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城市境综合整治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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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巴南府发〔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9〕14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我区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深入贯彻《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严肃整治在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处置存量,坚决管住新增,恢复山体的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

自2019年到2022年,用4年时间,全面清理核实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筑。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对象: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其中国家、市级确定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内涉及的违法建筑为重点整治范围;在建违法建筑,国家、市级确定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工矿企业涉及的违法建筑,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违法建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整治的违法建筑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违法建筑整治分类处置原则:以保护自然生态、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的,根据违法主体、建设时间、用途、管制区域、土地性质、房屋安全和生态景观影响程度,结合实际,采取依法拆除(回填)、保留提升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对违反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铜锣山、明月山保护提升要求的工矿企业、商业设施、改变用途的农业及林业设施、拆除超建部分不影响其余房屋结构安全的超建农房,以及影响铜锣山、明月山风貌和生态环境的其他违法建筑,应予依法拆除(回填)并同步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确保拆除(回填)一处复绿或复耕一处;对符合铜锣山、明月山保护提升要求的工矿企业、旅游服务设施、因房屋结构安全原因无法拆除(回填)超建部分的超建农房、因建筑安全隐患不能拆除(回填)或拆除(回填)后损失较大的公共公益基础设施等违法建筑,依法可予以保留或局部拆除(回填)后实施提档升级。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土桥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工程)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土桥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工程)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土桥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工程)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2.30
•【字号】巴南府〔2022〕138号
•【施行日期】2022.12.30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土桥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工程)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土桥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工程)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2〕20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花溪街道5777.97平方米(约8.6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巴南区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土桥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工程)用地。

用地单位应持本批复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

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巴南府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巴南府发〔202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切实做好政府各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3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1月26日在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区长贾晖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工作回顾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的起步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把巴南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场景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整体布局中谋划推进,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只争朝夕、砥砺前行,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高效能治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良好态势。

过去一年,我们着力扩大内需,经济增长呈现新态势。

经济运行稳中回升。

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克服下行压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1094.1亿元、持续保持全市前十位,同比增长5.2%、居中心城区第四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城市管理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城市管理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城市管理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2•【字号】巴南府办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城市管理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6〕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2016年城市管理实绩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日巴南区2016年城市管理实绩考核方案按照“服务民生、改善环境、建立长效、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面提高镇街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居住环境、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特提出如下方案:一、考核分类按照市对区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城市管理实绩考核分为两大板块三个类别。

(一)第一大板块:镇街部分第一类: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以下简称主城四个街道)。

第二类:南泉街道、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镇、接龙镇、东温泉镇、木洞镇、跳石镇、安澜镇、石龙镇、姜家镇、麻柳嘴镇、丰盛镇、二圣镇、双河口镇、石滩镇、天星寺镇(以下简称其他十八个镇街)。

(二)第二大板块: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第三类: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委、区电视台、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支队、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渝兴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区公路公司、邮政巴南分公司、中国电信巴南分公司、中国移动巴南分公司、中国联通巴南分公司、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巴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凯源天然气巴南分公司。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一)考核内容1.主城四个街道。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8•【字号】巴南府办发〔2019〕125号•【施行日期】2019.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平台公司,有关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8日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巴南区城市品质,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在“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上下功夫、求突破,着力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始终围绕“街洁、路平、灯亮、桥安、景美、水畅”强管理,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努力创造与现代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按照“干五年、看十年、谋划三十年”的总体要求和以“整洁有序为基础、品质特色为重点、味道神韵为追求”的工作思路,2019年全区将紧扣“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工作目标,重点开展“整治顽疾、补短强基”工作,启动实施“治乱拆违、街净巷洁、路平桥安、整墙修面、灯明景靓、江清水畅、城美山青”七大工程,努力实现“城市环境大变样”阶段性目标。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8号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8号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8号)主城各区和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圈管委会:为建设宜居重庆,提升城市品位,主城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正在积极推进,整治过程中,各方面反映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维护好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和投资环境,现就整治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在店招店牌规范整治中,要注意处理好规范设置与保留个性化或行业特色的关系,不要求“绝对统一”。

(一)对具有全球性、全国性行业规范或企业规范的连锁企业,可在与其所在建筑风格基本相协调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其原有招牌式样和风格。

对一些尺寸过大,严重影响容貌的,可采取协商的形式,要求店主适当缩小比例,使其与环境基本协调。

(二)汽车4S店、加油站、专业市场等确需设置独立招牌(塔牌)的,应在其红线范围内自有用地区域内设置,其尺寸应与环境基本协调。

设置于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独立招牌(塔牌)应予拆除。

(三)具有行业特色或特色经营的商店,在与周边建筑风格和人文风貌相协调的前提下,可设置个性化、创意化招牌,大小应与相邻店招基本一致。

二、在店招店牌规范整治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整治计划,尽量缩短店招店牌的拆除和等待安装的时间,减轻对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对不符合规范的一店多招门面,可先拆除多余的招牌,但在新的设置方案未确定前,不应全部拆除,以保证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占道亭(棚、伞、摊)的整治,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一刀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2•【字号】巴南府办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3〕2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2日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4号)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2023年3月底前,修订印发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部分整治工作;2023年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70%排污口整治工作;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区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排污口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巴南区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建议

