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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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房产税实施的背景制度比较

中美房产税实施的背景制度比较
第1 4卷 第 2 期
2 O l 4年 6 月
南京 工程学 院学报 ( 社会 科学 版 )
J ou r n a l o f Na n j i n g I ns t i t u t e o f Te c h no l 0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Ed i t i o n )
切, 对 于正确 认 识 房 产 税 问题 的本 质 有 重要 作 用 。
因此 , 对 比 我 国 和 美 国 在 相 关 基 础 制 度 方 面 的 差
异, 对 于正确认 识 我 国扩 大 房 产税 实 施 范 围 的作 用 具 有很 强 的现实 指导 意义 。

税, 当 时 它是 和 土 地 、 现金 、 牲 畜 等合 并 征 收 的 , 属
设、 基 础教育 和 养老 医 疗 服务 以及 公 共 基础 设 施 的
作者简介: 朱 玉红 , 硕 士研 究 生 , 研 究 方 向为 公 共 组 织 管 理 。
E — ma i l : h o u h a n j L I D @1 2 6 . c o n r
断 上涨 , 从 而引 发 了一 系 列 经 济 和社 会 问题 。无论 是 政府 官员 还 是 普 通 百 姓 或 是 依 靠 房 产 致 富 的人
都 极度 关 心 当前 的 房 产 税 改 革 对 于 我 国房 地 产 行
业 乃 至 国民经 济 和社会 环境 的影 响 。
收 稿 日期 : 2 0 1 2 - 0 3 — 1 5

中 美 背 景 制 度 比较
房 产税 是一 个世 界 性 的税 种 , 大 多 数 实行 市 场
经 济 的 国家 都 征 收 此 税 。 目前 市 场 经 济 制 度 在 我

中美房产税制的比较借鉴探讨

中美房产税制的比较借鉴探讨

中美房产税制的比较借鉴探讨作者:王浪花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第14期摘要:根据我国房产业目前的发展形势,本文试图在分析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借鉴美国房产税制在设计、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改革我国房产税制的对策建议:全面优化房产税制结构、加快构建房产税征管体系。

关键词:房产税税制结构征管体系房产税作为国家调控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一直在房地产行业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1年初,上海、重庆两直辖市相继实施各自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国际上,美国在征收房产税的同时,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兼顾到了社会公平,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一、中美房产税制比较(一)征税对象的比较中美两国都以房产作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向产权所有人或出租人征收的一种税。

美国的房产税是以财产税名义征收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居民住宅,收入中95%以上由地方政府征收,税法由各州制定。

而我国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营利性住宅。

(二)纳税人的比较在美国,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拥有房地产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包括住宅所有者、住宅出租者,但不包括住宅承租者。

我国房产税的主要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而且在实际征税时还包括经营管理单位、集体单位、承典人、房屋代管人及使用人。

另外,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也需要交纳房产税。

(三)计税依据的比较计税依据是税制的一个要素,决定着房产税制度的主要特征。

在美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核定价值,并且房产的计税价值评估与房产税收的征管过程是分开的。

由于实行联邦与州之间独立的分税制,房产税作为地方税种,各个州对于核定价值的计算标准都有所不同。

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对经营性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就是计税余值,而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中美房产税的比较与启示

中美房产税的比较与启示

i n t e n a n c e p a r t a n d t a x r a t e s e t t i n g w i t h t h e o v e r ll a t a r g e t o f e c o n o mi c d e v e l o p me n t ;i n t h e t a x e f e c t , t h e r o l e o f t a x r e g u l a t i o n o n


2 0 1 1 年 1月我 国在上 海 、 重 庆 试 点房 产 税 的 改革 , 上 海全 市行 政 区域 与 重 庆 市 主城 九 个 区 成 为令 人瞩 目的 “ 改革试验 田” 。在 试 点改 革 方 案 中, 上海 规定 在不 再新 购住 房 的前 提 下 , 对 存量 房 不征收房产税 。重庆则对存量独栋商 品住宅要征 收房 产税 。经过 一 年 来 实 践 可 以看 出 , 这 次 沪 渝 版房产税改革其探索意义大于实 际社会效果 , 其 更 多的 意义实 际 上 还 是 在 于 释放 政 府 调 控 信 号 。 数据 显示 , 目前重 庆 、 上海一 年 的房产 税 收入仅 有 十几 亿元 , 连 保 障性 住 房 建 设 的 资 金需 求 都 远 远 不 能满 足 。借 鉴在 西 方发达 国家房地 产税 制 中具 有代 表性 的美 国 的房 地 产税 制 , 对 我 国 的房 地 产 税 制改革 大 有裨 益 。
Ke y wo r d s : S i n o—US r e a l e s t a t e t x ;c a o mp a r i s o n ;e n l i g h t e n me n t
i . n s a c t i o n a n d ma i n t e n a n c e g t s t r a

