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案例分析

A 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案例分析
A 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案例分析

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案例分析

摘要:A+H股上市央企分拆于境外上市尚处于摸索阶段,资本市场成功案例并不多。本人从狭义的分拆上市概念入手,通过对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可行性、适应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并介绍了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于香港主板上市的过程,提出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积极意义,为后续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如火如荼的开展,境内外资本市场联系程度的不断紧密,A+H股上市央企开始尝试分拆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从目前来看,分拆上市受限于境内外资本市场制度,成功案例并不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旗下子公司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装备”)通过一年多的积极摸索,成功地实现了首家A+H股上市央企分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一、分拆上市的概念

分拆上市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未上市的公司将部分业务或某个全资子公司从

母公司中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是指已上市的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单独进行公开招股上市。本文分析的分拆上市是狭义上的概念,只指“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特别是指多元化经营的上市公司,将公司中与其他业务不存在紧密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子公司分拆到

资本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模式。

二、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可行性、适用性以及必要性

(一)中国铁建和铁建装备基本情况

中国铁建前身是铁道兵,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于2007年11月5日在北京成立,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特大型建筑企业。2008年3月10日、13日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A股代码601186、H股代码1186)。中国铁建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公司业务涵盖工程建筑、房地产、工业制造、物资物流、特许经营、矿产资源及金融保险。

铁建装备始建于1954年,是中国铁路大型养路机械行业的领军企业,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国铁建,2015年由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昆明中铁”)整体改制成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786.HK)。铁建装备是中国最大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研发、制造及服务提供商,以2014年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制造商的

销售收入计算,公司位列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公司经营业务涵盖机械制造及销售、零部件销售及服务、产品大修服务和铁路线路养护服务。

(二)铁建装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

中国铁建作为A+H股两地上市公司,分拆上市,需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在境内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香港需要符合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中关于分拆上市的相关要求。铁建装备此次分拆上市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有关财

务和经营指标、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三)铁建装备分拆上市的适应性

通过对分拆上市相关资料和案例的总结分析,并非所有A+H股上市央企都适合进行分拆上市。通常情况下,以下两种类型的公司比较适合进行分拆上市。一种是从事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型上市公司将集团内部成熟的优质资产分拆上市

并形成专业化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集团的优质资产可以逐步注入上市公司中去,从而在集团公司和上市子公司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另一种是针对某个特定项目实施的分拆,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以特定的项目为主体成立全资子公司,根据需要将其进行改制,引入发起人成立股份公司,或者在母公司不丧失控股权的情况下,直接吸收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权益资

金共同发起设立新的子公司,最后将子公司上市,在二级市场吸收社会资本,子公司的投资风险将分散由社会投资者共同承担。

中国铁建是一家从事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物流贸易、房地产以及工业制造等多个业务板块的集团公司,铁建装备是一家专门从事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制造及修理、零部件制造以及铁路线路养护等业务领域的工业制造企业,属于优质资产,将铁建装备分拆出来上市便属于第一种情况。

(四)铁建装备分拆上市的必要性

根据铁建装备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主要用途的

说明,可知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共需资金逾20亿元。

企业可进行的融资方式通常有股权融资、银行贷款融资、债券融资等。然而,根据中国铁建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2012-2014年均处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通过负债的方

式融资不仅会提高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同时还将增加大额的财务费用。中国铁建上市以来一直经营稳定,业绩良好,通过分拆上市既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扩展融资空间,使企业融资方式多元化,又可以满足铁建装备的资金需求,增强其自身发展的潜力。因此,股权融资是铁建装备进行融资的最佳选择。

三、铁建装备分拆上市的过程

2014年10月10日,中国铁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意原昆明中铁分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决议。

2014年12月17日,中国铁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原昆明中铁分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决议。

2015年3月26日,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昆明宣告成立,股东包括中国铁建及旗下四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中非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发行价5.25港元,共发行53190万股,募集资金约27亿港币,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家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股票,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

四、A+H股上市央企分拆上市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铁建装备在分拆上市之前,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受母公司的限制较多。分拆上市使得铁建装备可以直接从外部筹集权益资金,拥有更独立的融资与投资权利,开辟了直接面对投资者、从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拓展了融资空间,促使企业融资格局多元化。中国铁建通过将子公司分拆上市,能够为公司优质资产寻找到有效的出路,激发其活力,进而减少

