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与政治家思维的区别
论法官的职业伦理

论法官的职业伦理法官作为一种职业,其职业伦理是十分重要的。
法官需要遵守道德规范,保持专业素养,维护司法公正,以确保司法正义得以实现。
本文将从法官的职业伦理角度出发,探讨其职业特点及职业伦理的重要性。
一、法官的职业特点法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工作性质和特点有别于其他职业。
首先,法官的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法官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官的工作需要独立性和公正性。
法官需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和干扰,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依法独立作出判决。
法官的工作不仅要有专业性,更需要有独立性和公正性,这是法官职业特点之一。
法官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法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利益,特别是涉及到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案件,更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二、法官职业伦理的重要性法官职业伦理是指法官在执行公务中,遵守法律、遵循道德、保持操守、尊重人权、保障公正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在于:1. 维护司法公正。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公正得到维护。
2. 增强司法权威。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保持专业素养,做出公正的判决。
这不仅可以增强法官的权威,也可以增强司法机关的权威。
3. 保障人权。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尊重人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 增强司法透明度。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保持操守,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这可以增强司法机关的透明度,让人民更加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
5. 促进司法改革。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不断完善职业道德规范。
这可以促进司法改革,推动司法机关向着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方向发展。
三、法官职业伦理的体现法官职业伦理的体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公正。
法官应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和干扰。
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郑成良)

郑成良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概括。
我个人认为法律思维至少有6条基本规则,今天由于只有半天时间,我们准备重点讨论一两条,其他规则再简单讨论一下,因为规则要结合大量案例,事例才能讨论清楚。
在正式讲座前,希望大家都能以批判怀疑的态度听讲座,原因有二:一,法律思维的问题在我国国内的法学界,法律实务界,研究的比较肤浅,近几年才开始有人关注这个问题。
今天下午我的观点只是我个人思考的心得体会,不一定都正确;二,法律思维研究的问题需要一个特定的语境,即在一个法治社会作为一名职业化的法官该如何思考问题,裁判是非。
在人治社会用不着法律思维,法治社会才需要。
中国社会还不是严格意义的法治社会,就像国外有些国家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一样。
我们正在走向市场,也正在走向法治。
法治化程度落后于市场化程度。
在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中,法治的因素在增长,人治的因素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从趋势上看人治是逐渐消亡。
既然语境还不具备,所以我今天讲的所有观点,假定是正确的,也只代表中国司法的一个走向,而不是说在遇见个案时完全按照正确方法来做,因为条件有时不具备。
什么是法律思维,先下个简单的定义:法律思维是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考模式,或叫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和决策有关。
什么是决策呢?在政治或社会学意义方案。
决策是可大可小的,重大决策如加入WTO的决策,小决策如到王府井买衬衫的消费决策,决策有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之分。
法院的裁判是典型的公共决策,利用公共权利,来选择一个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
在公共决策的过程中,理论上有无数种思维方式,但最典型的公共决策的思维方式有四种,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和法律思维。
政治思维最大的特点是强调政治上的利弊权衡的因素,一个人选择政治思维方式来观察分析解决面临问题,要考虑的因素无法统计,但核心因素是政治上的利弊权衡。
这个观点是受胡启立的启发。
他在80年代末期有一次和学者座谈,说学者考虑的是是非,政治家考虑的是利弊。
2012考研英语一真题答案解析

2012考研英语一真题答案解析1.【答案】B【解析】从空后信息可以看出,这句表达的是"__法官表现得像政治家"的情况下,法庭就不能保持其作为法律法规的合法卫士的形象,所以应该选C,maintain"维持,保持",其他显然语义不通。
2.【答案】A【解析】从第三段可以看出,文章认为法院和政治之间应该是有界限的。
所以这里应该是当法官像政治家一样行事,模糊了二者之间的区别时,就失去了其作为法律卫士的合法性。
只有B,when表示这个意思。
3.【答案】B【解析】第二段给的具体事例说明,法官出现在政治活动中会使法官形象受损,影响他们独立、公正的名声。
只有B,weaken能表示这个意思。
4.【答案】D【解析】空前信息显示,法官出席政治活动会让法院的审判收到影响,人们就会认为其审判不公正,所以选D,be accepted as..."被认为是"。
5.【答案】C【解析】空所在的语境为:产生这样的问题,部分原因在于"法官没有__道德规范"。
后一句话说,至少法院应该遵守行为规范,这显然是进一步说明上一句话。
所以上一句是说法官没有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选C,bound。
6.【答案】B【解析】根据解析5可以看出,这里应该是说遵守行为规范,subject与to连用,表示"服从某物,受…支配"。
故本题选B。
7.【答案】D【解析】分析句子结构可知,这里是由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修饰说明前面的行为规范,是说法院也应当遵守适用于其他联邦司法部的行为规范。
apply to"适用于"符合题意。
resort to"求助于";stick to"坚持(原则等)"语意不通。
8.【答案】B【解析】空所在的语境为,类似这样的案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法院和政治之间是否还存在着界限。
提出问题,产生问题用只能选raise。
为什么有些人会成为政治家?

