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行 国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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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国际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

1、减免保证金开证

产品介绍

减免保证金开证是指农业银行应贵公司要求,为贵公司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

资方式。适用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限的我行已授信客户,所进口商品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

产品功能

可以减少贵公司资金的占用,促成更多贸易机会。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交《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承诺书》、进口合同或订单、进口批

件(如需)、进口付汇核准件、备案表等资料(如需)、代理协议(如需)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经农业银行审批通过后,与贵公司签订《减免保证金开证合同》,并对外开出信用证。

3、农业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无误即通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付款/承兑/承诺付款手续。

4、农业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发送付款/承兑/承诺付款报文,贵公司到期通过农业银行支付信用证款项。

温馨提示

1、贵公司须有足额授信额度,履约记录良好,按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并提供相应担保。

2、贸易合同如有溢短装条款,对金额上浮部分需落实担保措施。

3、付款期限应与进口货物的销售周期或生产加工周期相匹配。

2、打包贷款

产品介绍

打包贷款业务,是指在以信用证、汇款、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凭符合条件的正

本信用证、出口合同或订单等,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

产品功能

为贵公司解决生产备货阶段所需的融资款项,帮助贵公司及时按照贸易合同约定发货收款,缓解贵公

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供《打包贷款申请书》,并提供有效的信用证正本(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出口合同或订单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核贵公司的打包贷款申请,与贵公司签订《出口打包贷款合同》。

2、放款后,农业银行有权监督贵公司的用款,确保专款专用。

4、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装运发货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向农业银行交单,贵公司以信用证收汇款项或后续融资款项归还融资本息。

5、以汇款或跟单托收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以自有资金、其他自筹资金或后续融资款项归还融资本息。

温馨提示

1、出口商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稳定。

2、贵公司应按贸易合同约定按期足额交货。

3、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信用证正本须留存农业银行。已过效期的信用证、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不办理打包贷款。贵公司装运发货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须及时向农业银行交单。

4、以汇款为结算方式的,农业银行只办理货到付款部分打包贷款。

3、出口票据贴现

产品介绍

出口票据贴现指贵公司向农业银行提交经开证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或银行加具保付签字的跟单托收项下汇票后,在到期日前,由农业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减贴现利息及有关手续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贵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票据贴现不同于福费廷,贴现银行对贴现款项保留追索权。

产品功能

1、手续方便,贵公司无需提供额外担保。

2、汇票经过代理行承兑或保付,收汇安全性高。

3、贵公司即期收回远期账款,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4、可为进口商提供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扩大贸易机会。

办理指引

1、贵公司申请贴现时,应先与农业银行签订《出口贴现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逐笔办理业务时,贵公司应向农业银行提交《出口贴现申请书》,提供经银行承兑或加具保付签字的远期汇票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贴现款项转入贵公司在农业银行的账户。贴现金额为汇票金额扣除从付款日到到期日及一定天数收汇时间的贴现利息。

3、到期后,农业银行向承兑行或保付加签行收回款项。

温馨提示

1、贵公司签订合同时与进口商约定以需要提交远期汇票的信用证,或者D/A作为结算方式。

2、开证行承兑远期汇票或进口商银行保付加签汇票后,方可办理。

3、农业银行不办理无贸易背景、用于投资目的的票据贴现。

出口押汇

产品介绍

出口押汇是贵公司将全套出口单据交到农业银行,农业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贵公司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出口押汇分信用证项下押汇、出口托收D/P项下押汇和出口托收D/A项下押汇。

产品功能

1、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贵公司发货后就可以提前得到偿付,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2、可以增加贵公司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高融资能力。

3、贵公司可以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

4、贵公司可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办理指引

(一)信用证出口押汇

1、贵公司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并提供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全套出口单据、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出口批文或许可证(如需)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批贵公司申请后,与贵公司签订《出口押汇合同》,发放押汇款。

3、农业银行对外寄单索汇。

4、贵公司收汇资金直接归还农业银行出口押汇款项。

(二)托收项下出口押汇

1、贵公司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并提供全套出口单据、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出口批文或许可证(如需)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批贵公司申请后,与贵公司签订《出口押汇合同》,发放押汇款。

3、农业银行向代收行办理出口跟单托收。

4、贵公司收汇资金直接归还农业银行出口押汇款项。

温馨提示

1、贵公司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或托收项下的收款人。

2、出口商品应销路良好,价格波动不大。

3、若贵公司在农业银行已办理过打包放款,出口押汇款项应首先归还打包放款。

进口押汇

产品介绍

进口押汇是指农业银行收到贵公司在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或汇款项下提供的相关单据后,向贵公司提供的用于支付该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或汇款项下金额的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功能

1、农业银行为贵公司先行支付进口货款,使贵公司不占压资金即可完成国内货物的加工销售、便利

贵公司的资金周转。

2、当贵公司无法立即付款赎单时,进口押汇可以使贵公司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或加工销售,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3、贵公司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可申请人民币融资,在进口货物销售前办理购汇,规避汇率风险。

办理指引

1、贵公司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提供进口合同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批贵公司申请后,与贵公司签订《进口押汇合同》。

3、农业银行放单给贵公司,并支付押汇款项。

4、贵公司到期偿还农业银行押汇本息。

温馨提示

1、贵公司需向开证行或指定代收行提出书面的进口押汇申请。

2、贵公司随时关注人民币和付汇货币的市场利率,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押汇币种。