对已分拆上市子公司的资金输入,使母公司的其他投资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铁建装备属于中国铁建的优质资产,所处高端装备制造板块市盈率相对较高,中国铁建通过出让铁建装备35%的股权,不仅有效地满足了铁建装备的融资需求,增强了自我发展后劲,也取得了“一种资产、两次使用”的成效,也为其他优质板块或公司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

(二)有助于消除“负协调效应”,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估值

“负协同效应”是由于上市公司经营领域广且业务种类繁多,致使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信息不能充分披露、资产价值被掩盖,导致资本市场对其股票估价不足的情况。随着中国铁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部分优质资产的价值难以准确地在资本市场反映出来,很容易导致投资者误判上市公司的价值。

分拆上市后,市场投资者获取和分析公司优质业务板块的前景和经营业绩信息的成本就会大幅降低,有利于资本市场对不同业务板块分别进行估值,提高公司整体市值,充分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同时,分拆出去的子公司的优质资产的潜在价值则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挖掘,进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推动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向真实合理水平回归。

(三)借力资本市场激励机制,提升子公司经营业绩

随着中国铁建所控制的资产规模和差异性增加,对子公司高管层的薪酬激励机制实施难度越来越大。铁建装备分拆上市后,使子公司充分进入和利用资本市场,直接接受资本市场的检验,分拆上市对激励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作用是显著的。一方面,随着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分拆上市后,公司有望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及与股票价值相关的业绩奖励等激励措施,最直接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分拆上市使得子公司直接进入资本市场,接受资本市场的严密审视,面对股东要求的投资回报,其经营管理者有着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强大外部动力和压力。

(四)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加快海外控股兼并进程

铁建装备分拆于香港上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海外资本市场平台,提升铁建装备在国际资本市场的知名度,加快推动与国际知名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的合作,促进中国铁建机械制造板块海外业务的发展,将铁建装备的产品更好更快地推向国际市场。同时,铁建装备可利用有利的外部环境,加快海外控股兼并进程,快速占领欧洲“桥头堡”,取得世界铁路大型养路机械的通行证,逐步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具有影响力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基地,实现向“跨国企业”质的飞跃。

(五)进一步规范分拆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分拆上市后,铁建装备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其公司治理机构、制度以及模式均将不同于之前上市公司中国铁建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资本市场作为全球成熟的资本市场之一,其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严格,将促使铁建装备直接接受海外规范化资本市场的管理,促使子公司经营机制趋于规范,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同时,还将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成本,增强分拆上市公司自我约束的管理意识。

(六)有效降低母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从铁建装备2012-2014年财务报表来看,其资产负债率并不高。但是其母公司中国铁建的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通过分拆上市,在确保铁建装备投入大额资本支出的同时,不仅不会新增母子公司的负债,还同时增加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有效地降低了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助于提高母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对子公司后期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债权融资空间。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A+H股上市央企分拆于境外上市必将与时俱进而成为一种趋势,其作为资本运作的一种有效方式,无疑会对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当然,我们应辩证而客观地看待它,即在正视它的积极效应

的同时,也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其存在的不足乃至缺陷。因此,上市公司须从自身发展现状和战略出发,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平台,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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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从统计结果看,战略并购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业等市场普遍认为较为热门的行业出现的频率并不高。相反,战略并购却大部分集中在一些传统制造行业(如机械、医药、食品等)。在8个制造业子行业中发生的案例共有25项,占据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认为,战略并购对象的行业特征相当显著,有超过80%的案例集中于制造业。 如此鲜明的行业特征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到全球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的大趋势。可以预见,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将为上市公司在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并购提供一个广阔的舞

