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测定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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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测定目的和意义
1.3 指导初步设计、评价 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运行和 控制效果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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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粉尘检测内容
2、粉尘测定内容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检测包括: 2.1 粉尘浓度: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质量
浓度); 2.2粉尘分散度:空气动力学直径、投影直径 2.3粉尘化学成份: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 石棉纤维浓度(GBZ/T 192.5-2007)
工作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Z /T17061-199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 规范(GBZ 15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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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版粉尘测定标准的几个特点
新版粉尘测定标准规范了粉尘测定方 法,为落实粉尘职业接触限值服务。根据 我们实际应用的体会,新版职业卫生接触 限值和粉尘测定标准的特点包括: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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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加工炼胶车间防尘规程GB21657-2008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
范DL5061-1996
铸造防尘技术规范GB8959-2007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32-1993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2部分:煤 尘防治DL/T5187.2-2004
c - 测得的样品溶液中有害物质的浓度,g/ml;
v - 样品溶液的总体积,ml;
F- 采样流量,ml/min;
480 -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规定的以8h计,min。
[例1] 个体采样法示例
安全生产通则

安全生产通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加强专业化安全管理,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3、全体干部和工人,必须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程,熟知公司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4、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隐患的现象,职工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调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入岗或单独操作。
电工、焊工、天车工、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
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并派专人陪同。
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观察现场周围是否安全,并注意站位,防止伤害。
7、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清扫工作环境中的卫生,整理工具物品等,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值班人员要了解清楚上班的生产和操作情况,接好班。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严禁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项做到,十条不准”。
按照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做到“四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
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严禁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等乱摆乱放,严禁乱倒垃圾。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实行岗位交接或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必须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情况、生产情况、本班出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批示等内容。
11、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便宜,跨越危险区。
12、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的物件,乘坐升降平台,吊装物下严禁行人通过和停留。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一、引言
1.1 背景介绍 1.2 目的和意义
二、重要性和必要性
2.1 锻造生产安全的重要性 2.2 锻造生产环保的重要性
三、现状分析
3.1 锻造生产安全现状分析 3.1.1 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 3.1.2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3.1.3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2 锻造生产环保现状分析 3.2.1 环境污染问题 3.2.2 能源消耗问题 3.2.3 资源浪费问题
四、制定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的必要性
4.1 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企业社会责任的担当 4.3 经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五、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的主要内容
5.1 安全管理措施 5.1.1 安全意识教育 5.1.2 安全设备与工艺的优化 5.1.3 安全检查与事故预防 5.1.4 应急救援预案
5.2 环保措施 5.2.1 全面清洁生产 5.2.2 能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 5.2.3 环境监测和治理 5.2.4 废物处理和排放控制
5.3 安全与环保责任 5.3.1 领导责任与员工参与 5.3.2 内外部风险评估与防范5.3.3 监管与评估机制
六、实施与推广
6.1 实施方案 6.1.1 目标规划和时间表 6.1.2 资源投入和保障 6.1.3 评估与反馈机制
6.2 推广策略 6.2.1 宣传教育与培训 6.2.2 示范示例与成功案例分享 6.2.3 奖惩与激励机制
七、总结和展望
7.1 实施效果总结 7.2 未来发展方向 7.3 结语。
bz001000049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4 锻造生产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1 锻造生产常见的危险因素有 :易燃物质、易爆物质、高压电、炽热物体 、腐蚀性物质、坠落物体或迸 出物 、高压液体 、高压气体等 。
其来源和危害程度见表 to 表 1 锻造生产常见危险因素的来源及危害程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类别 易燃物质 易爆 物质 高压 电 炽热物体
来
源
危害程度
加热炉燃料 天然气 、发生炉煤气、柴油。
3.3
剩余 物 料 wastem aterials
生产 过 程 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 ,包括气态、液态、固态物料。
