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 殷周制度论 译文.
《论语》思想之“礼”与“仁”

《论语》、《老子》导读
三、仁礼相成
• “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
者也”; • “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
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 世?”(《左传》)
《论语》、《老子》导读
• 孔子认为“不学礼、无以立”主要针对一般人, 对于统治者而言,则是“上好礼,则民易使” (《宪问》)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子 路》)
• • 【译文】 孔子说:“花言巧语,满脸伪善,过分
恭敬,左丘明认为可耻,我也认为可耻。把怨恨 藏在心里而与人交朋友,左丘明认为这是可耻的, 我也认为这是可耻的。”
《论语》、《老子》导读
•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 知仁矣。”《里人》
• 【译文】 孔子说:“人们的错误,各属于 一定类别的。观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错,就可以知道仁还 是不仁。”
• 礼:它是在周初确定的一整套的典章、制度、规 矩、仪节。基本特征是原始巫术礼仪基础上晚期 氏族统治体系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 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 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 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 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
《论语》、《老子》导读
仁的基础
• 孔子认为,人必须有真性情,真情实感。这是仁 的主要基础。但不是说具备真情实感就一定是仁 人。
• “刚毅木讷近仁”《论语 ·子路》
• 孔子说:“刚强、果敢、朴实、谨慎,接近于仁。 • 孔子认为,这些品行接近于仁,也就是说,具备
了成就仁德的良好基础。
《论语》、《老子》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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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第一中学2019_2020学年高一历史10月月考试题(无答案)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历史10月月考试题(无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择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图显示夏朝实行()A.分封制 B.嫡长子继承制C.王位世袭制 D.禅让制2.下列史实符合西周确立的宗法制继承原则的是()A.唐太宗通过玄武门之变继位 B.宋太宗继承兄长宋太祖之位C.明太祖因太子亡指定嫡长孙继位 D.清康熙帝死后皇四子继位3.右图是古代木板年画——《子孙万代童子图》,图中孩子个个聪明伶俐,讨人喜爱。
该年画体现了古代中国哪一观念( )A.重男轻女B.多子多福C.安土重迁D.返朴归真4.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载:“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
”这一论述说明西周时期( )A.宗法制度开始遭到破坏B.分封制度以宗法关系为基础C.分封制度凸显中央集权D.官僚政治逐渐取代贵族政治5.历史典故“烽火戏诸侯”讲述了诸侯国因信守义务,蜂拥而至勤王的故事。
这一典故所反映的政治制度是()A.宗法制 B.分封制 C.郡县制 D.礼乐制度6.在阿房宫遗址出土的一块秦砖上,有以小篆刻写的“海内皆臣,岁登成熟,道毋饥人”十二字。
其中海内皆臣最能表明( )A.国家统一 B.经济繁荣 C.文化统一 D.百姓安居7.秦汉时设朝议制度,当国家面临重要事情及君王难断之事,皇帝便会召集群臣,商谈解决方案,结果一般由宰相领衔上奏,最终决断权归皇帝所有。
这一制度( )A. 说明国家大事由群臣决议B. 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C. 体现了权利的平衡与制约D. 有利于决策时的集思广益8.与分封制相比,秦朝的郡县制更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主要依据在于A. 郡县官吏与皇帝是君与臣的关系B. 郡县长官必须对上一级负责C. 郡县是地方行政管理机构D. 郡县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官吏不得世袭9.学者徐增阳说:“在农民的心目中,理想的国家政治关系成了家族关系的自然放大,官吏被称为‘父母官’,理想的皇帝就是‘爱民如子’的慈父。
殷周制度论翻译

