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宪法
意大利宪法 中文版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意大利共和国宪法((中文中文))基本原则第一条.意大利是以劳动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
主权属于人民, 人民在宪法规定的形式和范围内行使主权。
第二条共和国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以社会团体形式表现其个性的人,均承认并保障其不可侵犯的人权,并要求其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团结方面的不可违背的义务。
第三条所有公民不问其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见、个人经济和社会状况如何,均具有同等的社会尊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条共和国承认所有公民均享有劳动权,并促进创造切实实现此项权利的条件。
每个公民均有义务根据自己的可能和自己的选择,从事一项能够促进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进步的活动或职责。
第五条统一并不可分割的共和国,承认并鼓励地方自治;在国家的各项公职方面实行最广泛的行政分权;并使其立法原则与方法适应地方自治和分权的要求。
第六条共和国以专项法规保护各少数民族。
第七条国家和天主教会各行其政,各自独立自主。
第八条所有宗教信仰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享有自由。
天主教以外的各种宗教,只要不违反意大利的法规,均有按其教规建立组织的权利。
第九条共和国促进文化、科学研究和技术的发展。
共和国保护国家的风景名胜、历史和艺术遗产。
第十条意大利的法律制度符合公认的国际法规范。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由符合国际法规和国际条约的法律来规定。
在其本国不能切实行使意大利宪法所保障的民主自由权的外国人, 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意大利共和国境内避难。
外国政治犯不容许引渡。
第十一条意大利抵制作为侵犯他国人民自由和解决国际争端手段的战争;同意在同其他国家主权平等的条件下,为建立和平及各国间的正义的秩序而对主权作必要的限制;推动建立和支持以此为目的的国际组织。
第十二条共和国的国旗是意大利的三色旗:由等同宽度的绿、白、红三条纵向色条组成的旗帜。
第一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关系第十三条个人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
除非根据司法当局的说明理由的命令并仅在法律所规定的场合和法定的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个人进行拘禁、检查或搜身,也不得对人身自由进行任何限制。
意大利制度

意大利制度意大利共和国是一个议会制共和国,政府构成为总理和部长会议,总统以及两个立法机构:参议院和众议院。
此外,意大利还具有比较特殊的地方制度,在许多方面有着不同于其他欧盟国家的地位。
总统制度意大利总统由两次选举选举产生,分别由联合会议和参议院选出。
由于议员选举是间隔一个月进行的,所以当参议院选举结束后,应将联合会议召开。
选举结果通过投票方式进行,每个议员只能在第一轮投票时投出两票,第二轮只能投出一票。
选举胜利者需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大多数。
如果第三票仍然无法决定胜负,需要进行完全相同的程序,直至产生新的胜利者。
总统的职权在意大利宪法中被详细规定。
总统主要负责:颁布法律、任命或解除公务员、授予勋章、提名总理和部长会议、签署和履行国际条约、调解政治争端等。
政府构成意大利政府由总理和部长会议组成,由总统任命。
新政府需要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表决中得到多数支持。
如果新政府无法得到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多数支持,政府应辞职并重组新政府。
意大利政府的立法权与议会有着密切的联系。
政府与参议院和众议院之间的关系被许多宪法条款所规定。
政府和多数党之间的关系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大部分政治活动均由多数党进行协商并通过议会进行。
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和众议院是意大利两个立法机构。
意大利宪法规定,参议院议员总数不得少于315名,众议院议员总数不得少于630名。
两个机构均由议员根据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
在1990年代后半期之前,它们均由男性居多,但现在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比例逐渐提高。
两个机构的议员任期均为五年,在选举之间必须遵守一定的休息期。
如果议员因为犯罪或腐败而受到判刑,那么他们将被取消议员资格。
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和政府监督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中,众议院所具有的权力更为重要。
众议院可以通过投票逐个投票表决政府方案,制定和修改法律。
另外,众议院还有权监督政府和总统的行为。
地方制度意大利的地方制度是一项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
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

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最新版】目录一、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概述1.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2.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背景3.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二、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运作1.违宪审查的范围和对象2.违宪审查的程序和步骤3.违宪审查的结果及其影响三、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影响及其评价1.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影响2.对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评价3.对未来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展望正文一、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概述1.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由宪法法院对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并判断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制度。
