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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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移民安置规划探索与研究

农村居民移民安置规划探索与研究

农村居民移民安置规划探索与研究武世亮,宋爱群,王道兵,佘檀(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长春130021)[摘要]文中以大藤峡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为例,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和利用方面,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和探索,研究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探索了新形势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

[关键词]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用地结构;移民安置规划[中图分类号]TV51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0624(2020)11—0019—021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现状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主要针对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影响范围涉及的移民,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镇规划标准》,根据安置人口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结合移民现有生活条件,合理确定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及公共服务用地等,对移民住房及公共设施进行恢复重建;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是根据移民原有人均土地资源,结合安置区的环境资源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生产安置标准,并通过生产开发,恢复移民原有生产生活水平。

总体上移民安置规划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根据其原有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三原”原则,合理制定规划目标,恢复或超过其原有生产生活水平,其本质是恢复、重建,确保移民在搬迁后能较好的保持原有的生产生活习惯,但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城乡统筹发展等政策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异,难以满足新时期移民的生产生活发展需求。

传统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局限性也日渐凸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2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的意义城乡统筹发展是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统一协调,全面考虑,树立工农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发展的眼光,统筹的思路,解决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

农村建设用地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的自住房建设需要和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保证满足农民自住房需要和公益性需要的前提下,通过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构成和用途进行必要的调整,结合发展规划,推动乡镇企业、农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其最终目的是让农民脱贫致富。

探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长效补偿机制及实施途径

探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长效补偿机制及实施途径

探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长效补偿机制及实施途径摘要:移民安置工作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其本质上隶属于社会经济问题。

新形势下的相关工作会整体越来越追求规范性,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不可避免仍然会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包括移民安置方式、移民政策及群众需求等方面。

因此,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对移民安置工作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

鉴于此,文章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长效补偿机制及实施途径进行了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要点1长效补偿机制分析1.1内涵水电移民的长期补偿机制,简言之,就是将一次性补偿转变为长期逐年的补偿,将项目业主和失地农民看做独立的利益个体,引入建设成果共享、实施风险共担的新理念,在保障水电站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正常发挥项目规划效益的前提下,从制度、制定上允许水库移民直接分享工程效益。

即以工程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或园地)为补偿范围,以被征收耕园地所涉及的承包户为补偿对象,以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国土部门依法审定发布的耕地年产值为统一补偿标准,按照“淹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项目业主逐年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对移民农户进行补偿,电站正常运行一年,则补偿一年,直至电站运行寿命终止。

逐年补偿方式主要具有3个特征:①长期性,逐年补偿的期限是从移民实施搬迁安置起至电站运行报废库区重新复垦止;②补偿标准可调整性,耕地亩产值标准将根据国家或省级国土部门审定并公布的统一耕地亩产值进行同期调整,统一亩产值提高则次年的享受的补偿标准待遇也相应提高;③可继承性,对于提前去世的移民,其补偿资金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继续领取。

1.2方式1.2.1逐年补偿安置方式逐年补偿是指对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长期逐年按耕地亩产值进行补偿,对其它土地一次性补偿的一种安置方式。

逐年补偿方式具有三个特征:一是长期性特征,补偿执行期是从移民实际安置至电站报废复垦为止;二是可继承性特征,对于因正常死亡或意外死亡的移民,其补偿金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逐年领取,在该移民户家庭内部自主分配;三是补偿标准可调整性特征,耕地亩产值标准将根据国土资源厅公布的片区统一耕地亩产值同期调整。

水利水电工程补偿安置资金探讨

水利水电工程补偿安置资金探讨

水利水电工程补偿安置资金探讨水利水电工程补偿安置资金探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地矛盾日益突出,逐渐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传统“大农业为主”的移民安置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移民安置工作的需求。

另外,随着国家大型水电工程的开发逐渐向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山区转移,这些地方居民普遍区域性强,动员外迁难度大,为尽量满足移民搬迁距离较近原则、最大相似原则和最少移民原则,各地纷纷开展了移民安置方式创新探索与实践。