分拆上市介绍及案例分析

分拆上市介绍及案例分析 一、分拆上市涵义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二、分拆上市的背景 自2010年4月13日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公布以来,初期市场各方主要是基于相关上市公司估值提升的角度出发进行“寻宝”,而此后对于分拆上市的担忧和质疑也屡见不鲜。 从表面来看,分拆上市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为了通过增加创业板股票供应来达到有效抑制市场对于创业板过度炒作的行为,促进市场回归理性。到针对创业板市场所存在着“三高”现象(即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和超募金额高),管理层并未如往常一样采取简单的行政干预手段进行调控,而是进行针对性的调控、引导和规范,如根据市场情况加快或降低扩容节奏;通过《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政策对超募资金用途进行严格规定,通过合理发挥和调动市场自我调节功能,谋求实现新股发行节奏市场化和发行价格市场化的目标。 因此,管理层允许分拆上市的真正意图并不仅仅是为了抑制创业板市场的过度投机,而是有其更深一层的含义:“即大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孵化器和扩大相关产业资本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而做出这样的判断,主要是考虑到国内经济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一方面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应对国际经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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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一、引言 企业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100 多年的历史了,经历了五次并购高潮。每一次并购高潮都显示出了它强大的经济推动力。我国从二十世纪 90年代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国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一批批企业逐渐壮大。2001年加入WTO 的成功,为我国这些大企业在全球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使中国经济逐步成为全球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4年底发生一宗跨国并购案——联想集团并购IBM PC 部门,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引发了极大的争议!种种结论——看好、保留、不看好——也皆来自于形形色色的判断理由。到底如何看待这些评论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战略的问题,也关系到我们怎样理性地评价并购个案的方法与原则问题。 本文的产生正是基于对联想集团公司并购IBM PC案例的浓厚兴趣,为了寻求科学有效的并购案例的评价方法而展开的。本文运用理论探索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依据有关的企业并购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借助于图表、统计、对比等分析方法,对联想购并IBM PC部门案例的收益与风险作了系统化的深入剖析。 文章首先介绍了企业并购方面的有关理论知识。然后作者在掌握联想集团并购案大量事实资料的基础之上,按照有关并购的动因理论和风险理论结构化地分析了联想集团并购案的利弊得失。 二、联想并购IBM—PC业务背景介绍 (一)并购背景简介 % 2004年12月8日,在中国个人电脑市场占有近30%市场份额的联想集团宣布,以12.5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收购知名品牌I BM的全球台式电脑和笔记本业务,及5亿美元的净负债转到联想名下,交易总额达到17.5亿美元。届时,IBM将持有联想集团18.9%的股份,成为联想的第二大股东。 此次联想收购IBM全球PC业务,将组建起继戴尔,惠普之后的世界第三大个人电脑厂商。并意味着联想的个人电脑年出货量将达1190万台,销售额将达120亿美元,从而使联想在目前个人电脑业务规模基础上增长4倍。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交易,将对全球PC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并购双方概况 联想集团成立于1984年,由中科院计算所投资20万元人民币、11名科技人员创办,到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在信息产业内多元化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2002财年营业额达到202亿港币,目前拥有员工14000余人,于1994年在香港上市(股份编号992),是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2003年,联想电脑的市场份额达28.99%,从1996年以来连续9年位居国内市场销量第一,至2004年3月底,联想集团已连续16个季度获得亚太市场(除日本外)第一(数据来源:IDC),2003年,联想台式电脑销量全球排名第五。 IBM,即国际商业机器公司,1914年创立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工业跨国公司,目前拥有全球雇员30万多人,业务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年,IBM公司的全球营业收入达到八百八十多亿美元。但联想收购的其个人电脑业务在过去三年半里持续亏损。2004年12月3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档案显示,到2004年6月30日为止,IBM的个人电脑业务亏损总额已高达9.73亿美元。 三、联想收购lBM—PC业务的动因 (一)联想集团面临的危机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LenovoGroupLimited)创建于1984年,一直是中国PC市场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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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分拆上市案例分析 一、战略动机 1、提高了投资收益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会因为同仁堂科技的成功上市获得巨额的投资收益。若以市场价格计算同仁堂股份公司对同仁堂科技的投资,按照3.28港元的发行价格,同仁堂股份公司的投资市值将达到3.28亿港元,减去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投资,投资收益达2.28亿元人民币以上。 2、同仁堂科技的分拆上市能使同仁堂股份公司的盈利能力得以持续、大幅地加强和提升 在同仁堂科技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包括与李嘉诚的和记黄埔共同建立中药生产基地及新药研发中心、建立全球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进军生物制药等,每一个项目都经过长时间的筹备,具有成长性。 3、降低投资风险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主板市场是以风险低、收益稳定为特征的。而同仁堂科技上市的创业板不同于主板市场,是一个风险投资的市场,该市场上