这种制度旨在确保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宪性,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背景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背景源于1947年的意大利宪法。
该宪法规定,宪法法院具有违宪审查的权力,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随着时间的推移,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制度。
3.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包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程序严格、范围广泛等。
这些特点使得意大利成为欧洲国家中违宪审查制度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
二、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运作1.违宪审查的范围和对象意大利违宪审查的范围包括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审查的对象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情况。
2.违宪审查的程序和步骤违宪审查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理、裁决等步骤。
申请违宪审查的主体可以是公民、组织或政府机构。
受理机关是宪法法院。
审理过程严格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约束力。
3.违宪审查的结果及其影响违宪审查的结果可能包括:确认违宪、宣告无效、部分无效等。
确认违宪意味着被审查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被认定违反了宪法规定,无效。
宣告无效意味着被审查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被认定违反了宪法规定,但部分无效。
意大利共和国的历史和政治体制

意大利共和国的历史和政治体制意大利共和国是一个位于欧洲南部的国家,横跨着亚平宁半岛,面积约为30.1万平方公里。
这座国家因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美食而闻名于世界。
想要了解这个国家的历史和政治体制,就需要从其发展的起源开始谈起。
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时期,意大利半岛是由罗马帝国所统治的。
罗马文化对欧洲和西方国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包括宗教、科学、工程、建筑、语言等方面的文化。
中世纪在中世纪,意大利的繁荣达到了巅峰时期,主要是由于其各个城市之间形成了很强的竞争关系。
这种竞争形成了一个具有良好竞争环境的经济中心。
在此期间,意大利城市国家发展了出来,并且它们在文艺复兴时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迎来了一个文化的巨大变革,它被认为是人性主义的兴起并对欧洲的文化和哲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此时期还出现了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和思想家,如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等。
因此,文艺复兴时期被认为是欧洲文化的黄金时期。
意大利现代史自19世纪初以来,意大利经历了一系列政治动荡,尤其是在20世纪上半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政府面对着复杂的经济和政治问题,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群众动荡。
例如,在1922年,意大利境内的法西斯党夺取政权,成立起了法西斯政府,并由墨索里尼担任政府领导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意大利在1946年建立了一个共和制度。
在这个体制下,意大利的首相是由议会选举出来的,而总统由议会和地方领导人共同选举。
1947年,意大利采用宪法,确立了一个由两院组成的议会制度。
在这个宪法框架下,意大利建立了一个类似欧洲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
此后,意大利进一步发展了一个多党制的政治体制,并由民主和基本自由为宪法支柱。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政治腐败的问题等,意大利民主体制在过去几十年间也经历了一些挑战和危机。
结语意大利的历史和政治体制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形成了城市国家,并迎来了一个文化的巨大变革。
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

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一、保障人权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首要目标是保障人权。
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确保所适用的法律与宪法相一致,并且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这种保障人权的职能在意大利宪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1、法律与宪法的一致性意大利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确保所适用的法律与宪法相一致。
