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并政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
现将《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转型跨越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为导向,以层级扁平、环节精简、并行办理、流程固化、时限明确为原则,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部门实行“两集中、两到位”、“首席代表制”,建立以统一登记、同步办理、联合勘察、联合审图、统一收费、快速协调、统一送达、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联合审批机制;应用电子审批网络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
二、联合审批时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时限为:备案类项目30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35工作日,审批类项目4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自行准备材料、委托中介组织办理时间,专家评审、公示、听证、检测时间及初审后上报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时间)。
三、联合审批步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准备、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都应组织实施联合审批,包括: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后,需进行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需进行竣工联合验收。
第三条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管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涉及区级部门审批权限,由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配合组织实施;其它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条件的联合审查,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会同发改部门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的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分别会同住建、城管、水务、林业、交通运输部门组织。
第五条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一层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具体负责市审管办牵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
统一受理窗口由市审管办、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共同组成,负责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发改、住建、规划、环保、安监、气象、城管、地震、水务、消防、人防、文广新、国家安全、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履行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
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

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项目的审批数量不断增加,审批流程繁琐、周期长、效率低成为制约项目推进的重要因素。
为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二、目标。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推进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
建立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统筹协调项目审批工作,推动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
2. 优化审批流程。
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采用电子化审批系统,实现审批流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3. 加强内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内部协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审批进展情况,协同办理项目审批事务,确保项目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完善服务保障。
为了更好地为项目申请人提供服务,各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项目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5.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
四、保障措施。
1. 组织培训。
针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胜任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2. 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3. 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在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工作中存在问题、影响审批效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预期能够有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快速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投资组成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投资组成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工作台上,我泡了一杯咖啡,打开电脑,准备着手这个“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投资组成”的方案。
这个方案可是个大工程,我已经有了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这次我要用意识流的方式,让它自然流畅,充满创意。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我们得明确项目的背景。
如今,我国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复杂,环节繁多,耗时较长,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为了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我们这个项目应运而生。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并联审批的方式,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投资成本。
二、项目投资组成1.政府引导资金:政府将出一部分引导资金,用于项目的启动和运营。
2.企业自筹资金:企业需要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项目资金的重要来源,企业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4.社会资本:我们可以通过股权、债券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5.国际融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尝试通过国际融资渠道,为项目筹集资金。
三、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现在,让我们来具体谈谈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1.优化审批流程:我们将对现有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将审批环节进行整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建立审批平台:我们将建立一个并联审批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让审批过程更加透明。
3.明确审批责任:我们将明确各部门的审批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4.加强审批监督:我们将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确保审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5.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并联审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我们将给予奖励;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个人,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当然,任何项目都存在风险,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1.政策风险:政策调整可能会对项目产生影响,我们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项目策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宛政办〔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18〕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5日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根据《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承接社会资本服务招商项目工作机制的通知》(宛办﹝2018﹞7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流程为基础,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九大专项中的支撑项目,含中心城区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目录的项目。
二、办理模式投资项目审批采用“一网受理、一网办理、一网监管”的“一条龙”服务方式,项目单位在南阳政务网(投资审批监管平台)登录填报基本信息,获取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信息、监管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将电子资料上传到网上,纸质资料提交给综合窗口。
政府部门“一网办理”,从立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流程分段受理,并联审批,用“数据跑”代替“企业跑”,审批部门“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
推广实施“容缺办理”模式。
市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

市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确保我市重大投资项目顺利落地,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合审批范围属市本级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登记及其它需5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上报件不列入联审范围),均列入并联审批的范围。
二、组织保障(一)组织机构成立市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称“联审办”),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建立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重点项目审批推进工作。
(二)工作职责1、联审办职责。
研究制定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疑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后发起并组织召开联审会议。
贯彻市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落实联审会议内容,确保联审事项按时完成;形成并联审批会议纪要,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联审部门职责。
(1)按指定人员规格参加会议,结合项目情况及时做出联审意见。
(2)研究制定联审事项的快捷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参加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工作措施。
(3)按联审会议要求签署联审意见,严格落实联审会议决定内容及纪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联审办报告。
三、联审会规格1、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内的,由联审办主任主持会议,涉及的驻厅窗口及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批科科长参加。
2、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由主管该项工作的副市长主持会议,联审办、驻厅窗口及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审批科科长参加。
3、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由市长主持会议,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市长,联审办、驻厅窗口及有关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审批科科长参加。
四、并联审批工作流程联审工作一般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复审及验收五个步骤。
各审批环节同步进行审批,压缩时限,原则上基建项目联审总时限在34日以内。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提高投资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审计局20xx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市投资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重点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其中对关系民生项目还应对资源环境方面开展审计。
