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8•【字号】辽政办发[2004]82号•【施行日期】200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8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和改进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齐心协力,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等部门参加的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
负责确定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情况及贷款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贴息经费支付情况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普通高校(含高职)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省属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统一管理省属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29•【字号】鲁政办发[2003]63号•【施行日期】200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监察厅、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收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学校依法收费观念日益增强,教育乱收费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全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有的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引起群众不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和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精神,现就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1•【字号】闽政办[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0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委编办、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委编办、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二〇一〇年三月)2009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闽教财〔2009〕7号),在全省24个县(市、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9〕196号)精神,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5号),现就我省进一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迫切需要。
各有关部门、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06•【字号】鲁教财函〔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4〕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以下简称补偿)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员范围按照鲁财教〔2014〕37号文件规定,以下两类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查询。
今年主要接收2017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往年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在受理期内未申报的,也可一并补报。
其他未尽事项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查看《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二、申报程序(一)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汇总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厅,同时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数据报送系统基层就业模块报送电子版。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3•【文号】财教〔2021〕164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
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
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08〕6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银监局《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要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宣传工作要覆盖到所有困难家庭。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性质与条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发文字号】青政办[2004]177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10.13
【实施日期】2004.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4]17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制,改
革贷款审批和发放办法,强化普通高校和银行的管理职责,完善还贷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有关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04]1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一)改变经办银行确定办法。
由政府委托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议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确定后,由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关于调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关于调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11.06•【字号】鲁教财字[2009]66号•【施行日期】2009.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关于调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6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下发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如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金的计算和复核难度大、资金归集时效性不强等。
为进一步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推动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金分担办法为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相衔接,做好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金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确定调整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金分担办法。
(一)贷款贴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及外省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本省高校就读的,省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仍由省财政承担;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学生生源所在地的市级财政承担,不再按高校隶属关系由高校所隶属的市级财政承担。
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二)风险补偿金。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5%确定。
考入中央及外省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本省高校就读的,省属高校学生的贷款风险补偿金仍由省财政承担;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学生的贷款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和学生生源所在地的市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不再按高校隶属关系由省财政和高校所隶属的市级财政分担。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0.20•【字号】鲁教财字〔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见附件),并就近期社会关切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收费热点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坚持规范做好学校收费工作学校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
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曲解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企业办学校出现违规收费行为的将采取调减招生计划、依法限制收费标准等措施。
二、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完全免学费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
