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
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

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城市社区自治是指城市中的居民自主组织、管理和发展社区事务的能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提升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从调查和思考两个方面,探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一、调查1.调查社区居民对自治能力的了解程度对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自治能力的认识程度和对社区自治的期望。
通过这些调查结果,可以了解社区居民对自治的需求和期望,从而为进一步提升自治能力提供指导。
2.调查社区居民对当前自治能力的评价了解社区居民对当前自治能力的满意度和不满意的原因,探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通过这些调查结果,可以确定提升自治能力的方向和重点,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升。
3.调查社区居民对参与自治的意愿和能力通过调查社区居民对参与自治的意愿和能力的调查,了解他们是否愿意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发展。
通过这些调查结果,可以制定相应的策略,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更积极地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
二、思考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加强社区自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明确自治的范围和目标。
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打击,增强自治的法治力量。
2.提供自治能力的培训和支持举办自治能力的培训班和座谈会,通过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能力。
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如提供财务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指导,增强自治的实际操作性。
3.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参与机制,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通过开展居民委员会选举、代表大会等形式,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议事和决策,增强自治的民主性和广泛性。
4.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自治通过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社区议题讨论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自治事务。
建立社区居民参与自治的奖励机制,鼓励和表彰积极参与的居民,提高自治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5.加强社区自治的经费和资源保障为社区自治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障,支持社区居民开展自治事务。
社区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社区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一、引言社区自治作为现代社会组织形式之一,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社区自治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权力滥用、参与度低下等。
本文将探讨社区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权力滥用问题及对策1. 权力集中导致滥用——由于个别居民或团体在社区治理中获取了过大的权力,导致他们滥用职务来谋取私利。
对策: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合理分配。
加强居民参与,通过组织公开透明的选举程序来选择管理者,并设立独立审查委员会监督其行为。
2. 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由于社区自治通常依赖志愿者来承担治理工作,他们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
对策:提供培训和支持,提升居民治理能力。
政府可以提供培训课程、专家指导和资源支持,帮助居民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并解决问题。
三、参与度低下问题及对策1. 缺乏居民参与意愿——由于时间拮据、缺乏兴趣或不信任,许多居民可能对社区自治缺乏兴趣和参与意愿。
对策:加强宣传,提升居民的自治意识。
通过定期举办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并把自治活动设计得有趣且有意义,吸引更多居民的参与。
2. 信息不对称导致参与障碍——由于信息资源分布不均,部分居民可能无法获取到重要的决策信息,从而影响其参与程度。
对策: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
社区应建立正式的媒体渠道或网站,在上面发布重要通知、会议纪要等信息,并设立专门人员及时回应居民关切和问题。
四、资源有限问题及对策1. 资金短缺——许多社区自治组织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无法满足基本运行需求和改进项目需求。
对策:引入多元化融资机制。
社区可以寻求政府和企业的合作,获取项目资金支持。
同时,社区自治组织也可以邀请专业机构提供赞助,并鼓励居民捐款支持自己所在的社区。
2. 能力不足——许多社区自治组织缺乏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导致无法有效利用有限资源。
对策: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社区自治组织可以与同类组织或专业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享资源和技术。
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路径分析

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路径分析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是指居民自主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的能力。
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有助于居民更好地履行社区公民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社区环境。
以下是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的路径分析。
一、加强居民教育和培训。
社区可以组织一些专题讲座、培训班等活动,培养居民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社区责任感,提高居民对社区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度。
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和社区领导,向居民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建设社区居民自治组织。
社区可以设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让居民直接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提高居民自治的实际操作性。
可以通过选举或者自愿报名的方式,选出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公正性的居民代表,形成居民自治的有效机制。
三、完善社区自治制度。
社区可以制定相关的自治规章制度,明确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居民的行为,保证社区自治的有序进行。
可以制定居民议事规则、公共资源分配规则、纠纷解决机制等制度,增加居民参与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加强社区意识和共建共享理念的宣传。
社区可以组织一些宣传活动,宣传居民自治的重要性和好处,倡导居民关心社区、参与社区建设,让居民意识到社区自治是他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可以通过社区公告栏、社区官方网站、社交平台等渠道,传达相关信息,引导居民参与。
五、促进居民参与实践。
社区可以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社区项目建设等实践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让居民亲身参与和实践,增加居民自治的亲身体验和感受。
可以给予居民一定的奖励和激励,增加居民参与的积极性。
六、加强社区与居民的沟通与协商。
社区可以建立居民意见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居民的疑虑和问题。
社区要积极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让居民更好地了解社区的相关政策和决策,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
社区居民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社区应当加强教育培训、建设组织和完善制度,共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能力的提升。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引言: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基于公民自由意志和平等关系的一种组织形式。
在社区居民自治中,居民通过共同参与决策、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等方式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为社区的和谐与发展作出贡献。
