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合集下载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一、引言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或法人在民事纠纷中通过法院途径解决纠纷的一种机制。

在诉讼过程中,立案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标志着诉讼案件正式进入法律程序,成为受到法律保护和审理的对象。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是确保法院能够准确、高效地审理案件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概念和意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进行登记,确定案件的基本信息,为案件审理和管理提供依据的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诉讼案件能够有序进行、有规可循,并且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案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权利保护:立案登记是诉讼案件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只有经过立案登记的案件才能够受到法院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案件管理:立案登记为法院对案件进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可以帮助法院统筹安排审理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3. 法律透明:立案登记制度有助于确保法律透明度,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和监督案件的审理进展。

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程序和要求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请立案: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立案。

申请立案一般需要提供一定的诉讼材料和证据支持,例如起诉状、证据清单等。

2. 归档登记: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讼申请后,将案件归档,并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等,以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归类和管理。

3. 补正不足: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缺陷,法院可能要求当事人补正不足。

当事人应积极响应法院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补正。

4. 确认立案:经过初步审查后,法院会根据必要的条件和程序,确认是否立案。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依法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给当事人。

5. 立案通知:立案通知书是法院对立案确认的书面通知,通知书中会详细列明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等。

论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论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论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立案登记制度是指我国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需要进行登记并核定立案。

该制度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规定,旨在保障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登记环节:当事人提起诉讼后,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根据规定的程序对材料进行登记,形成案件登记表,并为该案件分配案号,以标明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2. 立案条件:法院在登记同时,还需要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如果被告拒绝履行义务、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凡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民事案件,都应当予以立案。

3. 立案决定: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如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便发出立案决定书,并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向当事人明确说明理由。

4. 立案登记后的程序:立案登记后,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法院将依法组织审理,并对案件进行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最终做出判决或裁定。

通过民事立案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确保诉讼活动的合法正当性,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同时,也便于法院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为司法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提供数据支持。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研究》范文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研究》范文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研究》篇一一、引言民事诉讼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则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它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进入诉讼程序,因此,研究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对于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概述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登记,并在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起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也规范了法院的立案受理行为。

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论基础(一)立案登记制的法律基础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是基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设立的。

该法规定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立案登记制的社会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立案登记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现状(一)实施成效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使得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地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也规范了法院的立案受理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司法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区法院对立案登记制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当事人面临“立案难”的问题;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导致其无法顺利提起诉讼等。

五、完善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建议(一)加强法院对立案登记制的执行力度法院应当加强对立案登记制的执行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立案受理。

同时,法院应当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指导,帮助其了解法律程序,提高其诉讼能力。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立案登记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法院的执行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浅谈立案登记制度_规章制度_

浅谈立案登记制度_规章制度_

浅谈立案登记制度一、立案登记制度的设立这样的现象引起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者的深思,我们是否需要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起诉条件的有关条款?该怎么修改?部分学者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破了大陆法系的框架而向英美法系相关制度探讨,从而寻找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部分学者通过向英美法系的研究和借鉴之后提出立案登记制度的建议。

该建议的提出引起了学界的极大反响,部分学者认为这样的变革能够及时地解决“立案难”问题,但有部分学者认为立案登记制度的设立不科学,不适合我国现行法律。

作者对此支持后者意见。

作者认为立案登记制度虽说是借鉴英美法系并考虑了我国国情,模仿外国的诉答程序的形式而提出的,但在我国大陆法系的土壤上引进模仿英美法系长久以来形成的诉答程序而形成的立案登记制度,作者认为该设立带有极大的“生搬硬套”色彩,不具有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在对立案登记制度作出评价之前,作者将先对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有关争议点进行讨论并对立案登记制度进行简略介绍。

(一)起诉条件争议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1.“直接利害关系”在第一个条件中,“直接利害关系”该如何理解?“直接利害关系”是指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利益是属于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自己的利益或者受其管理和支配的利益。

直接利益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从实体权利的角度去鉴定提出请求人是否为适格当事人。

这样也意味着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案审查包括了形式审查这必要部分外还包括一定的实体审查。

然而在美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直接利害关系的界定与我国的定义有一定的区别。

直接利害关系(interest),在美国民事诉讼法中并非以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为依据,而是指客观上存在的法律应当予以救济的某种权益。

而且这种利害关系只是形式意义上的利害关系。

立案登记制是什么意思,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立案登记制是什么意思,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立案登记制是什么意思,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有哪些如今,我国已经将法院的立案审查制度改为了立案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日后大部分的案件法院都是要先进行立案的,而不再先经过审查。

那到底立案登记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立案登记制是什么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

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二、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有哪些不同1、诉讼起点不同。

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

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

2、立案条件不同。

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

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3、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