公办、企业办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校企合作等办学形式,也要严格执行免学费政策,学校不得以推荐实习、包就业等任何名目收费,不得与他人通过协议方式约定收费或代他人收费,也不得利用本校生源助力他人收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但不得以校企合作等任何名义超出当地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各市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尤其是校企合作等办学形式免学费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坚决杜绝违规收费。
山东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6.05•【字号】鲁教职字[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教职字〔2006〕9号二○○六年六月五日)各市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莱钢教育处,各高等学校: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多类别、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初步形成。
目前全省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等达到100多所,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150多万名,数以百万计的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等接受了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在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促进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培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新的形势下,成人高等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
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和水平与经济大省、人口大省的地位还不相匹配;办学质量和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科学;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条件亟需改善;还存在着不规范办学和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还受到一些政策因素的制约等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见》(鲁发[2003]1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4]10号),加快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适应“科教兴鲁”和“人才强鲁”战略的要求,促进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大省的转变,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1.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是我省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3•【字号】鲁政办发[2006]71号•【施行日期】200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7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自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实施以来,我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高等院校、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及各国有商业银行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方式,银校自主协议贷款为重要补充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新机制以来,我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达6万多人、贷款金额3亿多元,超过我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以来历年的总和,国家助学贷款真正成为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的主渠道。
为促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利用金融手段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举措。
在我国现阶段,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保障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高等教育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教育质量上的具体实践。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推进。
各级、各部门、各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教人字〔2006〕17号)精神,按照“3万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5人,2至3万人的学校4至5人,1至2万人的学校3至4人,1万人以内的学校不少于2人”的要求,尽快落实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考核办法,责任到人,切实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二、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为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2006年4季度起,我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0%。
各高校与其开户的金融机构可自主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享受省出台的政策,集中办理高校全部助学贷款业务或专项办理外省籍贫困生贷款业务。
三、完善政策体系,扩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从2006年新学年开始,将经国家和省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部门行业和企业办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学校名单见附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不含高校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高收费专业学生)。
按照新机制要求,高校承担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50%,另外50%的风险补偿金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贴息分担责任如下:由省级财政拨款的高校(含电大)普通生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
由市级财政拨款的高校(含电大)普通生和所在地的民办高校的普通生,由市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各市财力状况分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30%、50%、70%的补助,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省按照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确定。
由部门行业、企业拨款的高校普通生,由其拨款的部门行业、企业负担,确有困难的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比例和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划拨程序,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4〕10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30号)、《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试行)》(鲁农信联办〔2004〕8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农信联〔2005〕93号)等规定执行。
四、认真落实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的贷款政策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高校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
鉴于对外省籍学生实施生源地贷款存有一定风险等困难,农村信用社、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驻鲁商业银行,要加强与兄弟省市区的金融业务联系,积极开办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贷款业务试点,总结经验,尽快推开。
各高校对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要在抓好助学贷款试点基础上,尽可能多给予奖、补、免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
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困难,主动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任务。
五、加强诚信教育,发挥银行征信系统在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中的作用,努力降低贷款违约率高校要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举办多种宣传教育活动,把诚信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
贷款学生毕业时,要举办还款确认仪式,让学生对还款责任作出郑重承诺。
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诚实守信、到期还款对国家助学贷款、对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本人的重要性,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运行。