为什么有些人会成为政治家?政治家是一种职业,不同于医生、教师、律师等职业,但是却吸引着众多人的眼球,令他们不断追逐。
那么,为什么有些人会成为政治家呢?以下是几个可能的原因:一、对社会变革的渴望政治家的工作对象是整个社会,其工作内容也是密切关注社会进步的发展趋势,并为之做出应对策略。
政治家之所以有影响力,是因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愿景通常更加高远,较普通人更有抱负去推动社会变革,优化社会结构。
为达到这一目的,政治家通常是有文化底蕴和社会经验积累的人才,具备足够的洞察力和预测能力,可以准确把握社会发展大势。
二、对权力的追求在社会层面,权力与资源是密切相关的。
政治家通常是具有争取社会资源的野心和意愿的人,政治活动为他们提供了接触、合作和交流的平台,也是他们争取权力和资源的途径之一。
相对于其他职业,政治家的影响力更大,权力的运作更具隐私性。
这也使得个体的资本与影响力更加重要。
这也间接促进着那些渴望掌握权力的人尝试从政的愿望。
三、所具备的领导能力领导力是成为政治家的重要素质之一,领导力的核心要素是个体能力。
政治家需要具备一定的才干和经验,在适应常态变化的高压力环境下保持良好的管理和执行能力,促进人群成长和幸福满足。
智商、判断力和毅力这些多面能力是政治家成功的关键,同时也决定了其长期的职业发展。
因此,具备领导能力的人无论在何处都会考虑如何为更多的人带来更好的机会。
四、透过政治找到自我价值的确认政治家人生哲理的体验往往是不同于普通人的。
他选上从政工作,不仅体现出了对社会的担当,同时意味着他能够快速地为社会带来变革和成长的机会,其中也可通过取得较好的服务成绩找到其对自身价值的肯定。
长期从政人士的主要心态是一种利他主义思想,他们希望推动社会进步,创造更多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机会,分担政府压力,为更多的人带来公正的服务。
总的来说,成为政治家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选择,不同于其他职业,但政治选择也不一定是音乐天才或天生的领袖;而是具备一定特质和适应能力,同时还需要主动拥有一份跨领域能力的成就感。
政治五大思维模式答题方式

政治五大思维模式答题方式政治五大思维模式是一种分析和解决政治问题的方式,包括理论思维模式、经验思维模式、权力思维模式、制度思维模式和道德思维模式。
下面通过分析每种思维模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来详细介绍。
1. 理论思维模式:理论思维模式是指根据特定的理论体系来分析和解决政治问题。
这种思维模式强调理论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能够帮助人们系统地理解政治现象和问题。
在运用理论思维模式分析问题时,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理论框架,然后根据该框架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
例如,可以使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趋势,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 经验思维模式:经验思维模式是指根据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来分析和解决政治问题。
这种思维模式强调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和总结,能够帮助人们从实践中获得启示和经验。
在运用经验思维模式分析问题时,首先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历史和现实案例,然后对它们进行分类和比较,最后通过对比和推理得出结论。
例如,可以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发展历程,总结出不同制度下的优劣势,为政治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3. 权力思维模式:权力思维模式是指根据权力关系来分析和解决政治问题。
这种思维模式强调权力的作用和影响,能够帮助人们理解权力的运行规律和政治的本质。
在运用权力思维模式分析问题时,首先需要识别和分析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关系,然后通过权力的调整和平衡来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研究政治家和政党之间的权力关系,分析政治决策的制定过程和权力的运行机制,从而为政治改革提供指导和支持。
4. 制度思维模式:制度思维模式是指根据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来分析和解决政治问题。