3.4
生产 装 置 productioni nstallation 生产 需 要 的设备、设施 、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
3.5
危险 因 素 hazardousf actors 能对 人 造 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 G B 13 318- 1991和 JB/T 6055- 1992
GB 13318- 2003
锻 造 生产 安全 与环保 通 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锻造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 、环保 的通用技术条件 。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生产和为锻造生产提供的各类设备及工装模具 ,以及与锻造生产有关的新技术 、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料 的开发 、技术引进 、长远规划 、工厂设计和技术改造 。 本标准也适用于温锻 、冷锻件生产。
3.6
有害 因 素 harmfulfa ctors 能影 响 人 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
职 业安 全 卫生 occupationalsa fetya ndh ealth 以保 障 职 工在职业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 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同义 词 :劳动安全卫生 。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一、前言锻造是一种重要的金属加工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但是,由于锻造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如果不注意安全和环保问题,就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在锻造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通则,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二、锻造生产安全通则1. 安全管理制度在锻造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标准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等,并且要求所有员工都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和程序。
2. 人员培训为了确保每个员工都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必须对所有参与锻造生产的员工进行培训。
这些培训应该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理技能等方面。
3. 安全设施在锻造车间中,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例如消防器材、防爆设备等。
此外,在操作区域周围也应该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线,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 安全检查为了确保锻造生产过程的安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这些检查应该包括设备、设施、操作区域等方面,并且要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危险因素。
5. 应急预案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且确保所有员工都掌握了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员工都应该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三、锻造生产环保通则1. 环境管理制度在锻造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
这包括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标准操作程序等,并且要求所有员工都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和程序。
2. 环境监测为了确保锻造生产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必须进行环境监测。
这些监测应该包括废气、废水等方面,并且要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异常情况。
3. 废物处理在锻造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物,这些废物必须得到妥善处理。
例如,废水应该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废气应该通过净化设备进行处理等。
4. 节能减排为了保护环境,锻造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例如,可以采用高效的节能设备、优化生产流程等方式来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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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锤开锤前应空转,冬季需5min~10min,夏季需2min~3min;蒸汽锤开锤前应排出汽缸中的冷凝水,用蒸汽预热管路系统,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汽锤,在寒冷地区的冬季应预热压缩空气;锻模、锤头和锤杆下部应预热。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7.2.6条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6.2.4条
30
以煤为燃料的炉渣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并设法加以利用;筑炉材料必须集中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金属余料、飞边等应统一回收熔炼;氧化皮应单独集中处理。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6.2.5条
31
调整、更换、检修模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待飞轮,液压泵完全停止工作后方可进行作业。检修设备时,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7.5.1.1条
44
在炉门口及炉壁附近加遮挡板等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7.5.1.2条
45
鼓风系统应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其噪声值应符合规定。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7.5.1.3条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2003)第7.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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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锻件、飞边、氧化皮、高温润滑剂或模具碎块飞溅伤人,在锻锤司锤工正面(不影响其视线)及另一侧应设有防护挡板装置。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 楔铁和垫片厚度及其数量要求如下:3t及其以下的锻锤伸出长度不得超过锤头或锻模前边缘50mm;3t以上锻锤不得超过80mm,后边缘不得超过150mm。垫片的数量不超过3片或其总厚度不超过10mm。
锻压工序的主要危险辨识及防范措施一览表

锻压工序的主要危险辨识及防范措施一览表
行业类别: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说明
本方法适用于具有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岗位为单元,对操作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危险性进行分析,由班长、安全员、技术员、员工等完成。
具有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潜在主要危险性有3个: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几率E;
事故后果的严重性C;
作业条件危险性D,用公式表示:D= L×E×C
1.
2.
3.
