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2008《炼油化工企业污水回用管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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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化工企业污水回用管理导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与化工公司

前言

中国石油《炼油企业污水回用管理导则》自2005年发布试行以来,对于推动污水处理和回用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三年来炼油化工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发展很快,有一些先进而适用的工艺技术不断涌现,也有很多污水回用实践工程和管理经验有待归纳总结,因此污水回用导则的修订和重新发布执行,将会推动中石油炼化企业污水回用工作更深入的开展。

本导则由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编制而成,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2005年试行的“炼油企业污水回用管理导则”试行情况,并总结了炼化企业污水回用近三年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同时参照我国“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参考了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有关炼化企业和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最后由炼化公司审查定稿。

本导则主要内容有:污水回用途径,回用水分类和水质控制指标,污水场水质稳定达标运行,污水深度处理主要工艺和技术,污水回用工程建设,考核指标,工程实例介绍与分析,污水回用各种相关水质和资料。

主编审核单位: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公司

主审:沈钢

常务编审:王强陈为民姜国骅

编写组:

组长:张鸿

副组长:冷树成党延斋

组员:李本高栾金义陈长兴杜海波张强利刘发强苏志远林英刘殿明邵武柴鹏千杨砾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与定义 (1)

3、污水处理与回用 (2)

3.1、污水回用途径 (2)

3.2、再生水分类和水质控制指标 (3)

3.3、污水场水质稳定达标运行 (5)

3.4、污水深度处理主要工艺及技术 (6)

3.5、运行管理与监控 (12)

4、考核指标 (13)

5、污水回用工程建设 (16)

6、附则 (18)

附表再生水的水质控制指标、分析方法、工艺组合效果数据 (19)

1总则

1.1污水回用是企业实现节水减排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先进、实用、经济、可靠的污水回用工艺和技术在炼化企业得到推广应用,指导中国石油炼化企业污水回用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企业污水回用改建、扩建和新建项目工程。

1.3 各炼化企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本企业的污水回用规划和计划。借鉴已建污水回用工程的运行经验,选择科学合理的污水回用技术方案,确保长周期稳定运行,达到各项环保要求。

1.4炼化企业污水回用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参照本导则,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2术语与定义

2.1 污水回用技术

污水回用是指为满足生产或生活某种需要,通过改善污水水质或采用其它措施而使用污水(一般指达标排放污水)的全过程。污水回用分为污水直接回用和污水改质后再利用。实现污水回用全过程的技术为污水回用技术。

2.2 污水深度处理技术

污水深度处理过程是指对已处理的污水(一般指二级处理达标排放污水)通过进一步处理,达到改变水中物质含量、提高水质,以适应某种需要的过程。完成该过程的技术为污水深度处理技术。

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包括单元处理技术和组合处理技术。如:混凝、沉淀(澄清、气浮)、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流化床、过滤、氧化剂氧化、活性炭吸附、生物活性炭、脱氨、消毒、膜生物反应器、膜分离、离子交换等。

2.3 再生水

污水经适当处理水质改变或通过采取其它措施后,使其成为满足某种使用要

求可进行再利用的水,简称再生水。再生水分为初级再生水和优质再生水。

2.4 初级再生水

初级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成为适于景观、灌溉、清洗、冲厕、循环冷却水补水等用途的再生水。

2.5 优质再生水

优质再生水系指污水经处理后,成为可以替代原来进离子交换器的新鲜水,而且能使离子交换器的运行效果得以改善,或直接符合中压以上锅炉补充水水质标准的再生水。

2.6再生水回用的综合技术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再生水实现科学回用的过程叫再生水回用的综合技术,包括水质稳定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和运行管理技术等。

2.7 污水回用装置产水率(%)

污水回用装置产出水占总进水(不含装置自循环部分)的比例。

2.8 污水回用率(%)

外排污水中回用的水量占原外排污水总量的比例。

2.9 吨水投资费用(元/吨水)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用于污水回用工程的总费用与总产水量的比值。

2.10吨水运行成本(元/吨水)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污水回用工程的运行成本与总产水量的比值。

2.11吨水效益(元/吨水)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污水回用工程产生的经济效益与总产水量的比值。

3污水回用技术

3.1污水来源及回用途径

3.1.1 污水来源

企业用于污水回用的水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生产生活污水;二是企业外部的污水。

3.1.2 污水回用的途径

企业污水回用的基本途径有两个:一是装置区内部及装置间就地处理后直接回用;二是污水集中处理后统配回用。在实际应用中应将不同方式结合起来。3.1.3 直接回用

企业实际生产中,不同用水装置对水质要求不同,因而,可根据装置对水质的要求选择不同水质的污水,例如:

(1)汽提污水可直接用于原油电脱盐注水、切焦水等;

(2)催化分馏塔顶油水分离器切水直接用于富气的水洗水;

(3)控制蒸气冷凝水污染或进行除油除铁处理后直接回用;

(4)锅炉排污水减压闪蒸气利用或冷却后回用循环水系统;

(5)机泵冷却水可以用做循环水补水等;

(6)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处理后回用。

3.1.4 集中处理、统配回用

炼化企业宜建立污水回用装置,实现集中处理,统配回用。污水回用装置一般应包括污水预处理系统、废水再生系统、输配水系统、用水技术和检测系统等,要求确保回用水处理流程可靠、水质严格达标,实现使用安全、经济环保目标。

3.2再生水的水质控制指标

3.2.1 炼化企业再生水的原水主要来自达标外排水。考虑到企业水平衡,再生水的原水可以掺入厂区生活污水和其它合适的达标工业废水,其水质指标一般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要求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具体指标见表3—1(指标为即时值,非平均值),地方和企业等有更严格的要求时,应执行地方标准。

表3-1工业再生原水水质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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