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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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销售假药怎么处罚金额

法律规定销售假药怎么处罚金额

法律规定销售假药怎么处罚金额
销售假药处罚金额: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药怎么处罚金额
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

药品常见处罚依据

药品常见处罚依据

药品常见处罚依据药品常见处罚依据一、制造和销售伪劣药品的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制售伪劣药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销售假药,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破坏药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仿制药品的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生产、销售侵犯他人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药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仿制药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责令停产、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法广告的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广告禁止含有保证疗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疗效的形容词,禁止含有临床试验结果、科学研究结果等的描述,禁止含有保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安全性的形容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由广告主责令改正,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撤销广告,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对于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以下是相关处罚标准:一、生产经营者1、决定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家有关刑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没收假药及设备的,对六个月以上不满十二个月以下经营假药的犯罪分子,意见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没收其假药及相关设备;对超过经营假药十二个月以上的犯罪分子,可以把其假药及相关设备一并没收,并且酌情考虑给予其他处分。

3、责令停产、关停、暂停经营、限制经营、取缔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对生产并销售假药的企业,要按照吊销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关停、暂停经营、限制经营等进行处罚,或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取缔经营的组织形式。

二、制假者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伪造、变造、买卖、非法移转药品原瓶/原包装,或者仿制、移植、非法改装药品原瓶/原包装,经营假药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监禁、管制、拘役和罚金的,对伪造、变造、买卖、非法移转药品原瓶/原包装,或者仿制、移植、非法改装药品原瓶/原包装,经营假药的犯罪分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以处以监禁、管制、拘役和罚金等处罚。

3、没收假药赃款、赃物、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家有关刑事规定,其假药及设备可以没收,剩余的假药赃款、赃物,可以处以没收。

三、销售者1、暂扣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对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作出暂扣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假药。

2、责令停止经营和行政拘留的,对拒不服从暂扣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或者不良记录情况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停止经营和行政拘留,把该商店上网销售的假药及相关设备没收。

3、罚款的,对销售假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应当给予罚款。

生产假药处罚标准

生产假药处罚标准

生产假药处罚标准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加快,各种假药、抗生素滥用和激素污染现象泛滥,毒害公众健康,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中,生产假药是其中的一大恶劣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运行,更加污染社会环境,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

为了抑制和打击假药,维护人民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的人员将被严格处罚,具体标准如下: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对于生产或者销售假药的单位、个人,当事人应当按规定及时改正,终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以营业收入的2-5倍为限;二是吊销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

对于生产假药的单位,一旦查实,有关部门将立即吊销其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批准文号,并冻结相关账户,将经营场所查封,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三是没收违法所得和设备。

对于生产假药的单位,一旦查实,有关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设备,并就其产品实施召回,将相关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四是追究法律责任,做出行政处罚。

对于生产假药的个人,一旦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作出行政处罚通报全社会,以示震慑;五是拘留或者逮捕。

从严的情形,有关部门将对生产假药的个人做出拘留或者逮捕处理,依据情节轻重做出不同的行政处罚,甚至实施刑事处罚。

从上述处罚标准来看,无论从财产上还是从人身上,都打击恶劣行为的力度都不断加大,目的就是惩戒这些犯罪行为,严厉抑制以及根除假药的制造和销售。

从政策的角度看,生产假药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按照相关规定遵守法律,在生产、销售假药这一特定领域行使自身的权利,遵守当地的社会规范。

此外,政府要加强监管,不断改进和创新司法制度,严格执行法律,不断提升政策制定和技术水平,严格实施惩戒政策,形成防范假药的完善系统,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推动全面健康发展。

总之,生产假药,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不可接受,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依靠政府的监管,更重要的是社会的监督,社会全体成员必须从自身做起,包括加强道德的宣传教育,自觉接受法律规范的约束,有助于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的健康。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认定规则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认定规则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认定规则————————————————————————————————作者:————————————————————————————————日期: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认定规则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1.关于“假药”、“劣药”的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假药的认定规定了八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对劣药的认定规定了六种情形:“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的财产,单位犯罪的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

一、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二、犯罪构成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

《刑法》141条明确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都是生产假药的违法行为。

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药品于临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如现在的很多医院都设有制剂室,用以生产供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有的医疗单位由于经济效益的驱使,违规生产劣质药品或超范围生产药品用于临床等。

还有个别的医疗单位明知是假药而违规销售,都可构成该罪。

5、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会发生侵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罪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6次会议、201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一)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二)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三)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四)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五)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六)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七)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假药的处罚标准

假药的处罚标准摘要:I.引言A.介绍假药问题的严重性B.阐述假药处罚标准的重要性II.假药的定义和分类A.假药的定义B.假药的分类III.假药的处罚标准A.我国相关法律法规B.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C.进口、运输、储存、使用假药的处罚D.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IV.案例分析A.分析近年来我国打击假药的成果B.介绍典型案例V.国际合作与交流A.我国与国际组织在打击假药方面的合作B.跨国打击假药案例VI.结论A.总结假药处罚标准的重要性B.强调加强打击假药的力度和措施正文:假药的处罚标准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和药品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假药问题也随之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我国对假药的处罚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一、假药的定义和分类假药是指药品的成分、性状、质量、疗效等与药品注册批准的内容不符,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根据假药的不同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成分不符的假药:药品的实际成分与注册成分不符。