的投资者愿意投资于高科技、高风险、高成长的风险企业。同仁堂股份公司分拆部分高科技业务和资产组建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就是利用国际风险投资者的资本发展高科技业务。投资成功了,同仁堂股份公司的股东将享受绝大部分的高收益;失败了,承担高风险的主要是通过创业板市场投资于同仁堂科技的投资者。分拆上市能最大限度的控制母公司股东投资高科技的高风险,促进母公司的稳健发展。 4、实施国际发展战略 同仁堂科技的分拆上市是迄今已有330多年历史的同仁堂进军国际医药主流市场的战略部署的关键一步。一方面,同仁堂拥有了国内、国际两条融资渠道,在利用国际资本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可以借助和记黄埔世界一流的企业管理机制、经营人才及强大的国际市场营销和推广渠道,加快进军国际医药市场的进程。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为中药现代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香港是国际金融商业中心,在资金管理、国际营销、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拥有内地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同仁堂科技计划在港建立科技开发基地、生产基地,以香港为基础建全球性的营销网络。随着这些项目的完成,同仁堂将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中药科研、生产、市场推广的现代化、科学化体系。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列分析 -----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 一、引言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所有业务,包括门户网站、雅虎搜索、即时通讯、拍卖业务,以及3721网络实名服务等。根据协议,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35%的投票权和40%的经济获益权,同时向阿里巴巴支付10亿美元,雅虎因此成为阿里巴巴最大的战略投资者。 二、并购双方简介 (一)阿里巴巴简介 阿里巴巴()是全球企业间( B2B )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人社区。2003年5月,阿里巴巴投资 1 亿人民币推出个人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 2004年7月,又追加投资亿人民币。截至 2005 年7月10日,淘宝网在线商品数量超过 800万件、网页日浏览量突破 9000 万、注册会员数突破760万、2005 年二季度成交额达亿人民币,遥遥领跑中国个人电子商务市场。2003 年10月,阿里巴巴创建独立的网上交易安全支付产品支付宝(),目前,支付宝已经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以及国际的VISA 国际组织等各大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 (二)雅虎简介 雅虎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互联网通讯、商贸及媒体公司。其网络每月为全球超过一亿八千万用户提供多元化的网上服务。雅虎是全球第一家提供互联网导航服务的网站,不论在浏览量、网上广告、家庭或商业用户接触面上,雅虎都居于领导地位,也是最为人熟悉及最有价值的互联网品牌之一,在全球消费者品牌排名中位居第 38 位。雅虎还在网站上提供各种商务及企业服务,以帮助客户提高生产力及网络使用率,其中包括广受欢迎的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网站解决方案的雅虎企业内部网;影音播放、商店网站存储和管理;以及其他网站工具及服务等。雅虎在全球共有24个网站,其总部设在美国加州圣克拉克市,在欧洲、亚太区、拉丁美洲、加拿大及美国均设有办事处。 三、并购背景及其动因 (一)并购背景 1.雅虎: 雅虎中国当时已经进入了一个很严重的瓶颈期,在本地化的道路上步履艰难,因此作为投资一方的软银公司本着投资回报最大化的考虑,自然希望能够将其优化整合。从雅虎的角度出发,把自己处理不了的中国业务盘出去,正好有利于集中精力在其他市场竞争。 2.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本身在国内的B2B领域是无可非议的老大,在业务上与雅虎无大冲突,同时雅虎强大的搜索功能与国际背景还将对阿里巴巴的发展大有益处,因此进行内部处理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3.国际背景: 百度在美国上市,股票表现抢眼之极,中国概念在纳股再度成为助推力,而阿里巴巴作为中国下一个极具潜力的网络企业,不应忽略,在合并案中,雅虎只是以业务并入和现金入股的方式进入,并不影响阿里巴巴原有董事会的结构与权利分配。 (二)并购动因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的动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二是实现企业特定的发展战略,三是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就阿里巴巴而言,我们认为,其收购雅虎中国的动因有两方面。 1.站在集团战略发展角度,构建一个综合性的网络大国,使其在国内网络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收购雅虎中国后,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将拓展到除了无线、游戏外的所有互联网领域。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阿里巴巴的B2B、C2C已经成为市场领导者,即时通讯工具有雅虎通和淘宝网,搜索是第2名,这时,挤进四大门户的行列也非难事;同时,以阿里巴巴积累的商务用户为基础,加上淘宝网用户群和雅虎中国以白领为主的受众群,若要发展广告业务,其竞争力已与很多门户网站不相上下;另外,有了流量基础,定位可以不再局限于电子商务。

分拆上市法律分析及案例讨论

分拆上市法律分析及案例讨论 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佐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佐力药业拟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1.67亿元,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案例。佐力药业成功上市后,上市公司分拆资产上市再融资在操作上已经具有可行性,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提供了新的渠道。下文将针对证监会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具体案例对分拆上市进行深入分析。 一、相关政策及解读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6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分别如下: 1.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2.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3.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二)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 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中关于分拆上市的解读如下: 分拆上市目前争议较大,操作性不强需从严把握。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这里所说的分拆,既包括显性,也包括隐性的,如发行人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分拆上市四种类型: 1、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净利润,不超过50%;净资产,不超过30%;董监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发行人不超过10%。 2、曾经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

