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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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及落户流程

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及落户流程

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
及落户流程
一、毕业生办理上海户籍的基本流程
1.毕业生首先要完成落户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本人户口迁移申请表》、《本人配偶户口迁移申请表》、《与本人配偶家庭关系证明》、《个人生活照片》、《原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户籍调查证明》等。

2.然后,毕业生携带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社区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由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审核通过后,其申请户籍迁入上海市的手续就可以办理进行了。

3.接下来,毕业生需要到上海市社会保障局报到,社会保障局会核实报到信息,打印报到证后,并发放给毕业生。

4.最后,毕业生需要到上海市公安局社区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手续,完成落户登记后即可正式落户。

二、具体办理程序
1.毕业生准备落户材料,携带落户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社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2.申请人携带落户材料上门到上海市公安局社区派出所申报,社区派出所出具《户籍移入申请报告》后,将其发送给上海市公安局处理。

3.上海市公安局审核并准予申请后,毕业生到社保局报到,向社保局提出报到申请,社保局核实报到信息,打印报到证,报到证发放后即可到社区派出所办理上海市户籍落户登记手续。

户口迁移流程

户口迁移流程

户口迁移流程
户口迁移是指将户籍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户口迁移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了解迁移政策:首先要了解目标地的迁移政策,包括迁移条件、所需材料等。

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咨询相关部门或咨询律师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2. 办理准迁证:准迁证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需要向目标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注销原户口:在申请准迁证的同时,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注销。

注销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迁出证明等材料。

4. 登记迁入地:拿到准迁证后,需前往目标地的公安机关登记迁入。

此时需要提供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登记。

5. 办理新户口本:完成迁入地的登记后,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新的户口本。

申请时需要提交登记证明、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

6. 办理居住证:根据目标地的迁移政策,可能需要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是在迁入地证明个人合法居住的重要证件,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等。

7. 办理其他证件变更:户口迁移后,还需要办理其他证件的变更。

例如,要将驾驶证、社保、医疗保险等信息进行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口迁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操作以目标地区的规定为准。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应尽量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免出现延误或错误。

同时,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毕业户口迁移

毕业户口迁移

毕业户⼝迁移⼤学光阴转眼即逝,对于迎接毕业⽣来说,除了⼤家期盼的毕业典礼、毕业旅⾏外,还有⼀些在毕业前急需处理的事情,其中⼀件便是毕业⽣的户⼝怎样迁移,迁移到哪⾥的问题。

今天,店铺⼩编就给⼤家分享以上问题,希望对⼴⼤毕业⽣有所帮助。

⼀、毕业户⼝迁移的定义应届或往届⼤学⽣将原户籍户⼝迁移⾄⼯作地,为以后的发展以及待遇赢得更多的优惠政策。

⼆、毕业户⼝迁移的⽅向除托管在学校外,主要的去向有迁到⽤⼈单位,挂靠在各地有⼈事权的⼈才市场、⼈才交流服务中⼼或⼤学⽣就业服务中⼼,迁往毕业⽣⽣源地⼈事主管部门,迁回原户⼝所在地,迁到所购住房所在地或夫妻⼀⽅户⼝所在地,迁往所就读的学校(考取硕博研究⽣的毕业⽣)三、毕业户⼝迁移须知1、迁到⽤⼈单位(须有⽤⼈单位愿意为毕业⽣解决户⼝的证明材料,办理就业《报到证》);2、办理⼈事代理,挂靠在各地有⼈事权的⼈才市场、⼈才交流服务中⼼或⼤学⽣就业服务中⼼(须出具就业《报到证》);3、迁往毕业⽣⽣源地⼈事主管部门(须出具就业《报到证》);4、迁回原户⼝所在地(凭毕业证可办理,但须原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同意接收)。

5、迁到所购住房所在地或夫妻⼀⽅户⼝所在地(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接收)。

6、迁往所就读的学校(指考取硕博研究⽣的毕业⽣,凭录取通知书、⼊学须知、⾝份证办理)。

特别说明:迁往地是否同意接收户⼝,请毕业⽣认真了解清楚再做决定。

四、如何领取《户⼝迁移证》和办理户⼝落户?《户⼝迁移证》是公民的户⼝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的凭证,该证由户⼝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