以长期货币补偿为代表的无土安置方式正在越来越多地运用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中。

长期补偿安置模式是当前我国移民安置模式研究取得的重大成果,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态效益,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主要模式之一,越来越多的水电效益将会被移民分享,真正的实现“开发一座水电站,造福一方老百姓”的美好愿望。

1长期补偿安置实施现状20世纪90年代至今,四川、广西、湖南、云南等省(自治区)水电工程陆续尝试了长期补偿移民安置方式,如湖南托口水电站采用核算移民每人每年的粮食需求,逐年补偿移民粮食或者补偿购买粮食的货币;广西长洲水利枢纽采用核算耕地年产值,按照耕地净产值逐年发放补偿资金;金沙江中游的阿海、龙开口、鲁地拉和金沙江下游的向家坝等水电站都开展了创新移民安置方式研究,相继出现了长期实物补偿、长期货币补偿、年付金长期补偿、一次性补偿+养老保险、第三产业安置等探索性移民安置方式,其中长期货币补偿方式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创新型移民安置方式。

目前,我国水利水电行业逐年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尚未形成统一概念和定义,在补偿标准、补偿时限、资金来源方面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讲,长期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耕(园)地的生产安置移民,按其被征收耕(园)地面积的产值,长期逐年发放货币补偿金的一种生产安置方式。

项目法人按照“淹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以现金的形式对移民进行长期补偿,是一种动态调整的生产安置方式。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的环境容量研究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的环境容量研究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的环境容量研究摘要:当前,针对水利水电项目的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容量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进行了简介,提出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移民安置区的环境背景调查;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保措施;加强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的组织和管理。

并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的环境容量进行了分析:包括环境容量特性;库区移民安置环境容量考虑的要素及其影响。

因此,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并且确定了环境容量的可靠,这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环境容量中图分类号: tv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简介大藤峡水利枢纽坝址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黔江河段大藤峡峡谷出口的弩滩处,下距广西桂平市黔江彩虹桥6.6km。

大藤峡水利枢纽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98612km2。

枢纽水库正常蓄水位61m,死水位及汛期防洪起调水位47.60m,总库容34.3亿m3,水库在正常蓄水位以下设置防洪库容15亿m3(与发电结合)。

大藤峡水利枢纽库区淹没土地面积为283579.2亩,淹没区搬迁安置人口现状年(2011年)9757人,规划水平年(2018年)10607人,生产安置人口现状年37711人,规划水平年41456人;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地涉及总面积16940.05亩,建设区搬迁安置人口现状年(2011年)3875人,规划水平年(2014年)3992人,生产安置人口现状年4221人,规划水平年4346人。

2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对于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水利水电项目的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要在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1 做好移民安置区的环境背景调查要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区进行环境背景调查,为规划选址提供参考,科学的选址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外迁安置效果研究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外迁安置效果研究

的区域位于规划用地的南面,用地面积为 4.5 787
hm ,总建筑面积为 127 858.29 m ,含 5#、10#、11#、
2
2
12#、13#、14#、15#、16#楼八栋地上 17 或 18 层高层
住宅及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 141 262.12 m ,其
2
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108 890.12 m2、地下室总建筑
移民一并进行安置,统一变成一个武宣县城集中安
键节点和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标志性工程;是
置点。
《珠江流域与红水河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保障澳门
武宣县城移民安置点位于武宣县城东新区东
珠海供水安全专项规划》提出的流域重要水资源配
绕城路东侧,交通较为便捷,用地紧靠城市主干道
置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一座以防洪、航
Abstract: The inundated scope and objects of Yangxi Hydraulic Complex were studied, based on which analysis was
made on the focus and difficulties of real object index investigation, which effectively instruct the investigation
因,要是患了较为严重的疾病,村民只能前往更大
件差的移民所使用的生活用水都需要通过山泉水
型的医院就医,导致病情有所延误;移民外迁落实
引入、浅水井挖掘等措施,卫生、安全性较差;在移
之后,安置点内配备有卫生室,备有基本的医疗设
民外迁落实之后,政府部门提供了自来水管网设
施和常用药物,在医护人员上也会调拨了一批专业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生产安置方式分析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生产安置方式分析