这意味着,如果一部法律与宪法相冲突,那么该法律将被视为无效。
这种审查制度确保了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
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理案件时,意大利宪法法院必须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这意味着,如果一部法律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那么该法律将被视为无效。
这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得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更加完善和有效。
二、维护法治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维护法治。
这意味着,宪法法院必须确保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防止任何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1、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意大利宪法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确保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这意味着,如果某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与之前的判决相冲突,那么该判决将被视为无效。
这种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的职能使得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更加公正和可靠。
2、防止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意大利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防止任何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意味着,如果某个个人或组织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不当利益,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这种防止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职能使得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更加公正和平等。
三、促进政治稳定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政治稳定。
通过审查和监督政府的行为,宪法法院可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从而减少政治不稳定因素。
1、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意大利宪法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意味着,如果政府的某些行为违反了宪法或法律,那么这些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这种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职能使得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更加公正和可靠。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1947年)的最新中文译本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的最新中文译本①根据制宪会议在1947年12月22日的大会上通过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的决议,根据该宪法最终规定的第十八条,兹公布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正文如下:基本原则第一条意大利是一个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
主权属于人民,人民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和形式内行使主权。
第二条共和国承认并保障人类不可侵犯的权利,不管是作为个体还是作为在发展其人格的社会结构中,并且要求履行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共同体中不可推卸的义务。
第三条所有公民都有同等的社会尊严且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观点和个人及社会地位的差别。
共和国有责任消除一切在经济和社会秩序方面限制公民自由和平等,妨碍人类个体的全面发展和有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障碍。
第四条共和国承认有公民的劳动权,并且发展一切有助于这种权利实现的条件。
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根据其能力和选择从事一项有助于社会物质和精神进步的活动或职务。
第五条共和国是统一且不可分割的,承认并促进地方自治;在属于国家职能的范围内实行广泛的行政上的分权,并使其立法的原则和方式符合地方自治和分权的需要。
第六条共和国以特殊规范保护语言上的少数民族。
第七条国家和天主教会在各自的范围内是独立且拥有主权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由拉特兰条约调整。
根据双方的同意,可以在不采用修宪程序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改。
第八条一切宗教团体在法律面前都是同等自由的。
天主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团体,在不同意大利的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其自己的章程进行组织。
这些宗教团体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根据相关代表之间的协议,由有关法律进行调整。