3、进口押汇的商品应以原材料为主。

4、押汇期限一般与进口货物转卖的期限相匹配,并以销售回笼款项作为押汇的主要还款来源。

提单背书

产品介绍

提单背书是指信用证项下部分正本海运提单直接寄达贵公司、且海运提单的抬头为农业银行,在信

用证规定的单据未到农业银行而货物已到达港口的情况下,贵公司为及时提货,可将收到的部分正本海运

提单提交农业银行,由农业银行进行背书转让的一种融资方式。

产品功能

能满足贵公司及时提货、避免货物压仓的需要,使贵公司既可减少货物滞留码头的仓储费,又可避

免因货物市场行情及品质发生变化而遭受损失,还可减少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交《提单背书申请书》、发票副本、部分正本海运提单、船运公司的到货通知书或其它

能证明货已到港的材料。

2、贵公司应提供农业银行要求的担保措施等付款保证。

3、农业银行审核通过后,对一份正本提单背书后交客户提货。

温馨提示

1、办理提单背书的基本前提是:(1)近洋贸易;(2)目的港为中国港口;(3)采用信用证结算,信用证应要求提交部分以开证行抬头的正本已装船海运提单,开证行为农业银行。

2、如收到的正本海运提单与贵公司申请办理提单背书时所提交的单据不一致,农业银行将先对外拒付,在核实提单有关情况后再接受单据。

福费廷

产品介绍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是指农业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代理买入贵公司因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

的经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的业务。

产品功能

1、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贵公司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承担债务人偿债与否

的风险。

2、手续简便,基于代理行信用的福费廷业务,贵公司无需提供额外担保。

3、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贵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

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4、贵公司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5、办理福费廷业务后,贵公司可立即办理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6、办理福费廷业务后,贵公司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7、贵公司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增加贸易机会。

8、贵公司可以提前了解银行的融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出口商品价格中去,从而合理定价。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供信用证副本等资料。

2、贵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福费廷融资合同。

3、贵公司提交单笔业务申请。

4、农业银行根据开证行所在国家风险、开证行资信状况和装运日期、融资金额、期限等向贵公司报价。

5、贵公司接受报价,向农业银行提交款项让渡函。

6、农业银行收到开证行的加押承兑报文后,将扣除贴现利息、相关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的款项支付给贵公司,并为贵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温馨提示

1、贵公司出口的货物和出口手续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贵公司应为远期票据的善意持票人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的所有人。

3、汇票或应收账款计价币种应为自由兑换货币。

4、汇票的付款期限或应收账款期限不低于1个月。

5、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已经银行承兑,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银行已承诺付款。

6、因法院止付令等原因导致农业银行到期款项无法得到偿付时,农业银行保留对贵公司的追索权。

假远期信用证

产品介绍

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农业银行根据贵公司申请开出远期信用证,同时在信用证条款中承诺单证相符情

况下即期付款,贵公司到期偿付农业银行的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是农业银行为开证申请人提供的一种融资便利,利息一般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产品功能

1、减少资金占压,贵公司利用银行信用和资金就可完成商品的进口。

2、贵公司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就可取得物权单据,提取货物并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3、贵公司远期付款,出口商可即期收汇,兼备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融资功能。

办理指引

1、贵公司向农业银行提出申请,并在《开证申请书》上注明“本信用证为假远期信用证,由农业银

行或农业银行指定的付款行即期对外付款,利息和其他银行费用由贵公司承担”。

2、农业银行审批贵公司的申请,与贵公司签订《减免保证金开证合同》。

3、农业银行对外开立假远期信用证。

4、信用证到单,农业银行审核单据。如单证相符或贵公司接受不符点单据后,农业银行向贵公司提

示单据,并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方式即期付款或授权付款行即期付款。

5、融资到期时,贵公司向农业银行偿付款项。

温馨提示

1、贵公司如提前归还融资款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手续费或利息。

2、融资期限一般与进口货物转卖的期限相匹配,并以销售回笼款项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保付加签

产品定义

保付加签业务是指在以D/A 或T/T 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誉难以确定,要求

第三方(一般是银行)对进口商的资信和清偿能力进行担保,担保银行在已承兑的汇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注担保银行名字,从而构成担保银行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

产品功能

为出口商收汇提供信用担保,为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便利。

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提交贸易合同及相关单据等材料。

2、银行受理,按业务权限和审批流程完成内部调查、审查、审批。

3、签订《进口项下保付加签业务合同》,落实相应担保。

4、银行办理对外保付加签手续。

5、保付加签到期日,履行对外付款责任。

国际贸易订单融资

产品定义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国际信用卡收单业务操作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国际信用卡收单 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6.07.11 【实施日期】1996.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国际 信用卡收单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1996年7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保证国际卡收单业务的顺利开展,规范业务行为,总行特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代理国际信用卡收单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各分行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一、中国农业银行目前代理国际信用卡的种类 (一)国内、外银行或公司发行的万事达卡,卡号前三位是510-559,卡号为16位。(二)国内、外银行或公司发行的威士卡,卡号前三位是400-499,卡号为13位。