这种思维模式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能够帮助人们理解制度对政治行为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在运用制度思维模式分析问题时,首先需要研究和分析不同制度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然后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来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研究选举制度和法治体系,分析其对政治民主和社会稳定的作用,为政治改革提供设计和实施方案。
法理学案例分析题

法理学案例分析题根据法律关系的理论对该案例进行分析;甲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
因住房宽裕,甲欲将该房出租。
后经某房屋中介公司介绍,甲与乙签订了该套房屋的租赁合同。
最佳答案法律关系就是运用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主体、客体、标的三个要素。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有一定资格、能力来行使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权利、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
本案中,甲方和乙方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房屋租赁关系是客体,出租房屋、支付房租是双方各自主要的权利/义务。
就中介而言,甲和房屋中介公司成立居间服务合同关系。
甲、该公司是法律关系的主体,该公司提供居间信息服务,甲支付报酬,双方分别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居间服务合同关系是客体。
一、法理学的基本特点要搞好法理学的学习,关键是在掌握相应知识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具体讲是法理学所特有的思维能力。
这首先要清楚法理学这门课程本身的属性特征,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学习方法。
大家都应该听过老师讲课的笔记的核心问题:“法理学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基本属性:“法”性、“理”性和“学”性,也就是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
法理学是这三种基本属性的有机结合。
这就要求同学们对何谓”法律思维“,何谓”理论思维“、何谓”学术思维“,以及它们的基本特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法理学的法律性从课程分类上来讲,法理学首先是一门法学课程,具有法律性。
这一属性使它与自然科学、现代汉语、计算机、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课程区别开来。
这里的法律性,主要是指法律学习需要具有一种特殊的法律思维的方式,象西方国家通常所说的那样,法科学生要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即象律师那样思维。
大家训练自己法律思维的过程并不象在一张白纸上绘画一样,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清理”或“颠覆”自己已有的科学思维、道德思维以及政治思维的过程。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是多种多样的,因为他们代表各种不同的政治派别和倾向。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1.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政治家坚信个人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他们主张政府应当保护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推动市场自由和竞争,并提倡公民的参与和平等。
2. 保守主义:保守主义政治家对传统价值观有强烈的认同感。
他们主张维护社会稳定,强调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支持有限的政府干预和保守的经济政策。
3.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政治家认为公共财富和资源应当共享,主张社会平等。
他们倡导国家干预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和福利,以减轻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
4. 民主主义:民主主义政治家追求政府的民主化和参与。
他们主张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支持选举和法治。
