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效力范围
★、概念
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地域有效,对什么人有效,在什么时间有效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1、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
2、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刑法》第七条
(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刑法》第八条规定:
对外国人的效力
3、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失效的时间以及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我国《刑法》第452条和第12条规定了刑法的生效和溯及力问题。
*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否则,就没有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不是对刑法生效以前的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而言的。
)
现代各国立法对溯及力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则:
①从旧原则。
即按照行为时的法律处理,新法没有溯及力。
②从新原则。
即按照新法处理,新法有溯及力。
③从新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是旧法不认为
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按照旧法处理。
④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是新法不认
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按照新法处理。
对以上有关溯及力的原则,绝大多数国家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刑法采取的也是这一原则。
它既符合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也适应实际需要。
尔雅刑法学总论课后答案

尔雅刑法学总论课后答案刑法的适用范围1()是保护原则的管辖根据。
A、危害本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本国有管辖权B、危害在其它国家的本国公民安全的犯罪,本国有管辖权C、危害本国公民安全的犯罪,本国有管辖权D、危害在本国的外籍公民的犯罪,本国有管辖权正确答案:A2国际法公认的才一个普遍管辖原则的犯罪是()。
A、恐怖组织最和反和平罪B、海盗罪和恐怖组织罪C、战争罪和恐怖组织罪D、海盗罪和战争罪正确答案:D3属地原则的管辖根据是:一个国家对()有管辖权。
A、本国领域内的犯罪B、在任何国家的本国公民犯罪C、本国领域内的外籍公民犯罪D、特定领域内的犯罪正确答案:A4属人原则的管辖根据是以公民的犯罪地点作为根据。
()正确答案:某空间效力原则1在我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的犯罪()。
A、适用我国刑法B、不适用我国刑法C、适用所在国刑法D、适用国际法正确答案:A2关于刑法个别化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体现罪行相适应的刑法原则B、强调客观的行为及其危害C、把行为作为唯一的定罪处罚根据D、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改善犯罪人正确答案:D3我国刑法如何规定当行为地和结果地不一致时的犯罪?()A、采取行为地管辖原则B、采取结果地管辖原则C、同时采取行为地和结果地管辖原则D、采取属人原则正确答案:C4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经过外国审判后,无需再依法追究。
()正确答案:某5对于域外的外国人犯罪,我国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某刑法的时间效力1我国主要采用的刑法适用原则是()。
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D2刑法的时间效力包含的内容有()。
A、刑法的生效时间B、刑法的失效时间C、刑法的溯及力D、以上都是正确答案:D3一个新制定的刑事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有效,称为()。
A、无溯及力B、有溯及力C、法律生效D、法律失效正确答案:B4当新旧法律均认定为犯罪时,且最高刑和最低刑相同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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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放学后将其堵在一偏僻角落对其实施殴打,造成丁某重伤,对此高某( )。
A. 不承担刑事责任
B. 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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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知识
C.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4.(多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等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6.(单选)司机张某驾龄已有 20 多年,一日张某驾驶满载的旅游大巴行驶在高
速路上,在一转弯处凭借自己多年的驾驶经验未减速超车,结果与一奥拓相撞,造成
奥拓司机死亡,张某对事故的发生抱有的心理态度正确的是( )。
A. 疏忽大意的过失
B. 直接故意
C. 间接故意
D. 过于自信的过失
7.(单选)钱某欲谋害其夫,寻求“大仙”帮忙,将“大仙”提供的写有其夫名
字的纸符烧毁,希望借此杀死其夫,碰巧其夫当晚猝死。钱某后悔,投案自首。钱某
的行为应定性为( )。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失犯罪
D. 不是犯罪
第三节 犯罪排除事由
一、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篇 法律知识
第十章 刑 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 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 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 的范围问题。 1. 属地管辖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学科。
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刑法有其独特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探讨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并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并且法律的制定、实施和适用必须合乎公正、平等和透明。
在刑法领域,法治原则体现为对犯罪行为的明确规定以及刑罚的合法性和妥善性。
法治原则保障了个人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指的是刑法的规定必须具备确定性和明确性,即法律要明确列举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
这样可以确保犯罪行为的界限明确,以及刑罚的适用公正。
3. 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法律规定的刑罚必须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它反映了刑法中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于严重犯罪行为应给予相应严厉的刑罚,而对于轻微犯罪行为则应给予相应较轻的刑罚。
4. 个罪个责原则个罪个责原则要求依法追究犯罪行为者个别的刑事责任,即刑罚的适用应当以个体的实际情况为依据,不能将个人的罪行归结于集体或他人。
个罪个责原则体现了公正与公平的原则,使刑法能够更加精确地对待犯罪行为。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1. 适用对象刑法适用对象指的是谁可以成为刑法的主体,即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根据刑法的规定,成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法人等都可以成为刑法的适用对象。
不同的适用对象在刑法中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和法律地位。