(三)美国运通公司发行的运通卡,卡号前三位是340-349、370-379,卡号为13位或16位。 (四)美国大莱信用卡公司发行的大莱卡,卡号前三位是300-305、309、360-369、380-399,卡号为14位。 (五)日本国际信用卡有限公司发行的JCB卡,卡号前两位是35,卡号为16位。 今后增加新的卡种时,总行将另行通知。 二、开办国际卡收单业务的基本程序 (一)开办申请 要求开办国际卡收单业务的各级行,必须先向总行信用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行同意后,方可开办国际卡收单业务。 (二)与委托行建立关系 委托行是指委托国内银行进行国际卡收单业务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在总行国际卡业务处理系统开通前,各收单行可沿用目前的手工收单方式,与各个卡种的委托行建立关系,获取商户协议书、借记报单、贷记报单、签购单、总计单、压卡机等必需的各种资料。目前农业银行代理各种国际卡的委托行分别有: 1.万事达卡和威士卡: 香港海外信托银行信用卡公司(简称海外信用卡公司); 中银信用卡有限公司; 香港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马婆(MBF)信用卡有限公司。 2.运通卡: 香港美国运通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大莱卡: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化进程探析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化进程探析 摘要:国际化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文章利用2004年-2016的年报数据,考察中国农业银行的国际化进程,并借鉴代表性全球银行的扩张经验,提出对策建议。结果表明,农行的国际化处于初级阶段,境外营业收入等各项盈利指标明显增长,境外机构和雇员数逐年增加,并试水新兴业务,但仍存在境外收入集中在传统业务、对集团贡献度低、不良飙升、结构失衡等问题。应把握机遇、内外共促,全面打造农行国际化扩张的软实力。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中国农业银行;国际化;年报数据 一、引言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承诺开放银行业至今已16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化条件日趋成熟,纷纷“走出去”,谋求海外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商业银行集团。目前,国内学者陆续对中资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开展研究,包括国际化的现状、动因、国际化阶段划分、国际化的正负效应、国际化过程存在的问题、国际化对策。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农业银行长期以“三农”为服务对象,以境内业务特别是农村业务作为发展重心,与其他国有银行相比,农行的国际化进程起步晚、规模小,尚未形成优势的经营业务,缺乏境外扩张的核心竞

争力,其国际化发展历程也较少被单独研究。因此,深入分析农行国际化进程,挖掘其差异化经营的潜力,对发展我国普惠金融、助力农业金融与世界接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现有研究对国有商业银行国际化衡量指标的设计(张羽等,2013;熊飞等,2014),结合农行年报数据,从农行的国际化服务概况,境外营收占比、境外存款占比、境外贷款结构、不良率等盈利指标,境外机构和人员数、境外业务范围等服务指标,系统分析农行的国际化程度,最后根据跨国银行的经验,提出农行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二、农行境外业务现状 ?r行成立于1951年,2009年改制为股份制银行,2010年,农行A+H成功上市,踏出了资本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农行的国际化服务立足本国,放眼全球。除了提供外汇业务和留学金融等个人跨境金融服务外,近年来借助企业“走出去”和人民币国际化契机,逐渐明确国际化经营战略,紧抓“企业客户国际化”,尝试构建全球资金清算网络和贸易服务网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贸易融资、跨境结算、出口保理、出口信用保险等传统国际业务,还借助其境外投行平台载体,试水开展财务顾问、债券承销、上市保荐等新兴业务,扩张企业金融的跨境服务能力。 从2004年~2016年的年报数据来看,存贷款业务是农行的传统核心业务,也是目前境外开展的主要业务,息差收

浅谈农行如何提高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

浅谈农行如何提高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 建立"灵活、高效、充满活力的商业银行国际结算"经营机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国际结算业务作为一项低成本高收益的中间业务,无论是外资银行还是国有银行都将其作为主要金融业务之一。目前,外资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领域已经占据明显优势。中资银行在竞争中的劣势主要来自内部原因。例如基层经营行没有创新权,在产品和创新方面总是比外资银行慢半拍;中资银行管理条件多,而外资银行的管理面向市场需要,按照客户要求,讲究实际;从业人员素质有差距等等,这无疑给企业选择外资银行提供了理由。在某个调研报告中,北京的中、外资银行"竞争力"排名中,前12名均为外资银行,而后才是中、工、建、农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估且不论其报告准确性如何,我们站在长远的立场上看农业银行所处的金融银行领域,不仅外资银行,本土其他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也都秣马厉兵,早就盯住中间业务这一块丰厚的奶酪,心里就更加坚定一个信念:农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在国际结算业务上的竞争力。 一、加快国际结算业务电子化网络化建设,推动国际结算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央行应该考虑整个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的全面规划,建立统一高效的现代化网络结算系统,实现 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自动化,提高SWIFT系统的覆盖率,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制定系统的营销策略。一方面强化市、县两级国际业务部门在市场营销中的核心作用,上下联动,加强纵向联动营销;另一方面国际业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信贷管理、公司业务、机构业务等前台客户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农行在本、外币专业上的优势,实行横向联合营销。将贸易融资与结算业务联结起来,必将更加有利于开拓优质客户群。而营销策略的制定关键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企业的进出口贸易融资,将本外币贷款与国际结算业 务紧密结合起来,向企业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以进一步开拓和巩固优质客户,增强银企关系。 三、积极开拓国际结算业务新品种,普及新型结算方式的运用,适应客户全方位的需求。目前,国内银行主要采取传统的T/T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而较少运用国际保理,银行保函,福费廷业务。因此,为适应国际经济交往日益扩大的局面,应当尽快开办并推广应用新型国际结算方式,满足客户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 四、以人民币业务带动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实现联动经营。我们可以要求那些得到人民币信贷支持的企业到国内商业银行办理相应的国际业务。 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国际结算业务人才队伍,以适应国际结算业务多元化的要求。要尽量培养既有国际金融知识又精通外语和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颇为重要的是,必须想办法吸引并留住这样的人才,未来银行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优秀人才的竞争,我们应当尽量做到内部人 才价格与其市场价格相当,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再培训普及一批一线从事销售国际结算业务的人员。从而充分利用我们人员优势,把业务拓展到每一个优质客户上。普遍撒网,将自己的业务范围扩大。从提供信用证担保开始,然后推广到外汇贷款,并通过这些服务带动结算业务的发展,进而拓展到其他的金融产品。 然而,在我们积极展开国际结算业务营销时,却也必须清楚的知道"营销竞争的中心是服务"。外汇交易本身是一项不需要个性而需要客户关系的业务,我们应当绝对地以我们的客户为中心。人们习惯认为,最快最低的价格可获取业务。报价有竞争力是很关键,但是这不是惟一的标准。这项业务是由客户与银行进行的,我们必须加强交往的价值。这意味着要帮助客户及时买下,提出可为之省钱的建议,或者帮助他更好地了解市场。我们不能忽视银行营销是与所有营销一样的,因而在其他条件平等时,顾客流量是由我们国业人员的营销方法以及营销态度决定的。