5. 环境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政治家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他们主张减少污染、推动可再生能源和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环境。
6. 国际主义:国际主义政治家倡导跨国合作和平等。
他们主张国家应当在国际事务中合作,推动全球治理和解决全球性问题。
以上是一些现代政治家可能持有的政治观点,他们的具体观点和政策可能因个人背景、国家环境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2012考研英语(一)答案及解析

2012年考研英语一真题参考答案1.【答案】B【解析】从空后信息可以看出,这句表达的是“_ _法官表现得像政治家”的情况下,法庭就不能保持其作为法律法规的合法卫士的形象,所以应该选C,maintain“维持,保持”,其他显然语义不通。
2.【答案】A【解析】从第三段可以看出,文章认为法院和政治之间应该是有界限的。
所以这里应该是当法官像政治家一样行事,模糊了二者之间的区别时,就失去了其作为法律卫士的合法性。
只有B,when表示这个意思。
3.【答案】B【解析】第二段给的具体事例说明,法官出现在政治活动中会使法官形象受损,影响他们独立、公正的名声。
只有B,weaken能表示这个意思。
4.【答案】D【解析】空前信息显示,法官出席政治活动会让法院的审判收到影响,人们就会认为其审判不公正,所以选D,be accepted as...“被认为是”。
5.【答案】C【解析】空所在的语境为:产生这样的问题,部分原因在于“法官没有_ _道德规范”。
后一句话说,至少法院应该遵守行为规范,这显然是进一步说明上一句话。
所以上一句是说法官没有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选C,bound。
6.【答案】B【解析】根据解析5可以看出,这里应该是说遵守行为规范,subject与to 连用,表示“服从某物,受…支配”。
故本题选B。
7.【答案】D【解析】分析句子结构可知,这里是由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修饰说明前面的行为规范,是说法院也应当遵守适用于其他联邦司法部的行为规范。
apply to “适用于”符合题意。
resort to “求助于”;stick to “坚持(原则等)”语意不通。
8.【答案】B【解析】空所在的语境为,类似这样的案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法院和政治之间是否还存在着界限。
提出问题,产生问题用只能选raise。
9.【答案】A【解析】根据第8题可知,空内应填line,“界限”。
barrier “障碍”,similarity “相似性”,conflict“冲突”都不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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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与政治家思维的区别作者:孙笑侠来源:中评网来源日期:2004-8-30【内容摘要】当代中国法律的法律职业具有严重的行政化、大众化和政治化特点。
这将影响法律职业的自治性、司法活动的专业性以至司法体制的独立性。
为了消除法律职业特别是法官职业意识淡薄的误区,本文以法官为代表,兼及法律家的其他成员,讨论他们与政治家含行政官"在思维上的区别。
笔者认为他们存在六个方面的区别,即职业术语、向过去看的习惯、对待逻辑与情理的态度、对行为过程与结果的注意程度,对真理!真相、真实"的认识、思维结论等。
本文提出社会应当科学地对待法律家,给予他们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法官法律家政治家思维在我国社会生活中人们并不习惯于对法官与政治家[1]加以区分。
中国古典政治制度中让行政官或政治家兼任司法官,这种历史传统演变为现行体制,以至于当代中国法律职业仍然具有浓厚的行政性,由此又使法律职业归属于政治的范畴。
当代中国法官的培养途径多元化、训练内容不统一、准入制度不严格、考核标准不明确,所以,法官作为法律家的职业特征不是专业化,而是行政化、大众化和政治化。
把对法律家工作的评判标准混同于对政治家和行政官的评判标准,即两种职业采用同一系列的标准进行评判。
这又容易导致行政官、政治家和民众对作为专家的法官及其专业工作的不理解,不信任,甚至责备、反感和排斥。
一、法律家的专业性是分工的产物专业性是分工的产物。
专业知识与专业屏障是“专业化”之树上结出的既相联又相异的两颗果实。
人们历来对专业化和分工有着种种非议[2],"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并不是以人的意志转移———在人们对于分工与专业化发表异议的同时,分工与专业化在变本加厉地发展。
今天,社会中的每一个分支专业都日益精深。
“我们所知道的各种法律(也就是公开宣布并执行的规范)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各种法律工作日益专门化的历史”[3],而法的发展带来的一个结果则是法律活动的进一步专业化。
