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电气管理制度汇编

电气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管理行为,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巡检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电气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应当制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要求,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好电气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设备的信息化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装管理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认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条完成电气设备安装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运行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建立设备的运行档案,为设备的维护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对于重要的电气设备,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管理。
第四章电气设备维护管理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和要求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维护工作应当做好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及时排除设备存在的故障和隐患。
第十七条对于电气设备的大型维护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和维护方案,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电气管理制度

工程电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以及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电气管理制度是对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细化和补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电气设备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相关规定和操作。
第二章设备安装第六条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
第七条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他们具有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第八条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条安装完毕,必须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设备使用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决不得让未经培训的人员擅自操作。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设备参数和接线。
第十三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清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不得将电气设备用于超负荷工作,必须按照设备额定功率进行使用。
第十六条涉及到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七条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设备的规定进行,对设备的检修必须有相关的检修计划和记录。
第四章设备维护和检修第十八条对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电气安装作业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气安装作业,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从事电气安装作业的过程中,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电气安装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四条作业前,工程施工部门应编制详细的电气安装工作方案,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图纸、作业步骤等内容。
第五条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符合安装要求。
第六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电气安全知识、作业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做好作业区域的环境整理,保持工作现场整洁、干净。
第三章安全作业第八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
第九条作业期间,必须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鞋、安全帽等。
第十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做到操作规范、指挥有序。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一条作业期间,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二条作业期间,必须对安装的电气设备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备安装无误。
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和质量验收,确保安装的电气设备符合要求。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电气安装作业应设有专门的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作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作业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电气安装作业档案,包括作业记录、事故记录、质量记录等内容。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开除。
第十八条对发生事故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由公司领导进行公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电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电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监测。
第四条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电气管理部门具体执行,对于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负责。
第七条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第八条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安全隐患,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当及时更新电气设备的信息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厂家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做到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标明维护责任人和维护时间,保证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制定维护计划和维护记录,及时更新电气设备的维护信息。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确保维护工作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加强维护人员的培训,提高维护水平。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加强设备保护,做好设备的防涝和防尘工作。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及时更新设备维护手册,确保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检修管理第二十条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检修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当做到事先审查、严格执行规程,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气类施工班组规章制度

电气类施工班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电气类施工班组的管理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1. 领导机构:设立施工班组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施工工作,对施工队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 监督机构:设立施工班组监理人员,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
第三章班组人员管理1. 招聘:招聘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类专业证书及工作经验,经过面试和试用期后确定是否录用。
2. 培训:班组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岗位责任:明确各人员在班组中的岗位职责和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第四章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安全备品:保障施工中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完好。
3. 安全检查:每日进行工作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上报。
第五章施工管理1. 工程计划:按照施工计划安排工作,做好进度控制和协调工作。
2. 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确保施工质量。
3. 设备管理:对施工所需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章纪律管理1. 出勤时间:班组员工应按时出勤,迟到早退按规定处罚。
2. 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无故旷工。
3. 禁止事项:禁止在工作中吸烟、酗酒、打闹等不良行为,违者严肃处理。
第七章奖惩制度1. 奖励: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表彰。
2. 处罚:对违规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八章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如有调整,应由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共同商议通过。
2. 班组人员在工作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特殊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以上为电气类施工班组规章制度,希望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并倡导团队合作,共同努力,创造更佳的工作环境和效果。