最新农行 国际业务

农行国际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 1、减免保证金开证 产品介绍 减免保证金开证是指农业银行应贵公司要求,为贵公司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 资方式。适用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限的我行已授信客户,所进口商品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 产品功能 可以减少贵公司资金的占用,促成更多贸易机会。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交《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承诺书》、进口合同或订单、进口批 件(如需)、进口付汇核准件、备案表等资料(如需)、代理协议(如需)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经农业银行审批通过后,与贵公司签订《减免保证金开证合同》,并对外开出信用证。 3、农业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无误即通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付款/承兑/承诺付款手续。 4、农业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发送付款/承兑/承诺付款报文,贵公司到期通过农业银行支付信用证款项。 温馨提示 1、贵公司须有足额授信额度,履约记录良好,按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并提供相应担保。 2、贸易合同如有溢短装条款,对金额上浮部分需落实担保措施。 3、付款期限应与进口货物的销售周期或生产加工周期相匹配。 2、打包贷款 产品介绍 打包贷款业务,是指在以信用证、汇款、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凭符合条件的正 本信用证、出口合同或订单等,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 产品功能 为贵公司解决生产备货阶段所需的融资款项,帮助贵公司及时按照贸易合同约定发货收款,缓解贵公 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供《打包贷款申请书》,并提供有效的信用证正本(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出口合同或订单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核贵公司的打包贷款申请,与贵公司签订《出口打包贷款合同》。 2、放款后,农业银行有权监督贵公司的用款,确保专款专用。 4、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装运发货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向农业银行交单,贵公司以信用证收汇款项或后续融资款项归还融资本息。 5、以汇款或跟单托收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以自有资金、其他自筹资金或后续融资款项归还融资本息。 温馨提示 1、出口商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稳定。 2、贵公司应按贸易合同约定按期足额交货。 3、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信用证正本须留存农业银行。已过效期的信用证、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不办理打包贷款。贵公司装运发货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须及时向农业银行交单。 4、以汇款为结算方式的,农业银行只办理货到付款部分打包贷款。 3、出口票据贴现 产品介绍 出口票据贴现指贵公司向农业银行提交经开证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或银行加具保付签字的跟单托收项下汇票后,在到期日前,由农业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减贴现利息及有关手续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贵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票据贴现不同于福费廷,贴现银行对贴现款项保留追索权。 产品功能 1、手续方便,贵公司无需提供额外担保。 2、汇票经过代理行承兑或保付,收汇安全性高。 3、贵公司即期收回远期账款,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4、可为进口商提供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扩大贸易机会。 办理指引 1、贵公司申请贴现时,应先与农业银行签订《出口贴现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逐笔办理业务时,贵公司应向农业银行提交《出口贴现申请书》,提供经银行承兑或加具保付签字的远期汇票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管理(试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财务会计 【发文字号】农银发[1994]137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4.06.20 【实施日期】1994.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6月20日农银发〔1994〕137号) 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伦敦、香港、东京代表处,纽约分行筹备组: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 有什么问题和意见,希及时反馈总行。 附: 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是适应对外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境外办事机构,为使代表处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农业银行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农业银行海外代表处是指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直接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代表处所在国(地区)金融管理当局批准设立的、受所在国(地区)法律保护的中国农业银行境外办事机构。 第二章代表处工作职责 第三条代表处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收集、反馈所在国(地区)及周边国家的政治、经济等情况,掌握国际经济、金融市场信息,为农业银行开展国际金融业务提供决策依据; (二)为农业银行国内各机构和客户发展同代表处所在国(地区)及周边国家有关金融机构的业务关系起媒介和桥梁作用,密切与国际金融界的交往。宣传农业银行各项业务,提高农业银行的国际知名度; (三)为所在国(地区)和所管辖区域的客户提供资信、贸易、投资咨询,开拓金融市场; (四)及时并认真介绍国外银行先进管理经验,承担为农业银行培训高级经营和管理人才的任务,负责所在国(地区)有关院校、金融机构的联系、联络,配合总行有关部门落实培训计划;