各地银行和高校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对银行征信系统的宣传。
要通过典型事例宣传违约行为对贷款学生未来发展和生活的影响,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违约的严重后果,帮助学生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
鉴于当前原机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已逐渐进入还款高峰,贷款经办银行和高校要密切合作,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化解贷款风险。
各经办银行要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催收工作,定期对贷款学生的借款、还款、违约等情况进行统计,按要求上报并通知贷款高校(报表格式和内容另行布置)。
各高校要主动配合原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建立与贷款学生保持联系,督促到期还款的机制,督促贷款学生尽快按期偿还本息,努力降低违约率。
对经过教育又无正当理由仍故意逃避债务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加强管理,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督促所属教育、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高校,认真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各高校要综合运用好奖、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
按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足够的比例用于资助工作;要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多设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解决经济困难;多方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设立贫困生奖、助学金;对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减免学费或补助;当前,新学期开学在即,各高校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让他们先入学,然后申办助学贷款和有关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办理,确保每一个新生都能顺利入学。
各市财政部门、各高校和有关行业、企业要及时、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资金,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银行、教育部门要建立信息联网,按程序及时拨付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经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进本地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省将从9月份开始对各市、各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督查,并把组织机构建设、贷款审批和发放、受理投诉率和贷款学生违约率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一系列指标作为考核高校办学水平和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
高校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情况,请各市政府、各高校于2006年9月底前分别报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银监局。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名单┏━━━━━━━━━━━━━━━━━┯━━━━━━━━━━━━━━━━━━┯━━━━━━┯━━━━━━━┓┃院校名称│地址│ 计划在校生│2006—2007年贷┃┃│││款控制限额┃┃│││(万元)┃┠──┬──────────────┼──────────────────┼──────┼───────┨┃ 1│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25,832│1,550┃┠──┼──────────────┼──────────────────┼──────┼───────┨┃ 2│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市郑州路53号│22,470│1,348┃┠──┼──────────────┼──────────────────┼──────┼───────┨┃ 3│济南大学│济南市济微路106号│27,236│1,634┃┠──┼──────────────┼──────────────────┼──────┼───────┨┃ 4│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18,361│1,102┃┠──┼──────────────┼──────────────────┼──────┼───────┨┃ 5│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市临港开发区泉港路│19,971│1,198┃┠──┼──────────────┼──────────────────┼──────┼───────┨┃ 6│山东轻工业学院│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999号│16,139│968┃┠──┼──────────────┼──────────────────┼──────┼───────┨┃ 7│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张店区张周路12号│30,347│1,821┃┠──┼──────────────┼──────────────────┼──────┼───────┨┃ 8│山东农业大学│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27,871│1,672┃┠──┼──────────────┼──────────────────┼──────┼───────┨┃ 9│莱阳农学院│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20,134│1,208┃┠──┼──────────────┼──────────────────┼──────┼───────┨┃10 │潍坊医学院│潍坊市胜利东街288号│14,096│846┃┠──┼──────────────┼──────────────────┼──────┼───────┨┃11 │泰山医学院│泰安市迎胜东路2号│15,945│957┃┠──┼──────────────┼──────────────────┼──────┼───────┨┃12 │滨州医学院│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12,610│757┃┠──┼──────────────┼──────────────────┼──────┼───────┨┃13 │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市经十路53号│9,398│564┃┠──┼──────────────┼──────────────────┼──────┼───────┨┃14 │济宁医学院│济宁市市中区建设南路45号│10,728│644┃┠──┼──────────────┼──────────────────┼──────┼───────┨┃15 │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25,621│1,537┃┠──┼──────────────┼──────────────────┼──────┼───────┨┃16 │曲阜师范大学│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21,134│1,268┃┠──┼──────────────┼──────────────────┼──────┼───────┨┃17 │聊城大学│聊城市文化路34号│24,861│1,492┃┠──┼──────────────┼──────────────────┼──────┼───────┨┃18 │鲁东大学│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世学路184号│21,175│1,271┃┠──┼──────────────┼──────────────────┼──────┼───────┨┃19 │山东经济学院│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16,071│964┃┠──┼──────────────┼──────────────────┼──────┼───────┨┃20 │山东体育学院│日照市山东路东首│7,350│441┃┠──┼──────────────┼──────────────────┼──────┼───────┨┃21 │山东艺术学院│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6,434│386┃┠──┼──────────────┼──────────────────┼──────┼───────┨┃22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5,990│359┃┠──┼──────────────┼──────────────────┼──────┼───────┨┃23 │青岛大学│青岛市宁夏路308号│33,176│1,991┃┠──┼──────────────┼──────────────────┼──────┼───────┨┃24 │烟台大学│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24,069│1,444┃┠──┼──────────────┼──────────────────┼──────┼───────┨┃25 │山东警察学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4,074│244┃┠──┼──────────────┼──────────────────┼──────┼───────┨┃26 │山东交通学院│济南交校路5号│14,141│848┃┠──┼──────────────┼──────────────────┼──────┼───────┨┃27 │山东工商学院│烟台市莱山区滨海北路191号│13,596│816┃┠──┼──────────────┼──────────────────┼──────┼───────┨┃28 │山东财政学院│济南市舜耕路40号│11,505│690┃┠──┼──────────────┼──────────────────┼──────┼───────┨┃29 │德州学院│德州市北园路2号│14,423│865┃┠──┼──────────────┼──────────────────┼──────┼───────┨┃30 │滨州学院│滨州市黄河五路西段│12,563│754┃┠──┼──────────────┼──────────────────┼──────┼───────┨┃31 │临沂师范学院│临沂市通达路18号│26,440│1,586┃┠──┼──────────────┼──────────────────┼──────┼───────┨┃32 │泰山学院│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13,559│814┃┠──┼──────────────┼──────────────────┼──────┼───────┨┃33 │菏泽学院│菏泽市师专路60号│13,504│810┃┠──┼──────────────┼──────────────────┼──────┼───────┨┃34 │枣庄学院│枣庄市北安路│9,829│590┃┠──┼──────────────┼──────────────────┼──────┼───────┨┃35 │潍坊学院│潍坊市东风东街149号│21,584│1,295┃┠──┼──────────────┼──────────────────┼──────┼───────┨┃36 │青岛滨海学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425号│12,522│751┃┠──┼──────────────┼──────────────────┼──────┼───────┨┃37 │烟台南山学院│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16,968│1,018┃┠──┼──────────────┼──────────────────┼──────┼───────┨┃38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济南市玉函路45号│7,817│469┃┠──┼──────────────┼──────────────────┼──────┼───────┨┃39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市青年路39号│8,639│518┃┠──┼──────────────┼──────────────────┼──────┼───────┨┃4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市康复路14号│6,585│395┃┠──┼──────────────┼──────────────────┼──────┼───────┨┃41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历城区采石镇蟠龙路│13,953│837┃┠──┼──────────────┼──────────────────┼──────┼───────┨┃42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市二环南路东端│5,179│311┃┠──┼──────────────┼──────────────────┼──────┼───────┨┃43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解放路79号│7,486│449┃┠──┼──────────────┼──────────────────┼──────┼───────┨┃44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经十路388号│6,834│410┃┠──┼──────────────┼──────────────────┼──────┼───────┨┃45 │山东纺织职业学院│潍坊市东风东街229号│6,974│418┃┠──┼──────────────┼──────────────────┼──────┼───────┨┃46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日照市潍坊路677号│9,349│561┃┠──┼──────────────┼──────────────────┼──────┼───────┨┃47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5,430│326┃┠──┼──────────────┼──────────────────┼──────┼───────┨┃48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市寒亭区民主东街28号│6,327│380┃┠──┼──────────────┼──────────────────┼──────┼───────┨┃49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青岛市江西路62号│6,629│398┃┠──┼──────────────┼──────────────────┼──────┼───────┨┃50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8,666│520┃┠──┼──────────────┼──────────────────┼──────┼───────┨┃51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潍坊市东风东街206号│5,023│301┃┠──┼──────────────┼──────────────────┼──────┼───────┨┃52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33号│4,625│278┃┠──┼──────────────┼──────────────────┼──────┼───────┨┃53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潍坊市潍城区青年南路中段│8,303│498┃┠──┼──────────────┼──────────────────┼──────┼───────┨┃54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淄博市张店区南定花园路11号│7,207│432┃┠──┼──────────────┼──────────────────┼──────┼───────┨┃55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淄博市淄博区桓公路11号│2,374│142┃┠──┼──────────────┼──────────────────┼──────┼───────┨┃56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市文化路6号│4,574│274┃┠──┼──────────────┼──────────────────┼──────┼───────┨┃57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燕子山路36号│5,309│319┃┠──┼──────────────┼──────────────────┼──────┼───────┨┃58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济南市二环东路7151号│3,383│203┃┠──┼──────────────┼──────────────────┼──────┼───────┨┃59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山东淄博张店山铝花园路8号│4,560│274┃┠──┼──────────────┼──────────────────┼──────┼───────┨┃60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街 74号│1,300│78┃┠──┼──────────────┼──────────────────┼──────┼───────┨┃61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号│700│42┃┠──┼──────────────┼──────────────────┼──────┼───────┨┃62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济南市舜耕路20号│500│30┃┠──┼──────────────┼──────────────────┼──────┼───────┨┃63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500│30┃┠──┼──────────────┼──────────────────┼──────┼───────┨┃64 │济宁师范专科学校│济宁市曲阜新区杏坛路│7,223│433┃┠──┼──────────────┼──────────────────┼──────┼───────┨┃65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日照市海曲东路266号│12,139│728┃┠──┼──────────────┼──────────────────┼──────┼───────┨┃66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128号│7,982│479┃┠──┼──────────────┼──────────────────┼──────┼───────┨┃67 │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初村镇│9,480│569┃┠──┼──────────────┼──────────────────┼──────┼───────┨┃68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莱芜市汶源东大街9号│4,698│282┃┠──┼──────────────┼──────────────────┼──────┼───────┨┃69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市中区327国道115号│6,825│410┃┠──┼──────────────┼──────────────────┼──────┼───────┨┃70 │潍坊职业学院│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7,808│468┃┠──┼──────────────┼──────────────────┼──────┼───────┨┃71 │烟台职业学院│烟台市芝罘区红旗路1号│10,359│622┃┠──┼──────────────┼──────────────────┼──────┼───────┨┃72 │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7号│8,528│512┃┠──┼──────────────┼──────────────────┼──────┼───────┨┃73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5,468│328┃┠──┼──────────────┼──────────────────┼──────┼───────┨┃74 │滨州职业学院│滨州市渤海九路533号│10,435│626┃┠──┼──────────────┼──────────────────┼──────┼───────┨┃75 │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张店世纪路30号│9,504│570┃┠──┼──────────────┼──────────────────┼──────┼───────┨┃76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明岛西路65号│7,163│430┃┠──┼──────────────┼──────────────────┼──────┼───────┨┃77 │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市山大北路42号│9,474│568┃┠──┼──────────────┼──────────────────┼──────┼───────┨┃78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937│56┃┠──┼──────────────┼──────────────────┼──────┼───────┨┃79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三八路35号│875│53┃┠──┼──────────────┼──────────────────┼──────┼───────┨┃8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66号│3,428│206┃┠──┼──────────────┼──────────────────┼──────┼───────┨┃81 │济南工程职业学院│章丘市大学城│4,433│266┃┠──┼──────────────┼──────────────────┼──────┼───────┨┃82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安市太明路9号│4,061│244┃┠──┼──────────────┼──────────────────┼──────┼───────┨┃83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500│30┃┠──┼──────────────┼──────────────────┼──────┼───────┨┃84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烟台福山区崇文街88号│500│30┃┠──┼──────────────┼──────────────────┼──────┼───────┨┃85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市博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6,876│413┃┠──┼──────────────┼──────────────────┼──────┼───────┨┃86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曲阜北郊石门山风景区│1,628│98┃┠──┼──────────────┼──────────────────┼──────┼───────┨┃87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佛光路北段│4,976│299┃┠──┼──────────────┼──────────────────┼──────┼───────┨┃88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市大禹街556号│10,460│628┃┠──┼──────────────┼──────────────────┼──────┼───────┨┃89 │潍坊科技职业学院│寿光市学院路166号│12,846│771┃┠──┼──────────────┼──────────────────┼──────┼───────┨┃90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济南市济微路389号│9,028│542┃┠──┼──────────────┼──────────────────┼──────┼───────┨┃91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6,844│411┃┠──┼──────────────┼──────────────────┼──────┼───────┨┃92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韩海路中段│13,729│824┃┠──┼──────────────┼──────────────────┼──────┼───────┨┃93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12,269│736┃┠──┼──────────────┼──────────────────┼──────┼───────┨┃94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东营市大王高新技术开发区│2,572│154┃┠──┼──────────────┼──────────────────┼──────┼───────┨┃95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街76号│3,574│214┃┠──┼──────────────┼──────────────────┼──────┼───────┨┃96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九水东路588号│10,430│626┃┠──┼──────────────┼──────────────────┼──────┼───────┨┃97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青岛胶南灵山卫镇│7,807│468┃┠──┼──────────────┼──────────────────┼──────┼───────┨┃98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2,200│132┃┠──┼──────────────┼──────────────────┼──────┼───────┨┃99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6,590│395┃┠──┼──────────────┼──────────────────┼──────┼───────┨┃100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3号黄台│6,386│383┃┠──┼──────────────┼──────────────────┼──────┼───────┨┃101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1,282│77┃┠──┼──────────────┼──────────────────┼──────┼───────┨┃102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1,572│94┃┠──┼──────────────┼──────────────────┼──────┼───────┨┃103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诸城市兴华东路153号│1,363│82┃┠──┼──────────────┼──────────────────┼──────┼───────┨┃104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滕州市龙山路东首│1,160│70┃┠──┼──────────────┼──────────────────┼──────┼───────┨┃105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德州经济开发区大学东路│4,522│271┃┠──┼──────────────┼──────────────────┼──────┼───────┨┃106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5,110│307┃┠──┼──────────────┼──────────────────┼──────┼───────┨┃107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济南市历山北路2号│5,578│335┃┠──┼──────────────┼──────────────────┼──────┼───────┨┃108 │山东省水利职工大学│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6号│671│40┃┠──┼──────────────┼──────────────────┼──────┼───────┨┃109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青岛市江西路84号│5,548│333┃┠──┼──────────────┼──────────────────┼──────┼───────┨┃110 │新汶矿业职工大学│莱芜市凤城东大街081号│1,225│74┃┠──┼──────────────┼──────────────────┼──────┼───────┨┃111 │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济宁市太白搂东路63号│2,833│170┃┠──┼──────────────┼──────────────────┼──────┼───────┨┃112 │兖州矿区职工大学│邹城市东滩路519号│1,081│65┃┠──┼──────────────┼──────────────────┼──────┼───────┨┃113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济南市燕子山东路1号│6,396│384┃┠──┼──────────────┼──────────────────┼──────┼───────┨┃114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7,063│424┃┠──┼──────────────┼──────────────────┼──────┼───────┨┃115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济南市历城区洪楼祝甸│8,110│487┃┠──┼──────────────┼──────────────────┼──────┼───────┨┃116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济南市桑园路60号│10,658│639┃┠──┼──────────────┼──────────────────┼──────┼───────┨┃117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济南市经十路27号│7,198│432┃┠──┼──────────────┼──────────────────┼──────┼───────┨┃118 │山东省教育学院│济南市历山路36号│4,765│286┃┠──┼──────────────┼──────────────────┼──────┼───────┨┃119 │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72号│3,560│214┃┠──┼──────────────┼──────────────────┼──────┼───────┨┃120 │潍坊教育学院│青州市玲珑山南路99号│6,199│372┃┠──┼──────────────┼──────────────────┼──────┼───────┨┃121 │聊城教育学院│聊城东昌府区鼓楼办事处观前街18号│1,910│115┃┠──┼──────────────┼──────────────────┼──────┼───────┨┃122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济南市舜耕路10号│16,446│987┃┠──┼──────────────┼──────────────────┼──────┼───────┨┃123 │青岛市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市大连路16号│4,370│262┃┠──┴──────────────┴──────────────────┼──────┼───────┨┃合计│1,148,608 │6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