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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6•【字号】长政办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27号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事企业单位,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现将《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6日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7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使我区成为绿色环保之城、宜居宜业之城。
二、工作范围全区"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范围,选择秦岭北麓长安段、"三水"、"五路"两侧作为生态修复实施重点。
项目规划建议

本 案
新田 小区
君悦花园
大 学 路
东——大学路(杨虎城陵 园) 车流量相对较小
智慧新城
规划路
角色定位——产品硬件打造上的挑战者,区域主流产品的追随者
[领袖地位] 领导者
[非领袖地位,夺取市场份额] 挑战者
垄断价格 产品有不可重复性 形成追捧
改变游戏规则 强调新的评估标准 强调产品的特色和价值
项目规划建议
方案二:1栋一梯四户、3栋一梯六户、其中1#楼为18层高层产品、2#、4#楼为24 层产品,3#楼为21层产品
总评点评:本方案沿街昭示性较好,均为高层住宅,楼栋规划密度适当,对项目采光及私密性进行 了有效管控,天际线错落有致,东高, 西低,形成节奏美感
韦曲南街
南长安街
项目规划建议
方案二:建筑密度适当降低,采光影响较弱,主要受楼栋影响,私密性相对较差;共 计影响240套;
区域教育资源——区域具有浓厚的人文教育氛围,据我项目1.5KM范围 之内,聚集各级院校30多所,项目拥有区域内成熟的教育资源配套,赋予 项目人文教育气息。
1. 世华科技学院 2. 长安技工学校 3. 西安市长安区第二中学 4. 西安市长安区第三中学 5.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学校 6. 皇子坡小学 7. 西安市长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8. 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9. 西安市长安区南街小学 10.韦曲镇申店初中 11.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学校 12.西安市长安区第二中学(南区) 13.长安区兴国中学(君悦花园西北) 14.西安市长安区第三民办幼儿园
*****项目前期规划建议方案
项目本体分析
区域整体分析——项目属于长安区成熟老城区,长安区现发展出现整体西移, 项目位于南长安街南侧边缘,随着地铁二号线开通,区域将成为长安未来的 居住、商业及商务中心,区域成熟价值提升明显
西安曲江二期改造规划方案

西安曲江二期改造规划方案1. 引言西安曲江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自然资源的区域。
曲江一期规划改造后已成为旅游景点、文化交流中心和生态公园,但随着城市发展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曲江一期已难以满足需求。
因此,制定曲江二期改造规划方案,进一步提升曲江地区的旅游吸引力和城市形象至关重要。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提升旅游景区的品质和体验,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注重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合本地特色和历史文化,创造独特的旅游产品和故事。
2.2 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和修复现有生态资源;- 尊重历史文化,融入传统元素与现代设计;- 鼓励创新与实践,吸引优秀人才和创业项目;- 强化规划与管理,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
3. 方案内容3.1 旅游景区规划改造- 增设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旅游咨询、旅行社服务等服务;- 修复和改造现有的文化建筑,使其更好地展示历史文化;- 增加游客休息区和餐饮区,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建设更先进的交通设施,便利游客出行;- 推广数字化导览系统,提升参观的便利性和互动性。
3.2 文化演艺和活动举办- 引进高水平文化演艺团队,每周定期举行演出,展示本地文化;- 定期举办艺术展览、摄影展等活动,吸引艺术爱好者;- 举办传统节日活动,如曲江灯会,吸引游客参与。
3.3 生态保护与绿化建设- 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对曲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增加绿化面积,种植本地植物,打造生态景观;- 增设休闲公园和自行车道,鼓励游客步行或骑行,减少车辆污染。
3.4 创新创业和科技应用- 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本地创业项目;- 引进科技企业,推动科技与旅游的融合,开发智能旅游产品;- 推广无人机等新技术应用,在旅游景区提供更好的拍摄和体验。
3.5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社区健身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增设社区文化活动场所,为居民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选择;- 提升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优质学校和教育机构。
长安拆迁工程施工(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长安区作为西安市的重要区域,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
为了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长安区积极开展拆迁工程施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一、项目背景长安区拆迁工程涉及多个重点建设项目,如西安地铁十五号线长安段项目、长安小区东地块定向安置房工程等。
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施工进展1. 西安地铁十五号线长安段项目该工程是长安区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旨在优化城市环境、改善交通状况。
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征地拆迁、管线改迁及环境综合整治阶段。
施工范围涉及航天城站、郭杜站周边区域,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安电信局等重要单位。
2. 长安小区东地块定向安置房工程该项目旨在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目前,地下工程部分已基本完成,施工方正在全力以赴推进地上结构施工。
项目总用地面积10397.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040.81平方米,预计将建设169套安置住宅和11套商业房。
3. 西安市长安区二、三类“五化”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雁引路)该项目全长12.5公里,按二类道路标准建设,主要包括路面工程、提升改造交叉口、优化公交站点、完善交通设施等。
目前,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预计将有力推动长安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
4. 六安城区长安路南延工程为打通畅通城市环线中的重要节点,六安市决定实施长安路南延工程。
该项目封闭施工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3月21日,封闭施工路段为长安南路(金安路至七里路段)。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过往车辆、行人需按照交通引导指示绕行。
三、保障措施1. 严格规划审批,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2. 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 注重民生保障,妥善解决拆迁户安置问题。
4.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总之,长安区拆迁工程施工在有序推进中,为区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未来,长安区将继续加大拆迁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9•【字号】长政办发〔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43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现将《西安市长安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9日西安市长安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区重点街道景观风貌,做好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围绕“品质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聘请国内优秀设计单位,本着“既要有文化传承,还要有地域特色”的设计理念,对选定街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重点解决沿街建筑质量参差不齐、沿街景观总体效果不好、建筑物外立面缺乏整体规划和色彩规划、部分历史街区缺乏文化特色设计及展现力较弱、沿街商铺外立面广告杂乱无章、建筑物材料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公共绿地面积过小品质偏低、人行道铺装缺乏创意施工粗糙、城市家具不完善和人性化关怀不够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提升,推动品质长安、美丽长安建设。
二、整治范围围绕全市“一七二”工作目标,采取全域提升与重点区域提升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
重点工作任务为区级领导包抓路段(包括西部大道东段、西长安街东段、广场北路、广场南路、府东一路)。
三、整治内容(一)建筑物外立面。
设计要充分考虑长安的地域文化特征,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对地域元素进行提取、继承和发展。
西安市 长安区 绿地 系统规划(2020-2035年)