中美房地产税税制比较

中美房地产税税制比较

中美房地产税税制比较
刘冬;叶林
【期刊名称】《住宅产业》
【年(卷),期】2006(000)003
【摘要】一、美国房地产税制度简介(一)美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概述美国建国初期的房地产税,与土地、现金、牲畜等征税合并,是财产税的一部分。

由于当时各州在财产税立法方面的诸多差异,如计税依据不同,有的是按价格或租金,有的是按面积或用【总页数】4页(P80-83)
【作者】刘冬;叶林
【作者单位】北京中广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法律合约部;会计;经理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房地产税不应加重居民负担——中外房地产税制比较 [J], 周沅帆
2.国外房地产税制及其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建设的启示 [J], 邓宏乾
3.美国房地产税制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基于50个州房地产税制运行及税负结构分析 [J], 唐在富;冯利红;张耀文
4.从中美房地产税制比较看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J], 董书贤;
5.分税制体制下房地产税的国际比较与建议 [J], 李惠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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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中美对比

房地产税中美对比

房地产税中美对比美国运用税收杠杆促进住宅业发展的主要措施1、对利用抵押贷款购买、建造和大修自己房屋的业主,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减免抵押贷款的利息支出。

这也是最大的一项税收减免措施,1999年约减少税收530亿美元。

由于在1 986年以前,税法规定所有抵押贷款的利息支出都可以减免,而这以后只允许住房抵押贷款可以减免,因而相对于购买其它的耐用消费品而言,人们更倾向于购买、建造和大修住房。

2、对各州发行的支持居民购房的抵押债利息不征收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使得这些债券可以较低的利率发行,从而降低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购房的资金成本。

1995年,各州共发行了58亿抵押债券。

对使用这类资金的房主规定的条件是:第一次购买房屋的人;收入低于或等于当地收入中位数115%的人;购房的房价低于或等于当地房价中位数90%;在环境不好的地区购房,收入和房价的限制可以放宽。

3、对拥有自己住房的业主,还可减免州税、财产税等。

1 998年修正的税法规定,拥有自己住房的业主,可在上缴个人所得税时作税前收入扣除,按照规定每人可扣除收入2750美元,如果是4口之家,税前则可扣除收入11000美元。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两种税前扣除供选择:一是按规定可扣除收入最多达7200美元;二是分项申报扣除,内容包括州税、捐赠、住房抵押贷款利息和已上缴的财产税,对富人而言,第二种方法更为有利。

由于这一政策对购房者有利,而租房却得不到相应的优惠,因而客观上起到鼓励个人拥有自己住房的作用。

4、对出租房屋的业主实行税收豁免政策。

在1981年,出租房屋的业主不仅可以从出租收入中扣除正常经营开支、州税、地方财产税和住房抵押贷款利息,而且可在15年内对房屋加速提取折旧,抵销出租获得的收入,有时折旧甚至超出了出租收入,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收入。

为了改变出租收入税收豁免过多的状况,在1986年,税法进行了修改,将折旧从15年延长到27.5年,并且把加速折旧改为直线折旧。

浅析中国“房产税”改革——以中美“房产税”相比较为例

浅析中国“房产税”改革——以中美“房产税”相比较为例

浅析中国“房产税”改革—以中美“房产賴比较为例司瑞祺(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摘要]随着全面深化税制改革脚步的不断向前,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再次被推到风 上,“两会”之际,呼吁修改甚至颁布新的税制条例的声音不断加大。

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 了什么,又与当下 上的“产税”有何区别?文章将在接下来的部分详细进行阐述。

而与此同时中国“房产税”的税制改革又会将以谁为蓝本,今后又将何去何从?文章将借由中美两国的税制区别加以分析,力求将正在施行的房产税和即将改革 的房地产税立体地展 位读者。

[关键词]房产税;产%中美税制[DOI]10.13939/ k i.zgs c.2018. 19.017随着中共十九大的召开,中国的税制改革走到了重要的 路口。

改革进 ,改革的 不断加大。

尤其对“房税”的法的不断加大,其过程和结果都 对中国的社会造成 的影响。

我们不 1986年的《中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说起,逐步分析中 国的房产税改革。

1房产税1986年《中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下简称 《行条例》)补了我国在 税上的不足,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办法和征收的 。

“条房税 房 值 除10% ~30%后的余值计算 ”“条房产税的税率,房 值计算 的,税1.2%; 房 收 算 的,税 12%$。

由见 条例的规定,房税的计税房屋自身且房 值进行计算。

在我们比较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该首先了解,房税的内涵。

房税在执行的过程中 看成一种 式,它的税 进行转嫁,税的征收相对税对于负税人 ,压 ,更容 受,因在执行《暂行条例》以来,受的并不算大。

房税的征收已然执行多年,并不能代表房产税的征收就具有合。

,在中国的 制度体制下,土地分成公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在公有制土地 成的居住用房最多只能有70年用期限,这种购 用权的方式使得房产税种征收方式在征税的环 了极大的重复。

