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53 第三章 民事诉讼目的、价值和模式
第3章民事诉讼的价值、目的与模式

(二)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发展 经过实践,职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民诉法(试行)》逐渐显 现出其自身的不足和缺陷。于是,国家在1991年正式颁行的民 诉法中对职权主义的内容作了较大的删除,从立法上弱化了法院 的职权,加强了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007年10月28日对《民诉法》 的最新修订也延续了这一发展趋势,使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职权 主义色彩日益淡化而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 面: 1.适度调整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 2.强调法院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3.缩小法院对财产保全依职权裁定的范围 4.取消了法院依职权裁定先行给付 5.限制了第二审法院审理的范围 6.缩小了法院依职权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7.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强化
(二)民事诉讼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1)实体公正 实体公正可以从两种意义上理解:一种是一般公正, 即立法对人们的权利义务进行公正合理地分配,以法 律的形式将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正地固定下来; 另一种则是个别公正,而在司法过程中为贯彻实体一 般公正的要求,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通运用自由裁量权 而做出公正裁判,使民事诉讼案件得以公正地解决。 前者由于实体法制定的问题,是民法学者研究的范围, 在此我们只讨论实体个别公正。 判断一项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具有该价值,有以下几项 标准。 ①认定事实准确 ②正确适用法律 (2)秩序的维护
民事诉讼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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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事诉讼价值、目的、模式
第一节 民事诉讼价值 第二节 民事诉讼目的 第三节 民事诉讼模式
第一节 民事诉讼价值
一、价值与民事诉讼的价值 (一)什么是价值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价值 民事诉讼价值是指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固有的、不依赖于民事 诉讼主体及其需要而独立存在的、能够对国家、社会和所有公民 的合理需要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 二、民事诉讼价值基础理论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理论的研究,最早是由英国学者杰罗米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及与其相联系的观念、价值和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及与其相联系的观念、价值和制度一、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模式:是指某系统结构状态和过程经过简化、抽象所形成的形式。
诉讼模式:是指通过言语表达的,在对诉讼结构进行简化、抽象化形成的,体现诉讼程序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的形式。
民事诉讼模式:是对民事诉讼结构的构成要素几个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结构的概括和抽象的形式。
我认为,简单点看,民事诉讼模式最主要的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西线的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的地位与权限,这里既包括程序上的诉讼法律关系也有实体法伤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而言,主要体现的是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哪一方在推竟诉讼程序的进行其主要作用;而民事法律关系则跟多的体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自己权利收到法院约束的限制。
这也是个大法系在诉讼模式的关键区别。
(二)诉讼模式种类1.当事人模式,英美法系国家模式,是指在民事纠纷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法院只负责审判。
原告提出事实主张,被告征对其答辩,在普通法上,这种交替性事实可以继续下去,当事人履行主张责任,被认为是当事人负担证明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双方通过交替性的事实的主张与答辩,达到形成争议的焦点,没有争议的焦点,诉讼程序就不再进行,既当事人是推进诉讼程序进行的主要因素和力量。
当事人在诉讼处于主导地位。
2.职权主义模式,根据职权主义中职权在诉讼的强弱,可分为职权主义模式与超职权主义模式。
职权主义模式是大陆法系国家模式,他强调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拥有主导权。
由法院主持下进行诉讼程序的启动的进行、终结。
当事人对此只能提出请求,能不能进行,还得看法院是否受理,支持,甚至很多时候,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都有法院为之,;而超职权主义模式,是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曾今实行过的,是对职权主义模式中职权的进一步加强,更加限制了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
表现在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诉讼请求,法院都是可以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做出法院认为公正的判决,同时,这种诉讼模式还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淡然,这是有深刻的基础的,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必定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由于苏联东欧那时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实行公有制,生产资料为全民所有。
《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三、票据诉讼程序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票据诉讼的提起
一、提起票据诉讼的要件
二、票据诉讼中的“禁止反诉”规则
第三节票据诉讼的审理
一、不经开庭审理驳回诉讼
二、票据诉讼中的程序转换
三、票据诉讼中的证据
四、票据诉讼中的判决
五、票据诉讼的审理期限
六、票据诉讼中的判决后程序
第二十七章海事诉讼程序
第七节海事非诉程序
一、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
二、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
三、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第二十八章跨国诉讼程序
第一节跨国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一、跨国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跨国民事诉讼的立法体例
三、跨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国际“协调化”
四、跨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跨国民事诉讼的管辖
第一节共同诉讼
一、共同诉讼概述
二、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
三、共同诉讼的形态
四、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五、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完善
第二节 第三人诉讼
一、第三人概述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四、我国第三人诉讼制度的完善
第十四章群体诉讼和公益诉讼
第一节 群体诉讼
一、群体诉讼的概念
二、群体诉讼和共同诉讼的联系和区别
二、当事人的特征
三、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五、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第二节 当事人适格
一、当事人适格的概念
二、当事人适格的判断
三、非正当当事人及其变更
第三节 诉讼代理人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