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起诉权的充分保护。

三、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一)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

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目前,《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对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二)不应予以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此外,对违法起诉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不在登记范围之内。

比如,当事人起诉的事项按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法院应当及时释明,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如果当事人坚持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不予立案。

浅析立案登记制度

浅析立案登记制度
浅 析 立 案登 记 制 度
王艳萍
摘 要 :任何 法律制度的建 立都 必须与本 国的 实际情 况以及 国家的法律体制相联 系。我 国法院 自2 0 1 5年 5月 1日起全面 实行 立案登记 制度 ,案件 的受理制度 ,由立案 审查制 变立案登记制 。本 文通过 对立案 审查制度优缺 点的分析 ,希 望能找到充 分发挥立案登 记制度作 用的

释不属 于法院主管范 围的案件 ,即使法院进行 了登记 ,也 应当裁定不 予
受理或驳 回起诉 。 二 、立案登 记制 度与立案审查 制度的比较 对于立案审查程序来说 ,只有经 审查符合起诉条件 的 ,法院才予 以 立案受理 ,也就是说作 为案件 的当事人 ,你 的起诉必须符 合诉讼法 的 四 个硬性规定 ,如果不符合 的话 ,法 院就有可 能拒 收你 的诉状 。而立 案登
之后再予以实施。
立案登记 的范 围为一 审 案件 ,不 包括 上诉 、申诉 和 申请 再 审 的案 件 ,因立案登记制度 主要解决 的是起诉难 的问题 ,旨在解 决部分法 院对 于 当事人起诉 的案件既不受理 、也不依法 出具不予受理裁 定甚至连起 诉 材料都拒绝接收 的问题 。而上诉 、申诉 、再审 为已决 案件 的纠错程 序。 因此 ,立案登记制度并不适用 于这些案件 。 当然 ,立案登记制度也并不意 味着今后人们 向法 院提起的每个诉 讼 案件都必然会被法 院受理 。因为法 院审理案件与否最终还 要遵循包括 三 大诉讼法在 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对于依据现行法律法 规及其 司法 解
( 二 )适用 范围
过程 中一并审理 ,法院却经常在审查立案 的阶段 ,就简单 地以不符合 条 件为 由将原告的起诉拒之于门外 。立案登记制下 ,当事人 只要提供符合 形式要件的诉状 ,法院应 当一律接收 ,法院在原告起诉 的阶段只对诉状 做形式上的审查 ,具有实质意义 的审查是在案件登记并 系属于诉讼程 序

《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研究》范文

《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研究》范文

《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司法体系当中,民事诉讼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公平、有序发展,民事立案登记制度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的内涵民事立案登记制度,是指当事人将所涉及的民事纠纷事项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及时、公正的受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的现状当前,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这一制度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了司法公正性。

其次,通过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办案压力,提高了司法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四、民事立案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立案审查标准不明确当前,对于何种情况的案件应予以受理,何种情况的案件应不予受理,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标准。

这导致在具体操作中,各地法院对相同案件可能做出不同的决定。

(二)异地诉讼立案难由于户籍制度和地区限制的存在,许多当事人在异地提起诉讼时面临诸多困难。

虽然法律已经规定了异地诉讼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障碍。

(三)信息化程度不足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许多法院并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立案登记的效率。

这导致许多当事人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增加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五、完善民事立案登记制度的建议(一)明确立案审查标准为了确保各地法院在处理立案申请时能够遵循统一的审查标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何种情况的案件应予以受理,何种情况的案件应不予受理。

同时,各地法院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简化异地诉讼程序为了解决异地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建议进一步简化异地诉讼程序。

例如,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在线立案系统,使当事人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互联网提交诉讼申请。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研究》范文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研究》范文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研究》篇一一、引言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

而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作为民事诉讼的起始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内涵、意义、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内涵及意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进行登记,并依法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它也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第一道关口,对于案件的后续审理具有重要影响。

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现状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在实施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立案标准不统一、登记流程繁琐、审查标准不明确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影响了法院的审判效率。

四、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存在的问题(一)立案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法院对立案标准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导致同一类型的案件在不同地区的立案标准不一致。

这不仅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

(二)登记流程繁琐当前,民事诉讼立案登记流程较为繁琐,需要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材料和证明。

这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降低了诉讼效率。

(三)审查标准不明确在审查阶段,由于审查标准不明确,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这不仅可能导致法官滥用权力,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

五、完善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建议(一)统一立案标准为了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应统一全国各地的立案标准。

通过制定详细的立案规定和操作指南,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有明确的依据。

(二)简化登记流程为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提高诉讼效率,应简化民事诉讼立案登记流程。