企业主要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告知卡
1
2。
锻造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锻造车间环境保护导则JB/T 6055—9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5—05 批准1993—07—01 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锻造车间环境保护的根本原则和要求、一般规定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车间(或专业锻造厂、工段、班组,下同),其作业范围包括备料、加热、锻造、锻件热处理、清理、校正、检验、涂装等工序以及相应的关心工作。
本标准也适用于工业企业中建、改建、扩建锻造车间和技术改造锻造车间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2引用标准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22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6881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混响室周密法和工程法GB 6921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定方法GBJ 40 动力机器根底设计标准GBJ 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标准ZB J62 006 锻压机械噪声限值TJ 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3根本原则和要求3.1以保护车间内外环境为目的。
保护车间外环境,防止和最大限度地限制四周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和改善车间内环境,尽可能地为劳动者制造一个安全适宜的作业场所,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安康。
3.2乐观承受行之有效的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艺、设备、材料、技术,消退生产中的污染或将污染值限制在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
当污染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实行相应的治理措施,使之达标。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3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锻造车间,必需编制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深度、格式、要求,应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
3.4对于污染源较大的锻造车间,应依据专业化生产原则,设置在工业集中区或远离人群和重要设施的地方。
3.5车间污染处理装置和防护设施应当齐全、性能优良、效果显著、安全牢靠、便于施工、经济合理、修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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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09-12发布2004-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9章、第5.2条、第10.2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13318-1991《锻造车间安全生产通则》,同时代替JB/T6055-1992《锻造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本标准与GB13318-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按GB/T1.1-2000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本标准在原两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合并和调整。
主要技术内容与相关国家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增加了:锻造生产的危害因素和有害因素;生产物料和剩余物料,锻造生产工艺;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环保管理措施的章、条。
——对原标准中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和工模具一章进行调整,改为生产装置,删除了原标准的4.5;4.6;4.10;4.11;4.12的部分内容,增加了加热设备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阵载柱、练武、奚亮澄、李欣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3318-1991和JB/T6055-1992。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锻造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的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生产和为锻造生产提供的各类设备及工装模具,以及与锻造生产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技术引进、长远规划、工厂设计和技术改造。
本标准也适用于温锻、冷锻件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GB/T406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7120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50040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02-1987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B9967液压机噪声限值JB9968开式压力机噪声限值JB9969棒料剪断机、鳄鱼式剪、剪板机噪声限值JB9973空气锤噪声限值JB9974闭式压力机噪声限值JB9977双盘摩擦压力机噪声限值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产过程 production process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3.2 生产物料 production materials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 waste materials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固态物料。
3.4 生产装置 production installation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3.5 危险因素 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 有害因素 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 职业安全卫生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同义词:劳动安全卫生。
4锻造生产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4.1锻造生产常见的危险因素有:易燃物质、易爆物质、高压电、炽热物体、腐蚀性物质、坠落物体或迸出物、高压液体、高压气体等。
