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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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现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4年6月3日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铁路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应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及时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介公开。

第二章项目信息公开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建设管理信息、竣工验收信息3类,具体如下。

(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施工图审查结果、开工手续办理结果的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结果。

(二)建设管理信息:招标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行信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编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合同价款、合同工期、合同变更事项等〕。

(三)竣工验收信息:验收组织单位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等。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其单位网站公开。

铁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办法根据原铁道部《关于加快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铁计函[2005]341号)、《关于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信函[2005]1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意见》(铁建设函〔2006〕810号),铁总工管中心关于《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4]92号),关于“六位一体”的建设管理要求及“加强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我项目部将按照某公司的要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1.1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要求根据某公司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终端设备及现场采集设备,纳入业主统一接口,并接受业主的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本单位信息系统能与某城际公司及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畅通连接,使各级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通过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了解建设过程相关信息,实现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建设过程。

1.2项目信息管理实施措施1.2.1组建局域网项目部将组建计算机局域网,以保证工程的施工数据采集和信息管理工作,满足日常办公、项目管理、视频会议、工程监控的需要,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

1.2.2通信系统以项目部为主体建立数据中心后,围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建立支持数据中心子系统。

如现场监测子系统、进度控制子系统、物资供应子系统、专家辅助决策子系统以及专业的数据处理系统。

1.2.3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源配置为了有效推进项目信息化工作,项目部成立以副经理为组长,工程管理部部长为副组长的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信息员两名,责任到人。

各施工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施工现场信息化建设实施小组,负责各工区区域内施工现场的信息化实施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化实施细则,并根据自身情况设兼职信息员。

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工作机制情况报某公司备案。

中铁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

中铁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

中铁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铁信息化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信息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内各单位、子公司及其相关信息化系统的管理。

信息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设备、软件系统、数据库、大数据平台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中铁信息化管理部门。

第四条信息化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透明、公平的原则,加强信息技术的综合利用,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信息化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组织架构,配备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中铁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业务需求和规划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业务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第一节信息系统安全政策第九条中铁各单位应当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政策,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原则,指导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信息系统安全政策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安全目标、管理原则、安全责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投入、安全意识提升等。

第十一条中铁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框架,确保信息系统的持续可靠、安全运行。

第二节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第十二条中铁各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机制,采取技术手段、管理措施、物理防护等方法,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发现和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针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中铁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减小损失,防止事件向外扩散。

第十五条中铁各单位应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

铁路信息网络管理办法

铁路信息网络管理办法

铁路信息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信息网络管理,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更好地发挥网络在铁路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信息网络是铁路重要基础设施,用于承载铁路信息化应用数据传输和交换,实现应用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

第三条铁路信息网络按使用性质分为综合信息网和专用信息网。

综合信息网是承载通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公用网络。

专用信息网是承载对功能、性能或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信息化应用系统的专用网络。

第四条综合信息网按部署范围分为局域网和广域网。

局域网是指用户边缘路由器(含)与用户终端之间的网络设备、通道及附属设备所组成的网络。

广域网是指连接局域网的网络设备、通道及附属设备组成的网络。

综合信息网广域网特指与综合计算机网广域网融合后的数据通信网。

第五条铁路信息网络管理包括建设管理、资源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专业协作、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综合信息网管理。

专用信息网管理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综合信息网总体规划,归口管理综合信息网资源,监督检查综合信息网网络安全。

组织协调综合信息网局域网建设,并负责其运维管理及安全。

第八条总公司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数据通信网规划,组织协调数据通信网建设,并负责其资源管理、运维管理及安全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信息技术运维单位负责总公司级综合信息网局域网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总公司通信设备维护单位负责数据通信网骨干网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条铁路局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铁路局综合信息网总体规划,归口管理局管内综合信息网资源,监督检查局管内综合信息网网络安全。

组织协调局管内综合信息网局域网建设,并负责其运维管理及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铁路局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铁路局数据通信网规划,组织协调铁路局数据通信网建设,并负责其资源管理、运维管理及安全管理。

中铁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什么

中铁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什么

中铁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什么一、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概述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在中铁集团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为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规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通过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地指导和监督中铁集团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内容1.信息化发展规划中铁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中铁集团应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信息化目标、任务和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信息化发展规划应与中铁集团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合理分配信息化投资,确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信息化项目管理中铁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对信息化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

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策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要求。

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进展和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3.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中铁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系统安全政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安全监控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要求中铁集团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中铁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系统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性能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处理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要求中铁集团建立专业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团队,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性能优化。

5.信息化人员管理中铁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化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化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要求中铁集团加强对信息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信息化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6.信息化成本管理中铁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控制信息化成本,包括信息化投资预算、信息化成本控制、信息化成本效益评估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要求中铁集团建立健全的信息化成本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化投入取得有效的经济效益。

