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执法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话题。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福祉,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应运而生。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预防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首先,是对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这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检查人员会查看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例如,对于一些化工企业,会检查其废气处理设施是否能够有效去除有害气体,对于污水处理厂,会检查其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达标排放。
其次,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任何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执法检查会核实项目是否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按照评价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
如果发现有未批先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项目,将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再者,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等特性,如果管理不善,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执法人员会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是否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是否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此外,还会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及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多种多样。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是指负责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人员所应承担的职责。
这个岗位的责任重大,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并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的首要职责是监督并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这包括了监督企业或个人是否遵守环境污染、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环境的整体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和调查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需要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和调查工作,了解当地环境状况,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内容包括了环境污染源是否达标排放、环境监测数据是否真实等。
三、处理环境案件和投诉在工作中,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需要处理环境案件和投诉。
对于环境污染、违法排放等问题,需要及时采取行动,保障环境质量。
对于社会上发生的环境问题,需要及时跟进,调查处理,解决问题。
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监督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需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需要开展对环保政策的监督,确保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保工作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保工作,与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环保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六、参与环保执法培训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环保执法能力,参与环保执法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好地保障环境质量。
还需要积极参与相关学术研讨,不断完善环保执法体系。
七、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需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及时汇报环保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需要做好工作记录,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执行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保障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局行政执 法整治方案范文

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整治方案范文《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整治方案》一、引言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课题,而生态环境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则是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行政执法整治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二)工作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执法整治工作,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突出重点原则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严格执法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查处,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
4、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一)工业企业污染排放1、重点检查化工、钢铁、电力、印染、造纸等行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等。
2、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1、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2、整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固体废物管理1、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监管。
2、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行为。
(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餐饮等。
2、整治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五)生态破坏问题1、查处非法采矿、采砂、毁林开荒、侵占湿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监管。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代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而行政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改进。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挑战问题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
这给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例如,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不明确,执法人员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难以进行准确的判断。
为了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效果,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问题二: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不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偏差,执法标准不一致,执法手段不够严格。
这导致一些环境保护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问题三: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要有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但是目前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问题单位往往能够逃脱惩处。
这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和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改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建议建议一: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应该加大对环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研究,为执法人员提供准确的计算方法和操作指南。
建议二: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效果,我们应该加大对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责任环境保护是当代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建立了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并规定了环境行政责任制度。
本文将就环境行政执法以及环境行政责任进行探讨。
一、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和重要性环境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强制控制和处罚的行为。
其目的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行政执法具有以下重要性:1. 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是每个人共同的家园,环境行政执法能够维护环境的公共利益,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2. 确保法治环境。
环境行政执法依法治理,能够增强法治化的环境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行政执法能够迫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的绿色发展。
二、环境行政执法的原则和机构环境行政执法应当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如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等。
同时,在各国内建立了专门的环境行政执法机构,以保障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1. 环境行政执法原则(1)公正原则。
环境行政执法应当公正无私,不论违法行为者的身份和地位,都应受到同等对待。
(2)公开原则。
环境行政执法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对社会公众透明,方便公众监督和参与。
(3)高效原则。
环境行政执法应当迅速有效,及时制止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防止环境问题恶化。
(4)便民原则。
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应提供便民服务,为公众提供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和法律咨询。
2. 环境行政执法机构(1)环境保护部门。
各国建立了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环境行政执法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2)地方行政执法机构。
在各级地方政府下设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环境监测、执法和检查工作。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和内容环境行政责任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环境行政责任涉及以下主体和内容:1. 政府行政责任政府行政责任是最重要和基础的环境行政责任。
政府要积极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环境监测,开展环境评估和执法工作,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管。
环境行政执法概论

环境行政执法概论环境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的行为。
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维护环境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
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
环境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环境执法也应当根据环境问题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执法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环境行政执法的主体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经过授权的组织。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它拥有执法权力,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和纠正。
环境行政执法的对象是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无证排污、偷排偷放、非法经营、非法采矿等。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调查、抽样检测、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处罚等。
环境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程序性要求。
执法机关在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时必须依法履行公告告知、听证调查、征求意见等程序,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还需要制定和执行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任意处罚。
环境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是加强监管和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案,加强环境监测、评估和治理工作,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增加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同时,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还需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然而,环境行政执法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环境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提高。
其次,一些地方存在环境保护工作不力、执法不严格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管和考核。
再次,部分企业和个人存在环境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不敬畏等问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心得体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是保护和治理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工作。
在我多年的从业经验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行政执法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要坚持科学理性。
在生态环境执法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复杂的问题和矛盾。
要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就需要坚持科学、理性的执法原则。
只有依靠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办法。
需要我提醒自己要时刻关注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不断更新知识储备。
其次,执法要依法公正。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范,执法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纠正的过程。
作为执法者,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事的原则,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要对待所有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一视同仁,不分大小、不分贫富,真正做到“公平执法”。
第三,执法要注重教育与预防。
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大多源自人们的无知或者无意识驱使,执法不能仅仅停留在惩罚违法行为上,更应该注重教育和预防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大家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习惯,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的目标。
第四,执法要加强协作与联动。
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层级,需要进行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合作。
