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的要求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的要求
1. 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明确的法律规定呀,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没有明确的路线怎么行呢?比如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那必须依据相关法规,不能随意乱来呀!
2. 要符合实际情况呀,不能脱离现实情况瞎搞,这就像做菜得根据食材本身来调味一样。
比如说规划城市建设,就得考虑当地的人口、环境等实际因素,对吧!
3. 得合理呀,不能搞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就如同穿鞋子得合脚才舒服。
比如要求企业报送资料,规定的时间就得合理,不能让人根本没法完成呀!
4. 要公正公平呀,不能偏袒一方,这和比赛要公平裁判一个道理嘛。
比如审批项目,对所有申请者都要一视同仁呀,可不能有私心!
5. 要具有可行性呀,不能弄些根本无法实现的事情,就好像让你去摘天上的星星一样难。
像制定扶贫政策,得切实可行才能真正帮助到贫困人群呀!
6. 要及时有效呀,不能拖拖拉拉的,好比治病救人要争分夺秒。
比如处理紧急事件的行政行为,就得快速行动起来呀!
7. 不能滥用权力呀,这就像拿着金箍棒不能乱挥一样。
比如不能随意对老百姓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呀!
8. 得考虑老百姓的感受呀,要有人情味,就跟朋友相处要互相理解一样。
像在城市管理中,不能只追求整洁而不顾小商贩的生计呀!
9. 要保持前后一致呀,不能朝令夕改,犹如走路得有稳定的方向。
比如政策的执行,不能今天这样明天又变了呀!
总之,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太重要了,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权益呀,必须要认真对待呀!。
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合法要件

案例与思考:
徐建国在湖北麻城火车站出站时,麻城铁路 公安处车站派出所的3名警察强行要求检查居 民身份证。徐要求警察严格按照《居民身份 证法》的规定,说明理由且出示执法证件方 可查验,但遭到警察拒绝,并强行带至民警 值班室继续接受盘问,徐建国认为警察行为 违法,遂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麻城铁路 公安处,在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找到原告, 表示道歉,并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必要支 出,赔偿原告损失。鉴于被告能闻过则改, 原告提出撤诉,法院裁定准许。
贸市场一律给予优先安排。三、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新集贸市场申请摊位经营的一律给 予优惠,免收一个月摊位费。四、新集贸市 场的摊位费和摊位费的交付方式基本按照旧 农贸市场的标准和方式执行或面议。五、如 有旧农贸市场的摊主已预交四月份以后(含 四月份)的摊位费,迁入新集贸市场继续经 营的,新集贸市场顺延免收摊位费;不再经 营的由新集贸市场给予退还(凭有效凭证)。 六、自2004年4月1日起取消旧农贸市场,逾 期不迁移摊位者,采取强制措施迁移。
本案中,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 拘束力、执行力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条件
效力
行为明显重大违法, 无 如要求行为人去犯罪、 自始不发生效力 效 行为毫无法律依据、
毫无事实根据
后果
可随时主张无 效;随时宣告 无效;可获行
政赔偿
撤 行为一般违法或明显
销
不当
被撤销前被推定 为有效,撤消后 溯及力为自始无
确定力是相对的。
㈢、拘束力
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 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效力。
1.拘束力的关键词是“自觉遵从”
2.拘束力的作用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 人。
3.拘束力可能产生两种意义上的后果,一 是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实现,二是相对人在 法定期间不主动履行而激活执行力。
行政作业答案

一、试析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违法责任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尤其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试析行政合理性原则。
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我国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是在行政法制逐步健全过程中对合法性原则的必然补充。
它与行政合法性原则是实现行政法治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原则。
所谓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存在是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
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有:第一、正当性。
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在主观上必须处于正当的动机,在客观上必须符合正当的目的。
第二,平衡性。
即行政主体在选择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必须注意权利与义务、个人所受损害与社会所获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第三,情理性。
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
不能要求行政相对人承担其无法履行或违背情理的义务。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之间的关系。
中国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掌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具体适用和贯彻这两项原则是极为重要的。
要准确地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必须注意理解以下几点:第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
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既合法又合理,任何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均是不许可的。
行政行为是如何成立的

行政行为是如何成立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特定的个人、组织或社会公共利益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成立涉及到行政机关的权限、程序、依据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将从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程序以及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并以实际案例加以说明。
一、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行政行为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行政主体的依法职权。
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可以是国家机关、地方机关、专门机关或委托机关等。
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或规章中明确规定其行政职权,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合法的依据。
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即具备依据性。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行为的依据,应当是具有行政力量的上位法规范,例如宪法、法律、法规等。
行政行为单纯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制定的规则是无效的。
3.合法的目的和对象。
行政行为必须有合法的目的和对象,即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要求。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行为的目的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违背法律、道德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行政行为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个人、组织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4.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即依法履行程序性要求。
法定程序包括律与事实必要的鉴别、会议讨论、听证、征求意见等。
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是保障公民权利与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二、行政行为成立的程序行政行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立案。
行政机关接到行政案件后,应当按照规定立案登记,并记录案件的基本情况,确定办理的机关、人员和时限等。
2.事实调查。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必须全面、客观地调查、核实案件涉及的事实。
事实调查主要包括收集相关证据、了解申请人意见、听取相关当事人陈述等。
3.依法决定。
行政机关根据事实调查的结果和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决定是否制定行政行为。
决定应当合理、准确地解决问题,具备决定的合规性和适当性。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违法要件