殷周制度论翻译The institutions of the Yin and Zhou dynasties played a crucial role in shaping ancient Chinese society and government. These institutions were born out of a need for effective governance and social order, and they were constantly evolving and refining over the centuries. In this essay, we will examine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Yin and Zhou dynasties and discuss their significance.During the Yin dynasty, the central institution was the monarchy, where power was concentrated in the hands of the king. The king ruled with divine authority, claiming to be the intermediary 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The king had absolute power and was responsible for maintaining social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To assist the king, a bureaucratic system was established, consisting of ministers and officials who were responsible for carrying out various administrative tasks. These officials were selected based on their talents and skills, and they played a crucial role in the governance of the state.Another important institution of the Yin dynasty was the feudal system. The king divided the land among his nobles, who in turn ruled over their respective territories. The nobles were responsible for maintaining order and collecting taxes from the people. In return, they received their own land and enjoyed privileges and benefits from the king. This feudal system helped to maintain social order and stability, as well as provide a mechanism for the king to reward and control the nobles.During the Zhou dynasty, the institutions underwent significant changes. The system of hereditary rule was replaced with theconcept of the Mandate of Heaven. According to this belief, the king's right to rule was not inherent but rather bestowed by heaven. If the king ruled poorly, heaven would withdraw its mandate, and the king could be overthrown by a virtuous and capable individual. This ideology helped to legitimize the Zhou dynasty's rule and maintain the loyalty of the population.Another significant institution of the Zhou dynasty was the system of feudal states. The Zhou king granted land and titles to his relatives and loyal supporters, who then ruled over their territories as independent states. The feudal lords owed allegiance to the king and provided military support when necessary. This system helped to maintain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allowed the king to decentralize power. However, over time, the feudal lords became increasingly powerful and autonomous, leading to the eventual fragmentation and collapse of the Zhou dynasty.In