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超过72小时管理制度
急诊科留观制度

急诊科留观制度
Ⅰ目的
明确医务人员岗位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急诊科。
Ⅲ制度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不超过72小时。
二、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患者病情严密观察、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患者,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包括检验、影像)及处理经过,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
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患者随时查房。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病情有变化时随时检查,避免贻误病情,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交代病情变化,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配合。
四、急诊科值班护士随时巡视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明确
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积极进行治疗和护理,及时记录并向医师反映病情。
五、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患者,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床旁交接班工作,认真书写记录。
六、患者需离开观察室时,应有医师决定患者离院或住院治疗。
离开观察室时,医师和护士应交代病情和注意事项,并结算费用,护士做好终末处理。
Ⅳ参考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一、急诊患者病情危重、诊断不明、不符合住院条件的,由值班医师决定留院观察。
二、留观对象包括:
(一)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二)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出者;
(三)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
(四)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不适合转运者;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三、决定留观患者,门诊医师通知观察室医师和护士,对于危重疑难患者,门诊医师应和观察室医师进行床边交接。
四、可疑传染病、肺结核(无大出血)、精神病患者,原则上不予留观,应转相应科室或专科医院。
五、值班医师应每天早、晚巡视留观患者,疑难危重患者随时处理;责任护士按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患者的留观时间视病情而定,最多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七、对于危重患者,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签字。
八、值班医师和护士对危重患者严格床边交接班,特殊患者写好交班记录。
九、留观患者出院时,由值班医师下达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护士协助患者办好出院手续。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急诊留观工作流程,使患者得到规范、周到、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2.适用范围
门急诊观察室医务人员
3.职责
3.1 门急诊观察室医务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为病人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3.2 医教部、护理部:提供急诊观察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3.3 门诊部:定期督导检查,并对患者留观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内容
4.1 急诊观察室用于收治暂不符合住院条件、根据病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
4.2 留观患者原则上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超过规定时间应尽快安排住院或离院。
4.3 留观患者应按住院开放病区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留观患者入室后,值班医师应立即接诊,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制定诊疗计划,书写留观病历及病情记录,并做好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工作。
值班护士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护理级别主动
巡视,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做好护理记录。
4.4 留观患者应有家属陪护,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4.5 留观患者应建立观察病历,按住院病历的要求书写和管理。
留观患者出室时,应完成留观病历小结。
收入院的,应随患者带入病区,最终和住院病历集中送病案室归档;直接离院的,病历整理完毕后送交病案室。
4.6 门诊部每月对患者留观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急诊留观制度

无锡渤海医院
急诊留观制度
急诊患者,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或有生命危险、必须医疗监护者,可由值班医师酌情决定留院观察。
留观具体要求:
1、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院者;脑震荡、癫痫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2、疑似传染病以及血压、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不平稳,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患者不得留观。
3、留观的病员,应留一名家属照顾;且留观一般不超过72小时。
4、决定留观的患者,急诊值班医师应通知观察室护士,同时查看病人,及时开出医嘱,规范地书写好留观病历。
5、值班医师和护士应经常巡视病人,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做好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
6、凡留观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并及时书写留观病历,给予及时、持续有效的医疗处置,遇其他科疾患问题以会诊形式进行。
7、急诊护士有责任督促值班医师及时处理留观患者。
急诊科医师应每早、晚到急诊留观室查房,做好床旁交班,写好交班记录。
对于危重患者,值班医师应及时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需家属签字。