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xx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确保信息设备正常、可靠、有效地运行,保证各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xxxx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设备包括:计算机类设备(台式、便携式、服务器、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可移动存储设备等)、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电话、投影仪、防爆对讲设备、视频监控、无线巡检设备、一卡通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地规划、配置、更新和维护公司信息化设备,实现信息化设备的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高效和稳定的信息化支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化设备的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费用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科技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化设备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及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三)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进行考核;(五)汇总、审核、编制公司信息化设备年度计划,并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属地单位是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及保养的责任单位,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在科技信息部的指导下建立《信息资产清单表》(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类型、安全级别、所在位置、用途、责任人等);(二)负责本单位属地区域内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日常保养,认真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故障、防雷击”的“六防”工作。

第三章设备计划管理第八条为体现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正常办公、生产运行需求的条件下,公司在帐的信息化设备的更新年限不低于4年。

国有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国有企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信息化工作的建设。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下面对该办法进行详细介绍:一、管理对象该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出资设立或掌握控制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管理原则1.领导重视。

国有企业应当把信息化工作作为战略、基础和支撑性工作来加以重视。

2.规划先行。

国有企业应当制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信息化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进度和投资计划,实现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

3.系统集成。

国有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当借助专业平台、集成系统和标准化技术,实现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4.重点突破。

国有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突出关键业务领域,制定相应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加强技术研发,积极探索新技术和新应用,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5.创新引领。

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信息化人才,推广和应用前沿技术,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

三、工作内容1.信息化战略规划。

制定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确立信息化发展的目标、方向和策略,推动信息化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2.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构建信息化业务流程、信息化安全保障等管理体系。

3.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价,提高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效能。

4.信息化投资管理。

制定信息化投资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5.信息化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6.信息化应用和服务。

推动信息化在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应用,提供优质的信息化服务。

7.信息化技术创新。

开展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促进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四、管理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铁路工程管理平台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管理平台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落实国铁集团、×公司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保证项目部与上级信息化工作信息沟通顺畅、及时准确,依据铁总建设﹝2018﹞×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综合﹝2022﹞×号《关于印发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铁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我项目部已按要求接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纳入建设单位管理范围。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并各分部必须认真遵守建设单位关于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确保信息化工作运转流畅,符合各项考核指标。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管理范围为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各分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并各分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五条成立项目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部、分部两级信息化管理机构,两级分设专职信息化管理员,负责本级信息化日常业务处理,对本级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工程部、安质部、商务部、财务部、物设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拌和站。

第七条分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分部经理副组长:分部总工程师组员:工程部、测量队、安质部、物设部、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第八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填报完善信息,及时完成超限或报警信息的处置,加强人员教育,严禁弄虚作假。

及时录入和上传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处理超限或报警信息。

第九条积极使用国铁集团组织开发的应用系统,积极为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提出优化建议。

第十条积极开展BIM技术应用研究,积极推广智慧梁场。

第十一条各级用户做好保密工作,管理员每三个月、普通用户每半年更换一次密码,确保客户端安全。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信息化工作职责(1)组长①对本标段信息化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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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参照《中国铁路XXXXXX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信息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四条本细则中涉及到的信息设备(软硬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AP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视频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设立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信息化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为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处理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对口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业务。

第三章信息化工作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域网的建立,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网络设备、服务器等专项费用预算与管理台账;
(三)负责指导公司员工正确使用计算机和排除运行中软硬件故障;
(四)负责公司各部门硬件信息设备的维修、维护,建立维修台账;
(五)负责公司网络中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范机关局域网系统配置与正常运行并建立维护台账;
(六)负责公司局域网运行的安全性,防止入侵及病毒破坏。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管理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计算机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二)负责计算机相关设备购置,制定采购计划及费用预算;
(三)负责建立计算机相关设备台账。

第九条视频会议建设和管理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视频会议室日常使用和管理,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条工程技术部对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划和实施
(二)负责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定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规范
(三)负责信息化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

(四)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机关其他各部室信息化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储存、备份、传递与应用的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工程中与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三)负责本部门信息设备的统计和日常保养工作;
(四)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做好实施企业信息化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工作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底组织一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形式按照集团公司考核办法进行。

第十四条各部室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本部室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材料准备和填报工作,人员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第十五条各部室在充分征求本部室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准确、全面和及时地进行《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表》(附表一)的填报工作,并保证其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保留填报的基础数据记录以备复查。

数据填报至工程技术部。

第十六条各部室对本部室考核结果负责。

如因其扣分者,追究其本部室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件: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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