企业港股借壳上市汇编系列(之二)

企业港港股借壳上市汇编(之二)目录 五、挑选壳公司须考量的因素 1、规模考虑 2、壳公司业务、资产及负债 3、类似行业 4、借壳上市案例:欢瑞世纪借壳星美 六、境内企业借壳港股主要法律障碍 1、联交所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 2、联交所关于“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的规定 3、联交所关于“现金资产公司”的规定 4、联交所关于“出售限制”的规定 5、强制性全面要约 6、最低公众持股量 7、关于境内企业资产出境限制

七、香港借壳上市的流程 1、香港借壳上市收购流程 1)、委任财务顾问 2)、委任其他中介机构 3)、中介机构对收购方尽职调查 4)、中介机构和收购方制定整体借壳上市方案 5)、注册境外公司 6)、寻找收购目标 7)、接触收购目标 8)、评估收购目标 9)、签署买卖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启动尽职调查10)、条款谈判及组织交易 11)、收购完成、全面收购要约 2、香港借壳案例:俊和发展(711.HK) 借壳流程 1)、洽商36

2)、联合公布 3)、股东特别大会 八借壳方式 1一般借壳方式 1)、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 2)、资产重组 3)、借壳案例一:顺丰借壳鼎泰新材 4)、借壳案例二:借壳后资产难以注入,丧失对董事会控制5)、借壳案例三:中国矿业借壳广信 2、特殊借壳方式 1)、资产注入 2)、资产剥离 3)、转移控制权 4)、特殊借壳案例一:树熊证券借壳中昱科技 5)、特殊借壳案例二:金六福香港借壳上市

6)、特殊借壳案例三:广汇石油借壳先来国际 3、间接借壳法 九借壳交易架构 交易架构一:股权转让+资产置换 交易架构二:股权转让+增发换股(又称反向收购) 交易架构三:股份回购+增发换股 交易架构四:资产置换+增发股份 交易架构五:资产出售+增发换股 (五)、挑选壳公司须考量的因素 1、规模考虑 如果壳公司净资产规模庞大,将有利于借壳方资产的注入,有利于快速做出业绩,但由于其资产规模庞大,借壳方收购需要巨额资金,同时也会衍生出许多资产置换的问题。 2、壳公司业务、资产及负债 壳公司本身的业务情况及资本结构,不仅影响的资产剥离,也对借壳成功后,公司的运营、融资及战略推进关系极大。

港股与A股的借壳规则对比分析

港股与A股的借壳规则对比分析 2016年6月,华资实业接到的证监会反馈意见中,被要求“说明本次增资是否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如否,请公开承诺。” 同样在上半年接到反馈意见的奥马电器,也被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如媒体所质疑的一样,通过定增规避构成借壳。 同样接到此类反馈意见,被要求说明本次或未来是否可能达到借壳标准的还有三元达和海润光伏等公司。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原《重组办法》做出了一系列修改,尤其是明确了对借壳上市认定的一系列规则。 根据这些公司的反馈回复,新规之下,它们或许依然不会被认定为“借壳上市”。但如奥马电器和博盈投资这样曾被市场热议的案例,在港股规则中则已难逃“借壳”。 社群有群友在《征求意见稿》发布的第一时间,解读此次对借壳认定的修改颇有港股市场认定反向收购时“五项测试指标”的意味。而小汪在阅读新规时,也确实在此次修改中看到了不少港股市场上市规则的影子。

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对于成长阶段较为早期的A股市场来说,监管体系的构建绝非一日之功。那么国内关于规避借壳限制的政策还有哪些可能性呢? 今天小汪@并购汪,就带大家对比一下作为成熟的资本市场,港股借壳规则究竟能给未来A股带来怎样的启发。 1、港股市场“借壳上市”认定相关主体规则 ?五项测试指标 根据香港联交所现行《上市规则》,某项资产收购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比率为100%以上,即为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这些比率具体包括: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例,和股本比率。这就是社群群友所提到的“五项测试指标”,在香港上市规则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借壳上市学名反向收购 所谓“借壳上市”,在港股市场被称为“反向收购”。社群的小伙伴评论香港方面规则,“买壳”与“借壳”相互割离,只有构成反向收购的交易才从实质上构成了“借壳上市”,而通过