4.公开审判制度(民诉134条)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③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2)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当事人申请 不公开审理的,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宣判时一律公开。
(4)回避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 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 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 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人退出本案 的审判或者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 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员不停止参 与本案的审判或者诉讼。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 件
除涉外案件外,基于某些案件的特殊性,最高人 民法院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还有:
①海事、海商案件
海事、海商有专门法院管辖,均为中级法院。
②专利、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专利行政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均由指定的中级法 院一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侵权纠纷的一审可由 指定的基层法院审理)
重大涉外
本辖区内 重大影响
最高人民 法院确定
海商海事 专利纠纷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 不能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管 辖? A.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纠纷案件 B.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C.专利合同纠纷案件 D.侵犯著作权的纠纷案件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第一审民 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B.在其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C.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 D.所有涉外民事案件
3、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包括: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 生地)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目和任务》课件

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具有重 要意义。
实现民事权益的救济
实现民事权益的救济是民事诉 讼的核心任务,旨在通过法律 手段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益进 行补救和保护。
《民事诉讼目和任务 》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的目的 • 民事诉讼的任务 • 民事诉讼程序 • 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
01
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定义
总结词
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法律制度。
详细描述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平等主体的基础上,因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发生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解决争议的活动。
感谢观看
。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通过审理案 件,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进行认定和确认,以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于维护 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 义,是实现民事诉讼目的的基础
。
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
确定民事责任承担是民事诉讼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明确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 任和赔偿范围。
民事诉讼的特点
总结词
民事诉讼具有司法性、程序性、强制性等特点。
详细描述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具有司法性;民 事诉讼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具有程序性;民事诉讼的判决和裁定具有强制 执行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总结词
民事诉讼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 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自2022年2月4日实施)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田平安《民事诉讼法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章 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圣才出品】

第三章 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3.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民事诉讼的目的1.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民事诉讼目的又称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或诉讼目的。
它是以观念形态表达的,国家进行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民事诉讼目的的实质包括:(1)民事诉讼目的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直接实施诉讼活动的法院或诉讼参与人。
(2)民事诉讼目的是国家对进行民事诉讼结果所期望达到的一种理想模式。
(3)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 民事诉讼目的的表现形式 民事诉讼的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方式 维护社会秩序说我国民事诉讼目的论学说 诉讼目的多元论 纠纷解决说利益保障说 民事诉讼目的性价值 程序公正 诉讼效益 民事诉讼的价值 实体公正 民事诉讼工具性价值 秩序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 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①国家权力是民事审判权的来源与基础,民事审判权则是国家权力的内容之一。
②国家权力的性质决定民事审判权的本质,民事审判权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
(4)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支配是民事诉讼目的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
2.民事诉讼目的的表现形式(1)由于世界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不同,统治者设计的民事诉讼目的借以表现的方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及不同国家也不尽相同。
(2)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以独立方式表现民事诉讼目的提供了契机,近代法典编纂运动使民事诉讼法得以独立,民事诉讼目的也随之得以集中体现。
①1807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应当被认为是最先独立确立民事诉讼目的的法典。
②1877年颁布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确立的民事诉讼目的,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的典范,决定了大陆法系国家近代民事诉讼目的的基本倾向。
③英美国家主要以判例法、不成文法的形式表现其特定的民事诉讼目的。
3.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方式(1)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必须借助一定的方式,如何设置实现诉讼目的的方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①从诉讼程序技术上如何规制民事诉讼各基本要素间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即诉讼构造。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2020年最新】

