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财产清偿顺序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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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3篇)

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中,债务的清偿是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环节。

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是指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债权人的债权应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得到实现。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旨在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参考,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清偿顺序概述1. 清偿顺序的概念清偿顺序,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全部债务时,其债权应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得到实现。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清偿顺序,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清偿顺序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条款对清偿顺序作出了规定。

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1. 有担保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应当首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有担保债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无担保债权则是指在债务人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

2. 普通债权按照比例清偿在有担保债权清偿完毕后,剩余的债务应由无担保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即在同一债务人处,有多个无担保债权人时,应根据其债权金额的比例分配剩余债务。

3. 按照债权成立时间清偿当多个债权均属于无担保债权时,清偿顺序应按照债权成立时间先后进行。

即先成立的债权优先于后成立的债权。

4. 税收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国家税收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

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国家税收债权应优先于其他债权得到清偿。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规定,消费者债权在无担保债权中具有优先受偿权。

即消费者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其债权应优先于其他无担保债权人得到清偿。

6. 其他特殊情况(1)劳动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债权在无担保债权中具有优先受偿权。

(2)继承债权。

在债务人去世后,其遗产债权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清偿。

四、清偿顺序的例外情况1. 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债权人可以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债权,但这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结束后法律后果(3篇)

破产清算结束后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卖、分配等一系列法律程序,以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

破产清算结束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涉及到债权人的权益、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管理人等各个方面。

二、破产清算结束后法律后果的具体表现1. 债权人权益的保护破产清算结束后,债权人的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债权清偿: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将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

债权人可以依法申报债权,并按照债权清偿顺序获得清偿。

(2)债权优先权: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债权优先权,即优先于破产企业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

(3)债权保护措施:破产清算结束后,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保全措施,防止破产企业财产被非法转移、处置。

2. 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财产清理:破产管理人将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财产评估:破产管理人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3)财产变卖:破产管理人将依法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

(4)财产分配: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债权清偿顺序,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3. 破产管理人的责任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管理人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如实报告:破产管理人应如实向法院报告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情况,包括财产清理、评估、变卖、分配等情况。

(2)履行职责:破产管理人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3)责任追究:如果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破产企业法人资格的终止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将终止。

具体表现为:(1)破产企业不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再从事经营活动。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热门城市:乌兰浩特市律师东光县律师湖州律师红山区律师舟山律师绍兴律师宏伟区律师突泉县律师衢州律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时,就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那么,▲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作为公司员工的大众的利益是否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呢?今天小编在文中将会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其他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破产问题成为各国法律体系关注的焦点之一。

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就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破产程序1.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破产。

根据不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的规定,破产申请可以由债务人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

无论是谁提出破产申请,相关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应当得到通知,并有权参与和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2.财产清查和评估在破产程序中,法院通常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清查财产旨在确保财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估财产则是为了确定财产的价值和可行性,为债务清偿作出准确的决策。

3.债务重组或清算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可以采取债务重组或清算的方式。

债务重组是指在破产程序中,法院依法组成债务重整委员会,通过协商和协商议定替代履行等方式,对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实现企业的经营再次盈利。

清算是指将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变现,并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债务清偿。

4.债务清偿和善后处理破产程序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债务清偿。

根据债务人的资产和债务情况,破产管理人会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制定债务清偿方案。

债务清偿方案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优先顺序得到债务的偿还。

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1.债权优先顺序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通常会规定债权的优先顺序。

一般情况下,法律会将债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不同类别的债权在清偿时的优先程度确定清偿顺序。

例如,法律可能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债权在清偿时具有优先权,而普通债权在其后清偿。

2.债务清偿方案的执行债务清偿方案一旦通过法院审批,就具有强制力。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必须按照清偿方案的规定进行清偿和接受清偿。

如果债务人违反清偿方案,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清偿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破产

破产

2、债务人财产的特征
(1)债务人财产的目的性。 (2)债务人财产的法定性。 (3)债务人财产的独立性。(脱离债务人 的支配) (4)债务人财产的分配性。(可扣押并强 制执行的财产)
(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1、破产财产的范围
对于破产财产的范围有两种立法体例: 固定主义:将破产财产的范围仅限于破产宣告(或受理)时债务人所有 的财产。 膨胀主义:则不仅将破产宣告(或受理 )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在 内,还将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或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一并纳入破产财产的范围。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将破产财产限定在“破产宣告”,而非破产申 请
根据2 0 0 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 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 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 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 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一、债务人的财产
(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和特征:
1、债务人财产概念: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 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 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没有本质区别,只是两者所 处的时间段不同,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财产称 为破产财产。破产财产:依照破产程序分配给破产债权 人的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是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可用 来清偿债务的财产。
大公司破产
联合航空:美国主要的航空公司之一。2001年,由于911事件、 油价上涨、以及泡沫经济的破灭,公司收入161.4亿美元,净亏 损21.4亿美元。当年12 月,由于无法获得资金注入,联合航空 申请破产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任何公司经营都是有风险的,遭遇风险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的可能就会走上破产的道路,那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破产财产的范围确定是怎样的?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又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

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二、破产财产的范围确定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

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是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

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

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中国个人破产法律规定(3篇)

中国个人破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破产是指个人因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偿还债务的法律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我国自2019年起开始试点个人破产制度,2020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破产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正式建立。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破产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个人破产的法律适用范围1. 个人破产的适用主体《草案》规定,个人破产的适用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个人破产的适用范围(1)债务人的债务已达到法定数额:债务人的债务总额达到债务人可执行财产价值的2倍以上,或者债务人的债务总额达到债务人可执行财产价值的50%以上,且债务人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2)债务人因破产原因,申请破产的。

(3)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

三、个人破产的申请与受理1. 个人破产的申请(1)债务人申请破产: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债权人申请破产: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 个人破产的受理(1)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四、个人破产的财产清算1. 管理人的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依法处理债务人的财产。

2. 破产财产的界定破产财产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但下列财产不列入破产财产:(1)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必需生活费用。

(2)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教育、养老等必要费用。

(3)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4)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车辆等生活必需品。

3. 破产财产的分配(1)优先清偿债务人的债务。

(2)按比例清偿债权人。

(3)剩余财产归债务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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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财产清偿顺序及分配方式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一、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次啊次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和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说明。

4、破产财产分配范围:是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事先债权的原则。

5、其他:
(1)将人们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们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静心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

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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