conclusion,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Yin and Zhou dynasties played a crucial role in the governance and social order of ancient China. These institutions evolved and adapted over time to meet the changing needs of society. The monarchy, bureaucratic system, feudal system, and the concept of the Mandate of Heaven all contributed to the stability and legitimacy of these dynasties. However, the growing power of feudal lords eventually led to the downfall of the Zhou dynasty and the rise of regional powers. Nevertheless,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Yin and Zhou dynasties laid the foundation for future Chinese governments and continue to exert influence on the country's political and social systems to this day.。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王国维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他在文化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
他对于中国古代文化有着极高的评价,特别是在《人间词话》中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讨论,其见地深远,触动人心。
其中,王国维特别强调了古代中国的王朝制度和礼仪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它们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贡献。
他在《人间词话》中对于古代中国的王朝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殷周制度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殷周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国维认为它是中国历史上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他看来,殷周制度以礼制为核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关系,使得中国古代社会能够保持着相对的稳定和和谐。
王国维认为,殷周制度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互助,它注重礼仪规范,通过礼仪来规定人们的行为和思想。
礼仪制度使得个体能够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借助于礼仪的约束,个体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不会被自私和利己主义所迷失。
这样,整个社会就能够保持相对的和谐和稳定。
此外,王国维认为殷周制度还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通过封爵制度来奖励和表彰那些有功于国家的人才。
这样一来,人们就会有积极的进取心和贡献精神,从而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发展。
王国维认为,这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中国古代王朝制度的优点之一。
总之,王国维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评价具有深远的影响力。
他认为,殷周制度以礼仪制度为核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使得社会能够保持相对的和谐和稳定。
他强调了殷周制度对于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的重要性,认为这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王国维的这些见解,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相当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译文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译文中国政治和文化的变革,在殷周交替时代最为剧烈。
都邑,是政治与文化的标志。
自上古以来,帝王的都城都在东方。
太昊的墟(,)在东方,大庭氏的库(,)在山东境内,黄帝的都邑在涿鹿的山阿。
