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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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科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医院药剂科室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3. 药剂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配送、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药剂科主任负责药剂科室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关系。

2. 药剂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药剂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药剂科设有药品库、药房、临床药学室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药剂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三、药品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信息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对不合格药品及时退回供应商。

4.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属性分类存放,保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通风。

5. 药品调剂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6. 药品配送应保证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药品污染、变质。

7. 药品信息管理应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 药剂科工作人员应掌握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3.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五、安全与保密1. 药剂科应加强药品安全管理,防止药品丢失、损坏、过期。

2. 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六、培训与考核1. 药剂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药品管理、质量标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医院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科室。

二、药剂科职责1. 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2. 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

4. 负责临床药学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5. 负责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6. 负责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

3.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做好入库登记,妥善保管。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药品性质,合理划分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做好药品库存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六、药品调剂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合理调配药品。

2. 药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调剂操作规程。

3. 药剂科应建立调剂差错登记制度,对调剂差错进行及时纠正和总结。

七、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

八、药品信息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2. 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查询服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建设,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三)提高医务人员药事服务能力,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四)推进医疗机构药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效率;(五)加强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医疗机构药事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三)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四)指导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六)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和临床应用;(二)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四)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药事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调剂;(二)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参与本科室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1500字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是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2023年的考试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机构药剂管理基本原则: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科学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原则,确保药物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2. 药品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

包括制定采购数量、种类和品种的规划,建立采购程序,进行供应商选择和谈判,保证药品的价格合理和质量可靠。

3. 药品储存和保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包括储存条件、储存设备和库房管理、采用先进的药库管理系统,控制药品库存、药品流向和有效期等要求。

4. 药品配送和分发: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配送和分发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及时供应和准确配发。

包括制定药品配送和分发程序,规范人员操作和记录,确保药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 药品处方审核: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处方审核制度,提高药物治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包括设置专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针对患者的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的调整和建议。

6. 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的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的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患者的安全。

7. 药物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

包括建立药物信息数据库、制定药品咨询制度,提供患者用药指导和药物信息咨询服务,加强药物宣传的监管。

以上是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的重点内容,希望能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请注意重点掌握各方面的要求和实施细节,加强练习和案例分析,提高解决问题和应对复杂场景的能力。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听起来好像很专业的样子,其实咱们老百姓也能听得懂。

那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咱们得知道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医院里负责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和监督的部门。

这个部门叫做药剂科,也叫药事部。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里的药品质量过关,用药安全,让病人吃得放心。

那么,药剂科是怎么管理的呢?其实,管理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人为本”。

也就是说,药剂科要关心每一个医护人员和病人的需求,为大家提供最好的服务。

药剂科要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分类和管理。

这样一来,就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也能方便医护人员在需要的时候找到合适的药品。

药剂科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

这样一来,就能确保药品的数量准确无误,避免因为药品短缺而影响到病人的治疗。

药剂科还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他们要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药品供应商。

并且,还要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都能达到最佳状态。

药剂科的工作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

比如说,他们要负责药品的储存和运输工作,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他们还要负责药品的报废工作,确保医院里的药品都是安全的。

药剂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

他们为医院提供了关键的支持,确保了医院里每一个病人都能得到最好的治疗。

所以,咱们要感谢药剂科的医护人员们,他们为我们的健康付出了很多努力。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大家能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

下次看病的时候,不妨多关注一下药剂科的工作,也许你会对他们产生更多的敬意哦!。

药剂管理制度6

药剂管理制度6

药剂管理制度6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剂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剂管理工作。

三、管理人员1. 药剂科负责人:负责药剂科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2. 药剂科药师:负责审核患者用药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3.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的采购、管理和核查。

4. 医生:负责开具准确的处方,并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

5. 护士:负责配药、发药和给药,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四、药品采购1. 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3. 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进行,避免库存药品过多或过少。

五、药品管理1. 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保证不同种类药品不混淆。

2. 药品应当定期检查,避免药品过期或失效。

3. 药品的购进、领用、使用、储存、报损等记录应当详细完整,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4. 药品应当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5. 药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失误。