作业题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与违法性要件行政法律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课程:法理专业: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姓名:张冶学号:4031141655授课教师:刘杨博士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违法要件合法的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是基于行为的合法性对行政行为这一概念进行的一种分类。
合法行政行为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行政行为。
例如从充分的证据,适用法律,符合法定程序和目的等等。
违法行政行为则指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行政行为,如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不符合法定程序等等。
合法的行政行为与违法的行政行为的划分有助于划清行政行为的性质与合法性的界限。
在进一步论述合法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前提下,有必要先了解行政行为这个概念及其特征。
相比与大陆法系的国家,英美法律国家对于行政行为的界定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而在我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为实施国家行政职能而作出的,能直接或者间接引起法律效果并受到行政法规制的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是由行政规定和行政决定两部分组成的。
基于胡建淼对行政行为法律特征的概括,行政行为共具有四方面的法律特征:1.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
此项特征强调了行政主体是授权管理一方作出的行为而不是被管理一方,即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
2. 行政行为是国家实施与体现行政职能的行为。
此特征体现了行政职能只是国家拥有从多职能中的一项职能。
除去行政职能,国家还拥有立法,司法,军事职能等等。
3. 行政行为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此特征是为了区分行政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因为后者并不产生法律效果。
而直接效果与间接效果则是基于对行政行为的两个方面,即行政决定和行政规定所产生的不同效果而进行的划分。
4. 行政行为是受行政法规制的行为。
此项特征只是简单地表述不同法律部门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的现象。
(1)在对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和特征进行了解之后,我们应该了解合法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的划分是基于行为的合法性对其进行的分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法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 –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b)卷1、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 )a、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给予行政处分b、税务局依法征税的活动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2、在我国,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b、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及其常委会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3、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
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行使处罚权的名义应当是()a、某县技术监督局b、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c、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执法队d、县人民政府4、下列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的比较,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国家机关,而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而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特定行政职能,而行政机关行使一般行政职能d、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职能没有组织法依据,而行政机关则有之5、某县人民政府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一行为是()a、行政立法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c、具体行政行为d、行政事实行为6、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废止条件的是()a、行政行为作出的主体不合法b、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目标c、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被撤销后,行政行为与新的法律相抵触d、因为形势的变化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会损害公共利益7、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是()a、持枪许可b、排污许可c、会计师证d、营业执照8、胡某因非法买卖土地被某县土地管理局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胡某不符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某县土地管理局取消罚款处罚,并动员胡某撤诉,胡某不撤诉也不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a、审理原处罚决定b、审理变更后的处罚决定c、驳回原告起诉d、中止诉讼9、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的表述,错误的是()a、证据保全应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b、须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c、必须有诉讼参与人申请d、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10、对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b、复议机关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d、原机关1、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有()a、拍卖b、招标c、直接磋商d、邀请发价2、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a、营业税b、水资源费c、滞纳金d、电话费3、我国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解决( )a、行政纠纷b、侵权纠纷c、损害赔偿纠纷d、权属纠纷4、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属于规章制定主体的是( )a、国务院各部委b、中国人民银行c、审计署d、国务院办公厅5、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a、行政主体b、行政相对人c、行政公务人员d、人民法院6、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任用的方式主要有()a、选任b、考任c、聘任d、调任7、下列属于派出机关的有()a、北京市丰台区洋桥公安派出所b、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c、山西省某地区行署d、广东黄埔海关8、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国家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行政合同行为9、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a、主要证据不足的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10、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b、申请人撤销申请c、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d、申请人死亡三、名词解释题:(5小题,每题3分,共15分)1、法律优先2、行政规划3、行政处罚的听证4、行政事实行为5、行政诉讼第三人四、简答题:(共4题,每题6分,共24分)1、简述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论行政合法行为之要件

论行政合法行为之要件论行政合法行为之要件西南政法大学成都函授站2004级张荣红行政合法行为之要件即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法律要求行政行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就是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确立一个具体的行为标准,为相对人和有权监督行政的主体设立一个便于操作的检验标准,可分为行式合法要件和实质合法要件。
具体的说行政行为合法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一、行政行为主体合法1、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必须由行政主体作出,不是行政主体无权作出行政行为。
确定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首先必须确定行为是否确实为行政主体所为,行为实施者是否代表行政主体或是根据行政主体的指派或委托实施相应行为的。
2、行为在行政主体权限范围内法律、法规为每个行政主体规定了法定的权限。
行政主体只能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否则,会构成行政行为主体不合法。
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公民处以罚款,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外实施该行为,构成了该行为主体不合法。
3、应通过一定会议作出的行政行为通过了相应会议讨论决定,并且相应会议有法定人数出席法律、法规规定了一些行政行为必须通过一定的会议讨论,然后经行政首长签署,才能对外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该行政行为的作出必须通过会议讨论,而且相应会议必须有法定人数出席,才能视为相应行政主体的行为。
否则,即为行政主体不合法。
二、行政行为内容合法1、行政行为有事实根据,证据确凿行政行为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必须以有事实根据为前提。
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一定要有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事实,且行政行为不仅要有事实根据,而且此种事实必须证据确凿,而不能根据道听途说或想象推理。
否则,该行政行为就会因缺乏可靠的证据基础而受到行政相对人的指控,最终可能被有权机关撤销。
2、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所谓正确适用首先是指正确把握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其次是指正确选择与相应行政行为相适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再次是指全面适用法律规范。
行政简答题 已校对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7.简述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答案:程序公正的原则;相对人参与的原则;效率原则
8.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
1.简述行政程序中保障行政相对人身的制度。
答案:表明身份制度。(2)公开、告知和说明理由的制度。(3)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4)救济程序的告知制度
2.简述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答案:仅限于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3.简述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
答案: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四)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符合与该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符合一般性的程序规则要求
15.简述行政不当的行政机关救济
答案:
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司法机关救济一、行政复议二、行政赔偿三、行政诉讼
所制裁的对象不同
前者是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后者是行政机关系统部的公务员;
采取的形式不同
前者形式多样;后者只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