少昊和颛顼的墟(,)都在鲁地和卫地(应为山东河南之间),帝喾的都城在亳(安徽亳州)。
只有史官称尧的都城在平阳(山西临汾),舜的都城在蒲坂(山西永济)大禹的都城在安邑(山西夏县),都在西北偏僻之地,和先古帝王定都之处不同。
但尧的号是陶唐氏,其坟墓在定陶的成阳(山东定陶)。
舜的号是有虞氏,但他的子孙被封于梁国的虞县(河南虞城县),孟子说舜的生卒之地都在东夷方。
可能因为洪水之灾,兖州在黄河下游,一时之间可能会有迁都的事情,不是一直定居在西方(山西)。
禹时的都邑虽然无法查考,但夏朝从太康以后直到桀,都邑和其他地名从经典上能够查到的都在东部,和商部落的人杂处黄河、济河流域,大致有数百年。
商朝取得天下以后,其都邑没有固定过,前后迁都五次,但都没超过邦畿千里的范围之内。
所以自从五帝以来,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都邑都在东方,只有周独自在西部崛起。
武王伐纣胜利以后,将武庚立为商人的统领,设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监视之,而未能完全统治东部,等到武庚叛乱,才以兵力平定了东方,,克服武庚之商部落,指讨平协助叛乱的东夷奄国之君,灭掉五十国。
这才封康叔在卫(河南淇县),伯禽在鲁(山东曲阜),太公望在齐(山东营丘),召公之子在燕(北京)。
其他蔡、郕、郜、雍、曹、滕、凡、蒋、邢、茅等国,都安置于殷京都所辖的范围内以及殷的侯服与甸服(古代王畿外围千里以内的区域)。
而齐、鲁、卫三国因是周王室至亲,且有征伐功勋,故分封在蒲姑、商、奄的旧地,作为诸侯的领袖;周又将洛阳作为东都,来管制东部诸侯;而周天子仍居住在丰、镐二京(陕西长安),共达十一世。
自五帝以来,都城从东方转移到西方,应该从周朝开始。
所以拿宗族来说,则舜和夏都是颛顼的后代,殷、周都是帝喾的后代,殷、周之间较为亲近是很自然的,以地理位置来说,则舜、夏和商都在东部,只有周崛起与西方,所以夏商两代的文化基本一样。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译文精修订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译文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国政治和文化的变革,在殷周交替时代最为剧烈。
都邑,是政治与文化的标志。
自上古以来,帝王的都城都在东方。
太昊的墟()在东方,大庭氏的库()在山东境内,黄帝的都邑在涿鹿的山阿。
少昊和颛顼的墟()都在鲁地和卫地(应为山东河南之间),帝喾的都城在亳(安徽亳州)。
只有史官称尧的都城在平阳(山西临汾),舜的都城在蒲坂(山西永济)大禹的都城在安邑(山西夏县),都在西北偏僻之地,和先古帝王定都之处不同。
但尧的号是陶唐氏,其坟墓在定陶的成阳(山东定陶)。
舜的号是有虞氏,但他的子孙被封于梁国的虞县(河南虞城县),孟子说舜的生卒之地都在东夷方。
可能因为洪水之灾,兖州在黄河下游,一时之间可能会有迁都的事情,不是一直定居在西方(山西)。
禹时的都邑虽然无法查考,但夏朝从太康以后直到桀,都邑和其他地名从经典上能够查到的都在东部,和商部落的人杂处黄河、济河流域,大致有数百年。
商朝取得天下以后,其都邑没有固定过,前后迁都五次,但都没超过邦畿千里的范围之内。
所以自从五帝以来,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都邑都在东方,只有周独自在西部崛起。
武王伐纣胜利以后,将武庚立为商人的统领,设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监视之,而未能完全统治东部,等到武庚叛乱,才以兵力平定了东方,,克服武庚之商部落,指讨平协助叛乱的东夷奄国之君,灭掉五十国。
这才封康叔在卫(河南淇县),伯禽在鲁(山东曲阜),太公望在齐(山东营丘),召公之子在燕(北京)。
其他蔡、郕、郜、雍、曹、滕、凡、蒋、邢、茅等国,都安置于殷京都所辖的范围内以及殷的侯服与甸服(古代王畿外围千里以内的区域)。
而齐、鲁、卫三国因是周王室至亲,且有征伐功勋,故分封在蒲姑、商、奄的旧地,作为诸侯的领袖;周又将洛阳作为东都,来管制东部诸侯;而周天子仍居住在丰、镐二京(陕西长安),共达十一世。
自五帝以来,都城从东方转移到西方,应该从周朝开始。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原文及译文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原文及译文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於殷周之际。
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徵也。
自上古以来,帝王之都皆在东方。
太皞之虚在陈,大庭氏之库在鲁,黄帝邑於涿鹿之阿,少皞与顓頊之虚皆在鲁卫,帝嚳居亳。
惟史言尧都平阳,舜都蒲阪,禹都安邑,俱僻在西北,与古帝宅京之处不同。
然尧号陶唐氏,而冢在定陶之成阳;舜号有虞氏,而子孙封於梁国之虞县,孟子称舜生卒之地皆在东夷。
盖洪水之灾,兗州当其下游,一时或有迁都之事,非定居於西土也。
禹时都邑虽无可考,然夏自太康以后以迄后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见於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
商有天下,不常厥邑,而前后五迁,不出邦畿千里之内。
故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惟周独崛起西土。
……自五帝以来,都邑之自东方而移於西方,盖自周始。