广西水利水电GUANGXI WATER RESOURCES&HYDROPOWER ENGINEERING2020(3)1工程概况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一座以防洪、航运、发电、补水压咸、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坝址在广西桂平市黔江彩虹桥上游6.6km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98612km2,约占西江梧州站以上流域面积的60.5%;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1309亿m3,年平均流量4150m3/s,水库正常蓄水位61.00 m,死水位47.6m,调节库容16.07亿m3,库容系数1.1%,调节性能为日调节。

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6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60.55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784h,多年平均出力691MW,保证出力366.9MW。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正常蓄水位方案淹没涉及3个地级市6个县(市、区)的37个乡(镇)、133个村民委、1100个村民小组以及4个国有单位。

淹没影响人口1865户、7210人,房屋19.35万m2;淹没影响土地面积267475.41亩,其中:耕地54139.48亩。

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涉及桂平市的3个镇11个行政村及银兔开发区的土地,工程征地总面积18221.76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9623.00亩,征用土地8598.76亩,搬迁人口5359人,拆迁房屋20.85万m2,其中主房19.02万m2。

初步设计阶段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核定投资为1310275.41万元,其中水库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168174.75万元,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42100.66万元。

2移民安置规划设计2.1初设阶段移民生产安置方式的确定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主要淹没涉及桂平市、武宣县、兴宾区、象州县、柳江县和鹿寨县,水库移民均为农村移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通过土地剩余资源分析,桂平市石龙镇东岗村、新源村、思源村、中峡江村、武宣县三里镇五福村、上江村、下江村,桐岭镇龙山村、马来村等村民委剩余资源不足,需进行外迁安置,并从安置区调整一定的土地作为以上各村的生产用地;兴宾区、象州县、柳江县和鹿寨县涉及村屯中,除兴宾区的水落社区和河西社区、象州县的运江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鸡沙村、龙门村、培森村剩余资源不足外,其他村剩余土地均可满足安置标准。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发布时间:2021-04-27T07:52:56.275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3期作者:李林[导读] 人口迁移加快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

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30000摘要:当前,在国务院令第471、679号等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过去“重工程轻移民”局面得到一定改善,但在征地移民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实施阶段面临的情况复杂多变,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在新形势下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以下简称大藤峡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组织管理工作,不仅是实现库区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重要前提,也是推动大藤峡工程顺利建设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大藤峡;移民安置;制度一、我国水库移民工作的阶段和特点移民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人口迁移加快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

移民按其意愿分为自愿和非自愿移民。

其中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有组织的人口迁移属于工程性非自愿移民。

工程性非自愿移民的安置工作涉及社会、经济、政治、人口、资源、环境、民族、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库移民工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年—1957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1、水库淹没实物指标简单。

2、人均占有耕地数量相对较多,以土地置换安置移民,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生产。

3、等量的土地补偿,且物价相对稳定,所以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并不不突出。

第二阶段(1958年—1985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1、普遍存在“重工程、轻移民”的现象。

2、移民安置普遍采取就地后靠,忽视环境容量分析。

3、移民安置补偿标准普遍偏低。

第三阶段(1986年—2006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1、认识到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2、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

3、改进了水库移民管理制度,提高了移民实施管理水平。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行长期补偿安置移民有关问题的探索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行长期补偿安置移民有关问题的探索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行长期补偿安置移民有关问题的探索曾凡亮,叶发勇(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23)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移民工作的不断深入,部分水利水电工程通过实行长期补偿的办法来安置移民,保障了移民的长远生计。