伯尔曼在分析西方法律传统的主要特征时指出:法律的施行是委托给一群特别的人们,他们或多或少在专职的职业基础上,从事法律活动。
法律职业者,无论是像英国或美国那样具有特色地称作法律家,还是像在大多数其他欧洲国家那样称作法学家,都在一种具有高级学问的独立的机构中接受专门的培训,这种学问被认为是法律学问,这种机构具有自己的职业文献作品,具有自己的职业学校或其他培训场所。
培训法律专家的法律学术机构与法律制度有着复杂、辩证的关系,因为一方面这种学术描述该种制度,另一方面法律制度通过学术专著、文章和教室里的阐述,变得概念化和系统化并由此得到改造,如果不这样,法律制度将很难彼此分立,不能被组织起来。
换言之,法律不仅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命令和法律判决等,而且还包括法律学者#其中有时包括像法律学者那样一些从事讲述和撰写的立法者、法官和其他官员对法律制度、法律命令和法律判决所作的阐述。
法律本身包含一种科学,一种超然法———通过它能够对法律进行分析和评价[4]。
英国亨利六世时的大法官福蒂斯丘论述了关于法律具有职业神秘性的思想,即认为法律乃法官与律师界的特殊科学[5]。
一百三十年后,福蒂斯丘当年描述的法官与国王对话的场面居然真的隆重上演了———法官柯克与英王詹姆士一世就国王可否亲自坐堂问案发生分歧,柯克有一段精彩的阐述:的确,上帝赋予陛下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是陛下对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
涉及陛下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并不是依自然理性来决断的,而是依人为理性[6] (artificial reason又译技术理性$和法律的判断来决断的;法律乃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
法律是解决臣民诉讼的金质魔杖和尺度,它保障陛下永享安康太平[7]。
在柯克看来,法律是技术理性,法官是技术理性的拥有者,因此,法律就是一个职业等级的领地。
柯克所谓“自然理性”与“技术理性”之区别,显然道出了基于普遍的道德观念而形成的大众逻辑与根据专门的专业思维而构筑的职业逻辑的区别。
国王固然居万人之上,何况“上帝赋予陛下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是他并不拥有经过长期的职业培训而获得的职业技能,这其中主要是职业法律家的职业思维方式或职业逻辑。
韦伯曾经在阐述专业官吏的兴起时说,在23世纪时欧洲较先进的国家,由于君主理财、战争技术和司法程序三方面发展的原因,才出现了财政专家、军事专家和法律专家。
韦伯说,司法程序的细密化要求有训练有素的法律专家。
就在君主专制主义凌驾于身份等级制度之上的同时,君主大权独揽的统治也逐步让位于专业官吏体制[8]。
法律家与政治家对于一个社会结构的控制具有分工的关系。
二、法律家与政治家思维的区别我们把经过法律专业训练、具有法律职业技能与职业伦理的人称为法律家,或法律人,他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个体。
他可能是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可能是从事其他工作,诸如企业主管、政府官员等。
实际上的“位置”并不重要,关键是看他是否具有法律家的“脑子”。
同理,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政治家,如果“脑子”不是法律家的,那么他就是政治家。
思维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是借助语言所现的理性认识过程。
思维是职业技能中的决定性因素。
法律家具有理性的思维,以法官为例,这是指法官思维判断力的理智与成熟[9],表现为法官的意识、观念或态度的自主性,法官在思想上是自由的。
这种理性的思维特点是经过专业的训练才能获得的,所以是十分特别的,带有几分神秘感,甚至令法律家在社会上具有某种先天的“显贵”地位。
它是区别于其他职业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
我们认为法官可以有自己的政治倾向,但在程序中必须以法律为最高准则。
法官最忌讳的是采用应急性、临时性的政治要求、政治观点或政治任务来左右审判结论。
法律家与政治家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内在的思想观念,而这一点则是取决于他们所受到的职业思维训练。
正是因为有了专门化、职业化的思维方式,他们才被赋予操作法律的重托,他们的法律活动才是值得信赖的。
正如人们为什么在通常情况下信赖职业医生那样———因为职业医生是训练有素的专家。
对于法律家来讲,思维方式甚至比他们的专业知识更为重要。
因为他们的专业知识是有据(法律规定)可查的,而思维方式是靠长期专门训练而成的。
只有具备法律思维特征的人才能称之为法律家。
法律家的思维方式有什么特点呢%日本的一位学者把法律家思考方式的特点概括为:教义学的性质,过去导向性,个别性,结论的一刀两断性以及推论的原理性、统一性、类型性和一般性[10]。