其来源和危害程度见表1。
表1 锻造生产常见危险因素的来源及危害程度4.2锻造生产常见的有害因素有:热辐射、振动、噪声、粉尘、有害气体、光污染、高频电磁辐射等。
其来源和有害程度见表2。
表2 锻造生产常见的有害因素的来源及有害程度5锻造生产作业环境5.1厂房建筑5.1.1厂房一般应建成独立的建筑物。
5.1.2厂房结构应符合GBJ16的要求,外墙、隔墙、地面、屋顶应采用防火耐热结构。
5.1.3厂房跨度、起重机轨顶标高应与生产设备能力相适应,满足工艺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及采光,窗台标高应尽量降低(不包括封闭式厂房)。
5.1.4配置起重机的厂房应按起重机吨位的大小设置检修设施,起重机检修时不应影响正常生产。
5.1.5车间地面荷重应满足表3规定的要求。
表3 车间地面荷重要求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5.1.6地面材料除水泵房、机修间、生活间可以使用水磨石、混凝土外,应选用耐热,耐冲击的素土地面或炉渣地面以及缸砖或铸铁板地面。
5.1.7厂房必须有足够高度,并设置有挡风板的天窗。
5.1.8厂房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区域,如热模锻作业点、锻件酸洗间、锻件清理间等处应设置有足够能力的抽(排)风装置或除尘装置。
5.19中频电源、酸洗间等应隔成独立的房间,并满足该工种作业的要求。
5.1.10气体分配站,储气罐、油罐应放在车间外部的专用房间内,此房间的建筑要求及至车间的距离应符合GBJ16的规定。
5.1.11锻件酸洗间的顶棚、墙壁、地面应光滑、防潮并易于清理。
各槽至沉淀池前应采用明沟排水,并加盖板。
5.1.12厂区内的污水在排出厂区前应进行污水净化处理。
使其达到GB8978的规定要求。
5.1.13设备基础地坑内、地下烟道、地下各类动力管沟均不应渗出地下水。
5.1.14厂房内各种动力管道的架设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值见表4,并应经常检修以防渗漏。
表4 敷设各种管道的安全距离单位为米5.1.15厂房应设置避雷装置。
5.1.16厂房内应合理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紧急报警装置,安全疏散口应能满足人员紧急疏散和消防车出入的要求。
5.1.17厂内应设有更衣室和浴室,应尽量靠近车间,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建造。
5.2作业环境5.2.1车间的作业环境可参照TJ36的规定。
5.2.2车间的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应按车间的内外温度差计算,其室内外温差的限度,根据各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确定。
当工作地点的温度超过表5规定时,应采取降温措施;若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可适当放宽,允许温差加大1℃~2℃。
当采用局部送风降温时,风速控制在5m/s~7m/s。
表5 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单位为摄氏度5.2.3冬季厂房应采取防寒措施。
冬季自然通风的进气窗其下端不低于4m,防止冷风直接吹向工作地点。
5.2.4锻造作业场所的作业地点的噪声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锻造作业场所工作地点噪声标准5.2.5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源。
在自然光不充足的情况下,应有局部照明,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或反射光和阴影进入工作人员视野。
车间一般照明不低于50lx;控制室照明不低于100lx; 压力机工位照明不低于200lx。
5.2.6毛坯应按规定堆放在划定区域内,锻件等应存放在相应的存放区内,堆放稳妥,其堆放高度应在2m以下,底部尺寸大于高度尺寸。
5.2.7锻造工具和模具应按规定存放在工具和模具存放区。
5.2.8现有的锻造车间有条件的应配置锻造操作机和装出炉机械;新建的锻造车间,凡设备吨位在560kg以上的自由锻锤或相当能力的锻造设备宜配置锻造操作机和装出炉机械,工位之间应采用机械传送装置。
5.2.9车间的生产设备、工模具存放区,物料储存区的布置应满足操作人员的操作要求,并设有宽度不小于1m的安全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3m。
5.2.10工艺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布置,力求物流线路最短,并充分考虑生产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的工作环境和防护措施。
设备基础不应与厂房基础、地下特殊构筑物接触或互压。
机组内各设备之间推荐距离及毗邻机组之间的推荐距离(均为厂房建筑物建筑轴线方向)见表7。
表7 机组内设备之间推荐距离及其毗邻机组设备推荐距离5.2.11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和有关设备部位应按GB2894的规定于醒目处设置安全标志牌。
6生产物料和剩余物料6.1生产物料6.1.1锻造生产中使用的危险和有害的生产物料主要有:a)固体燃料;b)液体燃料;c)气体燃料;d)酸、碱物质、化学浸蚀剂;e)模具润滑剂;f)储气罐气体;g)检验用磁粉、荧光照射及无损探伤中的有害射线。
6.1.2应优先采用无毒和低毒的生产物料。
6.1.3危险和有害的生产物料应按该产品的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
6.1.4天然气、发生炉煤气、城市煤气、热煤气中的含硫量不得超过180mg/m3。
6.1.5加热炉燃料应优先使用电力、燃气作燃料。
6.1.6锻件清理应优先选用带有除尘装置的喷(抛)丸清理工艺取代酸洗工艺。
6.2剩余物料6.2.1锻造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和有害的剩余的物料主要有:a)煤炭燃烧或不完全燃烧产物;b)有毒的煤气燃烧产物;c)泄漏的有毒煤气;d)模具润滑剂高温时生成的烟尘;e)喷砂、抛丸、砂轮磨削的粉尘;f)酸洗后的清洗废液;g)热煤气和清洗煤气中的含酸废水;h)切边、冲孔废料及废品锻件;i)氧化皮、铁屑。
6.2.2工作场地空气中的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表8规定;燃煤加热炉(热处理炉)烟尘排放标准值应符合GB9078的规定。
表8 工作场地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6.2.3酸洗间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6.2.4废水排放中的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表9规定。
表9 废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6.2.5以煤为燃料的炉渣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并设法加以利用;筑炉材料必须集中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金属余料、飞边等应统一回收熔炼;氧化皮应单独集中处理。
7生产装置7.1一般要求7.1.1锻造生产使用的生产装置必须符合GB5083、GB/T4064的有关规定。
7.1.2锻造生产使用的锻压设备的安全性和噪音值必须符合GB17120、JB9967、JB9968、JB9969、JB9973、JB9974、JB9977的有关规定。
7.1.3锻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符合GB50231、GB50272、GB50278的有关规定;工业管道安装和验收必须符合GB50235的有关规定。
7.1.4调整、更换、检修模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待飞轮,液压泵完全停止工作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