试题及答案解析.doc

??????????????????????精品自学考料推荐?????????????????? 全国 2018 年 10 月自学考试刑事侦查学试题 课程代码: 0035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中,对具有代表性的刑事侦查中人、事、物进行的调查称之为() A .典型刑事调查法 B .综合调查法 C.总结调查法 D .抽样刑事调查法 2.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准确执法的基础是() A .侦技结合的原则 B .因案施策的原则 C.专群结合的原则 D .实事求是的原则 3.构成犯罪的最基本因素是() A .犯罪行为人 B .犯罪工具 C.犯罪地点 D .犯罪时间 4.按照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将现场分为() A .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 B .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 C.室外现场与室内现场 D .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 5.现场勘查的前提和基础是() A .现场记录 B .现场保护 C.现场搜索 D .现场分析 6.下列属于刑事案件侦查中最基本、最常见措施的是() A .并案侦查 B .控制销赃 C.调查访问 D .侦查实验 7.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期限为() A . 3 个月 B . 6 个月 C. 9 个月 D . 12 个月 8.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A .知情条件 B .赃物条件 C.时空条件 D .结伙条件 9.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最后一道工序是() A .刑事案件破案 B .刑事讯问结束 C.证据审查完毕 D .侦查终结 10.抢劫犯罪的犯罪人在犯罪手法上多有() A .普遍性特点 B .多变性特点 C.秘密性特点 D .习惯性特点 1

侦查学案例

3月11日,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发生一起烟铺老板夫妇同时被害的恶性案件。该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于3月16日成功告破,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夫妇两人家中遇害 2006年3月12日,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报: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256号102室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租用该室的景锦霞、张礼二人被杀死在室内。第一个发现两人被害的是死者的女儿张惠(化名)。警方从张惠处了解得知,案发当天,她与同学在外玩耍,夜上也没有回家。其间她曾向家中打过多次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父母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12日清晨,张惠回家打开房门后,发现父母躺在床下,两人双手被捆绑,嘴上被缠了好几层胶带,已经没有了呼吸。随后,她向警方报了案。 案件惊动省公安厅 “3·12”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将此案作为今年省级督办案件,要求兰州市公安局调集专门力量快速侦破。之后,省公安厅副厅长、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姚远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组长、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胡义带领刑警支队支队长胡静汉、副支队长周建等人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案发现场的衣柜和抽屉都被人翻过,保险柜内财物被抢。专案组结合案发现场情况分析后初步认为,此案系特大抢劫杀人案。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得知该室自2000年以来出租给景锦霞、张礼二人,二人在兰长期以收购、买卖高档礼品烟酒为业。 三名凶犯先后被擒 为了尽快破获此案,警方多个侦查小组开始对死者生前交往的人以及案发地近期出入的陌生人进行调查。3月13日,警方发现死者张礼生前的一部小灵通竟然仍在使用之中。3月15日,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后,两名30岁左右、分别叫李燕(女)和梁义的人进入了

侦查专业论文题目

侦查技术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论犯罪活动规律与特点 2、论侦查的性质和功能 3、论侦查的基本原则 4、论侦查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 5、论侦查工作依靠群众的作用和形式 6、论侦查思维 7、论刑事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 8、论侦查破案的基本形式 9、论刑侦体制改革 10、论侦查人员素质 11、论侦查心理的运用 12、论对犯罪时间的分析 13、论破案证据的审查 14、论杀人案件的侦查 15、论盗窃案件的侦查 16、论诈骗案件的特点和方法 17、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18、论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案件的侦查 19、论贪污案件的特点 20、论贪污案件侦查中的搜查手段的运用 21、论秘密侦查手段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22、论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侦查 23、论现场勘查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 24、论犯罪现场的形成及特点 25、论追缉堵截的组织实施 26、论如何营造良好的询问气氛 27、论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与对策

28、论导致证人证言失实的几个基本心理因素 29、论证人拒绝作证僵局的形成原因及突破方法 30、论刑事特情的条件 31、论专案特情的物建 32、刑讯逼供的成因及其对策 33、侦查讯问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消极心理及其调控 34、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诉讼权利保障 35、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及对策 36、论心理测试在侦查中的运用 37、论讯问中的证据使用 38、论对犯罪人条件的刻画 39、论贪污案件侦查中的搜查手段的运用 40、论秘密侦查手段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41、论贪污案件的特点 42、论新刑诉法对讯问策略的影响 43、论守候的策略方法 44、论侦查中强制措施的运用 45、新时期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的目标 46、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社区重点人口管理模式探讨 47、关于农村社区警务建设的几点思考 48、中外高校保卫工作比较研究 49、关于中国司法改革的思考 50、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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