然而,不同社区的自治情况存在差异,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和改进的建议。
一、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1. 缺乏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很多社区居民对自治事务缺乏兴趣和积极性,他们更倾向于将自己的问题交给管理、政府或专业机构解决。
这导致了少数居民对自治事务的把握和掌控能力减弱,社区自治活动的参与度较低。
2. 意见表达渠道不畅通社区居民对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不畅通。
有些社区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居民很难对自治事务进行了解和参与。
一些社区管理者也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导致居民对自治事务缺乏了解和参与。
3. 自治能力和专业知识有限社区居民参与自治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组织管理、决策分析、问题解决等。
然而,很多居民缺乏这些知识和技能,导致社区的自治能力不足。
同时,对于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居民难以做出恰当的判断和决策。
4. 利益冲突和权力失衡在社区居民自治中,不同居民的利益可能存在冲突。
一些权力较大的居民可能借助自治权力谋取私利,而一些弱势居民则可能因为缺乏力量而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权力失衡导致了社区自治的不公正性和不平等性。
5. 社区协商和决策效率低下社区居民自治需要居民之间进行协商和决策,但很多时候协商和决策的效率较低。
一方面,居民之间意见分歧较大,难以达成共识。
另一方面,协商和决策过程可能存在因权力争夺、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拖延和矛盾。
6. 缺乏监督和追责机制社区自治需要一种有效的监督和追责机制来保证自治事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然而,很多社区缺乏这种机制,导致一些自治活动存在监管漏洞和风险,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发生。
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路径分析

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路径分析
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指的是居民在社区内进行自我管理、问题解决、参与决策、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能力,是现代社区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
社区自治能力的提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居民意识
提高居民自治意识是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的前提和基础。
鼓励居民自我管理,自主参与社区事务,并且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对社区和自己的影响,可以加强居民对社区发展的支持和参与度,促进自治能力的提高。
二、构建居民组织
建立有效的居民组织对于社区自治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居民组织可以为居民提供一个有效的社区参与渠道,让居民更好地了解和参与社区各项事务,提高社区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加强社区管理
加强社区管理是提高社区自治能力的关键。
建立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有效开展社区管理工作,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优化公共服务
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社区自治能力提升的必要条件之一。
通过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居民自我发展和参与,从而提升居民自治意识,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自治能力。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六、营造和谐社区
营造和谐社区是提高社区自治能力的重要内容。
通过加强居民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建立居民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合作关系,加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创造一个和谐、整洁、安全的社区环境。
综上所述,社区自治能力提升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实践中需要从加强居民意识、建立居民组织、加强社区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营造和谐社区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社区自治体系,提高居民自治能力,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是指城市管理者在解决城市问题和推动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具备的能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化,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公共服务、社会参与和创新技术等方面探讨如何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一、精细化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前提。
精细化城市规划可以更好地解决城市问题,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首先,要注重城市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其次,要注重城市交通规划,优化交通网络,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
最后,要注重城市景观规划,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优化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优化公共服务能够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首先,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其次,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优质的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保障居民的福利权益。
最后,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促进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促进社会参与能够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首先,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其次,要加强居民自治建设,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能力。
最后,要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与协商,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和反馈机制,增强市民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四、借助创新技术创新技术是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借助创新技术能够提高城市治理效率和水平。
首先,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治理的科技含量。
其次,要加强大数据应用,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优化城市管理。
最后,要加强智能化建设,引入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提高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综上所述,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是城市管理者的重要任务。
关于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关于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积极参与了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以下是我对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的心得和体会。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社区自治能力社区自治的核心是居民自治组织的能力。
在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中,我们要注重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居民自治组织。
首先,应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其次,要加强居民自治组织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居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增强社区自治的能力,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提升民众参与度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需要广泛动员居民参与,让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发言、表达意见和监督居民自治组织的工作。
为此,我们要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居民获取信息的透明度。
