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

合集下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纪人应熟知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离婚等相关知识。

为此,本章主要介绍夫妻财产及离婚等内容。

第一节夫妻共同和个人财产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做出重要决定,如出卖房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什么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哪些房地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1)一方的婚前的房地产。

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四、房屋产权归属有哪些情形(一)婚前买房出资情况房屋产权登记归属认定一人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无住房贷款要偿还认定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结婚前支付全部购房款,但婚后取得产权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结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产权归登记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房屋登记在非出资人名下通常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家庭制度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

作为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新婚姻法对于维护婚姻关系和家庭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房产问题作为婚姻家庭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备受关注。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为解决夫妻婚姻中的财产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最新规定,以帮助人们对相关法律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一、共同房产的归属根据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共同房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证,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再是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归属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原则是“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如果夫妻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在夫妻共有房产的划分中,应当考虑到各方在购置共同房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情况。

二、个人房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这意味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购置的房产,在婚后依然享有所有权。

然而,若是个人房产发生增值,由于夫妻的共同努力,共同贡献到房产增值的话,增值所得将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的划分原则同样是“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申请处理。

三、个人房产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个人财产的权益,新婚姻法规定了个人房产的保护措施。

一方面,个人房产在不侵害夫妻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不得侵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因结婚后的生活需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经过夫妻共同协商,并制定书面协议。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区分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区分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区分在日常生活中,财产的归属问题是一个经常会遇到的重要事项。

明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对于家庭关系的和谐、经济事务的处理以及法律纠纷的避免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究竟如何清晰地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共同努力所获得的财产。

这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比如说,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店,小店所获得的盈利就属于共同财产。

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婚前或者婚后通过特定方式获得,且依法被认定为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像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没有进行加名或者其他特殊约定,一般就属于婚前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从取得时间上来看,婚前取得的财产,只要在婚后没有发生性质上的变化,一般都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没有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仍然是个人财产。

但如果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通过经营、投资等方式产生了收益,这部分收益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财产来源方面,通过继承或者赠与所获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比如说,父母明确表示赠与_____个人的房产,就属于_____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就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看财产的形式。

常见的财产形式有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

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但如果是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没有进行加名等操作,那就是个人财产。

车辆的情况与房产类似。

存款方面,如果婚后一方的工资收入存入单独的账户,但是与家庭的共同开支有混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股票和基金,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持有的股票和基金在婚后的增值部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民法典416条内容

民法典416条内容

民法典416条内容民法典416条规定了婚姻中的财产共同所有制制度,并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提供了明确的保障。

在这一条款下,夫妻间的财产不再以个人名义分割,而是以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享受。

该条款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观念,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概念。

在过去,夫妻间的财产往往以男方的所有权为主导,妻子的贡献和权益往往被忽视。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进步,416条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使得夫妻双方都能够平等享有这些财产的权益。

这一条的出台对于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和家庭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按照416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都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一致意见。

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中保持沟通和互动,相互尊重和理解对方的意见,从而增进夫妻间的感情和信任。

416条还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时的原则和方式。

根据该条款,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而婚后取得的财产则应该按照协议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共同分割。

这就引导了夫妻在婚后应该建立起一种公平和互助的财产分割机制,避免了财产争端的发生。

另外,416条还规定了夫妻在共同财产管理中的义务和责任。

夫妻双方应该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恶意转移、隐藏或者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这就要求夫妻在财产管理中要保持透明、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不得有损对方的权益。

总而言之,民法典416条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婚姻中财产权益的新范式,既保护了夫妻双方的利益,又促进了夫妻间的和谐关系。

夫妻双方应该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一条款的规定,积极落实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从而建立起一个健康、平等、互助的婚姻关系。

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下,夫妻才能够共同成长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2024年新婚姻法的共同财产规定

2024年新婚姻法的共同财产规定

2020年新婚姻法的共同财产规定夫妻间的财产是共同拥有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新婚姻法的共同财产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1、房子不是你们夫妻共有的话,拆迁补偿也跟你们没有关系。

2、法律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应该有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7条:(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2、3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4、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1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5、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1方的除外;6、由1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1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7、夫妻1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1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1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1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1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1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7、1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8、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1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1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9、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中结婚后哪些为夫妻个人财产

民法典中结婚后哪些为夫妻个人财产

民法典中结婚后哪些为夫妻个人财产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就会形成夫妻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处置,那么民法典中结婚后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结婚后哪些为夫妻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结婚后,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怎么证明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证明哪些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时,应该先知道哪些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当然,贵重物品除外;(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因而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证明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房产新规定法律常识: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房产新规定如下:1、夫妻离异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房子归属问题取决于购买房子的时间、方式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律规定第七条(3篇)

第1篇第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概述《婚姻法》第七条是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这一条款是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分割、财产继承、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规定,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工资、奖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如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收入、农业生产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创作、发明、设计等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上述财产外,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

以下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具体解释:1. 夫妻双方在购买、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等财产处分行为中,应当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

2. 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合同、办理财产登记等法律行为中,应当共同参与,共同承担责任。

3. 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贡献、需要等因素进行分割。

家庭财产分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家庭财产分担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财产分配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家庭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和分配。

在我国,家庭财产分担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家庭财产分担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家庭财产分担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分割和继承等事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我国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定了遗产的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份额的确定等事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了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内容,对家庭财产分担的规定更为全面。

三、家庭财产的分类1.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拥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家庭财产分担的原则1. 公平原则家庭财产分担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家庭成员在分配财产时,应当根据各自对家庭财产的贡献、财产的来源、财产的性质等因素,合理分配财产。

2. 男女平等原则在家庭财产分担中,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性别差异而影响财产分配的公平性。

3. 保障弱势群体原则在家庭财产分担中,应当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配偶等。

民法典婚姻财产

民法典婚姻财产婚姻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而婚姻财产则是婚姻关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多样化,婚姻财产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典对于婚姻财产的规定不断完善和细化。

本文将从婚姻财产的定义、分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增进对民法典婚姻财产的理解。

一、婚姻财产的定义婚姻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财产。

我国民法典对婚姻财产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姻财产,而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姻财产。

婚姻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共同投资所得以及其他共同财产。

二、婚姻财产的分类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财产可以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类型。

1. 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共同财产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通过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2)共同投资所得: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的财产所得为共同财产。

(3)其他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通过其他形式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取得的财产。

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购买的财产。

(2)夫或妻的个人继承财产。

(3)夫或妻通过赠与取得的财产。

三、婚姻财产的权益保护为了保障婚姻财产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双方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保护。

1. 婚前协议夫妻可以在婚姻关系成立前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和婚后财产的处理方式。

婚前协议的签订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调整财产的归属,保护各自的利益。

2. 共同管理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共同管理共同财产。

共同管理共同财产要求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和合作,共同管理、支配婚姻财产,确保共同财产不受侵犯。

3. 婚内财产增值和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增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
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2)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详见附一)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附一: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
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

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

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因此,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划归为夫妻一方所有,如1968年的《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规定:“婚姻期间作为礼物或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分别归各方所有。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也将夫妻一方婚后受赠和继承的财产划归夫妻一方所有。

2001年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