门急诊输液、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门急诊输液、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1. 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门诊观察、治疗,观察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 患儿在门急诊留观或输液治疗时,由门急诊首诊医生全面负责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随叫随到。
对病人的病情、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的内容,应在下班时向急诊医生进行床头交接,且病历书写规范。
4. 急诊室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床头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5. 留观护士对留观患儿做到“十知道”,完成患儿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
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急诊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6. 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
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生采取补救措施。
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大声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补登医嘱。
7. 加强对输液患儿的管理,随时有专人陪护,床头挂有防意外伤害的警示标识牌,使用床档,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等。
8. 护士详细了解病情,加强病房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向首诊医生或急诊医生汇报,及时处理。
9. 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病人治疗时,医生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
如专科无床,留观中需请专科会诊,指导治疗,一旦有床,及时转专科治疗。
10. 严格执行病历记录有关规定:
(1)凡收住留观室的患儿,按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严格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书写。
(2)因抢救患儿,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有关医护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4.8.3.2留观室超过72小时患者分流处理流程(已打印 等级三)

4.8.3.2
留观室超过72小时患者分流处理流程
急诊科留观室用于治疗不需要住院及暂无条件住院,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情尚稳定患者,原则上留置病人不得超过72小时。
鉴于我院实际情况,仍有不少病人在急诊留观室滞留时间过长,为加快患者的周转,避免占用不必要的急诊资源,对于超过72小时患者应尽快疏通,可参照以下流程进行:
1.每日清查留观超过72小时或接近72小时的患者,及时加快患者的疏通。
2.主管医生应尽早完善相关检查,明确初步诊断及对口科室。
3.积极与病房联系,请相关科室总住院会诊并开具住院证。
4.属于急诊科专治疾病,且预计治疗时间超过72小时者,应及时办理急诊综
合病房住院手续,转入住院程序。
5.对于诊断明确,治疗效果好,病情轻而无需留观或住院的患者,应劝其出
院或门诊随诊或转至下一级医院治疗。
6.如诊断明确、病种单纯、病情稳定且需要进一步住院治疗的患者,留观超
过72小时,因病房无床不能入院,应报告总住院,上报医务科,请医务科
协调,如确系病房无床可劝说病人转院或转回当地治疗
7.如诊断明确,涉及多科问题导致无专科愿意收治,致使在留观室滞留的患
者,及时报告总住院,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定收治科室并督促执行。
8.如诊断不明,病情无明显改善,无专科同意收治的患者,应及时请医务科
协调并申请相关科室的全院大会诊,明确收治科室,并督促收治。
9.以上情况医务科或总值班须先签收,再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和安排收住科
室,并记录处理意见。
由医务科保存材料。
10.医务科每月一次随机到急诊科查看,结果作为急诊科月质量管理的考核指
标。
医院留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留观病人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留观病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留观病人是指在医院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需要观察和治疗的患者。
第四条医院留观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安全第一;(二)严密观察,及时治疗;(三)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四)加强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
第二章留观病人管理第五条留观病人的接收:1. 留观病人由急诊科负责接收,经初步诊断,认为符合留观条件的患者,由急诊科值班医师提出留观建议。
2. 留观病人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进入留观室。
第六条留观病人的留观时间:1. 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需延长留观时间,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审批。
2. 留观时间到期,需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转入住院治疗或出院。
第七条留观病人的治疗:1. 留观病人由急诊科值班医师负责治疗,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留观病人治疗期间,需严格执行医嘱,确保用药安全。
第八条留观病人的护理:1. 留观病人由急诊科值班护士负责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安全。
2. 留观护士需做好病情记录,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病情变化。
第九条留观病人的交接:1. 留观病人交接由值班医师和护士共同完成,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
2. 交接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护理情况等。
第三章留观病人管理职责第十条留观科室:1. 负责留观病人的接收、治疗、护理和交接工作。
2. 做好留观病人的信息登记、病情记录和病历管理。
3. 定期对留观病人进行评估,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留观医师:1. 负责留观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病情评估。
2. 定期查房,了解留观病人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参与留观病人的交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急诊留观制度
急诊留观制度急诊留观制度急诊伤病人员,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或有生命危险、必须由医护监护者,可由值班医师酌情决定留院观察。
留观具体要求:1、留观具体要求:(1)留观的伤病员,应留一名家属照顾。
(2)留观一般不能超过72小时。