首先,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社区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和政策,方便居民获取需要的信息。
其次,要加强居民的参与意识,通过举办居民大会、聆听会、座谈会等方式,让居民参与决策和监督社区自治的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区自治秩序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在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中,我们要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区自治的秩序。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的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社区自治的权力和义务。
其次,要加强社区内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再次,要加强社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机制,确保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利益。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维护社区自治的秩序,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的良好进行。
四、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社区自治的互动发展社区自治的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合作。
在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中,我们要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社区自治的互动发展。
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

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内容提要及调研过程]将社区居委会定义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是党和政府加强基层民主,推动民主政治的积极努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目标,我市全力推进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长足的进步。
但在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政社关系不顺、社居委负担过重、社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尚有不足、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等困难和问题。
为此,今年下半年以来,农工党市委调研组就我市城市社区自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市民政局、光明街道大西门社居委、笔架山街道汇林阁社居委,了解目前我市社区建设现状和社区自治情况。
先后在庐阳区政府、笔架山街道和农工党市委召开三次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居民代表、社居委负责人、街道分管领导、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市委政研部门、市社科联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总结,调研组提出了相关调研意见:1、正确处理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关系;2、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3、积极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4、切实加强社居委硬件建设;5、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直接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实现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实行民主自治的组织形式,政府负有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责任。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必须把实现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这就为我们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建设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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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调查与思考[内容提要及调研过程]将社区居委会定义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是党和政府加强基层民主,推动民主政治的积极努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目标,我市全力推进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长足的进步。
但在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政社关系不顺、社居委负担过重、社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尚有不足、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等困难和问题。
为此,今年下半年以来,农工党市委调研组就我市城市社区自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市民政局、光明街道大西门社居委、笔架山街道汇林阁社居委,了解目前我市社区建设现状和社区自治情况。
先后在庐阳区政府、笔架山街道和农工党市委召开三次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居民代表、社居委负责人、街道分管领导、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市委政研部门、市社科联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总结,调研组提出了相关调研意见:1、正确处理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关系;2、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3、积极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4、切实加强社居委硬件建设;5、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直接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实现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实行民主自治的组织形式,政府负有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责任。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必须把实现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这就为我们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建设的方向。
一、我市社区自治建设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努力推动下,我市在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同时,始终把城市社区建设放在突出位臵,全市共建立44个街道、353个社区,基本实现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全覆盖,我市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得到稳步有序推进。
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加快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提高服务水平、深化居民自治为主线的和谐社区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也为基层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自治机制已初具雏形。
基本形成由社区党委(支部)牵头,以社居委为主体,驻地单位、社区各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自治建设的工作局面。
针对社区退管党员多,社区党组织建设模式不断创新。
如逍遥津街道义仓社区打破过去按楼幢划分党小组的传统模式,创新“1+X”党建新模式,按照“一个特色党支部+若干名特长党员”的组建模式,让党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党支部,先后成立了社区、楼院、退管、民间艺术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功能型党支部,各党支部又细分为京剧、黄梅戏、晨练、书法、绘画、编织、剪纸等特色党小组。
每年各个社区都要组织市民艺术作品展、迎新春联谊会、广场文化节等文艺活动,建设小区健身点、组建腰鼓队、合唱队,开展以居民、家庭、楼组为单位的体育比赛,满足了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是基层民主选举工作取得很大进展。
本市社居委依法进行选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民主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保证了民主选举顺利举行,保障了基层群众的选举权。
2009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我市组织开展了城市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在全省唯一实行了100%直选。
通过选举,党组织书记、社居委主任“一人兼”的比例占40.69%,选民登记率达62.1%,参选率达88.5%,均在全省位居前列。