文章作者从实行长期补偿的概念、原则、对象、标准、条件、投资概算、实施管理等几个方面对长期补偿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长期补偿;移民安置;征地中图分类号:D6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08X (2009)05-0082-051 引言 我国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采用的是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即所谓的“常规安置模式”),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在内的国家有关移民安置的政策、设计规范等基本上都是针对常规安置模式来制定的,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查乃至国家对项目的核准也基本上是按照常规安置模式来运作的,可以说常规安置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机制。

但是在新时期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和移民工作的不断深入,常规的移民安置模式对一些水利水电工程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妥善安置移民的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东、广西、四川等几个省区有部分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始探索通过实行长期补偿安置移民的移民安置模式,其中广东都平水电站、广西京南水电站、四川槽渔滩水电站等都是较为成功的案例。

近年广西长洲水利枢纽工程在国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中率先采用了长期补偿安置征地移民的模式,实施效果也不错。

但是总体来说,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实行长期补偿安置移民尚未形成一套成熟、完整的机制。

基于此,本文试图对有关实行长期补偿安置移民的一些问题进行探索,以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2 长期补偿的概念 所谓长期补偿,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收的耕地实行长期补偿,对耕地以外的其他地类和房屋、零星果树等仍按有关政策法规作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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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研究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研究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研究傅文华(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530023 ,南宁)摘要:长期补偿安置方式是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一种模式创新。

基于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情况,对长期补偿的范围、原则及方式进行了研究,对实施长期补偿安置的补偿费进行了测算并分析了对电价的影响。

研究认为本工程若实施长期补偿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将在运营期对项目法人带来较大资金压力,对此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大藤峡水利枢纽;长期补偿安置;移民安置;实施条件大藤峡水利枢纽(以下简称大藤峡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

根据批复初设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涉及贵港、来宾、柳州 3 个市的桂平、武宣、象州、兴宾、柳江、鹿寨6 个县(市、区)的37 个乡(镇)133 个村以及4 个国有单位。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中咨公司于2014 年对大藤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部分地方干部和移民群众提出了长期补偿安置的诉求。

中咨公司认为评估调研了解的移民意愿与可研报告提出以大农业为主的安置方式不完全相符,建议进一步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愿,结合近年自治区水库移民的经验教训,由项目法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充分协商,统筹考虑采用大农业和长期补偿等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移民安置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方案。

2014 年7—8月,设计单位抽取了库坝区12 个乡(镇)的21 个村民委144 个村民小组进行了移民生产安置方式意愿调查。

根据典型调查结果,20.77% 的移民选择了耕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

目前,本工程库区和坝区征地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坝区部分在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已经根据群众的意愿实施了长期补偿,库区部分县(市、区)也有不少原来选择大农业安置的移民现在倾向于实施长期补偿。

群众的安置意愿充分反映出对大藤峡工程长期补偿安置进行研究的重要性,对维护库坝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长期补偿安置方案的范围、原则及方式 1. 补偿范围根据实地调研,大藤峡工程建设征地区农村的农民收入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副业等,农业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绝大部分,种植业的收入主要是通过耕地获得,因此本方案研究的长期补偿范围是工程建设征收的耕地(含库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

2.补偿原则①实行长期补偿安置方案后不降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原来的耕地收入水平。

②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以移民自愿为原则。

③长期补偿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兼顾国家、业主、地方、移民个人利益。

④只对工程征收的耕地实行长期补偿,长期补偿的耕地仅指水田和旱地,对耕地以外的土地和其他项目实行一次性补偿。

⑤长期补偿的耕地类别按核定后的原地类长期不变。

⑥耕地长期按其净产值进行补偿,同时对耕地的净产值随时间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参考自治区内同类工程的经验,实施长期补偿的耕地净产值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和期限进行调整。