银行国际业务本职工作体会

我在本职岗位的工作心得 虚度国际业务工作2年余,思及自己所经历的工作岗位,我不禁有些赧然,寸功未立,依旧粗浅。细细总结在本职岗位上的工作体会,大致归纳出以下几点: 一、事不在重,有心则成 日常操作中,我负责国际结算的汇款这一块。国际汇款,涉及对公和对私,涉及贸易和服务,同时,由于人手问题,没有单独的申报人员,也要兼带付汇申报。 其实平心而论,汇出汇款是国际业务中极为基础也极为简单的一块业务。它不像外币结售汇,受到时间的制约,也不似各类贷款,承担风险并在实际运用上需灵活变通。汇出汇款业务,虽说简单,实质是操作单一,但在日常处理时却十分繁琐,需要我具备耐心、细心和恒心。 首先,操作人员需要审核客户提供的汇款资料。无论是贸易项下或者是服务项下的汇出汇款,外汇管理局都有不同的要求,因而汇款人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只有汇款资料提供完整了,我们银行才能予以支付。而汇出汇款的收集,常常是企业会计将一堆很多笔业务一起拿来,这给汇款资料的及时审核带来很大的困难。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我对汇款资料的审核十分熟练,对于当场需要汇出的款项或是笔数较少的业务,快速翻阅核对并及时跟企业会计反映问题。而像一次性

支付几十笔甚至两百多笔的客户,我会针对不同的客户使用不同的审核顺序,并将发现的问题仔细整理出来,与企业沟通,以免多次联系客户而造成客户不满情绪。 其次,操作人员要确定客户提供的收款人信息能够准确指向。收款人信息包括收款人名称、账号、地址、收款人银行以及银行代码。只有保证这些信息正确才能将汇款准确汇给收款人,当然前提是收款人信息与发票、合同所示资料一致。 同时最重要的,操作人员的每笔业务输入要保证正确。根据审核的资料填写汇款记录,必须保证正确无误,虽然在录入之后有复核岗和授权岗,但自己的工作不能依赖于人,惯性思维下,复核人员也会被误导。尤其是曾经汇出过的记录,在录入时更要注意收款人的收汇银行有否变更,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当然,这些也仅仅是汇出汇款日常操作的一些粗略概括,所有的细枝末节,经过不同的业务日积月累,我也逐渐归纳总结出一套比较实用的经验资料,可以方便查阅。 汇出汇款业务做熟了,总结了经验,就是十分单一的工作,但我对待每一笔都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尽量做到周到服务客户,让客户满意。 二、学无止境,学何以致用 汇出汇款是国际结算中的一小块基础业务,在平时工作中以及对一些国际业务论坛的浏览中,我发现国际结算真的是包罗万象、博大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经理人员任职资格管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经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农银发[2001]129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2001.08.10 【实施日期】2001.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国际业务经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1年8月10日农银发[20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经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与总行(国际业务部)联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农业银行国际业务经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外汇业务经营管理水

平,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外汇及国际业务健康发展,根据总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业务经理人员是指各级行国际业务部门的正职和副职。 第三条各级行(以下简称任用行)在对拟任用的国际业务经理人员正式任用前,必须报经上级行(以下简称认定行)国际业务部门依照本办法进行业务任职资格审核同意。 未通过国际业务经理人员业务任职资格审查的,不得担任国际业务部门各级经理职务。 第二章业务任职资格认定标准 第四条国际业务经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了解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国际经济、金融规则,掌握农业银行各项基本制度和外汇业务有关政策和制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办法。 (二)有较丰富的金融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国际金融业务营销和管理经验及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开拓进取精神。 (三)从事外汇业务3年以上或从事金融业

中国农业银行宏观分析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宏 观 经 济 分 析 制作人:涂靖禹 金证一班51号

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简称ABC,农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中国五大银行之一。最初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数年来,中国农行一直位居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列,在“全球银行1000强”中排名前7位,穆迪信用评级为A1。2009年,中国农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在2010年完成“A+H”两地上市,总市值位列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2015年入围由中国品牌价值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品牌500强第23位。[1] 一.市场宏观因素 (一)、经济环境。 1、经济结构及经济发展状况:银行业对于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首先银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它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为经济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利于为不断增长的经济创造活力;其次,保险还是维持社会安定的"安定剂",它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险等业务,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的协调稳定。从宏观经济学的知识来看,银行业消费属于整个社会总消费量的一部分,总消费量增长会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银行的高速增长,银行业相关行业的繁荣必将拉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2、金融市场环境: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0089台自动柜员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全世界超过3亿5千万客户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23,461个,包括总行本部、32个一级分行、5个直属分行、316个二级分行、3,479个一级支行、19,573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55家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3家境外分行和4家境外代表处。主要控股子公司包括6家境内控股子公司和3家境外控股子公司。 (二)、自然环境。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中国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的大型现代化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已由最初的农业信贷、结算业务,发展成为品种齐全,本外币结合,能够办理国际、国内通行的各类金融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业务领域已由最初的农业信贷、结算业务。主要包括:存款服务/综合贷款服务/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代客境外理财/银行卡/汇款及外汇结算/保管箱租赁缴费服务代发薪服务/出国金融服务/电子银行服务/私人银行/融资业务/国内支付结算/国际结算/基金相关业务/企业理财服务/金融机构服务。同时还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并且开展自营及代客资金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 (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二.消费者宏观环境 1、消费者收入的变化: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业务操作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 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发文字号】农银函[1999]999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9.11.12 【实施日期】1999.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1999年11月12日农银函[1999]9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业务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分行要严格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业务,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各分行收到本通知后,请重新上报你行与总行办理外汇资金拆借审批人名单、你行办理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一览表。今后上述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填写相应表格报总行。今后总行对系统外汇资金往来利率、外汇交易价格浮动幅度及结售汇周转限额的调整,均以调整通知书的方式通知分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总行

