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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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建湖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政府领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农机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机安全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牵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农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广播电视台。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县农委和县安监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抄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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