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派扶贫工作队驻村干部职级待遇安排讲解
3—古浪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

古浪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古浪县贫困村驻村工作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整合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省、市、县选派(选聘)到我县12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
选派条件第三条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根据省、市委双联办、乡镇党委提供的建议人选任命。
从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协调推动能力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干部中选派。
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选派(挂职)干部和后备干部,可选派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第五条选派(挂职)干部从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有强烈的事业心、组织重点培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发展潜力较大的干部中选拔。
省、市直部门单位选派(挂职)干部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门推荐选派。
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选派正副科级干部、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及优秀科员。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门安排选聘。
第七条双联干部由各派出单位提出建议人选,由双联办任命。
第八条乡镇包(驻)村干部由所在乡镇党委选派,报县委双联办备案。
日常管理培养第九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队员,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
确因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工作调动,健康或其他原因需调整的,经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十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由所驻村所在乡镇党委管理。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不承担派出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集中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现象,确保每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驻村时间要达到160天以上。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11、上下班制度。
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2、签到制度。
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
3、请假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
4、考勤通报制度。
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
2、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
3、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组分片工作包干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
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4、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5、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6、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驻郧西河夹镇石人河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包村主要任务1、组织领导干部包到贫困户。
2、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提高班子能力,兴建各类新型合作组织。
2024年驻村工作队职责模版(三篇)

2024年驻村工作队职责模版全县范围内已成立驻村工作队共计____支,其中市级驻村工作队____支,县级驻村工作队____支。
各驻村工作组由____至____名成员组成,由县级帮扶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帮扶单位及乡镇机关至少各派遣一名干部参与驻村工作。
在驻村工作期间,县级单位派出的干部需全脱产驻村,组长每月驻村时间不得低于工作日的____%,即每月至少驻村____天。
驻村干部的行政关系、工资及相应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派驻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为驻村干部提供一定补贴。
若驻村干部为党员,则一般挂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若非党员,则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职务的任免需由乡镇党委依据相关规定办理,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应转移至所驻村党支部,并参与驻点村党组织的活动。
驻村挂职干部不占用村“两委”班子的职数。
驻村帮扶目标如下:总体目标:至____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确保其不愁吃、不愁穿,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保障。
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需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____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以下“五个一”:1. 建立一个坚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提升其服务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 制定一个综合性的发展规划,针对贫困村和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分析致贫原因,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协助制定近期、中期和长期的发展规划。
3. 确定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致富项目,根据贫困家庭的资源优势和意愿,帮助其选择和培养一个能够促进家庭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致富项目。
4. 培养一名致富能手,通过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扶贫劳务培训,帮助贫困家庭至少培养一名非农产业工人,或一名具备经营管理和技术能力的种养加技术能手。
5. 建设一套适宜居住的巴山新居,针对贫困农户的居住现状,采取新建、保护性维护或风貌改造等措施,协助其建设适宜的居住环境。
驻村干部的要求如下:在村情掌握方面,需做到“六必知”:掌握所驻村的基本情况、优势与劣势、社情民意、突出问题、班子工作及思想动态、困难农户及致富典型、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以及涉农政策和服务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4•【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24日)为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现就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
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务实管用。
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
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
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
——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
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
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
驻村工作队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二、规范人员选派(一)精准选派。
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篇一: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
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工作职责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市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我县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与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级派驻贫困村和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以下简称工作队)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队组成第三条工作队一般由2名干部组成。
队长由县直部门驻村帮扶牵头单位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党员干部职工担任,同时担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队长党组织关系须转至驻点村,参加派驻村的组织生活。
队员由驻点村所在乡镇选派。
所有队长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第四条工作队的派驻实行全县贫困村和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全覆盖。
县直单位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帮扶村,需派驻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工作队长。
第三章职责及任务第五条工作队的职责。
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协助村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了解村情民意。
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疾苦,征求群众意见,找准制约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按照龙城县贫困村分类指导的要求,科学制定扶贫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动政策落实。
加强与涉农单位沟通联系,立足本村实际,搞好需求对接。
统筹整合涉农资源,抓好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因地制宜推进扶贫产业发展,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提升,特色产业健康成长,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和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三)落实精准扶贫。
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明确专人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做到因人因户施策;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协调服务,推动帮扶项目落地,真正把精准扶贫系列工作落到实处。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范本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组成和职责1.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成员等组成。
2. 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了解村民需求、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各方资源、推动项目实施等工作。
第三条帮扶计划1.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并报村委会备案。
2. 帮扶计划应根据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民需求,综合考虑政府政策和资源等因素制定。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员选拔和培训1.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五条工作目标和考核1.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根据帮扶计划制定工作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项目实施情况、帮扶效果等。
第六条工作机制1.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解决问题。
2.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与村委会、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帮扶工作。
第七条信息报告和沟通1.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委会报告工作进展,及时沟通问题。
2.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根据村民需求和反馈,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批评和奖励1.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定期进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和教训。
2. 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在工作中有显著表现的,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九条财务管理1.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2. 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及时报销和汇报财务情况。
第十条附则本管理制度由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经村委会批准后生效。
以上为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制度【篇一: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动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1、建设一个好班子。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
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发展规划,并帮助村民发展经济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工作队要接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
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