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投资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督促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工程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将对海滨大道新城段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
具体如下:竣工决算审计20xx年对海滨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级中学2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项目竣工决算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预算执行审计对蔷薇湖输水泵站工程、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局承建段、徐圩新区实验学校4个建设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20xx年3月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跟踪审计对市应急水源地工程、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建设工程、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3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其中前两个项目审计范围为自上一年度跟踪审计截止时起至20xx年9月止,具体审计事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审计厅部署要求进行确定。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四个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四个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22•【字号】晋市政办[2005]133号•【施行日期】2005.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四个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政办〔2005〕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暂行)》、《晋城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暂行)》、《晋城市行政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实施办法(暂行)》和《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这四个办法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并与相关单位做好衔接。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努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我市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并联审批,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不同审批阶段,由主办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并联审批的范围是: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市级审批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我市办理的有关阶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窗口,由发展改革、经济、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水利、消防、文物、人防、地震、气象等部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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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改善投资环境,根据《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试行)》,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县推进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部署,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科学合理的整合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一网运行、全程监督”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新机制。
二、审批范围
县级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审批原则
(一)一口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增设联审联批窗口,实行一口式受理,其他参与并联审批的服务窗口不再受理项目申请。
联审联批窗口接件后,及时分送相关并联审批窗口单位。
(二)一次告知:由联审联批窗口按照各审批部门提供的办事依据、流程、申请材料、时限等告知材料,对具体项目提供一次性综合告知服务。
(三)并联审批:由各阶段牵头部门组织联合技术审查及踏勘,所有审批事项同步办理,不再互为前置条件,各单位不可分头多次进行。
(四)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经联审联批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延期。
(五)一网运行: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各阶段所有审批事项均能实现网上办理、资源共享、全程监管。
(六)一口发证:各单位办结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送达联审联批窗口,由联审联批窗口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
四、审批流程
联审联批共分统一受理会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规划许可审批、施工许可审批4个阶段,期限共计20个工作日(不含项目单位资料补正完善、技术修改和各审批部门报上级审批时间)。
(一)统一受理会审(5个工作日)
联审联批窗口接到项目申请后,当日予以登记,并及时抄报各审批窗口。
各审批窗口在收到联审联批窗口抄送的项目申请后,应在当日内将受理情况反馈联审联批窗口。
1.对报件不全的项目,各单位一次性提出需补全资料的书面清单,由联审联批窗口汇总后统一反馈项目单位。
2.对报件齐全的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县发改、国土、环保、规划等单位进行预审查。
对预审合格的项目,各单位签字盖章后,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办理可行性研究审批、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应在县住建局颁发施工许可证之前办结。
对存在疑问的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在预审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协调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各单位要按照联审联批办公室主任签发的会议纪要执行。
如遇重大事项需提请联审联批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5个工作日)
项目进入本阶段后,由县发改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县经信、囯土、规划、人防等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用地申请等进行联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项目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尽快由中介服务机构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并经技术审查合格后报县发改局窗口。
县发改、经信、国土、规划等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批复、节能审查、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类)、用地预审等事项审批后,手续批文由联审联批窗口通知项目单位统一领取。
(三)规划许可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
划拨用地类审批项目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出让用地类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取得核准备案文件及不动产登记证后,项目单位启动项目勘察(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应进行文物勘探)和设计工作。
待设计完成,项目单位将初步设计等资料送联审联批窗口进行登记后,项目转入规划许可审批阶段。
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由县规划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县发改、国土、人防、园林等单位,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并提出
评审意见。
项目单位按照评审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尽快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等,并经技术审查合格后报县规划中心窗口。
需报请县政府批准的项目,由联审联批办公室报县政府。
项目初步设计通过技术审核并缴清相关费用,并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土地征收程序后,由县规划、发改、国土、人防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审批、划拨用地批准、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后,手续批文由联审联批窗口通知项目单位统一领取。
(四)施工许可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后,将相关资料送联审联批窗口登记,进入施工许可审批阶段。
施工许可审批阶段由县住建局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县财政、人防、气象、消防等单位,对项目施工图、工程预算联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项目单位按照评审意见组织设计及预算单位尽快修改完善施工图、工程预算等,并经技术审查合格后报县住建局窗口。
项目施工图、工程预算等通过技术审核,由县住建、财政、气象等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节能审查、预算评估、防雷审批手续后,联审联批窗口通知项目单位统一领取相关手续批文。
项目单位将施工、监理、招投标资料报送联审联批窗口登记,并缴清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收费及押金后,由县住建、人防、消防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手
续备案、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等手续,手续批文由联审联批窗口通知项目单位统一领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联审联批工作扎实开展,成立X县联审联批工作领导组,有关事项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等等
领导组下设联审联批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由尚红峰兼任,副主任王利鸣、县政务大厅业务科科长郭淑芳兼任,成员由县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经信局、林业局、教科局、文化局、规划中心等单位驻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组成。
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组织项目联审联批会议;对各环节进行限时督办、全程监管;负责联审联批窗口的日常工作。
(二)规范行政服务
1.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推行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审查,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规划、环评等进行技术审查的,各有关部门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列入技术审查机构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提供服务,审查所需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
2.依法及时调整审批事项。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理清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各
单位在已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如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或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的,须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力争无缝衔接。
3.规范中介服务。
项目建设中需委托中介公司编制相关资料的,编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经技术审查后,需要修改完善的要保证修改完善后的材料一次性通过技术审查,修改完善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要将此时限要求写入中介服务合同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执行。
行业主管部门或业务联系部门要加强管理,对违约的中介服务公司要采取公示、准入限制、资格限定等信用监管措施。
4.提前谋划项目。
县直各部门要在3季度最后一周内将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报县发改局汇总梳理,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发改局、财政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要积极储备社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联审联批办理过程中未按本方案严格履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联审联批办公室书面告知所属部门党组(纪检组)予以处理。
情节较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联审联批办公室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处理。
本方案自2017年5月27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