(国际业务部)联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外汇资金及外汇交易业务,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银发[1999]11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外汇资金业务 (一)系统内外汇资金调剂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外汇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需向总行申请借款的分行,按下列要求和程序办理: 1.借款申请书的规定 (1)凡是申请新增借款、原借款展期、提前归还借款的分行,均需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申请书可先传真总行,待总行批准后(分行主动打电话确认申请是否经批准),分行必须将申请书正本及合同(一式叁份)正本邮寄总行。 (2)凡新增借款、借款展期、提前归还借款,金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其申请书必须经分行有关行长审批并签字。一笔业务,申请书及合同必须为同一签字人 (3)凡新增借款金额在300万美元(不含300万美元)以下的、提前归还借款的,其申请书传真总行的时间最迟不能晚于起息日的下午3∶30;凡新增借款金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原借款需展期的,分行必须提前2天向总行递交申请书。 2.分行新增计划外借款必须以行发文向总行提交申请报告,待总行批准后,按上述程序办理提款 3

中国农业银行服务创新案例

中国农业银行服务创新案例 一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四大银行之一最初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数年来中国农行一直位居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列在“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第8位穆迪信用评级为A1。2009年中国农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2010年完成“AH”两地上市总市值排名位列全球上市银行第5名。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之一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万余台自动柜员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全球超过3亿5千万客户万贵宾客户以及260万余家企业涉及国计民生的各龙头企业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其客户总数量与机构网点势力分布均居大型商业银行首位。如今在银行业当中做好业务的银行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稳脚跟因为“市场论英雄”的年代已经走得很深很远。但是随着各家银行对客户资源的竞争加剧明智的银行已经不再靠传统的方式来开拓客户了而采用了新的转型策略---“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为主理念的服务创新。服务创新不仅在拓展客户的道路上走出了新的“阡陌”而且从根源上大大削减了客户维护成本成为银行客户资源竞争的“桃园蹊径”。农业银行从国字号金融企业向股份制公司变革的路上正在开始零售业务转型这就不可以不参考借鉴一下服务创新策略。一、以服务固业务以服务拓核心客户群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是银行企业保持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硬道理”而服务创新则是银行超越同行的“软灵魂”。因为服务的创新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像一首散文的“神”也像是一片土地的“脉”更像是大山的“魂”这种创新难以复制。农业银行在今年挂牌成立了过一段时间还要AH上市这就必然要走一条与众不同的新路要坚定的作金融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开拓者和实践者。人们永远记住“第一”的名字而追随者即便是第二名也会被人们忘记。农业银行是一家拥有重多服务机构的大型全国性金融企业服务触角遍及城乡网络线条惠及“三农”完全可以走一条特立独行的金融服务之路。服务创新应该是农业银行走出被漠视的角落从新的起点上重新上路的一条捷径是农业银行在社会大众和潜在股东的视野里崭露头角树立新形象的新思维和新武器。但是创新是不容易的要做大量的细致的准备工作。先来一段追及跑再来一段加速跑最后是超越跑和稳健跑。招商银行在业界推出了“一卡通”、“一网通”、“金葵花理财”、“点金理财”、招银信用卡、“财富账户”等品牌中国银行推出了“中银理财”交通银行有了“沃德理财”农行的“金钥匙理财”从产品的创新性能上讲还是招商银行占尽了风光因为第一所以长远。农业银行因为历史原因在股改大势下走得有些缓慢有些事情落在了一些小兄弟的后面。但是我认为农业银行还是一头从睡梦中觉醒的狮子现在已经开始行动了。新的VIS视觉系统有了全国统一的模板全国的农行网点已经开始了“文明标准服务”的培训和运用一股浓烈的“绿色之风”拂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我想信农业是中国的立国之本农行的存在和发展是必然的。但是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农行如果不重视产品创新、服务的创新不注重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设计理念很难实现服务追及跑的成功。中国农业银行要做国内最大零售银行的豪情壮志已经在总行年初会议上向社会表白了接下来要做的是用明晰的思路、踏实的措施、灵动的步伐去“言必信行必果”。要做好零售业务不仅要有客户认同的产品还要有客户认同的服务。只有诚心诚意地服务客户真正为客户提供文明、标准、高效、快乐的服务才能赢得客户信任获得客户芳心。农业银行在山东省分行有近3500万个零售客户群体面对如此巨大的客户群农行只有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细心提供富有特色的服务靠服务赢得客户才能取得客户信任。用服务来攫取业务用服务来巩固成果用服务来拓展核心客户群应该成为农业银行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工作目标。农业银行在网点转型方案里提出的“一点一策”我认为是一个极明智的办法。各分行、各支行、网点应该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客户爱好提出创新性的服

31.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银发…2005?24号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为进一步规范我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总行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在原规程的基础上细化了外汇汇款的操作步骤,增加了汇出汇款修改申请书、汇出汇款撤销申请书以及汇入汇款撤汇申请书的格式,业务操作更趋规范。现将该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发辖属分支行。 原《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农银函…1997?231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总行(国际业务部)联系。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外汇汇出汇款

