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继承法司法解释:我国关于股权继承问题的规定
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如何进行股权继承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如何进行股权继承【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继承,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股权继承。
热门阅读:离婚析产子女抚养权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婚前房产变更抚养权夫妻感情破裂一、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
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
而《公司法》的规定,实际上确认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司股权也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它既包括财产价值,也包括股东人身资格,按照该条的规定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
第二,股权继承中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约定按照《公司法》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是“除外”情形,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在股权继承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
一方面,如果单纯强调资合性,任意由股东的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可能会使股东之间无法和平相处,影响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可能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公司的人合性而否定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也可能对原股东不公平。
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中,是偏重资合性,还是偏重人合性,涉及到立法选择的问题,公司法的规定表明,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应优先得到考虑,但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也给予股东一个灵活性选择,也就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
遗传继承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传继承权,是指法定继承人基于法定身份关系,依法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对遗传继承权的法律规定较为详细,本文将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的范围、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以下几类:1. 配偶:指与被继承人合法结婚的人。
配偶在遗产继承中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在遗产继承中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父母在遗产继承中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4.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妻舅、姑母、外祖父母:指被继承人的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父母、祖父母。
6. 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指丧偶后,仍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儿媳或女婿。
三、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1. 首先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养子女、养父母。
4. 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四、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的范围包括:1. 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存款、股票、债券、保险金等。
2. 被继承人的财产义务:包括债务、欠款、赔偿金等。
3. 被继承人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4. 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股权、债权、遗产份额等。
五、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1. 继承权的丧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以下情况可能导致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关于股权继承问题的规定

关于股权继承问题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第(六)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的股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于本规定第二条(五)、(六)项的规定导致企业投资者变更的,如果企业其他投资者不同意继续经营,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
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股权获得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并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财产;如果股权获得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经企业其他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依照本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投资者或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公司股权如何继承?一文解决股权继承疑难问题!

公司股权如何继承?一文解决股权继承疑难问题!股权继承是指因股权的合法继承而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因股权是一种兼具财产性和人身性的权利,就其财产性权益而言,它能进行转让,买卖和继承。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股权继承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股权继承人的范围《公司法》没有要求股东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股权的行使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些人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如公务员、现役军人绝对禁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国企领导人及其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均有条件禁止。
在发生股权继承时,须注意继承人是否有法律规定禁止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况。
若继承人的身份不符合股东资格要求,该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股东所拥有的相对应的财产权益,但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股权继承所需材料根据《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继承人而言,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且股东之间也没有约定不得继承情形,则可以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可能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1. 出资证明;2. 股东名册;3.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 新的公司章程;5. 股东会决议;6. 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等。
放弃股权继承的处理出资是股权分配的必要依据,却非唯一依据,创业者最终核算的股权分配方案往往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有些创业者会采用阴阳协议的方式;一方面签署投资协议固定真实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工商登记。
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The way to find happiness in life is to understand that you are given life for dedication.(页眉可删)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股权继承对于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行来说尤为重要,然而我国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要了解好相关的规定才不至于触犯法律,下面就由我们来一起看一看。
一、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该条法律可知我国公司法承认股东的股权可以被继承,但股权继承人继承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
但就我国现行公司法来说,股权在进行继承时,没有具体可适用的法律,这就导致现实中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我国《继承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但由于当时立法的时代背景以及立法技术的限制,并没有给“个人合法财产”所包括的内容给予明确的定义,也没有明确“个人合法财产”究竟包括哪些内容。
三、有关股权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公司股权,但却是以其一人名义购买时,按以下两种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将用共同财产以一人名义购买的股份转让给一方,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则该夫妻的一方可以取得以共同财产权购买的股份。
二是,其他股东同意购买其股权的则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其股权。
该条法律不仅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股权提供处理方法,为夫妻一方取得股权提供了有效的处理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具有一定的立法的技巧。
股权继承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股权继承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公司章程未对股权继承问题作出规定,继承事实发生后,其他股东能否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禁止继承股东资格的规定? 现行《公司法》充分扩张了公司与股东的自治空间,其中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自治条款达30多处。
现行《公司法》原则上认可股权的可直接继承性,其立意在于对公司章程未对股权继承问题作出规定,继承事实发生后,其他股东能否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禁止继承股东资格的规定?现行《公司法》充分扩张了公司与股东的自治空间,其中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自治条款达30多处。
现行《公司法》原则上认可股权的可直接继承性,其立意在于对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的权利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护。
在股权继承方面,该法又体现了对公司章程即公司自治管理的充分尊重,允许通过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置。
公司章程一旦作出禁止股权继承或者限定股权继承的条件和程序(如继承股东资格必须获得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等相关特别规定时,因其法律效力高于《公司法》的一般规定而应当优先适用,各股东均有遵守的义务。
但是,公司自治并非无限制的自治,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内容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就股权继承而言,除遵守《公司法》外,《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也产生约束作用。
如果公司章程既没有禁止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也没有规定继承股东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就应当认定公司章程没有就股东资格继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可以在理论上推定全部股东已经放弃了这种另行约定的权利,而默许继承人可以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可以直接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公司的其他股东置继承事实发生(股东死亡)时的合法章程于不顾,在继承事实发生后,为了阻止继承人取得公司股东资格而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特别规定,则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继承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于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自然人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各地在公司注册登记实际中做法不一。
2017年继承法司法解释: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

⼀、法定继承⼈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顺序继承⼈:配偶、⼦⼥、⽗母。
第⼆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法所说的⼦⼥,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继承法所说的⽗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条链接:《继承法》】 第⼗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法所说的⼦⼥,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法所说的⽗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例 1、⼀般情况下,同⼀顺序的各继承⼈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顺序的法定继承⼈在继承遗产时,⼀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的⼈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般情况”是指同⼀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彼此在⽣活状况。
劳动能⼒以及对被继承⼈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情况基本相同,条件⼤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所取得的被继承⼈遗产数额⽐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法条链接:《继承法》】 第⼗三条同⼀顺序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对⽣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股权继承的法律意见

关于股权继承及退股的法律意见因公司股东身故产生股权继承及退股的问题,作为公司法律顾问依法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供解决问题参考。
一、股权继承的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股权继承顺序法律规定1、章程规定继承。
如果该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则应按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进行办理;2、遗嘱继承。
如果该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没有相关规定,但死者有遗嘱的,则有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死者的遗嘱对该公司的股权进行继承;3、法定继承。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的,则有死者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三、股权继承程序1、确定股权继承份额。
继承人有多人的,应对股权的继承份额签署协议,再通知原来的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就死者的股权继承,公司股东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今后的经营方向等问题进行确认,形成股东会决议。
2、根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如果被继承股权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由公司申请到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登记,继承人给予协助。
如果未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继承人直接成为股东。
注:如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出具出资证明、变更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四、退股1、股权转让方式退股(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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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继承法司法解释:我国关于股
权继承问题的规定
我国关于股权继承问题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第(六)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的股权;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于本规定第二条(五)、(六)项的规定导致企业投资者变更的,如果企业其他投资者不同意继续经营,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
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股权获得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并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财产;如果股权获得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经企业其他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依照本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投资者或第三人。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