因此,执法工作必须加强协作与联动,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
只有通过协同执法,才能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最后,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
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仅仅是惩罚违法行为。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形式主义,而要注重实际效果。
要善于抓住生态环境的症结,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全力以赴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总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是一项负责任、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执法者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教育与预防、协作与联动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和治理环境,为人类美好生活做出贡献。
我会一直努力提升自己的执法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 法的几点思考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现状当前,我国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对一些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同时,执法部门的装备和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然而,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部分地区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对一些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此外,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情况,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漏洞和不足。
例如,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导致在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和执行。
此外,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环境问题的变化,使得一些新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二)执法力量不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繁重,但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
尤其是在一些基层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往往要承担大量的工作,难以做到全面、深入地开展执法工作。
同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也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练,影响了执法水平。
(三)执法手段单一目前,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主要依靠行政处罚等手段,缺乏多样化的执法方式。
例如,在激励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方面,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引导公众参与环保监督方面,渠道不够畅通,方式不够灵活。
(四)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在一些地方,由于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过度追求,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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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执法的风险:
1、行政复议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七十---七十八条
3、国家赔偿
4、内部追责、处分
第四部分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程序在现代行政管理活动中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在 执法过程中,完整、合理的行政执法程序能够保障行 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正当性、合法性,从而可以避
的其他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一般程序
(4)鉴定:对于需要鉴定的情况,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鉴定完毕该单位要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的结论可以用作认定违法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
此外,还可以采取录音、录象、抽样取证的方式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的情况下,经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 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依据《×××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罚款 (大写×××)。限你院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 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户名:帐号: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环境保护局或者向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
第一部分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法律的效力和适用
第三部分 环境行政执法的风险
第四部分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
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纠纷处理、环 境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基本制度和环境 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根本大法——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保护局 年 月 日
一般程序
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 (一)立案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1确有违法行为发生; 2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罚且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明确; 3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并归本机关管辖; 4符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管辖
一般程序
三、调查取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登记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
处罚流程:
(1)出示执法证;(2)确认违法事实,告知处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3)当场作出处罚决定;(4)当场送达;(5)备案。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
一般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环境保护行政处 罚通常适用的处罚程序。其中,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的重要的子程序。 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为: (1)立案;(2)调查取证与告之,告之包括事先告之(一般程序) 和听证告之(听证程序);(3)审理;(4)行政处罚决定;(5)
场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有“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试生产期间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 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运行效果如何;已投入正常生产使用的,检查是否有验收手续, 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属于异常。 d、检查限期治理项目的内容:限期治理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进展情况、是否治 理到位、是否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是否停产治理;停产治理项目是否停产到位, 有无未经同意擅自生产现象;关停项目是否关停到位,相关生产设备是否拆除到位, 有无擅自生产现象。 (4)检查结果:①正常,填写检查记录。②异常,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人员现场 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经过当事人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三部分 环境行政执法及其风险 环境行政执法是国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的主要手段 是指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委托进行 环境管理的组织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环境法 律法规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 权利义务的过程。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包括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 处罚、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环境行政监督检查 等。
送达;(6)结案归档。
执行程序,是指为确保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 而适用的程序。
主要流程为:(1)送达处罚决定书;(2)催缴罚款;(3)强制执
行,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一般程序
下面将对这一程序中最重要的一般程序按照其流程的先后顺序做以详细 说明。 一、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归纳出环境违 法行为的发现途径具体有:现场检查、投诉和举报、接受移送三种。
职权范围内,受理。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时,告知投诉人依法 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近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可能造成社 会影响的重大、紧急环境污染事项和信息,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或扩大,并立 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一)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 决定。 (二)违法事实成立,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由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环境保护行政处
罚决定书》;对其中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或者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本部门的负责人应
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必须报请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以书面 形式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法律的效力和适用
一、法律的效力: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和 地方政府规章
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环保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 省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 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一)现场检查的程序
(1)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 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个负责人。 (2)出具证件:进行现场检查前,参加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出示证 件及现场检查相关的文件。
一般程序
(3)检查内容:根据现场检查的对象不同,内容也不同。 a、检查污染源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臵、污染物排 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b、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内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
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和设施管理人员岗
位执行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设施停运或拆除设 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臵、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
设位臵或增减的,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设施停运或拆除期间,采
取的达标排放相应措施执行情况。
一般程序
c、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容: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现
免因行政权力滥用引起的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
害,同时行政程序的正确实施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 的效率。主要包括环境行政许可程序、环境行政监督 检查程序、排污收费程序和环境行政处罚程序。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执行程序。
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环保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 场处罚时适用的处罚程序。 条件: 其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 其二、有法定依据; 其三,处罚种类合法,且罚款金额较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然后将检查记录和相关的证据
材料报本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一般程序
(二)投诉和举报发现及其查证程序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属于环境信访的行为之一,因此应当按照《环
境信访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该程序的主要步骤为: 1.接待投诉人。
2.受理
一般程序
3.办理 (1)登记。 (2)调查处理。 ①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环境投诉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②对依法应当由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处理决定的环境投诉事项,应当及 时报送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③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投诉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 行政机关办理。 (3)回复。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的环境投诉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 结果答复环境投诉人;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时限可 以适当延长。
综合性规定——《环境保护法》 污染防治法——以防治污染为主 自然资源保护法——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的《土地法》《城乡规划法》
26条、9条
《水法》等
程序法——民事、刑事、行政程序(诉讼、仲裁、调解、行政执法、
侦查、检察)、《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 复议法》
环境标准——以各类环境标准为主 相关法——其他法规如民法、刑法中的环境法规范
四、告知 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还应当履行告知程序,符合一定条件 的一般程序的环境行政处罚作出前,还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被告知处罚的3日内有权提 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一般程序
六、处罚决定(包括不处罚) 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和必要时的听证程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根据相关事实
和法律进行审议,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明理由。
一般程序
七、送达 1.送达时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
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并根据需要将副本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