第九条共和国促进文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研究。
共和国保护国家的自然风光和历史艺术遗产。
第十条②意大利的法律规范应当符合被普遍认可的国际法准则。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由符合国际条约和准则的法律进行调整。
外国人如果在其自己的国家内不能有效行使由意大利的宪法所保障的民主自由权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共和国领土内获得庇护。
意大利语 法律知识点

意大利语法律知识点在讲述意大利语法律知识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意大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意大利的法律体系是以民法为基础的,源于法典制度。
通过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意大利法律的特点和规则。
首先,意大利法律体系以意大利宪法为基础,宪法设立了司法独立、法律平等和言论自由等基本原则。
宪法中还规定了公民权利和责任,以及政府和国家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
其次,意大利的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典法和法律法规组成。
法典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文件,是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规范。
而法律法规则是由政府制定的次级法律文书,用于解释法典法的具体内容。
在意大利的法律体系中,刑法和民法是两个重要的方面。
刑法是指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系统,而民法则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可以通过民事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在意大利的刑法中,有一些重要的罪名和刑罚需要我们了解。
例如,谋杀罪是指故意和预谋杀害他人而犯下的罪行,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抢劫罪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来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在民法方面,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民事权利和责任。
例如,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或者要求赔偿。
另外,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因为他人的过错而导致身体或者精神损害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此外,在意大利法律体系中,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知识点需要我们了解。
例如,无过错责任制度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犯罪意图或者过错,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制度适用于某些特定的情况,如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意大利的刑法和民法中,律师在法庭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律师不仅负责代表被告或原告,还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释法律文件。
因此,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司法程序至关重要。
通过了解意大利语法律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意大利的法律制度和体系。
意大利医疗体系解读

意大利医疗体系1943年,意大利建立了医疗卫生制度,五年后还加入宪法,规定共和国要把健康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利益予以保护,保证贫穷者能得到免费医疗。
到了1978年,强制医疗保险制度被意大利政府更改为国民健康保险体系,还成立了意大利国家医疗卫生服务组织(SNN),取代以往的医疗卫生服务。
这种新的医疗体系是学习英国的健康保险制度,目的是做到:普及化、平等待遇、全面性保障、选择自由。
全民的医疗保健服务均由政府付费,从而真正地实现公共福利服务。
意大利《宪法》规定:“保护健康,维护社会利益,并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
这一概念在1978年通过意大利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建立得到进一步加强,该制度建立在三个核心价值观之上。
一是高度普及。
意大利国民保健制度保障全民健康的权利,向所有需要入院治疗、急救和基础护理(包括家庭医生和儿科医生)的公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
意大利国家医疗服务系统是欧洲免费药物治疗的“领头羊”,76%的药物支出由国家医疗服务系统承担。
二是平等。
必须向所有的人提供卫生保健服务,不存在对任何个人、社会或经济团体的歧视行为。
三是公平。
意大利向所有公民保证提供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适宜性医疗服务和公平公正高度透明。
意大利卫生部还通过定义健康福利计划(意大利医疗保健水平、即所谓的“LEA”),包括必须提供给所有居民的基本服务和治疗方案,不断完善和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LEA作用,免费和无障碍费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LEA及其相关预算在中央一级进行设置和监控,也就是从资源配置的初始端控制,然后由当地医疗单位实施,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意大利民全民医疗保健均真行全民免费,国家按人均拨付。
若有缺口各个大区自行补齐。
大部分的医院能够做到收支平衡,佛罗伦萨的六家医院都接受佛罗伦萨卫生署领导,定期进行本钱核算,医院尽可能缩减平均住院日,从而节流医疗资本,更好的服务更多的患者。