电气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电气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气公司的全体员工,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气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管理流程、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电气公司管理制度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一致,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第五条电气公司管理层负有保证本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电气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有全面负责。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的管理和招聘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条市场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考核、福利待遇等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第十五条市场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调研、促销活动、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控制、售后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九条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召开全员大会,传达公司的重要决策和管理政策。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营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奖励与惩罚并重的奖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情况,进行奖励,并将其纳入员工档案中。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雇。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电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电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电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电气设备在现代社会中应用广泛,其安全使用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电气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
在以下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一些关键的电气管理规章制度。
1.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作为电气管理的基本法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涉及到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
其内容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的标志标识、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等。
通过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大幅降低电气设备使用中的隐患和风险,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 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是为保障电气设备使用安全而制定的行动指南。
在该规程中,通过系统的介绍和详细说明,详细解释了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装卸方法、维护维修等相关内容。
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照规程操作,以免造成意外危害。
3. 电气事故处理规定在使用电气设备时,虽然尽可能遵守规程和操作流程,但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
此时,电气事故处理规定就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其涉及的内容包括:对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对电气事故现场的保护、对电气事故责任的处理等。
在电气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并在事故责任清晰情况下进行责任追究。
4. 电气工程施工安全规范电气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为保障电气工程建设及其运营期间的安全而制订的。
在该规范中,对电气工程施工所涉及到的电器元件、配电箱、电线、电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对每一个物料、施工道路、安全防护等进行规范标准的描述和解释。
同时还对电气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5. 线路故障处理规程线路故障处理规程用于指导电气设备故障处理的具体操作。
其中包括断路器负荷开关的安装、调试、检测、维修等要点操作方法,也包括线路故障的调度和故障报告的程序。
这些规定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电气系统的可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和正常用电,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装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安装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1 质量方针和目标公司应当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明确规定安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质量方针应当包括“确保施工质量、强化安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优质服务用户”的基本内容,目标要求具体明确,以量化指标作为考核标准。
1.2 质量组织公司应当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
1.3 质量控制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确定施工工艺、程序和方法,保证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达标。
1.4 质量保证公司应当建立质量保证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1.5 质量检验公司应当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定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并能够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1.6 质量记录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制度,对工程质量、检验结果、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证。
二、现场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2.1 施工前准备在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组织现场人员培训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2 质量监督公司应当建立巡检制度,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3 质量检查公司应当建立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做到问题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4 质量整改在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5 质量评估公司应当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评估,以评定施工质量的合格率和效果,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6 质量奖惩公司应当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对工程质量达标的、质量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质量管理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形成质量管理的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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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HE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版本:第一版XXX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二O—O年七月目录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检查制度 (8)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9)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0)工程每周例会制度 (11)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2)计量管理制度 (15)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和审批制度 (17)施工图纸阅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21)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5)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 (26)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对工程安装全程进行质量管理。
2范围适应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持续满足其质量管理体系预定目的的能力进行确认,对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3职责3.1质检部负责对本程序的归口管理负责质量管理。
3.2质检部负责材料进货检验。
3.3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的审批。
4工作程序4.1原材料的管理4.1.1进货原材料的管理4.1.1.2常规产品(配虬柜、电焊条等)的进货检验荛,由质检部质检员负责,包括数量清点、规格、型号、外观检查,合格证确认等;质检员不得由采购人员担任,质检员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送主管电力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检验或试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技术资料应同时保存;4.1.1.3外购机械配件要有出厂合格证,自加工配件要有检验合格证明;4.1.1.4进货检验期间及检验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标识;4.1.1.5进货检验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4.1.1.6质检部每季度对工程部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4.1.1.7质检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每季度应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及时制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2施工过程的管理4.2.1质检部负责识别需要管理的实现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及公司根据产品特点,策划的各过程和子过程,特别是施工、服务运作的全过程。
4.2.2与质量相关的各过程应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过程具体的分目标或指标。
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需进行相应的管理。