⑦长期补偿的期限以枢纽存在的时间为期限直到枢纽工程报废为止。

3. 补偿方式根据广西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已实施的水电工程长期补偿经验,并结合大藤峡工程建设征地区实际情况,大藤峡工程长期补偿的方式建议采取年产值补偿的方式,即对工程建设征收的耕地的年产值进行长期补偿,对耕地以外的土地按照目前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一次性补偿。

在安置区不做具体的生产安置规划,由各村民小组用所得补偿费用自行发展生产。

耕地的补偿单价需按耕地的年产值扣除中间成本后的净产值进行计算,耕地年产值实行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和年限进行调整。

长期补偿金的来源为优先使用一次性补偿金,一次性补偿金使用不足部分由发电成本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摊,分摊比例由项目业主与地方政府共同商议。

二、补偿费测算及对电价的影响分析实施长期补偿机制,其本质是将原需要一次性补偿移民的资金变为动态的逐年补偿资金,该笔资金的运用可视为移民与业主之间的投(融)资形式,其关系可以大致理解为移民个人财产存款(存入业主这一非银行实体)、移民个人财产贷款(贷给业主用于项目建设与开发)、移民个人财产入股(投入项目建设,每年获取一定收益)等三种方式,以年折现率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

本研究以作为长期补偿资金的耕地(仅包括水田和旱地)补偿补助费用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暂以全部移民实施长期补偿方式为例,通过价格指数、产量等不同的参数设定,对不同资金折现率情况下长期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的测算和分析,并测算一次性补偿金不足部分由发电收益列支相应的电价。

1.计算条件及参数假定(1)实施模式参照国内及广西水电站已有的长期补偿实践,以耕地亩产值净值折现进行长期补偿。

(2)补偿期限按《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 654 —2014 )规定并参照国内及广西水电站已有长期补偿实践以及大藤峡工程规划设计成果及实际情况,长期补偿起始年限(基准年)为建设征地开始年,时长为建设期(9 年)及运行期(50 年),即长期补偿年限暂定为59 年。

(3 )补偿范围仅对耕地(包括水田和旱地)按照“淹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长期补偿,其他地类予以直接补偿。

(4)补偿标准参照国内及广西其他水电站长期补偿实践,以水田生产的亩均稻谷净产值为基础进行逐年补偿,参考区内其他项目经验并考虑到本工程建设征地的实际情况,旱地亩产值按等同于水田考虑。

参照广西地区水稻种植经验值,水田净产值按产值的75% 计。

全库区采用“同库同策”政策,即不同区域的水田稻谷净产值采用统一值。

根据大藤峡库区涉及区域的农业生产水平状况、统计数据、市场调研及网络查询结果,基准年稻谷产量按659 kg/亩计列。

考虑今后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水田亩产量平均每3 年增长3% ,当亩产量达到1 000 kg/ 亩时,产出基本上趋于稳定,不再考虑增产。

基准年稻谷市场价格按 2.8 元/kg 计列,考虑3%的年增长率。

(5)资金折现率本次研究过程中资金的时间价值按以下 3 种方式考虑:①移民与业主的关系可以理解为移民补偿资金作为移民的个人财产存入业主这一非银行实体,移民以整存零取的方式每年从业主处领取一定额度的补偿款。

在这种情况下,该笔资金时间价值将通过多年平均存款利率反映(本次分析按2015 年10 月24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存款利率,整存零取利率为1.3% )②移民与业主理解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移民将本应一次性补偿到位的补偿款全部贷给业主用于项目建设与开发,该笔资金时间价值将通过多年平均贷款利率反映。

③移民作为一个投资决策者将其移民补偿资金一次性投入水电行业中,每年获取一定的收益,由于这些补偿资金是投资者(移民)自有资金,因此其投资的基准利率按照水电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来计算该笔资金的时间价值,本次分析按水电行业财务基准年收益率7% 考虑。