故以族类言之,则虞、夏皆顓頊后,殷、周皆帝嚳后,宜殷、周为亲;以地理言之,则虞、夏、商皆居东土,周独起於西方,故夏、商二代文化略同。
《洪范》“九畴”,帝之所以锡禹者,而箕子传之矣;夏之季世,若胤甲,若孔甲,若履癸,始以日为名,而殷人承之矣。
文化既尔,政治亦然。
……故夏、殷间政治与文物之变革,不似殷、周间之剧烈矣。
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
又自其表言之,则古圣人之所以取天下及所以守之者,若无以异於后世之帝王;而自其里言之,则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於万世治安之大计,其心术与规摹,迥非后世帝王所能梦见也。
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
周人制度之大异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叁曰同姓不婚之制。
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
其旨则在纳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
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於此。
此非穿凿附会之言也,兹篇所论,皆有事实为之根据,试畧述之。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主要观点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主要观点
王国维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学者和思想家,他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了殷周制度论。这 一理国维认为,殷周制度的核心是尊崇天命,即天命之下的君主统 治。君主作为天命的代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福祉。这种制度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将天命与人事相结合,使社会秩序得以稳定。
2. 天命与德行:王国维认为,君主的合法性不仅来自于血缘关系,更重要的是来自于其德 行和品德。君主应该具备崇德尚善的品质,以德治国。只有具备德行的君主才能得到天命的 认可,才能有效地统治人民。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主要观点
3. 社会等级与仁义:在殷周制度中,社会被分为不同的等级,各个等级之间有着明确的责任 和义务。王国维强调,各个等级应该以仁义为准则,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形成和谐的社会关 系。君主应该以身作则,以仁义的行为感化人民,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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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和文化的变革,在殷周交替时代最为剧烈。
都邑,是政治与文化的标志。
自上古以来,帝王的都城都在东方。
太昊的墟(?)在东方,大庭氏的库(?)在山东境内,黄帝的都邑在涿鹿的山阿。
少昊和颛顼的墟(?)都在鲁地和卫地(应为山东河南之间),帝喾的都城在亳(安徽亳州)。
只有史官称尧的都城在平阳(山西临汾),舜的都城在蒲坂(山西永济)大禹的都城在安邑(山西夏县),都在西北偏僻之地,和先古帝王定都之处不同。
但尧的号是陶唐氏,其坟墓在定陶的成阳(山东定陶)。
舜的号是有虞氏,但他的子孙被封于梁国的虞县(河南虞城县),孟子说舜的生卒之地都在东夷方。
可能因为洪水之灾,兖州在黄河下游,一时之间可能会有迁都的事情,不是一直定居在西方(山西)。
禹时的都邑虽然无法查考,但夏朝从太康以后直到桀,都邑和其他地名从经典上能够查到的都在东部,和商部落的人杂处黄河、济河流域,大致有数百年。
商朝取得天下以后,其都邑没有固定过,前后迁都五次,但都没超过邦畿千里的范围之内。
所以自从五帝以来,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都邑都在东方,只有周独自在西部崛起。
武王伐纣胜利以后,将武庚立为商人的统领,设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监视之,而未能完全统治东部,等到武庚叛乱,才以兵力平定了东方,,克服武庚之商部落,指讨平协助叛乱的东夷奄国之君,灭掉五十国。
这才封康叔在卫(河南淇县),伯禽在鲁(山东曲阜),太公望在齐(山东营丘),召公之子在燕(北京)。
其他蔡、郕、郜、雍、曹、滕、凡、蒋、邢、茅等国,都安置于殷京都所辖的范围内以及殷的侯服与甸服(古代王畿外围千里以内的区域)。
而齐、鲁、卫三国因是周王室至亲,且有征伐功勋,故分封在蒲姑、商、奄的旧地,作为诸侯的领袖;周又将洛阳作为东都,来管制东部诸侯;而周天子仍居住在丰、镐二京(陕西长安),共达十一世。
自五帝以来,都城从东方转移到西方,应该从周朝开始。
所以拿宗族来说,则舜和夏都是颛顼的后代,殷、周都是帝喾的后代,殷、周之间较为亲近是很自然的,以地理位置来说,则舜、夏和商都在东部,只有周崛起与西方,所以夏商两代的文化基本一样。
《洪范》“九畴”(武王克殷,访于箕子,箕子向武王陈述了“洪范九畴”。
洪者,大也;范者,法也,“洪范九畴”即治理国家的九种大法。