市域生态体系规划结构
生态保护体系 纳入大秦岭生态保护区。在该规划中长安县南部设有城市生态保护区,生态协调区, 中部为生态控制区。生态优先战略——以城市生态隔离体系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保 护山、水、塬、田、林自然地貌,彰显城市特有的山水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打造大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共融的典范。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长 安 县 城 郊 区 置
直 属 省
西
为
西
安 市 长 安 区
年 , 撤 销 长
安
县
,
改
1958
年
划
归
西
安
市
长安区始于新石器时期,
地处陕西关中渭河平原,
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远
在新石器时期祖先便在此
劳动繁衍生息,创造了原
始公社文化,为后来长安
县的形成提供了先驱条件。
上位规划
《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西安市长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内容解读
水安全格局分析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区主干道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区主干道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长政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区主干道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2号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现将《西安市长安区城区主干道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2日西安市长安区城区主干道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区“三园”建设,提高“五化”道路覆盖率,提升城区主干道整体风貌,叫响做靓“千年古都,美好长安”品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交通之路、景观之路、生态之路、人文之路、迎宾之路”规划定位,对西长安街(老区委十字—西沣路)、南北长安街(华美十字—南横线)、西部大道(华美十字—西沣路)、子午大道(西部大道—南横线)四条城区主干道进行整体改造提升,通过实施沿线楼宇外立面改造、优化美化城市家具、特色标识设置、绿化景观打造、花坛小品砌筑、道路标线提升等方式,打造最具长安特色的道路风貌。
二、工作任务(一)整体策划设计按照“五化”道路建设要求,对四条城区主干道沿线城市家具、建筑外立面、绿植绿雕、界标雕塑、亮化照明等内容,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充分展现长安文化特色、历史内涵。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二)设置沿线特色界标雕塑在四条主干道入区门户和重要节点,设置特色界标雕塑。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三)整治沿线建筑物外立面加快推进西长安街和南北长安街路旁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按照“一街一风格、一楼一标准”的原则,对沿线建筑外立面实施分类整治。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长政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60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入区管理办法》已经第18届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日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大西安(西安市—西咸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7—2021)》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环境、引进优质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培育持续税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所在地责任单位是指项目拟落户区域所属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意向投资单位是指申请在我区投资项目的境内外法人企业(单位)。
第二章准入要求第四条适用范围新增建设用地的产业项目,或非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
其中:不包括农业、城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类项目。
其它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准入原则申请准入项目需符合区域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行业准入标准和供地条件。
107省道以北1千米,东、西、南至区界范围内的项目还需同时符合秦岭生态保护相关规定。
第六条准入条件(一)注册登记要求意向投资单位需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使用本地新注册企业(或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申请项目。
计划将现有企业(单位)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变更至我区的意向投资单位,需在申请项目前进行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