2、留观对象包括:(1)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2)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出者。
(3)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3、不予留观的对象包括:(1)疑似传染病、肺结核(无大出血)、精神病病人;(2)慢性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
(3)血压、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不平稳,随时有生命危险患者。
4、医师护士职责:(1)决定留观的患者,急诊值班医师应通知观察室护士,并书写好留观病历及开出医嘱。
(2)病人到留观室后,护士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及时查看病人。
(3)值班医师开出医嘱,护士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和观察。
(4)值班医师和护士应经常巡视病人,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做好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
(5)加强基础护理,护士必须认真地进行各项护理操作,随时注意检查各种导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严格床旁交接。
(6)急诊护士有权督促值班医师及时处理留观患者。
急诊科医师应每早、晚交接班时到急诊留观室查房,床旁交班,并写好交班记录。
(7)对于危重伤病员,值班医师应及时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需家属签字。
(8)责任护士对所管病人做到“八知道”,并完成所管病人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
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留观制度及流程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不超过72小时。
2、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病情严密观察、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患者,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包括检验、影像)及时处理经过,必要时及时请相关专业会诊。
3、首诊医师全面负责急诊留观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随叫随到。
对病人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等内容,应在下班时向接班急诊医师进行床头交接,且病历书写要规范。
4、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房。
5、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患者,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写记录。
7、严格执行急诊病历记录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但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二、急诊科病人留观流程。
急诊留观超72小时协调制度
急诊留观超72小时协调制度
按照《急诊留观制度》要求,急诊留观患者不得超过72小时,当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或客观因素导致患者在留观室留观超过72小时时,需启动协调机制。
一、急救站主任组织本科人员对超72小时留观患者进行原因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留观病例的留观记录中。
二、当患者诊断不明确时,需及时请有关专科会诊,以明确诊断并及时收治到专科治疗。
必要时向医务科申请多学科院内会诊。
三、患者病情较危重时,积极联系ICU,协调并征得同意后,收治ICU,同时请患者主要诊断(第一诊断)的相关专科医师会诊,以明确主管科室和主管医师。
四、因相关专科人力资源有限时,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汇报,由业务主管职能科进行人力资源调配,以满足专科收治患者的条件。
五、如患者病情相对稳定,相关专科无收治条件时,联系患者所在地的二级医院,预约后进行转诊。
六、如患者病情绝对稳定或已临床治愈,则需与患者及家属积极沟通,征得同意后转往社区医院或家庭康复治疗。
七、如确系患者主观原因占床并拒不出院者,需报请院内保卫科或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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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超过72小时管理制度人民医院
关于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急诊管理和持续改进,防止我院急诊室出现留观病人滞留,特制定病员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管理规定,希望急诊科和有关科室严格执行。
1、急诊留观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2小时。
分清就诊患者轻、重、缓、急情况。
急重症患者应首先进入抢救室。
可以门诊就诊的,避免进入抢救室占用资源。
2、急诊留观床位设置规模适宜、利用科学合理,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床位使用率控制在50-75%。
剩下的25-50%,主要用于安排急诊患者。
3、对于疾病较重不宜门诊诊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调剂本院床位,尽快收入住院病房;
4、对于疾病较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动员患者转至病床使用相对不足且对该疾病具备治疗条件的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5、出现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病员,急诊科必须填写《急诊科留观患者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书》上报医务科,非工作日上报总值班;急诊科做好登记。
6、医务科或总值班必须先签收,再及时相识情况,协调和安排收住。
最后记录处置惩罚看法。
情况说明书一式两份,医务科与急诊科分别存档。
7、急诊科每月总结一次,记录于《急诊科留观病人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登记表》。
医务科每月一次随机到急诊科查看,结果作为急诊科月质量管理的考核指标。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急诊科留观患者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书
患者姓名: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留观病历号:_________超过72小时_____时间拟出观时间:________________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病情简介:
留观超过72小时原因:
处置惩罚步伐:
治疗效果分析:
科室会商看法:
医务科处理意见:
科主任签字:
盖章处
年月
年月
日
日
急诊科留观病人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登记表______年度月份留观病人超过
72小时的人数
医务科处理意见一月份
二月份
三月份
四月份
五月份
六月份
七月份
八月份
九月份
十月份
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