巴南区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建议

Western Society丨西部社会W巴南区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建议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重庆市巴南区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实现城乡统筹特色新区建设目标,必须改变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在城乡之间的跷跷板状态,充分重视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建立城乡一体的环境建设体系,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迈向健康协调发展的轨道。

文丨秦 燕 胡高峰“十三五”时期,随着工业园区的建成,人口数量的聚集和增加,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挑战。

[1]“江南新城、主城第三增长极、城乡一体发展示范区”是重庆市巴南区在“十二五”乃至“十三五”规划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若要在全区范围内,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市与乡村一体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模式,不仅要统筹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更要注重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强化环境污染的治理。

巴南区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巴南区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池)和垃圾收运系统(及设施)分布在22个镇街。

全区共有污水处理厂25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达128200吨/天,全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

为进一步处理“三无”企业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区部分镇街集中修建了63座污水生化处理池,处理能力达11820吨/天。

全区共有垃圾中转站6个(花溪、南泉、南彭、界石、一品、安澜),花溪、南彭、界石、木洞、百节、安澜、跳石垃圾收运系统各一个,日处理能力达535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6%。

2012年,巴南区集中大量资金和精力着力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随着全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及中心区镇街人口迅速增加,但市政及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普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及中心区镇街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乱倾乱倒乱排乱放比较严重。

