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之争共60页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案例⼀:国美电器2010年8⽉5⽇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董事黄光裕进⾏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及2⽉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为寻求赔偿。
⽽黄光裕⽅⾯则呼吁投资者⽀持重组董事局。
2011年3⽉9⽇,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董事职务,⼤中电器创办⼈张⼤中出任公司主席及⾮执⾏董事。
⽭盾演变起因国美股东会之乱⼤股东否决贝恩董事在贝恩投资⼊股国美电器8个多⽉后,在国美电器正在⾛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股东在2010年5⽉11⽇的年度股东⼤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执⾏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国美⼤股东黄光裕与董事局主席陈晓冲突黄光裕狱中投票反对贝恩三股东依然连任由2008年中国⾸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
但董事会⼀致同意推翻股东⼤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Ian Andrew Reynolds)、王励弘三⼈继续担任董事。
激化黄光裕要求罢免陈晓国美⼤战升级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4⽇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丁执⾏董事职务。
⾄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盾⼤⽩天下。
反击国美宣战黄光裕2010年8⽉5⽇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董事黄光裕进⾏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及2⽉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为寻求赔偿。
格局改变美国私募股权公司贝恩资本(Bain Capital LLC)将所持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Ltd.)的股权增⾄10%,稀释了⾝陷囹圄、⼒争控制公司的国美创始⼈黄光裕所持的股权。
据国美周三向⾹港交易所(Hong Kong Stock Exchange)提交的报告显⽰,贝恩通过将所持的国美电器债券转换为股票,从⽽增加了持股⽐例。
国美电器的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国美电器的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创始人黄光裕。
1998年,黄光裕成立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约50亿元。
鹏润投资下属企业是国美电器、鹏润地产、鹏泰投资。
2007年1月,国美电器与永乐电器完成合并,原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黄光裕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2%,陈晓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为12.5%。
2008年底,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国美遭遇了严重的资金危机。
为解决资金链断裂问题,陈晓引入贝恩资本的资金,缓解了公司的难题。
在2006年,黄光裕及其家族,为保持其在减持股份后仍然是实际控制人,对国美章程进行了修改,授予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如下权力: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董事,而不必受制于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限制;国美电器董事会可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股份,包括供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以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但没想到的是,数年之后黄光裕锒铛入狱,失去了对董事会的控制。
在国美电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当时拥有31.6%股权的大股东黄光裕夫妇在股东大会的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从而导致“委任贝恩投资的竺稼等三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而后,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的决议,重新任命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要求召开,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撤销国美现任孙一丁职务。
9月28日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黄光裕方面提出的5项议案中,除第四项议案,即取消一般授权得以通过之外,罢免陈晓等其他4项议案均未获通过,黄光裕输给了陈晓。
时隔半年后,2011年3月9日,国美发表一份简短的声明,宣布陈晓辞去一切职务。
国美控制权争夺大战所反映出的正是公司治理中股东、董事、经营层的权利及配置的问题。
二、分析“股东----经营者”代理矛盾及体现在家族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的过程中,国美之争使得一些企业所有者产生了观望和忧虑情绪,担心自己对企业控制权的旁落,也使得企业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不信任。
国美纷争案例分析报告

国美纷争案例分析报告背景资料:黄光裕十六七岁开始创业,1987年创立第一家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家电零售行业。
紧接着他创办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2004年,黄光裕用市值只有2亿元的上市公司鹏润集团,通过发行可换股票据,收购当时国美94家门店资产65%的股权,实现国美的借壳上市, 2006年7月,国美收购了永乐电器。
永乐创始人兼任董事长陈晓被国美电器的董事会任命为总裁。
2007年12月14日,国美宣布通过第三方机构收购大中电器。
他成为国内最大的家电企业的掌舵人。
随着2008年黄光裕因操纵股价罪锒铛入狱,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正式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兼任总裁。
2008年,国美的现金流出现了严重问题。
陈晓最终与贝恩资本达成协议。
贝恩同意认购国美发行的18亿港元可转股债券,并获得了国美董事会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
国美还向老股东进行了配股,两项共筹得32亿港元,初步化解了现金流危机。
至此国美旧部对陈晓印象大为改观,但是黄光裕以及部分市场人士对陈晓的行为却并不买账。
引入了贝恩资本后,7月份陈晓又用股权激励笼络国美旧部。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通过高管奖励计划,部分董事及上百名高级雇员可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亿股新股,行权价格为港元。
其中陈晓2200万股。
黄光裕则坚决反对此项计划,因为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的股东大会上,按照协议贝恩投资3人应该进入国美董事会,这无疑将改变董事会投票权的分布。
因此黄光裕坚决反对,利用自己的大股东地位否决了该议案。
而根据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失去董事席位,国美电器将违约并须赔偿人民币24亿元。
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
黄光裕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公司要求国美董事会撤销多位高管职位,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陈晓及执行董事孙一丁,提名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中关村副董事长邹晓春出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其他议案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约3个百分点。
国美股权之争之公司治理案例分析.ppt