第一节受理申请 第二节落实汇款资金 第三节款项汇出 第四节汇出汇款的修改与撤销 第五节汇出汇款的会计核算 第六节汇出汇款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外汇汇入汇款 第一节汇入汇款的审核 第二节汇入汇款的解付 第三节汇入汇款的修改、止付 第四节汇入汇款的退汇 第五节汇入汇款的会计核算 第六节汇入汇款的档案管理 第四章附则 汇出汇款修改申请书 汇出汇款撤销申请书 汇入汇款退汇申请书 第一章总则(目录)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相关国际惯例及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外汇汇款”(以下简称“汇款”)是指银行按照汇款人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外汇款项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划拨业务、代理西联汇款业务、同城信汇业务不在本操作规程范围之内。 第三条我行可办理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sfer, M/T)方式下的外汇汇出汇款和外汇汇入汇款。 第四条办理外汇汇款应严格执行国家结售付汇和国际收支申报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第五条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的查询查复业务,应执行总行外汇资金清算查询查复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外汇汇出汇款(目录) 第一节受理申请(目录) 第六条汇款人向我行申请汇款,应填写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是我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基本依据,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印鉴齐全、字迹清楚。汇款申请书的审核要点如下:(一)汇款方式(电汇/票汇/信汇); (二)汇款币种及金额(货币符号及大小写应准确无误); (三)汇款人名称、账号及详细地址等资料;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国际保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丰富我行外汇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总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国际惯例,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商业咨询调查、应收账款催收与管理、信用风险控制及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第三条我行办理国际保理业务应坚持的原则: (一)双保理原则。除非总行另行批准,我行国际保理业务应通过信用良好的境外保理商办理,不直接对境外进出口商办理业务。 (二)贸易真实和合法原则。要全面、细致地了解和掌握进出口商的资信和国际保理业务项下贸易的背景及其动态情况。 (三)统一授信原则。对进口商的保理额度和出口商的保理融资额度核定要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规范操作原则。国际保理业务的办理要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和总行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第四条我行办理国际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须先经过总行与境外进口保理商个案协商之后方能办理。 第五条除非另有规定,本操作规程中所涉及的保理业务术语及释义如下:(一)出口商(Supplier 、Seller、Exporter或Client):指国际保理业务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 (二)进口商(Buyer、Importer、Debtor或Customer):基于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而必须支付应收账款的一方。 (三)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基于与出口商签定的保理合同,同意提供出口保理业务予出口商的一方。 (四)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基于保理商间协议(Interfactor Agreement),同意提供给出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进行担保、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一方。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业务综合评价暂行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业务综合 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发文字号】农银办发[2002]175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2002.05.13 【实施日期】2002.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外汇业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银办发[2002]175号2002年5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加强效益、成本核算,客观评价各级行外汇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各级行树立商业银行经营观念,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业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行接到本通知后按要求贯彻执行。 各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国际业务部报告。 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探索按照责任会计方式进行效益、成本核算,客观评价各级行外汇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调度外汇业务资源,调动经营积极性,规范和引导外汇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评价办法用于评价各级行外汇业务发展状况、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是《中国农业银行业务经营考评办法》的重要补充。本办法包括外汇业务经营状况评价和综合效益评价两部分。 第三条综合评价的原则是突出重点性,具有连续性、激励性。重点性是指评价指标要体现外汇业务经营的主要方面,体现总行对外汇业务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连续性是指评价指标要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保持稳定,以促使各级行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经营活动;激励性是指评价指标要能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鼓励各级行系统内争先、同业占优。 第二章外汇业务经营状况评价 第四条经营状况评价侧重于从业务总量、市场份额和发展速度等方面评价各级行外汇产品营销水平和经营状况,按照各级行综合得分进行排位。 第五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营业绩和加减分因素两部分,两者合计为综合得分。(一)经营业绩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手册(cm030104)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手册 编号:CM-03-0104 编制部门:国际业务部 编写:吴凡 复核:张岩 审核:吴国山 批准:张云 版本号:ABC/1105-00 发布日期:2011年5月

0 修改记录 版本号生效日期修改文件名称及文号

1 基本规定 1.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经批准可以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各分支行办理的外汇汇款业务。 1.2 定义 外汇汇款是指银行按照汇款人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外汇款项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划拨业务、代理西联汇款业务、同城信汇业务不在本手册范围之内。 1.3 分类 (1)汇出汇款业务:指我行为客户办理的非信用证、非进口代收项下的对外付款。 (2)汇入汇款业务:指我行为客户办理的非信用证、非出口托收项下的收汇业务。 1.4 岗位职责 1.4.1 经办行岗 (1)办理汇出汇款时:审核相关材料,根据客户提交的《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境内汇款申请书》)在业务系统中录入,编辑汇出汇款电文。复 印相关材料,整理汇出汇款档案。需申报的应录入相关申报信息,并按 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办理汇入汇款时:为客户办理入账或结汇手续。需申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出口项下收汇按规定进行核查后,为企业出具出口收 汇核销专用联。 1.4.2 分行国际业务岗 办理汇出汇款时,根据业务授权,落实汇出汇款头寸,审核经办行编辑 的汇出汇款电文。 1.5 办理条件