2019年分拆上市制度分析报告

2019年分拆上市制度 分析报告 2019年6月

目录 一、什么是分拆上市 (10) 1、分拆上市的含义 (10) 2、分拆上市的常见模式 (11) (1)PE孵化器模式 (11) (2)业务相同或相近模式 (11) (3)业务不同模式 (12) 二、美国分拆上市相关规则及案例 (12) 1、美国分拆上市的主要模式和现状 (12) 2、美国关于分拆上市的主要规定 (13) 3、美国分拆上市的案例 (15) (1)Spin-off模式案例:eBay分拆PayPal (15) (2)Carve-out模式案例:BP(英国石油公司)分拆BP Midstream Partners (16) 三、中国分拆上市相关规则及案例 (18) 1、中国关于分拆上市的主要规定 (18) (1)A股上市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规定 (18) (2)A股上市公司分拆到创业板上市的规定 (18) (3)A股上市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挂牌的规定 (20) 2、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的案例 (20) (1)以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为例,分析分拆子公司上市所满足的条件配比 (22) ①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22) ②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22) ③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23) ④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23) ⑤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

不超过30% (23) ⑥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24) (2)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的目的 (24) ①中兴通讯分拆国民技术 (24) ②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 (24) ③轻纺城分拆会稽山 (25) ④外高桥分拆畅联股份 (25) (3)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情况 (25) 3、分拆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案例 (27) (1)大族激光分拆元亨光电所满足的条件配比 (28) ①盈利状况 (28) ②同业竞争问题 (28) ③独立性问题 (29) (2)大族激光分拆元亨光电后的市场表现情况 (29) 四、香港分拆上市相关规则及案例 (30) 1、香港关于分拆上市的主要规定 (30) 2、香港分拆上市的模式及案例 (31) (1)分拆境内子公司在香港上市(“H股”模式) (31) (2)分拆境外子公司在香港上市(“红筹”模式) (33) (3)介绍上市(Way of Introduction) (35) 五、案例总结:分拆上市的动因 (36) 1、提升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股价,获取股价收益 (37) 2、分拆上市有利于实施核心化战略,有利于各自的长远发展 (38) 3、对成长业务重新估值,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被低估的信号 (38) 4、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母公司流动性 (38)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案例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及案例 2000年7月27日,青鸟天桥分拆青鸟环宇在香港挂牌,成为内地第一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拉开了我国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序幕。此后,多家上市公司纷纷效仿。2009年,搜狐、中华网、盛大、新浪均不约而同地在纳斯达克登场,再次掀起分拆上市的高潮。分拆上市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 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 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 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 事实上,在海外市场的中资上市公司进行分拆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2009年之前,只有侨兴资源通过分拆侨兴移动在纽交所上市。而到了2009年,却出现4家中国已上市公司进行分拆,分别是搜狐分拆畅游,中华网分拆中华网软件,盛大分拆盛大游戏,易居和新浪分拆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在港股市场上,早在2000年就有同仁堂、青鸟天桥尝试分拆子公司上市成功,随后又有TCL集团、新疆天业、海王生物、友谊股份、华联控股共8家公司将自己的控股子公

司拆分出登陆香港创业板。 为何分拆上市会受到一些公司的追捧和青睐,分拆上市到底魅力何在?这就需要我们对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分析 1、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最大的好处在于它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分拆上市实际上具有“一种资产、两次使用”的效果,因而许多上市公司将其作为再融资的手段,由于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过于单一,因而这一点尤其具有吸引力。对于母公司来说,通过出让一部分股权可以获得大量的IPO现金,而对于子公司来说,扩大了的融资渠道可以使自己的实力扩大,有更多的资金来进行项目和投资运作。当前许多公司内部资金短缺,通过分拆上市,能够使得公司获得一笔相当可观资金用于解决燃眉之急,正是许多公司求之不得的。 国内第一例分拆上市的青鸟环宇,就是从青鸟天桥分拆的。青鸟环宇在香港总招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11 港元,筹集资金2.64亿港元。 2、专业化经营要求 投资组合思想因其能够充分有效地分散风险而广受赞誉。相应地,企业的多元化经营理念也使得企业不断追求经营投资多元化以分散自己在单个或特定领域的投资风险。但是