六、处方审查1. 医生在开具处方之前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针对性的用药方案。

2. 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信息准确无误。

3. 对于高危药品的处方,药师应当加强审查,避免出现错误用药。

七、用药指导1. 护士在给药之前应当向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时间、用药方式等。

2. 患者在接受药品时应当及时向护士反馈,确保用药效果。

3. 药师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八、药品使用1. 药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师的建议进行,避免滥用或误用。

2. 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品,如注射剂等,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3. 药品的剩余量应当准确记录,避免重复使用或浪费。

九、不良反应处理1. 对于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医生和药师,进行处理。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剂科是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储存、调配、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第六条医院药剂科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报请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医院药剂科采购药品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合法的采购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八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变质、损坏或者污染。

第九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或者损坏的药品,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调配与质量管理第十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调配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调剂工作流程,确保药品准确、安全、及时地发放给患者。

第十一条医院药剂科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处方和医嘱,严格执行药品调配规程,不得擅自更改处方或者医嘱。

第十二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和处理,及时向医院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第十四条医院药剂科应当提供药学咨询服务,解答患者和临床科室的药品相关问题,指导合理用药。

第十五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为医生和护士提供药品信息和建议,促进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我们聊聊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特别是药剂管理这块儿。

别看这名字听上去高大上,其实它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像是一颗细腻的调味料,点缀着医疗这个大菜。

你想啊,没了药,病人可怎么好?那么,药剂管理到底是个啥呢?就像小孩子过生日,缺了蛋糕可不行!2. 药事管理的意义2.1 药事管理的角色药事管理就像一位严肃的“家长”,时刻关注着药品的采购、存储和使用。

它的责任可大着呢,确保所有药品都是“新鲜出炉”的,绝对不能给病人吃过期的东西!这就好比我们要吃到新鲜的水果,才能保持健康,药事管理也是为了让每位患者都能“吃得安心”。

2.2 药剂师的日常药剂师则是这场药事管理大戏的主角。

他们就像医生的小助手,不仅要知道药品的性质,还得熟悉各种治疗方案。

想象一下,一个药剂师在药房忙碌的样子,左手拿着药瓶,右手翻看处方,嘴里还念叨着:“这个药要饭前吃,那个药不能和牛奶一起……”真是一幅生动的画面呢!他们的工作是如此重要,像是守护神一样,随时为病人提供最专业的建议。

3. 药剂管理的流程3.1 药品采购药品的采购是药剂管理的第一步,就像我们买菜一样。

采购员会精挑细选,确保每一瓶药品都是优质货。

这过程中,价格、质量、供应商都是要考虑的,不然可就“买到假货”了!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像选购新手机一样,咱们可不能马虎。

3.2 药品存储接下来的存储环节更是要小心翼翼。

药品就像娇嫩的小花,需要在合适的环境中才能茁壮成长。

温度、湿度、光照,每一样都不能忽视。

想想那些药品被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分类清楚,标识明显,真是让人心里一暖。

再加上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新鲜度,绝对让人放心。

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在药剂管理中更是如此。

4. 药品使用和管理4.1 使用指导药品使用的时候,药剂师可得出场啦!他们会详细指导病人如何服用,像个耐心的老师,讲解得头头是道。

这个时候,病人可千万不能马虎,得认真听,不然可就吃错药了,效果都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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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

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
第三章调剂使用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一般不得调剂使用。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需要调剂使用的,属省级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特殊制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七条省级辖区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应当由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并报送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应当由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使用单位将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第二十八条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

接受调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制剂,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
五、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管理
(一)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医师处方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通过互联网、邮购等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宣传广告。

(二)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等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有关规定的民族药制剂,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本辖区内指定的民族医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民族医科室之间调剂使用,具体实施规定由各民族地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使用。

跨辖区使用的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1.经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对口支援。

2.国家级重点专科技术协作。

3.国家级科研课题协作。

申请及批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明确数量、用途、使用范围和期限等,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6 个月。

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批准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

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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