2.资金测算模型采用资金时间价值基本公式中的已知不等额年值与现值公式,即将历年补偿费用折为现值并累积现值的计算公式:式中,P 为n 年补偿费用现值累积值,折算至基准年;Pn 为第n 年补偿费用现值,折算至基准年;An 为第n 年补偿费用;i 为折现率。

3. 资金测算成果(1)一次性补偿费用根据《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批复稿)》,大藤峡水利枢纽库区及枢纽建设区耕地一次性补偿费为172 351 万元。

(2)长期补偿方案设定①基本方案。

耕地水稻产量为659kg/亩,稻谷价格2.80元/kg,水田净产值按产值的75% 计,经计算水田净产值为 1 384 元/亩。

大藤峡水利枢纽耕地长期补偿方案现状年补偿给移民的年费用为7 818 万元。

长期补偿方案补偿期为59 年,按照前述补偿标准,资金时间价值按中国人民银行5 年期整存零取利率 1.3% 、中国人民银行 5 年以上贷款利率4.9% 、水电行业的基准收益率7% 三种情况分别考虑。

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装机1 600 MW ,多年平均发电量60.55 亿kWh ,有效电量57.52 亿kWh。

由测算成果可知,一次性补偿费用与长期补偿方案的平衡折现率为8% ,按目前国内银行存款、贷款及行业收益的基准收益率来分析资金的价值,一次性补偿费用不足以支付长期补偿方案中历年补偿费用,其中当采用水电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进行分析时,一次性补偿费用可支付38 年,第39 年的费用需计入发电成本,由发电收入进行补偿,试算从第39年开始需抬高电价0.028〜0.116元/kWh。

按国内银行整存零取、长期贷款方式分析资金价值时,一次性补偿费用较长期补偿历年总费用差额更大。

测算成果如下:一是当收益率(折现率)为 1.3% 时,相当于中国银行整存零取5 年存款利率,基准年耕地补偿补助费用现值约可补偿17 年,若补偿59 年,则基准年资金现值需增加867 804 万元。

假设补差费用从电价中提取,若从第18 年开始提取,电价需提高0.003〜0.116元/kWh ;若从电站开始运营的第1年开始提取,计算得出等额提增电价0.047元/kWh。

二是当收益率(折现率)为 4.9%时,相当于中国银行5 年以上贷款利率,基准年耕地补偿补助费用现值约可补偿25 年,若补偿59 年,则基准年资金现值需增加167141 万元。

假设补差费用从电价中提取,若从第26 年开始提取,电价需提高0.005〜0.116元/kWh ;若从电站开始运营的第1年开始提取,计算得出等额提增电价0.025元/kWh。

三是当收益率(折现率)为7%时,相当于水电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基准年耕地补偿补助费用现值约可补偿38 年,若补偿59 年,则基准年资金现值需增加36649 万元。

假设补差费用从电价中提取,若从第39 年开始提取,电价需提高0.028〜0.116 元/kWh ;若从电站开始运营的第1年开始提取,计算得出等额提增电价0.009元/kWh。

四是当收益率(折现率)为8% 时,基准年耕地补偿补助费用现值才能与长期补偿59 年资金累积折现值平衡。

②敏感性分析。

长期补偿基本方案按耕地实际产量及单价分析计算了长期补偿方案的年费用,并按耕地亩产量每3 年递增3% 、粮食单价年增3% 的幅度考虑了耕地产量及粮食单价在未来时间内可能出现的变化,但毕竟产量变化及价格浮动都是未知的因素,其变化将直接影响到长期补偿方案的年费用及与一次性补偿方案的比较成果,因此需要对粮食产量增加和价格上涨这两个因素变化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

基本方案与敏感性分析方案资金测算对比成果见表1 。

从表 1 可以看出,耕地亩产量及产出物单价对于长期补偿方案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中产出物单价增长对方案的影响更为明显。

三、结论及建议 1. 结论①实施长期补偿可以减轻地方政府移民安置的压力,有利于移民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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