患者就诊一般流程是如许的:自觉不舒合时首先到家庭医生处就诊,然后携带家庭医生开具的相关化验单、B超、X线等申请单到综合医院进行检查,家庭医生按照各项检查后果再鉴定是不是需求进一步转诊至专科医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意大利宪法目录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与义务共和国机构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与义务共和国机构基本原则第一条意大利是以劳动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
主权属于人民,人民在宪法所规定的形式和范围内行使主权。
第二条共和国无论对个人还是对表现其个性的社团成员,均承认并保障其人权之不可侵犯,并要求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团结方面的不可违背的义务。
第三条全体公民,不问其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信仰;个人地位及社会地位如何,均有同等的社会身份,并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共和国的任务,在于消除经济及社会方面的障碍——实际上限制公民自由与平等、阻碍人格充分发展和全体劳动者真正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组织的障碍。
第四条共和国承认全体公民均享有劳动权,并帮助创造实现此项权利的条件。
每个公民均有义务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选择从事一种能促进社会物质或精神进步的活动或职务。
第五条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承认并鼓励地方自治;在国家各项公职方面实行最广泛的行政上的地方分权;并使其立法原则与立法方法适应地方自治与地方分权的要求。
第六条共和国以特殊法规保护各少数民族。
第七条国家与天主教会各行其政,独立自主。
它们的关系由拉特兰条约规定。
此条约的修改,若被双方接受,无须经过宪法修改之程序。
第八条一切宗教在法律面前均平等地享有自由。
天主教以外的各种宗教,只要不违反意大利法律制度,均有按其教规建立组织的权利。
这些宗教与国家的关系,根据与有关代表机构达成的协议由法律规定。
第九条共和国鼓励文化、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发展。
共和国保护国家的风景名胜、历史遗产与艺术遗产。
第十条意大利的法律制度符合公认的国际法规范。
外籍人的法律地位,根据国际法规和国际条约由法律规定。
凡在其本国事实上不能行使意大利宪法所保障的民主自由权的外籍人,根据法定条件,有权在意大利共和国境内避难。
外国政治犯不许引渡。
第十一条意大利拒绝参加作为侵犯他国人民自由之工具和作为解决国际争端之手段的战争。
在与其他国家平等的条件下,意大利同意为了建立保证国际和平与正义的秩序而对主权作必要的限制;意大利鼓励并协助以此为宗旨的国际组织。
第十二条共和国国旗为意大利的三色旗,由同样宽度的绿、白、红三色长条纵列组成。
编辑本段公民权利与义务公民关系第十三条人身自由不得侵犯。
除非根据司法当局的说明理由的命令,并仅在法定场合和按照法定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拘禁、检查和搜身,也不得对人身自由加以任何限制。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紧急需要的特殊情况下,警察机关可以采取临时措施,此项措施须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司法当局,若在随后四十八小时内司法当局不予批准,此项措施则被视为业已撤销而完全失效。
对人身自由受到任何形式限制的人施以任何肉体和精神上的暴行,均应受到惩处。
法律规定预先羁押的最长期限。
第十四条住宅不得侵犯。
除非在法定场合按照法定程序并遵照旨在保护人身自由的各项保证,不得进行检查、搜查或查封。
出于公共保健和防止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理由,或出于经济和税收目的而进行的搜查和检查,由特别法规定。
第十五条通信与其他各种通讯联络自由与秘密,不得侵犯。
只有根据司法当局的说明理由的命令,并遵守各项法律保障,方可加以限制。
第十六条除非根据保健和安全方面的理由法律可按一般程序规定某些限制外,每个公民均可在国内任何地区自由迁徙和居住。
不得以政治理由规定任何限制。
每个公民,除非负有法律义务,均可自由离开与返回共和国国土。
第十七条所有公民均有不携带武器和平地举行集会的权利。
集会即使在向公众开放的建筑物内举行,也无须预先通知当局。
在公共场所举行集会时,须预先通知当局,而当局只有根据公共安全和使公众免道损害的充分理由方可禁止。
第十八条所有公民均有不经许可自由结社的权利,但其目的不得为刑法所禁止。
秘密社团及借助军事性组织直接或间接追求政治目的的社团,一律予以禁止。
(社团必须向当局登记,未进行登记的社团原则上为秘密社团)第十九条所有人均有权以任何形式——个人的或团体的——自由信奉其宗教,自由进行宗教宣传以及私自或公开作礼拜,但其仪式不得违反良好的风俗。
第二十条不得以某一团体或机关的教会性质、宗教目的或礼拜目的为借口,对其成立;行使法律上的能力和从事任何形式活动实行特别立法限制和征收特别捐税。
第二十一条所有人均有权以口头、书面及其他传播手段自由地表达其思想。
出版无须得到批准或经过检查。
只有在出版法明确规定应予查封的违法情况下或该法对指定的负责人所规定的规则道到破坏的情况下,方可根据司法当局的说明理由的命令进行查封。
在绝对紧急而司法当局又不可能及时干预的情况下,司法警官可以对定期出版物进行查封,但须立即——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司法当局。
如果司法当局在随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查封未予批准,则查封即被视为业已撤销而完全失效。
法律可用一般性规则规定,定期出版物必须公布其经费来源。
禁止伤风败俗的出版物、戏剧以及其他一切演出活动。
法律在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方面,可规定适当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均不得因政治理由被剥夺其法律上的能力、国籍和姓名。
第二十三条不根据法律,不得征收任何个人税或财产税。
第二十四条所有人都可起诉,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和任何情况下,辩护均为不得侵犯之权利。
应以特别法规保障贫穷者拥有在任何法院起诉和辩护的手段。
法律规定纠正错判的条件和方法。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均不得被剥夺业经法律规定的当然法官的指导。
除非根据犯罪以前业已生效的法律,不得对任何人课以刑罚。
除在法定场合外,不得对任何人采取保安措施。