毕业⽣离校前,到所在学院领取本⼈的《户⼝迁移证》,在有效期内,持报到证到相关⼈事部门报到,然后持户⼝迁移证及⼈事部门开具的户⼝落户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续。

迁回原户⼝所在地的,凭毕业证、原户⼝所在地单位、社区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办理落户⼿续。

特别说明:《户⼝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个⽉,学⽣毕业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续,否则将成为⽆户籍⼈员,将会给⼯作、学习、⽣活带来诸多不便。

毕业户口迁回原籍再转出的流程

毕业户口迁回原籍再转出的流程

毕业户口迁回原籍再转出的流程随着毕业季的到来,很多毕业生会面临户口迁移的问题。

有些毕业生可能在就读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将户口迁移到学校所在地,但毕业后又希望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移到其他地方。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毕业户口迁回原籍再转出的流程。

第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在进行户口迁移之前,毕业生需要先了解当地户籍迁移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了解清楚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操作。

第二步,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生在办理毕业手续的时候,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户口迁移的流程和要求。

学校会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帮助学生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第三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原籍派出所或者当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办理迁移手续时,需要填写迁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步,等待审批。

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通过后,户口迁移手续就完成了。

第五步,办理转出手续。

如果毕业生希望将户口迁移到其他地方,就需要办理户口转出手续。

在户口迁移审批通过后,前往目标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

同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六步,完成转出手续。

经过审批后,户口转出手续就完成了。

毕业生就成功地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转移到其他地方了。

总之,毕业户口迁回原籍再转出的流程虽然可能会有些繁琐,但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相信大家都能顺利完成。

希望毕业生们在毕业之际都能顺利处理好户口迁移问题,开启自己的新征程。

祝愿大家前程似锦!。

厦门市大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应该如何办理

厦门市大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应该如何办理

厦门市⼤学⽣毕业户⼝迁移应该如何办理在厦门读的⼤学,⼊学时户⼝迁⼊学校,毕业也没管户⼝的事,到现在毕业户⼝迁移应该怎么办理,需要注意那些⽅⾯,在这⼩编特整理出《厦门市户籍政策解读,⼤学⽣毕业迁移户⼝条件及办理流程》供其做个参考:我市核准的已落实接收单位的⼤中专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厦门市⼤学⽣毕业户⼝迁移应该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在厦门读的⼤学,⼊学时户⼝迁⼊学校,毕业也没管户⼝的事,到现在毕业户⼝迁移应该怎么办理,需要注意那些⽅⾯,在这⼩编特整理出《厦门市户籍政策解读,⼤学⽣毕业迁移户⼝条件及办理流程》供其做个参考:⼀、我市核准的已落实接收单位的⼤中专毕业⽣在本市落户的:1、市⼈事通过⾦宏⽹传输的⼊户介绍信息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户证明信;2、本⼈户⼝迁移证(本市户⼝凭集体户⼝页或家庭户⼝簿);3、本⼈⾝份证;4、市⼈事、教育局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5、单位报到证明(单位委托⼈事部门所属⼈才服务中⼼代理⼈事关系的,还须出具⼈事关系所属的⼈才中⼼出具的介绍信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6、户在本⼈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户在直系亲属户内或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关系证明或相应户⼝簿;⼊户在亲友户内要签订《亲友挂靠户⼝责任书》和亲友户⼝簿;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应提供社区集体户⼝簿⾸页。

⼆、待就业的厦门⽣源毕业⽣回家庭所在地落户的:1、市⼈事局签有“厦门⽣源待就业”字样代笔章的《报到证》复印件;2、市⼈事通过⾦宏⽹传输的⼊户介绍信息或教育部门的⼊户证明信;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编就整理到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

如果有这⽅⾯的需求,可以到店铺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专业法律咨询。

(档案管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

(档案管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

(档案管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
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是指将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理的过程。