2. 适用行为刑法适用行为是指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以及对这些行为应当如何进行刑事追究。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
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了相应的构成要件、处罚幅度和适用程序等。
3. 适用地域刑法的适用地域指的是在哪个特定的地理范围内刑法规定的罪行和刑罚起作用。
刑法的适用地域通常是以国家为界限。
不同的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刑法,并确定适用的地域范围。
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学科,其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并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解析。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确定性原则刑法的法律确定性原则是指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内容,确保人民知法、守法、用法。
这一原则要求刑法的规定必须具备明确性、确定性,以便人民能够清楚知晓何为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从而避免任意执法和司法的滥用。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
刑法规定的罪行和刑罚应当由法律予以确定,司法机关不能随意设定新的罪名或刑罚,以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3. 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种类和程度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相适应。
刑罚既要能够起到惩罚作用,又要能够达到预防和教育的目的,以实现犯罪的社会控制和矫正效果。
4. 人权保护原则刑法的人权保护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公正审判、辩护权等基本权利。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人权,确保其受到公正对待,避免任意拘禁和虐待。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1. 犯罪行为的界定刑法适用范围首先涉及犯罪行为的界定。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杀人等,以及对应的刑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时,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证据,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适用何种刑罚。
2. 刑罚的量刑原则刑罚的量刑原则是刑法适用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行为所对应的刑罚幅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3. 刑事责任的认定刑法适用范围还涉及刑事责任的认定。
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等问题。
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证据,确保刑事责任的准确认定。
刑法学绪论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保护管辖 1、保护管辖的含义: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 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或是本 国公民的法益,就适用本国刑法。 2、立法: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立法:刑法第8条:“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的除外。” 的除外。” 8
(一)属人管辖 1、属人管辖的含义:本国人在国外犯罪的,也适 用本国刑法。 2、立法:刑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立法:刑法第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 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7
未经法院审判或是判决未确定,就按不同 情况处理: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 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 认为是犯罪,即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没 有溯及力(从旧原则)。 (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 认为是犯罪,适用刑法,即不追究刑事责 任,刑法有溯及力(从新原则) 任,刑法有溯及力(从新原则)。 19
3、法律有特别规定: 法律有特别规定: ⑴不适用中国刑法:(外交代表刑事管辖 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 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11条) 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11条) ⑵不适用大陆刑法:港、澳、台地区不适 用大陆刑法 ⑶不适用刑法典中的部分条文:①法条竞 合;②民族地方变通或补充 4
3、适用限制: (1)犯罪必须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 犯罪; (2)管辖国应是有关条约的缔约国或参与 国; (3)管辖国的国内刑法也将该行为规定为 犯罪; (4)罪犯出现在管辖过领域内。 11
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

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第一章总则一、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刑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保护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惩治犯罪行为。
在刑法适用中,应当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保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事实性原则、法定刑原则、罪刑相应原则、最后的状况原则、法律适用原则等。
在刑法适用中,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的规定适用于哪些领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刑法的规定可以适用。
刑法适用范围的确定,涉及犯罪法益的保护、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刑法的适用条件等内容。
二、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
刑法的适用条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条件,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等内容。
刑法的适用程序是指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程序,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等程序。
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是保护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惩治犯罪行为。
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具体体现,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刑法责任的制度,是刑法实践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罪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
其中,行为是指犯罪人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结果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影响;因果关系是指犯罪行为与其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关联。