)是尧舜赐给大禹的,而箕子将其流传了下来;到夏朝的晚期,像胤甲、孔甲、履癸,开始以时间(的天支地干)为名,这种习惯被商人继承了下来。
文化是这样,政治也是这样。
周攻灭商,灭掉小诸侯国五十。
将其遗民,或迁移到洛阳,或分到鲁卫等国。
而殷人所征伐的诸侯国,不过只有韦、顾、昆吾等,而且豕韦被讨伐之后仍然是商的伯爵,(已姓)昆吾虽被讨伐亡国,而已姓之国仍存在于商、周之世。
《书•多士》所:“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当年夏的官员被选在殷的王庭,在百官之中都有职事)应该是事实。
所以夏、商更替之间政治文化变革,不像殷周之间的剧烈。
殷周之间的大变革,从表面上看,不过是一姓一家的兴亡和都城的转移;但从深处来说,则是旧制度的废弃和新制度的兴起,旧文化的废弃和新文化的兴起。
又从表面上看,则古代的圣人之所以能取得古代的圣人之所以能取得天下并守住他的方法,好像和后代的帝王没什么两样;而从深处来说则他的制度、文化和他订立制度的本意,乃是出于为了使万代太平的大的计划,他的心术和规划,远非后代帝王所能够梦见。
想要观察周何以安定天下,必须从其制度开始。
周朝的制度和商大不相同者,一是“立子立嫡”的制度,由此派生出宗法和丧服制度,而且由这才产生贵族子弟封邦建国的制度、天子为君、诸侯为臣的制度;二是庙数制度,三是同姓不婚的制度。
这些都是周所以能统一天下的纲纪。
其主旨则在于将上下全部纳于道德范围,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为一个道德的团体。
周公制定制度的本意实际在于这里。
这不是穿凿附会的言论,本篇所论,都有事实为根据,现在进行简略的阐述。
殷之前并没有分子为嫡庶的制度。
黄帝死后,他的两个儿子昌意、玄嚣的后代,都掌握过政权。
颛顼,是昌意之子,帝喾,是玄嚣之子;其后虞、夏都是颛顼的后代,殷、周都是帝喾的后代。
取得天下的,只是黄帝的子孙,不必一定是黄帝的嫡系子孙。
后世常说尧舜的禅让取得天下,商汤周武是靠征伐取得天下,好像禅让和征伐取得天下
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但从帝王的谱系来说,尧舜的禅让天下,靠的是舜、禹的功劳
而舜和禹都是颛顼的后人,本来也有资格取得天下;汤武取代夏商,自然是靠他们的武力和德行,但汤武都是帝喾的后人,也是本来就有取得天下的资格的。
从颛顼以来各朝相继的次序而言,显然已经没有嫡庶的区别。
即使在一朝之中,从王位继承上看也是这样。
特别如商朝的继承统治之法,是以兄终弟及为主,而父死子继为辅,没有弟死后将王位再传给兄之子的做法。
从成汤到帝辛的三十帝中,以弟继兄者共十四帝
(外丙、中壬、大庚、雍己、大戊、外壬、河亶甲、沃甲、南庚、盘庚、大辛、小乙、祖甲、庚丁);其中以子继父的,也不是兄之子,而多为弟之子(如小甲、中丁、祖辛、武丁、祖庚、廪辛、武乙)。
只有惟沃甲死后,祖辛之子祖丁为王;祖丁死后,沃甲之子南庚即位;南庚死后,祖丁之子阳甲即位:只有这三事和商人的继统法不合。
这大概《史记•殷本纪》中所说的中丁以后的九代之乱其间应该有争立的事情,但是现在已经无法考稽了。
所以商人祭祀他们的先王,兄弟之间的礼节相同;即使是先王的兄弟没有取得王位的,理解也相同,未尝有过嫡庶的区别。
这不仅是王朝的制度,诸侯以下也一样。
近日保定的南乡出土兵器三件,都有铭文,其一曰“大祖日已、祖日丁、祖日乙、祖日庚、祖日丁、祖日己、祖日已”;其二曰“祖日乙、大父日癸、大父日癸、中父日癸、父日癸、父日辛、父日己”;其三曰“大兄日已、兄日戊、兄日
壬、兄日癸、兄日癸、兄日丙”。
这应当是殷时北方的侯国将祖父兄的名字铭刻在兵器上来记功的;而三代(夏商及以前)中兄弟的名字先后并列,并无上下贵贱的区别。
所以太王立了王季(而不立长子泰伯),文王不立长子伯邑考而立了
武王,周公继承武王摄政称王,从殷的制度而言,都是正当的(殷自武乙以后,四世传子,孟子说:以纣这么恶的侄儿,而且为君王,却有微子启、王子比干这样的贤人)《吕氏春秋•当务篇》说:“纣的同母兄弟三人,其长子叫微子启,次子叫仲衍,幼子叫受德。
受德就是纣,是最小的。
纣的母亲生微子启和仲衍的时候,还是妾;然后为妻才生了纣。
纣的父亲母亲都想立微子启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说:有妻生之子则不能立妾生之子。
纣因此继承了王位。
《史记•殷本纪》则说:“帝乙的长子是微子启,启的母亲地位卑贱,启不能即位;幼子辛,辛的母亲是王的正妻,所以立辛为嗣。
这三种说法虽然不同,好像商朝末年已经有了立嫡的制度。
但三种说法之间自己都互相不同,恐怕是后人根据周代制度编造的,我们不能确定相信这就是事实。
)不立弟而立子的制度,实际上是从周朝开始。
当武王去世的时候,天下没有安定,国家需要王族中年龄较大者为王周公为武王的相,帮助武王战胜殷纣,功劳最大,无论论德行还是年龄,按照历代的制度,则继武王之位而自立,都是应该的。
但周公却立了成王而自己摄政,后来又将政权还给侄儿成王。
摄政,是为了应付时局的变化;拥立成王,是为了维护正统。
从此以后,父死子继的制度成为了历代帝王不能改变的制度。
从传子的制度派生出嫡庶有别的制度。
地位不传弟而传子,是为了平息纠纷。
兄弟之间的亲情本来就比不上父子,而兄长的尊严又比不上父亲,所以兄弟之间经常不免发生争位的事情。
特别是当所有的弟弟都传完之后,那么以后应该立谁为继位者呢?是立兄之子呢?还是立弟之子呢?从理论上说,自然应该立兄之子;但在事实上,被立的往往是弟之子。
这就是商朝有中丁以后九世之乱的原因,而周朝传子的制度就死为了纠正此弊端而设立。
然而要是在各个儿子中可以随便选一个而立,而该人有可以任意将地位传给他想传的人,那么纠纷一定会更多,反而不如商代的兄弟相传、按年龄即位的方法更有次序。
所以有了传子之制度,那么嫡庶有别的制度也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