陈黄股权之争简介
• 国美的最大股东兼董事会主席黄光 一手经营的国美业绩斐然, 裕,一手经营的国美业绩斐然,但 黄光裕因非法经营、内幕交易罪、 黄光裕因非法经营、内幕交易罪、 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年。黄 光裕突然入狱使国美陷入混乱之中。 光裕突然入狱使国美陷入混乱之中。 临危受命的陈晓迅速带领国美走出 困境,并引进贝恩资本。 困境,并引进贝恩资本。由此稀释 了黄光裕的股权, 了黄光裕的股权,引发了陈黄股权 之争。 之争。
(二)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建 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立薪酬管理委员会
• 公司的薪酬制度不仅是每个员工都非常关注的要素,也是 公司的薪酬制度不仅是每个员工都非常关注的要素, 公司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核心要素。 公司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核心要素。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来 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决策水平。因此, 说,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决策水平。因此, 完善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非常重要。 完善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非常重要。鉴于国美股权激励制 度胎死腹中的前车之鉴,为了防止股权激励的失效, 度胎死腹中的前车之鉴,为了防止股权激励的失效,强化 董事会运作机制,在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时, 董事会运作机制,在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时,可以建立 薪酬管委会。 公司的股权激励薪酬管委会, 薪酬管委会。 公司的股权激励薪酬管委会,要发挥 实效,需要两个条件,即一是真正的独立, 实效,需要两个条件,即一是真正的独立,二是真正拥有 制定和监督薪酬的权利。 制定和监督薪酬的权利。组成薪酬管委会的成员需要是完 全独立的董事, 全独立的董事,这样才能确保管委会能独立于公司高管人 员做出理性的、公平公正的判断。 员做出理性的、公平公正的判断。薪酬管委会在权利和职 责上有所侧重,应该全权负责高管人员的薪酬事务, 责上有所侧重,应该全权负责高管人员的薪酬事务,高管 人员所有的薪酬包括股权激励等事项, 人员所有的薪酬包括股权激励等事项,都应由薪酬管委会 来决定, 来决定,并负责制定公司的薪酬稳定人才以及薪酬激励员 工战略。 工战略。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之争

国美之争之拉开序幕
国美之争之激战正酣 (“底牌”大战)
• 股权之斗(核心):
• 2010年8月24-25日 黄光裕斥资2.91亿港元增持国美0.8%股 权。 • 8月30日至31日,黄光裕在再度斥资4亿港元,买进1.77亿 股,至此,黄光裕持股总量增至35.98%,在股东大会中的 话语权进一步加强。 • 9月15日,贝恩如约履行债转股的承诺,持有国美扩大后 股本约9.98%,成为第二大股东。目前黄氏家族股权已摊 薄到32.47%,陈晓及其一致行动人加上贝恩的持股比例有 15.1%,
• 2009年6月6日,国美电器召开董事会,全票通过了贝恩资 本注资国美电器的方案。据有关媒体透露,签署该协议并 未听取大股东黄光裕的意见,且签了“极为苛刻的绑定条 款”。该条款包括:
1、陈晓的董事会主席至少任期3年以上;2、确保贝恩的3名非执行董事 和1名独立董事进入国美董事会;3、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名执行 董事中至少两名不被免职;4、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做贷款担保, 如果离职将很可能触及违约条款。以上事项一旦违约,贝恩就有权要 求国美以1.5倍的代价即24亿元赎回可转债。
• C:\Users\Tony_Jiang\Desktop\国美\视频\视频\02黄光裕与陈晓由惺惺相惜 演变为公开决裂-20100910经济半小时-视频--凤凰宽频--凤凰网.mp4
贝恩资本亚洲董事-竺稼
贝恩资本引入
• 角色:机构投资人(来自美国的私募股权基金) • 美国贝恩资本认购国美15.9亿元的可转债(转为股权)。
特别股东大会决议的8项普通决议案结果:
• • • • 1、重选竺稼为非执行董事 【通过】 2、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非执行董事【通过】 3、重选王励弘为非执行董事【通过】 4、即时撤销本公司於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 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通过】 (黄光裕唯一胜利) 5、即时撤销陈晓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 务【被否决】 6、即时撤销孙一丁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被否决】 7、即时委任邹晓春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被否决】 8、即时委任黄燕虹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被否决】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一、人物简介黄光裕,生于1969年5月,父母是农民,兄妹有四人,家境很贫寒。
1986年,17岁的黄光裕出现在北京的市场上,一开始他是个卖服装的小贩,87年1月1号,黄光裕创办了国美电器商店,这个创意,让黄光裕在日后的道路上,找到了成为中国首富的方向。
到了2000年,当国美连锁店覆盖全国的时候,30岁的黄光裕用事实告诉了所有的同行,要么复制国美,要么被国美淘汰。
2004年销售额238亿元,在中国所有连锁企业中排名第二。
除了零售之外,黄光裕并于2005年1月成立国美置业,专事房地产业的投资。
随后,黄光裕涉足资本市场,创办了总资产50亿元的并且在市场上展开了并购,大中、永乐、三联商社等都被其收入囊中。
鹏润投资,2008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宣布,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因为经济问题被捕。
2010年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次庭审控辩双方均为大牌,其中主辩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控方主诉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吴春妹。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陈晓,1959年初出生于上海,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他带领47位员工,集资近百万,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3年12月,陈晓兼并广州东泽,首开国内家电连锁业并购先河。
2004年底永乐成功引入美国摩根士丹利战略投资。
2005年7月,宣布以不高于1.4亿元的价格收购台湾灿坤在内地的半数门店。
2005年10月14日,陈晓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国内家电零售业排行第一的国美电器,突然于2006年7月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这场迄今为止最大的家电连锁业并购案耗资52.68亿,轰动全国,而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管理学原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