随之而来的农村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垃圾不分类、不处置,污水未处理直接下河,不仅严重阻碍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和拉低了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甚至还威胁到居民的健康与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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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洞街道
34
李家沱街道
李土路污水横流
李家沱街道
35
李土路王二娃焊接加工店前乱堆放
李家沱街道
36
李家沱正街美轩家居前乱堆放
李家沱街道
37
李土路新艺家居店前有白色垃圾
李家沱街道
38
李土路林荫村乱堆放
李家沱街道
39
巴南大道一品香面馆占道经营
李家沱街道
40
巴南大道钢运房产旁有卫生死角
李家沱街道
41
工矿路旺旺便民超市旁乱堆放
58
民主新街占道乱搭棚
花溪街道
59
民主新街人行道上设置落地式广告牌
花溪街道
60
民主新街安置房小区内旧家具乱堆放1、2
花溪街道
61
清华中学北大门前占道乱搭棚
花溪街道
62
红光社区配电房前暴露垃圾
花溪街道
63
先锋新村小区内垃圾满溢
花溪街道
64
电新村小学后公厕卫生差
花溪街道
65
花溪街道走马梁机床厂附近箱体周边乱堆乱放
花溪街道
50
民主新街27幢旁旧家具乱堆乱放
花溪街道
51
李土路乱牵乱挂
花溪街道
52
岔路口车站旁垃圾收集容器不规范
花溪街道
53
渝南大道99号前50米护坡上有白色垃圾
花溪街道
54
渝南大道B段壳牌加油站旁有喷绘广告
花溪街道
55
民主新街布幅广告
花溪街道
56
民主新街竹筐装垃圾
花溪街道
57
民主新街垃圾未及时清扫
花溪街道
龙洲湾街道
窑坝路明华工地护坡上有暴露垃圾
区城乡建委
未整改
2
回龙湾小区贺如意诊所对面乱堆放
区房管局
未整改
3
回龙湾小区圆通快递后面乱堆放
区房管局
未整改
4
春华路护坡上有暴露垃圾
渝兴公司
未整改
5
窑坝路老大桥桥头乱堆放
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湾街道
已整改
6
窑坝路农村商业银行前占道经营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7
龙井路271号前占道经营
龙洲湾街道
未整改
27
四小滨河路黄溪河岸边护坡暴露垃圾
鱼洞街道
未整改
28
滨江路与大江中路交界处占道经营
鱼洞街道
已整改
29
河畔名居旁新京广场占道经营
鱼洞街道
已整改
30
化龙路77号旁乱堆放
鱼洞街道
已整改
31
化龙南街115号巷道内垃圾未入箱
鱼洞街道
已整改
32
化龙南街115号前乱堆放
鱼洞街道
已整改
33
三公司红绿灯昌野药房旁梯坎上公厕旁生活垃圾
李渡路沿线垃圾桶脏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1
李渡路敬一杯餐馆门前白色垃圾、占道经营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2
李渡路南亭幼儿园旁雨棚上有立体垃圾
李家沱街道
整改不彻底
43
林荫路陆其八食府旁有零星白色垃圾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4
林荫路王厨小炒前竹筐装垃圾、违规摆放落地广告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5
林荫路馋嘴江湖菜门前竹筐装垃圾、垃圾收运不及时
27
云锦路325号附16号旁建筑垃圾乱堆放
鱼洞街道
28
云锦路325号附34号对面暴露垃圾
鱼洞街道
29
大江东路花土湾储气站对面建筑垃圾乱堆放
鱼洞街道
30
化龙路164号旁暴露垃圾
鱼洞街道
31
渝南大道C段与鱼轻路连接道佳通轮胎旁暴露垃圾
鱼洞街道
32
鱼轻路大桥下工商分局家属院暴露垃圾
区房管局
33
鱼洞街道专件厂附近渝合路箱体周边卫生差
已整改
58
民主新街花溪小学支路入口旁有卫生死角1
花溪街道
已整改
59
民主新街花溪小学支路入口旁有卫生死角2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0
民主新街16号附17号对面有乱堆乱放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1
李土路田田小面门面前竹筐装垃圾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2
李土路(花溪新村21号附1号)旁乱堆乱放、灯箱广告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3
李土路乙元广告门面前花台内乱堆乱放
20
典雅5号楼旁公厕洗手盆隔断坏
龙洲湾街道
未整改
21
鱼洞街道
解放路围墙外暴露垃圾
鱼洞街道
整改不彻底
22
巴县大道二小对面原新世纪超市喷绘广告
鱼洞街道
已整改
23
皓月港湾前占道经营
鱼洞街道
已整改
24
鱼轻路教师进修校旁乱堆放
鱼洞街道
已整改
25
鱼轻路永辉超市前游摊
鱼洞街道
已整改
26
滨河路四校旁围墙外暴露垃圾
鱼洞街道
花溪街道
黄桷佳园前白色垃圾
龙洲湾街道
14
黄桷佳园前绿带内裸露
龙洲湾街道
15
龙滨支路路口旁面店前占道经营
龙洲湾街道
16
明华农贸市场公厕卫生差、设施坏(小便槽)
龙洲湾街道
17
龙洲湾街道独龙村办公室旁箱体周边卫生差
龙洲湾街道
18
鱼洞街道
花土湾68号对面花台内垃圾
鱼洞街道
19
大江东路馨馨按摩旁乱堆放
鱼洞街道
20
巴县大道110号旁乱张贴
鱼洞街道
21
巴县大道110号旁收集容器不规范、垃圾未入箱
鱼洞街道
22
公租房898调度室旁竹筐装垃圾
鱼洞街道
23
鱼洞公租房898调度室旁乱堆放
鱼洞街道
24
云篆山水B、C区车库出口处红绿灯旁占道经营
鱼洞街道
25
云篆山水C区停车库入口旁垃圾箱破损、地面脏
区房管局
26
云锦路329号附44号对面垃圾箱较脏
鱼洞街道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52
马王坪正街全兴药品连锁店二分店前垃圾收运不及时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53
染料村2号公厕卫生差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54
足球场公厕卫生差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55
花溪街道
民主新街6号附1号对面乱堆乱放
花溪街道
已整改
56
花溪小学对面雨棚上有白色垃圾
花溪街道
已整改
57
民主新街星星羽幼儿园旁卫生死角
花溪街道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6
林荫路公共厕所旁花台里卫生死角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7
林荫村3单元前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8
林荫村7单元清扫保洁不及时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9
林荫村3单元处竹筐收运垃圾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50
马王坪枯井湾老面馆前占道经营、地面零星白色垃圾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51
马后街枯井湾沿线水篦子脏
巴南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公示
(2015.12.18)
区整治办本周对主城四个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进行了巡查,对上周通报的四个街道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希望广大市民给予监督和投诉(城市管理热线投诉电话:12319),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辖区范围
上周通报的突出问题
责任
单位
整改
情况
备注
1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8
江南华都支路在家点点门面旁乱牵挂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9
龙德一支路渝旺门窗前骑门摊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10
龙德一支路门窗、石材店前乱堆放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11
龙流大道黄记兄弟牛肉面门前乱堆放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12
金色田园林烨大药房前乱堆放
龙洲湾街道
整改中
13
金色田园小区前垃圾桶垃圾满溢清运不及时
龙洲湾街道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4
李土路乙元广告门面前树枝上乱牵乱挂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5
李土路花溪医院站台旁游摊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6
红光社区(清华中学北门)占道经营、清扫保洁不及时、灯箱广告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7
红光新村1号9幢前垃圾未及时清运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8
渝南大道岔路口轻轨站电梯下面有白色垃圾
花溪街道
已整改
69
新屋佳苑前支路树枝上乱牵乱挂
鱼洞街道
已整改
34
四小滨河路学校旁游摊
鱼洞街道
已整改
35
妇幼院公厕卫生差
区卫计委
未整改
36
化龙市场公厕卫生差、设施破损
鱼洞街道
未整改
37
石洋街公厕卫生差
鱼洞街道
未整改
38
李家沱街道
李渡路兰玲副食批发部前乱堆放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39
李渡路重庆土桥综合贸易公司长江批发部旁坎上有卫生死角
李家沱街道
已整改
40
已整改
14
金色田园小区对面公路边游摊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15
金色田园小区前乱堆放
龙洲湾街道
已整改
16
金色田园利珍发廊门店前摩托车乱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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