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和证明要求,使当事人能够更方便地提起诉讼。

(三)明确审查标准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明确审查标准。

通过制定详细的审查规定和操作指南,使法官在审查阶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通过《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确立了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诉讼立案制度是民事诉讼主体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步,该制度与诉讼主体的诉权保障直接相关。

本文通过浅析民事立案制度的概念、历史背景等,立案审查和立案登记的利弊比照和立案登记制存在的一些弊端,对于立案登记制度的确立与实施,笔者会提出几点完善立案登记制度的建议。

标签:立案登记制度;立案审查制度;民事诉讼
一、民事立案制度的相关概念和相关背景概述
(一)民事立案的定义。

立案是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立案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起诉和受理”一节中。

立案和受理在我国语境中基本没有差别,如果一定要将两者区别开来,可以说“受理更加侧重于审查的过程,受理的结果是法院立案;立案更加侧重于结果,法院审查之后于以受理即为立案”针对民事立案,民事诉讼立案制度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不仅是程序的起点,也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前沿阵地。

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能。

而立案具有确认诉权,保障行使诉权的的功能。

(二)民事立案制度的相关历史背景概述。

第一阶段就是新中国成立至八十年代中期,法院未设立专门的立案机构,缺少统一标准,立、审、职不独立,且由于缺乏监督,为立案环节的黑箱操作留下了较大空间。

第二阶段是1986—1996年,此阶段国内部分地区法院试行立案、审判、监督分立,但由于改革上不彻底,仍未斩断立案与审判之间的关联,起诉难问题依旧存在。

第三阶段是1996—2000年,该时期司法改革在全国积极展开,切断了立案、审判和执行间的利益线条,完善了监督体系,缓解了之前的问题。

第四阶段是2000年至《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在这一阶段内,“立审分立”制度下的立案审查制度逐步完善,起诉条件逐步细化,立案工作被进一步专业、规范化。

这就是我国立案审查制的各个阶段。

二、立案审查制弊端和立案登记制优势
(一)立案审查制度的弊端。

从前述可以看出,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法院首先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然后决定受理与否,其审查的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及管辖权等。

立案审查制的弊端如下:
第一,将诉讼要件作为起诉要件,导致起诉要件过高,出现不予受理与驳回
起诉这一现象。

二是,立案庭在当事人起诉时进行审查,发现于起诉条件不合而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然而根据立审分离原则,当案件已在立案庭进行审理,审判庭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不合逻辑。

(二)立案登记制度的优势。

所谓立案登记制,即指法院不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刑事要件例外),除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外,一律接收当事人的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与立案审查制相比,立案登记制度的目的在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如:立案登记制能很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公民只要履行了法定义务,程序即可启动;相较于立案审查制,立案登记制度程序相对公开;立案审查制在很大范围内扩大了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避免了人民诉讼权益经常性被侵害。

三、立案登记制存在问题和相关完善建议
(一)我国立案登记制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肯定立案登记制存在种种优势的同时,还要善于发现其存在的弊端。

所谓凡事有利有弊,不可能存在一种完美的制度。

其问题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起诉条件的高阶化。

我国《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起诉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适格的原告;明确的被告;符合要求的起诉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同时在起诉阶段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说明其来源。

相较于英美法系国家,我国在起诉条件上存在着明显的高阶化的问题,如是否属于管辖范围,这很显然提高了诉讼门槛。

第二,诉讼程序的启动是法官依职权启动。

在我国,法院立案受理是诉讼程序的起点,在登记立案之前,法院仍然要对起诉条件进行审查,有悖于基本的法律逻辑。

其次,立案登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若干问题。

如对起诉条件审查过程中缺少监督和制约,由于法院受理程序是相对封闭的,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法官依职权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这个审查程序并没有当人参与,故缺少了当事人对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给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留下了极大空间。

(二)完善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建议。

立案登记制有很多不足和弊端,针对它的不足和弊端,笔者有以下几点完善建议:首先,增强社会和公民的法制观念。

从理论上看,纠纷的增加只要求更多的纠纷解决,不必然诉诸法院。

随着立案制度的实施,恶意诉讼等将是法院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只有加强社会和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这个问题。

其次,确保司法独立,维护司法尊严权威、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到素养,不允许行政机关、党政机关和任何个人干涉法院司法权的行使。

最后,对恶意诉讼等等滥用诉权的行为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避免
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参考文献
[1] 张卫平:《民事案件受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法商研究》2015年第03期。

[2] 傅郁林:《对“立审分离”管理模式之质疑》,《人民法院报》,2001年第03期。

[3] 朱蘇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年第06期。

[4] 王珊珊:《浅论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度》,《法制与经济》,2015年4月第406期。

作者简介:陈娜(1993.04),女,汉,安徽安庆,法律硕士,贵州民族大学,研究方向:不区分方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