第一编导论第一章民事诉法概述第一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1、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特点: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具有可处分性。
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我国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民事诉讼的概念: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⑴民事诉讼标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⑵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⑶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特点: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⑵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⑴人民法院;⑵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4)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5、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凡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分为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
(1)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2)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①条件:民诉法律关系主体实施;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必须是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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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理论 维护社会秩序说 平衡说 利益保障说 多元说
3、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研究的一点思考
(1)抽象的理论研究转向具体的量化研究 (2)静态研究转向动态研究
4、研究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二、民事诉讼的价值
(一)概述 1、价值
(1)含义 客体对主体要求的满足或者说客体对主体的意
义。 (2)特点 第一,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 第二,价值兼具一元性和多元性 第三,从动态的角度看,价值是事物具有的功
能,从静态的角度看,价值是事物发挥的作用
(3)对价值认识的两个误区 第一,把价值等同于价值目标 第二,把价值等同于价值评价
2、法律价值
(1)法理上的法律价值 (2)哲理上的法律价值 (3)沈宗灵的观点
(三)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现状和完善
1、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现状 (1)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 (2)1991年《民事诉讼法》 (3)《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规定》 2、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完善
能动司法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第一,对象,民事诉讼体制及其运作
第二,方式
第三,形式性和反映性
(二)类型
1、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1)产生背景 第一,思想背景,自由主义诉讼观 第二,经济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 (2)含义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是指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
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3)内容 第一,对当事人的要求 第二,对法官的要求 (4)优点 第一,实现程序公正 第二,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 第三,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
2、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1)产生背景 第一,思想背景 第二,经济背景 (2)含义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
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由法院为之。 (3)要求 第一,对当事人的要求,自由处分权受限制 第二,对法官的要求,法官应积极主动 (4)优点 第一,实现实体公正 第二,发挥法官的作用
2、民事诉讼目的 (1)含义
民事诉讼的利用者利用、进行民事诉讼欲实现 的目标。
(谭兵教授:立法者制定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 目标)
(2)特征:
第一,主体 第二,空间
(3)关联概念
与任务 与作用 与价值
(二)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发展
1、国外有关民事诉讼目的的学说 (1)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目的学说 第一,权利保护说 第二,私法秩序维持说 第三,纠纷解决说 第四,权利保障说 第五,程序保障说 第六,多元说 第七,搁置说 (2)英美法系的民事诉讼目的学说 第一,程序保障说 第二,纠纷解决说
第三,肖建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研究》,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研究现状
①程序工具主义理论 第一,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第二,相对工具主义理论 第三,经济效益主义理论 ②程序本位主义理论
(4)分类
第一,工具价值和独立价值 第二,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
(五)民事诉讼价值结构
第三章 民事诉讼目的、价值和模式主讲人:熊云辉、民事诉讼目的(一)概述
1、目的 作为哲学范畴,目的是表示在人的有意识的活
动中,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对象本身固有属性预 先设计,并以观念形式预先存在于人民头脑之 中的活动结果,是人对自身需要同客观对象之 间的内在联系的主观映象。 (1)主体性 (2)主观性 (3)可能性
第一,公正 第二,效益 第三,程序安定
三、民事诉讼模式
(一)概述
1.模式 模式是指某一系统结构状态或过程状态经过简
化、抽象所形成的样式。 2.诉讼模式
(1)诉讼模式是一种话语表达 (2)诉讼模式是建立在对诉讼结构进行分析的
基础之上。 (3)多种诉讼模式并存,且由相互借鉴。
3、民事诉讼模式
(1)含义
张卫平教授认为,民事诉讼模式是对特定或某一类民 事诉讼体制基本特征的揭示。对特定民事诉讼体制基 本特征的揭示不能离开法院与当事人这一基本法律关 系的解剖。
常怡教授认为,民事诉讼模式是指概括并支持民事诉 讼原则、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 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
(2)特征
第一,法促进哪些价值(价值目标); 第二,法本身有哪些价值(价值); 第三,不同类价值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进
行评价(价值评价)。
3、民事诉讼价值
(1)含义
(2)我国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研究的历史
第一,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载《中国 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第二,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北京大学出 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