新一届社居委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文化程度、女性比例等指标比往届有较大提高。
换届后我市共有社区专职工作者4271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8.67%,平均年龄40岁。
三是民主决策和协商议事机制不断完善。
全市各级政府指导、支持基层自治组织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为社居委决定本居住区内的重大公共事项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在关系群众基本民生和精神文化需求的决策内容上体现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制定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公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社区居民公开制度》、《社区民主评议制度》等一批自治条款。
相继成立了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居民代表会议是决策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要事项,居民议事委员会为议事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社居委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社居委为执行机构,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
有的社区还成立了老年协会、计生协会、残疾人协会等社区基层自治组织,通过这些组织的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社区居民和驻地单位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
四是民主监督形式创新,范围不断扩大。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全市社区普遍实现了自治工作的定期公开,自治组织成员的述职考核制度得到普遍重视和实施。
在社区设立社区事务公开栏,将社居委工作人员、分工、办事流程等及时公示,同时在社居委成员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把它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推行低保听证制度,打破过去由社区低保协理员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介绍低保申请人情况的常规,由申请人到评议现场自述情况,再由评议小组成员提问、无记名投票,选出符合条件的居民,保证低保工作的透明公开。
庐阳区益民街道还在辖区聘请社情民意监督员,如卫生创建监督员、网吧监督员等,发挥社区民主监督在社区建设的作用。
五是民主管理的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
近两年来我市市、区两级财政加大了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将社区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均在500万元左右,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区财政也相应加大投入,城市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的平均面积达到537平方米,其中文体活动用房平均面积达156平方米,部分新建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同时,出台了《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合政…2008‟124号),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的基本标准为30平方米/百户,在全省率先解决了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落实难的问题。
2009年共验收了21个新建住宅区项目,新增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7263平方米,每个社区平均新增工作和活动用房面积近20平方米。
着眼长远,规划先行,高起点谋划,将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加快推进《合肥市城市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中把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同时纳入城市公建配套项目,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着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打造市民“十五分钟生活圈”。
六是社区服务网络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已建有区级社区服务中心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3个、社区服务站3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63个,社区警务室348个,服务设施和网络初具规模,全市95%以上的社区开展了“一站式”服务。
社区的服务范围包括十大项、近百个小项,特别是近年来警务、消防、民政、卫生、计生、劳动保障、环保、文体、科教等部门逐渐将工作重心下移,在社区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民政部门还在每个社区配备1名低保协理员,实现低保社会化发放;同时在85%以上的社区建立了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在53个社区设立了慈善超市,社区已成为各级政府实施社会救助的主要平台。
各社区还因地制宜,针对社区内不同人群,开展了“四点半课堂”、“黄丝带敬老工程”、“邻里守望居家养老工程”等特色服务,满足了居民的全方位需求。
七是街居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有着重要进展。
针对目前街居职能错位、社居委行政负担过重、社区自治功能相对弱化的实际问题,蜀山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设的管理体制,即“议行分设”的管理体制。
“”议是社区居民通过公开投票选出的社居委将作为“非官方”的居民自治机构,代表民意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决策;“行”则是由街道组建“社区工作站”,作为街道的派出机构,街道的一部分人分流到社区,专门负责政府各项行政性事务的落实和推行。
社居委和社区工作站彼此独立,以前社居委承担大量的政府行政职能,现在百余项工作将由社区工作站接手,社居委从大量的行政性事务中解脱出来。
通过社党委(支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社居委做出的公共决定能够通过社区工作站顺利执行,并切实保障社居委代表社区居民监督社区工作站的工作。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的腿”,社居委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意的头”,“民意的头”开始监督“政府的腿”。
二、我市城市社区自治建设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近年来,我市城市社区自治建设的确取得了显著成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但是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社区自治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还没有形成。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区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居委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
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的指导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政府的领导,社区的自治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政社之间形成了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虽然近些年来通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政府在减轻居委会的行政负担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弱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居委会作为政府“腿”的角色,实际改变不大。
在一些政府主导的社区建设中,政府还充当着替群众规划生活的角色,难以改变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命令的习惯做法,不善于“指导、支持、帮助”居委会独立地开展工作。
政府的一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没有实现与社区民主自治功能的有机联系和融合。
不少社区居委会仍处于政府布臵什么就干什么的工作状态,有的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也把社区居委会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使用,动辄指令、检查、评比;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居委会干部整天忙于应付政府硬性指派的行政事务,难以自主开展工作,偏离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属性和定位。
二是社区负担过重,行政化倾向明显。
现在一些政府部门都在“工作进社区”,可是一旦进了社区,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却没有跟进到底,工作大都推给了居委会代劳。
据粗略统计,目前社居委经常性和阶段性工作多达160多项,除了要处理社区大量日常事务外,还要承担协助政府做好卫生、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社区建设、普法教育、下岗工人再就业等多项工作任务,所承担的任务繁杂琐碎,多数工作需要上门了解情况,挨家挨户登记,仅计划生育一项,就要牵扯社区工作人员多半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