4.2.3工程部负责选定工程监视、测量记录表格,经业主或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4.2.3.1工程部在施工方案中应依据工程项目的合同和计划要求,提出该工程采用的主要检验和试验规程规范,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报质检部备案;423.2班组或施工人员在施工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检和互检,按质量要求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验、试验、标识和记录;4.2.3.3工程部、施工技术人员或质检员根据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在自行检查后,通知顾客或监理工程师按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手续;4.2.3.4在所要求的工序检查和试验末签证确认合格前,一般不得将工程(产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准例外放行;特殊情况下由负责人批准实施,但要经顾客同意;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办理签证手续后才可进行隐蔽;4.2.3.5检查和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4.2.3.6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查和试验)应按技术标准要求、验收规程规范要求执行、并填写好所要求的各种质量记录,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查和试验)状态主要是以质量记录作为标识;4.2.3.7在下述情况下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以工程记录表格、悬挂标签、涂色、印记、分区堆放等方式进行标识,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1、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同类型且无唯一性标识的批量产品;2、虽有唯一性标识,但处于动态中的产品。
423.8检验和检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423.9质检部应对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当发现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或不合格项时,提出处理意见。
4.2.4分项工程的管理4.2.4.1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填写动工报审表,方可施工。
4.2.4.2检查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程部组织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一起进行验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评表,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规范》评定质量等级。
工程部对不合格品要做出标记,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4.2.4.3特殊、关键过程的检验应有质检部的有关人员在场参加验评。
4.2.4.4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填写竣工报验单,经监理单位单位确认后合格方可进入下一分项工作施工。
4.2.5隐蔽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对分项工程和隐蔽部位,除按4.2.1条组织验评外,还要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验评,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办好验证手续。
4.3分项工程的检验和评定分部工程的检验评审评定是在分项工程验评优良或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由工程部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定。
4.4所有未经检验合格的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不得转序,如因施工急需,某些过程未检验而特殊转序的,须由工程部报质检部负责人批准,作好标识的记录后先行转序,但其例行检验必须在最终检验前完成,并按结论意见办理。
4.5工程竣工收前自检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
检查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是否已全部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是否齐全有效,产品保护是否符合规定,施工过程符合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要求,并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为工程验收作好准备。
4.6工程竣工验收4.6.1参加最终检验人员由质检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4.6.2工程部应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自检,包括:4.6.2.1对工程整体进行实测实量;4.622对外观进行检查;4.623竣工资料的搜集、核查、整理、对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正确性和符合性予以确认。
4.6.3工程部自检工作完成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或其它规定的表格)报送工程部。
4.6.4质检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其主要内容包括:4.6.4.1检查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可靠和符合规定要求;4.6.4.2检查是否以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包括进货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要求;4.6.4.3对自检的实测实量数据进行抽查;4.6.5当4.6.4条所列各项工作结束后,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并没有在规定的质量记录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或(其它规定的表格)上签署检查意见。
4.6.6质检部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的结果,确认工程质量满足规定,具备交付条件后,可正式向顾客(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验收和交付。
4.6.7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原始记录除作为交工资料向顾客(建设单位)提交的那一部分以外,各部门均应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在商定期内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和查阅。
5不合格项整改不合格项目内容5.1安装设备、原材料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试运行中没有按技术规程使用的项目。
5.2凡是施工过程(包括调试)中,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要求;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
5.3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
5.4根据施工验评标准评为不合格的项目。
不合格项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项目监理部提出,通知受理单位质检部门或设计代表、设备制造商(含外方)代表处理。
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应进行文件通知处理,不合格项通知单如附表。
对不合格的处理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
受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监理部、项目法人审核后交承包商进行处理。
b)承包商在收到不合格项目通知单后,属停工处理类别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若继续施工,项目法人、项目监理部有权令其停工。
c)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交项目监理部、项目法人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处理后仍不合格者,应隔离作废处理6隐蔽工程质量检查6.1、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2、各项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6.3、各项隐蔽工程在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通知监理或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4、如果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必须立刻进行整改,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及甲方验收,直到合格通过。
6.5、资料员应认真整理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日后的查阅。
7 •其他事项7.1不合格项目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7.2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
不合格项目属设计问题时,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执行。
7.3不合格项目增加的费用,按承发包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无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7.4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在受理栏中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7.5各有关单位应按每月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分析、呈报技术负责人和副总经理。
8记录(1)《紧急放行申请表》(2)《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的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工前认真做技术交底,工后进行自检,对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正,总结经验,避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
3、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各班组长组织施工,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互检。
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如有严重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4、当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由专业工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接检查,并由专业工长填写自检资料。
在交接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必须及时纠正,只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同时,专业工长必须将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定期上报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5、施工过程中,质量员必须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会同专业工长制定处理措施,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6项目部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一个检查小组,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评定,制定整改措施。
7、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工后,由项目部会同监理及建设单位对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工程“三检”制度是指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始终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工序质量,将工程质量通病和不足之处消除在分项工序之中。
“三检”制度应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1、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有文字记录。
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
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通知监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