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四个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四个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制度:
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者必须明确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2.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者需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许可证制度可以强制食品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3. 食品监督检查制度:食品监督部门有权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障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制度可以强制性地追踪和检查食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4. 食品追溯制度:食品经营者需要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对自身经营的食品进行溯源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问题可查。
追溯制度可以追溯食品流通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对于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的责任追究和问题排查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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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六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餐饮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全套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为了食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资质要求。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全套规章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全套规章制度,以期提升食品行业各参与方的认识和了解。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是规范食品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它保证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程的安全和合规性。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如企业法人身份证明、食品生产过程的详细描述、食品标签和包装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一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3.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食品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检查。
4. 审批决定:根据审核评估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作出是否批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5. 领取许可证:如果审批通过,申请人需前往相关部门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1. 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2. 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包括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持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的卫生和安全等。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会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核企业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检查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管理。
4. 检查企业的食品标签和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如是否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食品等。
以上监督和检查的目的在于确保食品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4篇)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守以下各种制度:1. 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度。
2. 食品品质标准制度:食品品质标准包括原料采购、制作工艺、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制度。
3. 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追溯管理等相关制度。
4.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5. 食品标识和广告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标签、产品标识和广告宣传等相关管理制度。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资质认证和管理制度。
对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制度和规定,具体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2)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____份)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____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明复印件;(____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____明复印件;(____份)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各____份)5、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使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复印件;(____份)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的地理位置示意图;(____份)6、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书内含);7、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____份)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见后面附件,____份;制度目录____份);9、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暂时可以不提供)以下为符合条件的业户准备:10、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____明复印件(____份)。
11、有下列特殊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备案表》;(2)《食品送货车登记表》;(3)《食品仓储库备案表》;(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的适用范围食品经营许可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批发、零售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仓储单位等。
二、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1.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依法设立的证照、生产加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2.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依照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进行操作;3.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证食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程序1. 申请: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2. 审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则受理,并组织实地检查;3. 审批:经审查合格,审核通过的食品经营单位,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书;4. 监督检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当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四、食品经营许可的管理办法1.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无许可经营的食品活动;2.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督;3.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4.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的审查和采购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5.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监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五、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食品经营主体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公布;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抽检监测,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下架处理;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关乎健康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食品管理制度。
在中国,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被广泛采用,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并确保食品的安全。
一、许可证类型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两类。
前者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后者适用于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二、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其次,申请人应当有相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最后,申请人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过现场核查和评估等环节。
申请人需详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场所设施情况、食品生产加工工艺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内容。
同时,还需要提交各种证明文件、资质证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说明。
三、证照审批和监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审批过程主要包括现场核查、资格认定、评估审查以及公示等环节。
审核通过后,审批机关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方便监管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持证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
他们有权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查看其证照、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情况。
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如责令整改、暂停营业、吊销许可证等。
四、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续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过期后需要进行续期。
续期和许可证的新办理相比,手续相对简化,但仍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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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六、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4食品安全自检查与报告制度一、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四、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1.1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1.2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1.3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1.4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1.5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2.1 采购2.1.1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1.2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1.3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2.1.4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2.1.5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 运输3.1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3.2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3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4.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1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但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得进行拼箱,避免串味或污染:a)不同加工状态的食品,如:原料、半成品、成品;b) 不同种类的食品,如:水果和肉制品;蔬菜和奶制品;蛋制品和肉制品;c)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和容易吸收异味的食品;d) 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食品和对乙烯敏感的食品。
4.2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使用 GB/T 191 规定的“温度极限”标志或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
4.3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 6388 的规定。
4.4 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 GB/T 15233 和 GB/T 16471 的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合 GB/T 16470 的规定。
4.5 食品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应符合 GB/T 24616 的相关规定。
5.验收5.1 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5.2 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
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5.3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5.4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5.5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6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6 贮存6.1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
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6.2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3 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6.4 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6.5 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
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 10cm 以上。
6.6 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6.7 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6.8 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9 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
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GB 50072 规定6.10 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销售7.1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7.2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7.3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7.4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7.5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7.6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7.7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7.8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7.9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7.10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7.11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7.22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7.23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7食品加工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