第二十六条只有在国际公约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同意引渡公民。
在任何情况下,政治犯均不准引渡。
第二十七条刑事责任由个人承担。
被告在最后定罪之前,不得被视为有罪。
刑罚不得成为违反人道之行为,而应以改造犯人为宗旨。
除战时军法所规定的情况外,不准采用死刑。
第二十八条根据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国家和公共事业机关的官员和职员应对侵犯权利之行为直接负责。
在此种情况下,国家和公共事业机关也应负民事责任。
社会伦理关系第二十九条共和国承认以婚姻为基础的自然结合——家庭——的各项权利。
婚姻应以夫妻双方在道德上和法律上平等为基础,并应遵守法定的各种限制,以保证家庭的团结。
第三十条抚养、教导、教育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在内,是父母的义务与权利。
在父母无力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解除其义务的办法。
法律保证非婚生子女享有合法家庭成员有权享有的全部法律和社会保护。
法律规定寻找生父的规则和范围。
第三十一条共和国以经济措施和其他手段帮助公民建立家庭和履行家庭义务,对多子女家庭给予特殊照顾。
共和国保护母亲和少年儿童,支持为此目的而设立的各种必要机构。
第三十二条共和国把健康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利益予以保护,保证贫穷者能得到免费医疗。
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接受某种医疗措施。
在任何情况下,法律均不得破坏人格尊严应有的界限。
第三十三条艺术与科学自由,其讲授也自由。
共和国颁布有关教育的一般规则,并设立各类各级国立学校。
机关与私人均有权创办无需国家负担的学校与教育机构。
法律在规定要求(与国立学校)平等的非国立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时,应当保证它们享有充分自由,并保证其学生能获得与国立学校学生相同的待遇。
各类各级学校的入学、毕业以及获得就业资格,均需经过国家考试。
高等文化机关、大学和科学院,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有权颁布自治规章。
第三十四条学校向一切人开放。
至少为期八年的初级教育为义务免费教育。
天资聪明和成绩优良者,即使无力就学,也有权受到高等教育。
共和国通过竞争考试发放奖学金、家庭补贴以及其他资助,以确保上述权利的实施。
经济关系第三十五条共和国保护一切形式和种类的劳动。
共和国关心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水平的提同。
共和国鼓励并赞助旨在确保和调整劳动权利的各种国际协定和国际组织。
在履行法律根据共同利益所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共和国承认侨居的自由,并保护意大利侨民在国外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劳动者均有获得与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应的报酬的权利,此种报酬,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足以保证其自身及其家庭自由而尊严地生活。
劳动日的最长时间由法律规定。
劳动者享有每周休息和每年带薪休假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放弃。
第三十七条劳动妇女享有与劳动男子同样的权利,并与劳动男子同工同酬。
劳动条件应使劳动妇女能完成其基本的家庭职责,应保证母亲和婴儿得到应有的特别照顾。
受雇做工的最低年龄由法律规定。
共和国以特别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劳动,并保障他们(与成年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每个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公民,均有权获得社会的扶助和救济。
一切劳动者,凡遇不幸、疾病、残废、年老和不由其作主的失业等情况时,均有权及时获得与其生活需要相应的资财。
无工作能力的人和未成年人、均有受教育和受职业训练的权利。
本条所规定的各项任务由国家设立或资助的机关团体去完成。
私人慈善事业可自由举办。
第三十九条工会组织自由。
各工会除按法律规定向地方机关或中央机关进行登记外,不承担其他义务。
登记的条件是,工会章程必须根据民主原则确立其内部体制。
业已登记的工会均享有法人之权利。
各工会代表本会全体会员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此合同对其所涉及的行业的一切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罢工权应在规定此项权利的法律范围内行使。
第四十一条私人经济的积极性不受限制。
私人经济积极性之发挥不得违背社会利益,也不得采取使公共安全、自由和人格尊严遭受损害的方式。
法律规定适当的规划和监督措施,以使公营和私营经济活动能相互配合并服务于社会目标。
第四十二条财产为公有或私有。
经济财富属于国家、团体或私人。
私有财产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但为了保证私有财产能履行其社会职能并使其为人人均可享有,法律规定获得和享有私有财产的办法及其范围。
为了公共利益,私有财产可以在法定场合被有偿征收。
依法继承和依遗嘱继承的规则和范围以及国家在遗产方面的权利,皆由法律规定。
第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法律可预先为国家、公共机关、劳动者或用户团体保留一定的企业或企业部门,或通过有偿没收的方式进行转让,但这些企业或企业部门应属于基本的公共事业、能源或垄断部门,并对公共利益具有突出的重要性。
第四十四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和建立公平的社会关系,法律对土地私有权加以必要的约束,规定各区农业地带的土地私有权的限度,鼓励并迫使改良土壤,改革大庄园,重组生产单位,扶助中小土地所有者。
法律规定各种有利于山区发展的措施。
(大庄园、大领地在意文中是同一词,主要指南方封建庄园)第四十五条共和国承认不以私人投机为目的的互助性合作的社会作用。
法律以最恰当的措施鼓励和赞助互助性合作的发展,并通过适当的监督,确保其性质与目的。
法律规定保护并发展手工业。
第四十六条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并适应生产的要求,共和国承认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并在法定范围内参加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