法律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适用的范围有哪些法律适用的范围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和对象。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适用范围涉及到诸多领域和层面。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律适用的范围,并介绍一些与此相关的具体领域。
一、刑法适用范围刑法适用范围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是指国家用来处罚违法行为的法律规范。
刑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刑法的适用对象:刑法适用于在国家法律系统内的自然人和法人实体;2. 刑法的适用领域:刑法适用于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如谋杀、盗窃、贩毒等;3. 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适用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法定条件和证据标准,以确保公平和正义。
二、民法适用范围民法是指为解决民事纠纷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民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民法的适用主体:民法适用于自然人和法人实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等;2. 民法的适用原则: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契约自由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3.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等多个方面。
三、行政法适用范围行政法是指调整公共权力与市民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行政法的适用主体:行政法适用于行政机关以及其与市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行政许可、处罚、诉讼等;2. 行政法的适用原则:行政法适用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责任追究原则等;3. 行政法的适用程序:行政法适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国际法适用范围国际法是指规范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国际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国际法适用主体:国际法适用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际组织、个体市民等;2. 国际法的适用原则:国际法适用的原则包括主权平等原则、国际合作原则、冲突解决原则等;3. 国际法的适用领域:国际法适用于国家间的领土争端、国际人权保护、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
综上所述,法律适用的范围涉及到刑法、民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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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效力范围,即刑法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以及对什么人具有效力。
它从时间与空间的结合上,界定了刑法的适用范围与对象。
刑法的适用范围不仅涉及国家主权,而且涉及国际关系、民族关系以及新旧法律的关系。
所以是任何国家刑法在适用之前都必须解决的原则问题。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空间效力概述:空间效力—主要指对地对人的效力,它解决国家刑事法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
各国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属地原则—单纯以地域为标准,要求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无论犯罪主体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2.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本国人犯罪,无论发生在域内还是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属地原则,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属人原则,但单纯采用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的不多。
3.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无论犯罪发生在域内还是域外,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就适用本国刑法。
目前,大多数国家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
我国也采取这一立场。
二、我国的属地管辖权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
具体包括:1.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这是国家领土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
2.领水:即国家领有的水域,包括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
内水包括内河、内湖、内海以及同外国之间界水的一部分,通常以河流中心线或主航道中心线为界。
根据我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发表的声明,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
3.领空:即领陆、领水的上空。
(二)我国领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1.我国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刑法第6条2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航空器—指空间航行的各种航空工具,例如人造卫星、航天飞机、宇宙飞船、飞机或者其他航空器具。
2.我国驻外使馆内:(三)刑法第6条第3款:“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境内开枪,打死境外人员。
(四)“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1.刑法第11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刑法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3.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包括单行刑法及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性刑法条款,当出现法规竟合时,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
4.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做出的例外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案例导入:金某越境强奸、抢劫案金某,男,22岁,中国公民。
1999年3月6日晚,金某携带菜刀偷越国境到朝鲜民主人民共和国清源市元山郡两营里,将该国公民金某某强奸。
同年3月8日晚,金某携带菜刀又窜到该国清源市元山郡七城里学校附近的大道上,持刀威逼小学生林某欲行强奸时,被路过的群众发现逃回我国。
同年3月11日凌晨,金某再次携带菜刀偷越国境到该国清源市元山郡,窜入养鸡场,持刀威胁并抢劫了该国公民车某手表一块,后欲行强奸时,遭车某的反抗,当场抓获。
后引渡回国归案。
对金某的行为应当如何使用法律?三、属人管辖:刑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一)我国刑法对中国公民的效力1.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实施犯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