季卫东在《法律职业的定位》一文中曾分析过法律职业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包括“一切依法办事的卫道精神”、“‘兼听则明’的长处”、“以三段论推理为基础”[11]三个方面。
笔者认为法律家与政治家的思维有以下区别:第一,法律职业术语(概念)是法律家必备的思维要素,法律家运用职业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而不是政治家必备的思维要素。
政治家的普遍使用的语言属于大众话语的范畴,他们运用大众的词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
大众的话语,即大众的呼声就是政治家关心的问题,所以政治家话语来源于大众,并与大众标准相一致。
虽然现代法治要求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学法、知法、依法办事,但这并不改变他们的职业本质。
法律是一种专门的技术知识,法律术语是这门专门知识中的最基本的要素。
所有的社会问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不论具体还是抽象、不论是春秋大义还是鸡毛蒜皮,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甚至连不容易或不应当转化的政治问题,也完全可能地被转化为法律问题而提交法院解决[12]。
纯粹的法律问题自然如此,连政治经济问题乃至日常的社会问题也都尽量“使之转化为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处理[13]。
托克维尔说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都迟早要变成法律问题。
所有的党派在它们的日常活动中都要借助于法律语言,大部分公务员都是或曾经是法律家[14]。
如果一个社会崇尚法治,那么法律语言会成为广受推崇的语言[15],几乎可以成为普通语言。
法律的发展日益与道德和政治因素相疏离,这主要是由于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而法律活动的专业化又取决于一种专门的技术知识的形成。
因此有学者说法律与法律活动就会较少受到社会生活的波动而激烈变化,而受法律团体内的话语实践的制约;即使有变化,法律现有的知识传统和实践传承也会使法律和法律活动保持相当大的连续性[16]。
不懂得运用法律术语就不配为法律家。
虽然我们不必强求所有的法官都象大陆法系的法官那样在法学院开始训练“原理性思维”[17](尽管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至少,法官应当学会用法律术语进行思考和表达。
今天中国的法官与律师当中,仍然存在不习惯于运用法律术语“讲话”,可能还存在不屑于这样做———在社会中混摸滚爬多年后“俗”惯了———的情形,或者是羞于这样做———因为某些人并不以职业专门化为荣———的多种情形。
第二,法律家通过程序进行思考,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表现得较为稳妥,甚至保守;而政治家则高瞻远瞩,设定预期目标勇于改革与实践。
程序是自治的,在其内部的一切活动(包括思维活动)都被视为“过去”[18],这才可能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法律程序的自治,要求我们只在程序内进行思考和判断。
之所以这样,是程序自身必要性决定的———对立面的设置以及两造竞争就是为了排斥任意性,促进理性选择,形成法官稳妥的结论。
这一点与法律家态度与活动的被动性、中立性有关。
政治家的态度与活动具有主动性和倾向性。
政治家的权威来源于政绩、民意和职级三个方面,因此他们积极追求政治目标的实现,积极主动地干预人们的社会活动。
而法律家的权威来源于理性的思维、超然的态度和独立的地位,他们从事法律活动具有被动性,主要表现为法官以“不告不理”为原则,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作主动干预。
相对于政治家立场的倾向性,那么法律家立场则具有中立性。
政治家在他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面前,其态度具有鲜明的倾向性。
政治家具有官方性,它总是更关心自己的政治目标和效率。
“司法中立”原本是就司法者态度而言的,“司法判决是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是依行政政策作出的。
法院尽力从法律规则和原则中找出正确的答案。
政治家尽力根据公共利益找出最有利、最理想的答案。
”有人会说,法院有时也根据公共利益去寻找答案,法律根据与政策根据之间的确存在交叉,但是韦德解释说“法官与政治家的思想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法官的方法是客观的,遵守着他的法律观念;政治家的方法是经验式的,是权宜之计。
”司法中立是指法院以及法官的态度不受其他因素,包括政府、政党、媒体等影响,至少在个案的判断过程中不应当受这些非法律因素所左右。
而“司法权则是权利的庇护者”,“同一官署忽而忙于维护国家利益,忽而又将国家利益弃置一边,忙于维护正义,显然极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