国美电器香港借壳上市分析

国美电器香港上市案例分析 一、借壳上市 “壳”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而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了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二、国美电器借壳上市过程 国美电器的借壳过程采用了国际通行的途径,先在百慕大或维尔京群岛设立海外离岸公司,通过其购买上市壳公司的股份,不断增大持有比例,主导该上市公司购买黄自有的非上市公司资产,将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经过一系列操作后,壳公司无论从资产结构、主营业务甚至是公司名称都会变化,从而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国美电器通过以下七步操作实现了成功借壳上市的全过程: 1、寻找壳公司,锁定香港上市公司——京华自动化 2000年6月底,黄光裕通过一家海外离岸公司A,以“独立的机构短期投资者”名义联合另一个中介人,以1920万港元的现金收购了原大股东的小部分股份,开始染指京华自动化(0493)。一个月后又通过另一家离岸公司B,再次通过供股方式,以现金5600万港元购得原第一大股东的绝大多数股份,从而控制了上市公司-京华自动化,这家公司后来成为国美上市的壳公司。 2、增发公众股,加强对壳公司的实际控制力度 2000年9月,京华自动化发布公告,以增加公司运行资金的名义,以全数包销的方式,增发3100万股新股,公司总发行股本增至18800万股。本次配发的股份数量,折合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7%,恰好低于20%,因此,不需要停牌和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过程,通过这种方式不知不觉中增加了股权比例,这种财技以后被多次用到。 3、京华自动化购入地产,悄然转型 2000年12月6日,京华自动化(0493),停牌发布公告,理由是公司打算发展收入稳定和不间断的物业租赁业务。实际情况是从黄的手中把其持有的物业购买过来。支付的方式是:现金支付1200万港元,余下的1368万港元以向卖方发行代价股的形式支付,每股价格定为停牌公告此事前一天的收盘价略微溢价后的0.38港元。其中,现金与代价股的比例为什么是1200:1368,代价股1368万港元合36003500股,折合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9.2%,又是恰好不超过20%。通过这次操作,代价股全部发行后,黄以持股3600万股(16.1%),成为京华自动化的第二大股东。而黄在整个过程中的付出,仅仅是所谓一纸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债项和乙方股份,而被出售的物业的开发商人正是黄的哥哥——黄俊钦。黄光裕把哥哥的房子卖给了自己化名持有的BVI公司,再把该公司转卖给京华自动化。 4、明减暗增,逢低加注——不断增加股权 01年9月京华自动化再次公告,以增加公司运行资本金和等待投资机会的名义,全数包销配售4430万股新股,新股价格为公告停牌前一天的收盘价折让10%,即0.18港元,募集资金797.4万港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配发的股份数量折合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8%,因此,也不需要停牌和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过程。 5、权衡利弊,先将地产装入壳中 2002年2月5日,京华自动化发布公告,增发13.5亿股新股,每股0.1元,全部由黄光裕独资的BVI公司C以现金认购。这标志着黄已决心将其旗下的实业业务装入此壳中。他选择了先装入地产,国美电器是他最值钱的核心业务,当时他正在全力以赴收购内地A 股市场的*ST宁窖(600159),而且进展顺利,是否把核心资产拿到香港,他还要权衡两地优劣,选择更好的时机。 而买壳的现金支出1.35亿港元,全部进入上市公司发展地产业务,逐步收购内地地产行业的优质资产,京华自动化的公众股价格在这轮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连翻了四倍。

跨国公司并购典型案例分析

跨国公司并购典型案例分析

跨国公司并购典型案例分析 在全球化并购浪潮中,已不仅仅限于大企业吞并小企业,更多地出现了大企业之间的并购。这种大企业的并购常常对一国或几国的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对一些国际上著名的大企业并购典型案例的分析,能使我们获得一些重要的启示,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以下我们来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一)波音公司并购麦道公司 1996年12月15日,世界最大的航空制造公司美国波音公司,宣布并购世界第三大航空制造公司美国麦道公司。并购总价值133亿美元。并购后,每份麦道股份变为0.65波音股份。麦道品牌只保留100座的MD一95型客机,其余民用客机一律改为波音品牌。从此,有76年历史,举世闻名的麦道公司不复存在。波音公司总经理于1997年2月出任新波音的主席和总经理,三分之二以上管理干部由波音派出。新波音拥有20万员工,500亿美元资产,净负债仅仅10亿美元。当时预计在1998年,新波音公司可望有