以下是处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一般步骤:
1. 毕业生户口迁移:毕业生需要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般需要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文件。

2. 毕业生档案归档:学校或学院将毕业生的档案整理归类,并归档保存。

在档案归档过程中,需要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学历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文件整理完善。

3. 毕业生档案交接:学校或学院负责将毕业生的档案交接至归口管理部门或毕业生所在地的档案馆。

在交接过程中,需要将档案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毕业生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将毕业生的档案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毕业生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档案查询和借阅。

5. 毕业生户籍变更:如果毕业生在就业、升学或其他方面需要进行户籍变更,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

6. 毕业生档案利用:归口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毕业生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如提供档案复印、证明开具等。

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是一项涉及到个人信息和重要证明文件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毕业生的权益和隐私保密。

苏州市高新区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苏州市高新区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苏州市高新区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1.办理准迁证: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籍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单位户口
本首页复印件到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办理准迁证
虎丘分局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秀路28号(电车1号线到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往南走)
户籍科在一楼105室电话687536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1:00am 13:00-17:00pm
准迁证有效期40天
2.办理户口迁移证: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迁证、原籍户口本原件到原籍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

3.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原件到苏州市公安
局枫桥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意:办理落户前需要办理新身份证,收费20元(只能微信支付),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身份证。

若要修改学历状况,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若要修改婚姻状况,需携带结婚证原件
枫桥派出所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马涧朝红路166号一楼大厅(电车一号线到白马涧生态园下车,往北走300米到达)
工作时间:8:00-17:00 双休日:9:00-12:00am 13:00-17:00pm
电话:66621370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直接电联各户籍科。

户口迁出迁入流程

户口迁出迁入流程

户口迁出迁入流程户口迁出迁入是指个人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

户口迁出迁入的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户口迁出迁入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户口迁出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前往派出所办理手续,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迁出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 签署迁移协议,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需要签署《户口迁移协议》,确认个人申请户口迁移的意愿和迁移目的地。

4.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完成以上步骤后,派出所将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5. 注销户口,携带《户口迁出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进行户口注销手续。

二、户口迁入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入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2.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手续,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 签署迁入协议,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需要签署《户口迁入协议》,确认个人申请户口迁入的意愿和迁入目的地。

4.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完成以上步骤后,派出所将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出具《户口迁入证明》。

5. 办理居住证,携带《户口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手续。

三、注意事项。

1. 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供迁出地或迁入地派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 在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3. 在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时,需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审核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4. 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的时间和流程可能会因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总之,户口迁出迁入是一项涉及个人身份和居住地变更的重要手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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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毕业生户口迁移其他相关知识: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
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

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
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

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户口迁移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1994年7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实施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制度,对于保障国家户口迁移政策的顺利实施,有效地调控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户口登记管理的制度等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几年伪造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以下简称“户口迁移证件”)情况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户籍管理工作。

为了严密和加强户籍管理,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保障户口迁移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部决定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系指市区,下同)、县范围的户口迁移;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证。

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军人复员、转业,出境人员回国,劳改人员被翻放和劳动人员被解除劳动教养等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二、对需要办理准迁手续的户口迁移,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只使用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如发现问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与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沟通有关情况。

三、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四、户口迁移证件的式样和技术标准由公安部制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印制。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证件如果加印少数民族文字,证件式样应当抄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五、户口迁移证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编号,并根据所属市、县年度户口迁移数量,将户口迁移证件按照编号划段分配使用。

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用简称加8位阿拉伯数码组成,空位补“0”。

如广东省户口迁移证编号范围为“粤迁字第00000001号”至“粤迁字第99999999号”;广东省户口准迁证编号范围为“粤准字第00000001号”至“粤准字第99999999号”。

六、户口迁移证件保存期限为5年。

七、公民申领户口迁移证件,应当交纳证件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1〕价费字240号)的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工本费核算办法制定。

八、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户口迁移证件的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严防丢失、被盗。

户口迁移的简介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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