(1)汇出汇款办理条件:有实际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的都可办理。 (2)汇入汇款办理条件:汇入汇款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 1.6 基本要求 1.6.1 汇出汇款 1.6.1.1 受理申请 (1)汇款人向我行申请汇款,应填写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是我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基本依据,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印鉴齐全、字迹清楚。汇 款申请书的审核要点如下: 1)汇款方式(电汇/票汇/信汇); 2)汇款币种及金额(货币符号及大小写应准确无误); 3)汇款人名称、账号及详细地址等资料; 4)收款人名称、账号及详细地址等资料; 5)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详细地址、SWIFT代码(或其他清算代码); 6)汇款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汇款人承担还是由收款人承担); 7)汇款附言应列明款项用途; 8)汇款人签章(个人客户的签章应与其身份证件的姓名一致,机构客户的签章应与其在我行的预留印鉴相符); 9)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2)汇出汇款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中有关付汇的规定,区分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经常项目(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目,对汇款人凭以付汇的有 效凭证及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审核,审核无误后方予 办理。 1.6.1.2 落实汇款资金 (1)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应遵循“先扣款,后汇出”的原则。汇款资金按照来源划分,可分为以下四种: 1)现汇账户直接支付:经办行应核实汇款人的现汇账户余额是否足以 支付该笔汇款。

中国农业银行财务数据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财务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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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农业银行财务数据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资产总额为195700.6亿元,较上年增长10.0%;营业收入为5060.16亿元,较上年减少5.6%;净利润为1840.6亿元,较上年增长1.8%,不良贷款率为2.37%,较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6年,中国农业银行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领域,加快公司业务经营转型,持续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2016年,其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一)公司金融业务 截至2016 年末,中国农业银行拥有379.85 万个公司银行客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客户6.30 万个。 1、公司类存贷款业务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公司存款余额55,997.4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779.92 亿元,增长16.1%。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公司类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合计59,381.9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28.02亿元,增长3.5%。重大营销项目库入库项目达5,811 个,较上年末增加3,060 个;当年实现贷款投放3,597.56 亿元,较上年多投放1,211.56亿元。

截至2016 年末,法人房地产贷款余额2,335.26 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36.21 亿元。 2、小微企业金融业务 截至2016 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035.7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53.50 亿元,贷款增速10.6%,高于全行贷款增速1.5个百分点。 3、机构业务 截至2016 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共与209 家银行建立代理合作关系,合作领域不断拓宽。第三方存管系统上线证券公司99 家,签约客户3,204.66万户,存管资金日均余额2,170.58 亿元。 银期合作不断深入,合作期货公司数达147 家,期货保证金存管规模273.55 亿元。不断提升政府客户服务能力,2016年代理中央财政业务规模达1,138.75 亿元,较上年增长5.8%。银保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截至2016 年末,共与95家保险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实现代理新单保费3,108.29 亿元,实现代理保险业务收入89.59 亿元,较上年增长85.4%。 4、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 截至2016 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对公人民币结算账户达471.29 万户,较上年末增长4.8%。 截至2016 年末,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管理活跃客户数159.40 万户1,较上年末增长54.3%。 5、贸易融资和国际结算业务 2016 年,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分行国际贸易融资发生额1,038.7 亿美元;境内分行完成国际结算量8,739.6 亿美元;对外担保量350.8亿美元,同比增长12.8%。 6、投资银行业务 2016年共承销债券352 期,募集资金4,151.28 亿元,成功承销熊猫债、SDR 债券、铁路建设债券等新型债券。 并购贷款业务取得重大进展,全年累计审批并购贷款金额564.4 亿元,年末余额412.7亿元。 (二)个人金融业务 1、个人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下发《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有关管理办法》.doc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文号:农银发[1999]99号 发布日期:1999-7-9 执行日期:1999-7-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苏州分行: 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管理办法(暂行)》、《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操作规程(暂行)》、《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岗位职责(暂行)》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总行的规定建立单证处理中心,并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总行(国际业务部)联系。 附一: 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

处理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控制信用证业务风险,促进国际结算业务稳健发展,特制定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单证处理中心)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证处理中心是指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国际业务部建立的负责所辖分支行国际结算单证业务集中对外处理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办行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总行批准可以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并列入我行对外有权签字样本中的各分支机构。经外汇管理局和总行批准可以办理国际结算业务,但未列入我行对外有权签字样本的各分支机构须通过其上级外汇业务经办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 第四条单证处理中心的职能是:负责经办行进口信用证业务的集中管理和对外处理;对不能直接对外办理外汇业务的辖属分支行的出口单证业务进行集中处理。单证处理中心接受总行监管。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农银发[2001]195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2001.11.29 【实施日期】2001.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1年11月29日农银发[20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规范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管理工作,保证业务稳健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业务实施细则。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银行卡部)。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操作与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条例》、《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以下简称金穗国际借记卡)是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系列产品之一,是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行,以美元结算,具有在全球万事达卡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和在ATM取现等功能的支付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管理行是指一级发卡行卡部(可与发卡行为同一机构);发卡行是指经总行正式批准办理金穗国际借记卡发卡业务并负责账务处理的分支机构;发卡行代理网点是指只安装发卡终端设备,可经办业务,但不对持卡人的卡账户进行会计核算的经营机构。 第四条发卡终端是指连接万事达业务处理系统的终端设备,用于向持卡人发卡及向万事达业务处理中心传送相关信息资料;远程终端是指与总行后台管理系统相连接的终端设备,用于持卡人申请表、结息资料、发卡行及持卡人清算资料的发送和接收;管理终端是指与万事达管理系统连接的终端设备,用于持卡人账务调整、挂失、余额及交易查询等;账务终端是指装有金穗国际借记卡后台账务处理系统的终端,用于持卡人账务处理。 第五条凡经办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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