南京理工大学案例分析作者: XXX XXX学号:******XXXX ******XXXX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题目: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指导者:XX评语成绩2015 年 1 月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1.1 公司背景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
2011 年3 月德勤公布的《全球零售力量2011 年度报告》显示,国美电器从2009 年的91 名上升到86 名,其最大竞争对手苏宁电器则从125 名提升到104 名,国美赫然占据中国家电零售行业龙头老大的位置。
1987 年1 月1 日,黄光裕在北京中关村正式创立“国美电器店”。
至2004 年底,国美电器已在全国及香港和东南亚地区,拥有了190 个门店。
国美发展过程中,黄光裕始终坚持“攻城掠地”的快速扩张战略,不断通过收购等手段快速扩张店面网络规模,扩大市场份额。
三联商社、上海永乐、北京大中等家电零售企业相继成为国美并购目标。
在实施完成上述系列并购动作后,2010 年国美电器已经发展为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国内160 多个城市以及香港和澳门地区拥有直营门店938 家,10 多万名员工的大型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并成为众多知名家电生产厂家在中国最大的经销商。
其中,上海永乐家电原掌门人陈晓则应黄光裕之邀加盟国美,出任“新国美” 总裁,成为国美管理团队二号人物。
同黄光裕一样,陈晓本身也是位企业家。
1996 年,陈晓带领47 位员工,集资百万,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3 年,永乐家电销售突破100 亿,独霸上海市场,挤身国内家电连锁业前三强。
2005 年,永乐在香港上市,市值达47 亿港币。
2006 年7 月,永乐被国美收购。
1.2 控制权之争2008 年11 月17 日,时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命运发生惊天逆转,他因非法经营和内幕交易等罪名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11 月18 日,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董事会主席身份自动终止。
国美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讨论(原版)

目录一、前言 (2)二、国美控制权之争背景归集 (3)三、国美股权结构及未来变动分析 (7)四、近五年国美电器的业绩变化状况分析 (11)五、黄光裕VS陈晓 (15)六、融资手段与控制权 (19)七、谁来控制国美重要吗? (21)八、黄光裕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22)九、狱中黄光裕的权利 (25)十、管理层股权激励 (26)十一、挺黄派VS挺陈派 (30)十二、国美事件对中国电器零售业格局影响分析 (32)一、前言国美股权争夺战,这场由创始人、职业经理人、战略投资者三方引发的利益博弈,已经成为中国商企的一个经典案例。
作为旁观者,一系列关于企业管理的问题,渐渐地引起人们的思考:创始人一定要当老大?引入战略投资有多危险?股权激励作为控制权争夺手段的特殊地位体现在哪里?第一大股东与小股东是否在同一战线?……本文我们将从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的背景资料出发,通过分析国美电器股权结构和业绩状况,讨论黄光裕、陈晓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并通过此事件分析股权激励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的作用,最后通过公司治理理论分析国美事件对中国家电零售业格局的影响。
二、国美控制权之争背景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争夺战是近来最吸引公众眼球的事件之一,在这场企业内部动乱中,以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与大股东黄光裕家族已势同水火。
下面,我们从这纷乱喧嚣的争夺战中,将该控制权之争的背景材料做一归集。
第一,事件开端——黄光裕否决贝恩董事,董事会强行委任。
①2008年底,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
②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合作协议,贝恩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2016年到期的可转换债券人民币15.9亿元,以约2.33亿美元(相当于约18.04亿港元)结算,贝恩资本将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
③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借助贝恩资本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竺稼、王励弘、雷彦)投出了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