530亿美元的进账,可牢牢稳住世界民用和军事飞机制造企业的龙头老大的地位。 波音公司成立于1916年,至今已有89年的历史。波音经过多次的研究开发,发展成为一家设计并制造民用及军事飞机、导弹、直升飞机及其他相关产品的多种经营公司。在今后的20年中,波音将以每年5%的速度发展空中交通事业,并在原有全球民用客机交易量64%(1995年)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提高。 麦道公司成立于1920年,一直在军用飞机制造领域拥有霸主地位。但是在1996年以后,市场占有份额急剧下降,竞争能力迅速削弱,从而面临着被其他企业并购的危险。 波音并购麦道计划已经讨论了三年。麦道曾经两次拒绝波音,然而,在过去的几年,在与波音和空中客车的激烈竞争中,麦道一路败北,世界市场份额从22%下降到不到10%。1996年,麦道只卖出40架民用客机。1996年10月,麦道承认自己的300座MD一11无力与波音的400座747竞争。12月,麦道放弃了自己440座MD 一11的计划,开始作为波音的"下承包商",帮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二○一○年十月

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 企业选择IPO还是买壳上市,取决于自身条件、股东目标、大规模融资的急迫性和计划采用的融资模式。已满足上市要求的企业,IPO是最好的选择,上市和集资可一步到位。 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对中国企业在上市阶段的合规考量尺度相当严格,两地监管机构交流频繁,监管机构会有针对性地针对企业的软肋要求披露和确保合规,这对许多境内民企提出了重大挑战。买壳通常成为企业在IPO之外的后备方案。尤其在商务部2006年9月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来,民企海外上市的渠道被堵,不少难以在A股上市的企业把重点从IPO转向了买壳。 买壳的成本无疑高于直接上市,不过其优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难以替代。买壳可令企业先控制上市公司,再按时机成熟的程度逐渐注入业务,等待最佳的融资时机,无需为应付“考试”一次性付出重大的代价,无需等待而获得上市地位。但是,买壳更适合股东有一定资金实力、能先付钱买壳再解决融资需求的企业,盈科数码、国美电器和华宝国际都是买壳后抓住机会成功集资套现的案例,国美和华宝甚至为资产注入等待了24个月。而且,壳公司上市已有年头,有时能提供比IPO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使股票更活跃。相反,企业IPO后如跌破发行价,会造成股票流通性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较差,这会成为日后融资的难题。 1.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总体步骤 第一步,香港壳公司剥离原资产(和转移到境内); 第二步,境内资产的控制人获得香港上市壳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步,境内资产通过外资并购,实现资产出境后再注入到香港壳公司,或者由香港上市壳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外资并购,将境内资产直接注入香港上市壳公司。 2.境内企业香港买壳上市的主要法律限制 (1)关于境内企业资产出境限制 商务部10号令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见下文10号文详解)。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应向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特殊目的境外上市,应经证监会批准(见下文)。 (2)联交所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对在香港买壳上市的行为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上。该规定将上市发行人通过交易实现将收购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1008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了六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的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六大条件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二)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三)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 关联交易。 (四)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五)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 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六)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 不超过10%。 二、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可选类型 当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到了分拆上市的具体要求时,共有四种上市类型可供选择: (一)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此种情况的主要条件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等;董、监、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发行人不超过10%。 (二)曾经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 此时,证监会主要关注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出发行人股份是否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另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

C16056 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实务及案例分析(上) 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进行并购时,可能涉及的政府部门包括() A. 商务部 B. 发改委 C. 国资委 D. 以上均涉及 描述:三、交易结构/政府审批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并购交易谈判的本质是() A. 符合买方的战略规划 B. 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 C. 达成理想的交易价格 D. 完全满足一方的利益诉求 描述:二、并购谈判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选择并购标的时要明确买方企业的并购战略 B. 要综合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及长期发展趋势 C. 仅需考虑企业的战略规划,无需考虑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基础 D. 初步确定并购的目的和并购标的池的范围 描述:海外并购的四大原则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的优点是() A. 较强的可控性 B. 资产以及盈利规模较好 C. 信息披露透明 D. 需要考虑更多的监管机构审批 描述:三、交易结构/标的资产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5. 并购交易涉及的利益方通常包括() A. 买方企业 B. 标的公司股东 C. 标的公司管理层 D. 标的公司员工 描述:二、并购谈判 您的答案:C,B,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确定海外并购战略时,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包括() A. 总体发展规划 B. 投资方向 C. 国内市场的变动及对策 D. 被并购企业的基本面信息 描述:一、并购标的 您的答案:A,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企业并购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 B. 企业并购涉及到财务、法律、评估、税务等各方面的问题。 C. 企业并购是一个标准化的产品。 D. 每笔并购交易都有其独特之处。 描述:三、交易结构 您的答案:B,A,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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