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3.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二)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一般适用我国刑法。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具有刑事管辖豁免权,可以除外。
与79刑法第4条、第5条相比较,明显扩大了刑法对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刑事管辖权。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删除了79刑法第4条列举的反革命等罪适用本法的规定,而代之以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适用本法的一般性规定。
2.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刑法93条)和军人(450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一律适用本法。
3.对于一般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适用本法的限制,仅将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排除在外,删除了79刑法第5条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限制。
案例: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在俄罗斯境内行使时,我国公民李某与朝鲜公民高某发生矛盾,李某将高某杀死,对李某的行为( A )A.应当适用我国刑法B.不应当适用我国刑法C.适用我国或者外国刑法D.不能适用我国刑法答案: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与国际列车的国籍没有关系,应根据属地、属人、保护和普遍管辖原则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权。
本题中根据属人管辖的规定,我国对此案有管辖权。
四、保护管辖:(凡侵犯本国国家和国民利益的犯罪,均适用本国刑法)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表明: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我国刑法也有一定管辖权,但其适用受到很大限制。
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
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五、普便管辖:所谓普遍管辖,是指只要侵害了由国际公约、条约所保护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本国刑法就有适用的效力。
普遍管辖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旨在打击国际犯罪,遏制国际恐怖活动,维护良好的国际秩序及人类的和平与安全。
《刑法》第9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参与反国际犯罪斗争、行使捍卫整个人类权益之职责和履行国际法义务的必然要求。
普遍管辖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仅限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且在有关国际条约中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涉及的罪行除外。
普遍管辖原则是刑法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的补充和例外,只有在排除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之适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问题。
换而言之,对实施了国际罪行的人,如果可以适用属地管辖、属人管辖或保护管辖等原则之一行使管辖,就不必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按照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
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
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
如果是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内,则应依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二不需要依据普遍管辖原则。
第四,犯罪人必须是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
如果犯罪人是我国公民,应当依照属人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也不需要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第五,对追诉的犯罪,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
第六,犯罪人是在我国领域内居住或者进入我国领域。
因为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对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
否则,就没有行使普遍管辖权的义务,也没有依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的可能。
综上,我国刑法在空间适用范围问题上,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兼采属人管辖原则和保护管辖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了普遍管辖原则。
六、外国刑事裁判的效力《刑法》第10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外国公民朴某,潜入我国某公司驻该国办事处内行窃,被我国工作人员李某发现,为逃脱李某的追捕,朴某用刀将李某刺伤后逃走。
问:朴某的行为应否受我国刑法追究?根据保护管辖的规定,应受我国刑法追究。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时间效力——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一、生效时间:有两种情况1.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如:1990年《关于禁毒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
如97刑法,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第452条)二、失效时间:即法律终止效力的时间,通常由立法机关做出决定。
1.由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2.刑法明文规定有终止失效的时间3.自然失效、新法施行后代替了同类内容的旧法。
三、刑法的溯及力:溯及力—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对此问题,学者有不同见解:1.从旧原则:新法对过去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完全适用旧法。
2.从新原则: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即新法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指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按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
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新法处理。
这一原则弥补了绝对从旧原则的缺陷,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又适应当前需要,因而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纳。
我国也采用此原则。
案例导入:1997年4月3日下午,被告人陈某携带自制的火药枪去山中打猎未果,遂拎枪下山.在返回途中,遇见被害人胡某.二人说话时,陈某右手拿着枪,枪口正对着胡某的头部.由于陈某疏忽大意,枪支走火,散弹击中了相距不远的胡某的头部.胡某倒地不起,陈某立急将胡某送到医院抢救,并去公安机关自首.但胡某终因伤势过重死亡.人民检察院以过失杀人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人民法院亦认定陈某犯有过失杀人罪,请问:若审判在1997年10月1日以后进行,该怎么判。
我国1979年刑法第133条规定:过失杀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1997年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