2.质量低劣的假药:药品的质量、疗效等与注册批准的内容有较大差异。

3.冒充药品的假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二、假药的处罚标准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进口、运输、储存、使用假药的处罚:- 对于进口、运输、储存、使用假药的,没收违法进口、运输、储存、使用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进口、运输、储存、使用药品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卖假药的处罚标准

卖假药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罚标准:
一、准入管理:
1、对制混销售、未登记为药品经营message洋商的,罚款,并对商标、包装、标识的违法的,取缔并限期改正;
2、对非药品作为药品加以销售的,取缔并没收非药品,罚款;
3、对未能按规定保存药品或者有过期药品或者利用过期药品销售的,
取缔并没收过期药品,罚款或者暂扣药品经营许可证;
4、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的,没收所销
售的药品,罚款;
二、质量管理:
1、对伪劣非法制造的药品,没收伪劣药品及其样品,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或者责令停止经营;
2、对未经国家应用许可的新药或者在禁止范围内覆盖的药品,取缔并
没收,罚款;
3、对违反GMP标准、利用劣质原辅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追
究刑事责任,罚款,责令关闭生产经营场所;
4、对不良反应调查不到位,不及时记录、保存、回复或记录不真实的,罚款;
三、信息管理:
1、对药品企业以及相关人员拒不披露药品信息的,罚款;
2、对弄虚作假或者提供虚假药品信息或虚假安全报告的,罚款;
3、对虚假推广、强制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的,罚款;
四、技术之误:
1、擅自改变药品成分、用量、用法、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取缔并限期
收回,罚款;
2、未按照制剂规律保存、标识药品名称、剂型、准冀状态等内容的,
整改并罚款。

以上是关于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希望企业和相关人员在经营药品的过程中把握好药品的安全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

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和生命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暴利,不惜使用假药来欺骗消费者,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销售假药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应该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刑标准,以保障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一、销售假药的危害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危害人体健康。

假药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等,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破坏市场秩序。

假药的流通会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正常的药品销售及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3、侵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购买到假药后,不仅无法治疗疾病,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为:销售的物品为假药,且明知是假药,仍然销售。

其中,假药是指未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的、以冒充药品形式出售的产品,包括假冒药品、劣质药品等。

而明知是假药,仍然销售,是指销售者在销售假药时,明确知道该药品是假药,但仍然出售给消费者。

三、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对于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应该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进行综合考虑。

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量刑标准的制定:1、犯罪情节。

犯罪情节是制定量刑标准的重要因素,具体包括犯罪的手段、目的、情节严重程度等。

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恶劣,如采用伪造药品批准文号等方式欺骗消费者,应该加重处罚。

2、犯罪后果。

犯罪后果是制定量刑标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具体包括对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危害程度。

如果销售的假药导致消费者严重的身体损害或死亡,应该加重处罚。

3、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制定量刑标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具体包括犯罪人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有再犯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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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的处罚标准
假药是指未经授权或者伪造药品的生产、销售行为。

由于假药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各国针对假药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本文将介绍假药的处罚标准和相关参考内容。

首先,各国通常将制售假药作为犯罪行为来予以规范和处罚。

处罚标准一般根据假药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区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罚标准作为参考:
1. 制售假药罪的刑罚:
- 罪名定性:制售假药属于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可以构成多
项罪名,如生产假药、销售假药等。

- 刑期:刑期一般固定在3年以上,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刑法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 罚金:罚金金额也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定,通常
会根据非法获利金额和假药造成的危害程度来确定。

2. 行政处罚:
- 行政罚款: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行政
罚款,罚款金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与非法获利金额有关。

- 吊销执照:对于涉及假药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销售企
业或个人,相关主管部门可吊销其相关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 惩戒性行政处罚:对于制售假药行为恶劣、严重危害公共
安全的,可以采取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活动的措施。

3. 治安处罚:
- 行政拘留:对于故意制售假药且危害较小的个人,可能会
被处以行政拘留,拘留时间根据不同法律规定通常不超过15日。

- 社会治安处罚:对于个人制售假药可能会被处以社会治安
处罚,如行为敷衍、抗拒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罚标准是一般性的参考内容,具体的处罚标准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异。

此外,随着假药问题的日益突出,一些国家还通过提高处罚标准、加强监管等手段进一步打击假药犯罪。

除了刑事处罚之外,社会舆论也对假药行为持续关注,舆论压力和公众谴责也起到了一定的打击作用。

更重要的是,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人们对假药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依法打击制售假药行为方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针对制售假药行为,各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从事制售假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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