如果家庭购买了 房屋花费了 100万元,那么这100 元的所包含的价值内涵应该有房 的物料人力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和 用,同有占比成分最高的土地取得成本和相应的税。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2018-02-05文:恒大研究院甘源导读近年来关于中美税负孰高孰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关系到中美吸引外资、实体经济竞争力、谁将引领全球新一轮增长周期。

美国特朗普税改在2017年12月终于落下帷幕,未来十年将减税1.5万亿美元。

同时,中国近年来推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样包含降成本减税清费。

在全球减税竞争的背景下,中美宏观税负、企业税负到底孰高孰低?未来中国税制改革向何处去?本文旨在教科书式地全面客观对比分析中美税制和税负,并提出中国税改的建设性意见。

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摘要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

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化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

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

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

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

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

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

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

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

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全口径下2014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5%,略高于美国的35%,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

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虽然大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但相当部分无效投资浪费仍不可忽视),民生支出虽然增长较快但基础薄弱仍有待提高。

中国与美国房价的比较研究

中国与美国房价的比较研究

中国与美国,作为两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房价的比较一直是热门话题。

本文通过分析两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政策措施、影响因素等方面,揭示了两国房价的差异及其原因,并探讨了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未来的趋势。

一、发展历程和政策措施1.1 中国房价的发展历程和政策措施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 世纪80 年代末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这次改革使得城市居民能够通过购房获得产权,催生了住房市场的发展。

随后,在1998 年,以供地制约调控为主的住房市场调控政策开始实施。

“沈阳三举措”是中国房地产调控史上的第一次尝试,包括减少土地供应,加大土地出让的金融保证金与拍卖保证金,禁止银行向开发商发放贷款。

此后,中国的房价呈上涨趋势,但在2007 年以后,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限购、限售、加大土地供应和增设税收等,以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1.2 美国房价的发展历程和政策措施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期,但直到二战之后,住房市场才开始快速发展。

直到2000 年代初,美国部分地区的房价开始大幅上涨。

但在2008 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之后,美国房价激增的泡沫破裂,房价开始大幅下跌。

此后,美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恢复,如降低利率、减税、放宽贷款限制等。

二、影响因素分析2.1 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是房价变动的重要因素。

在2007 年以前,全球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形成了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强力支撑,这也是引导中国和美国房地产市场走向不同的重要因素。

之后,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和美国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2 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也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

中国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房价上涨的压力。

美国的城市化程度已经相对较高,人口流动也比中国更为平缓,这也降低了美国房价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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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论坛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兼论我国房产税改革建议■/刘斌摘要:房产税是一项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有利于完善国家财政税收体制,符合我国“十二五”规划要求的税种。

本文从房地产税的内涵和征收意义着手,通过现行的中美房地产税在税基、税率、收入、配套实施方面进行比较,提出我国现行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中国美国比较201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10年11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解读“十二五规划”时指出: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

房产税是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其征收成本、税基、征收范围等征收细则都是所有国内房屋所有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学术界也对房产税制度改革进行研究探讨。

本文认为如能参照国际经验,比照国情,方能有效地改革房地产税制度。

一、房产税内涵及征收意义(一)房产税内涵房产税不同于房地产税,在我国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统称,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是国家在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主要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征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房产不属于征收范围。

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房产税是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意义1.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自从9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据统计,2010年我国GDP为340507亿元,同比增长9.1%,如按照年末人民币汇率计算,约为49868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人均GDP 为1703美元,仍位居世界第110位。

但经济的发展也不断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如住房、交通等。

房产税的开征不仅能增加税收收入、促进政府公共产品再分配总量增加,而且具有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减少社会矛盾的功能。

据数据显示,房产税每年每增加100美元,其房价将会下降600到900美元,即产生六至九倍辐射效应。

2.有利于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观念。

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土地总面积居于世界第三位,人均土地面积仅为0.777公顷,是世界人均土地资源量的1/3,同时土地沙化面积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8.12%,特别是经过“十一五”城镇化推进,我国城市可用土地资源已经接近到极限,已形成了人多地少的局面。

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理念应被正确引导到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而不是单纯进行炒房炒地人为推高GDP。

因此,对居民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住房类型。

如2011年初,上海和重庆启动的房产税,已经明确将征收的对象限制在别墅、高档住房以及二套以上住房,指明了购房消费的方向,端正了“购房保值”的观念。

3.有利于完善财政税收体制。

健全中国的财税体系必须建立房产税。

正常、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财政税收体制不仅应该拥有生产或开发流通环节的税种,如营业税、契税等,还应该拥有财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如房产税等。

税务论坛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体制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和中央对经济的调控能力,但是,由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不到位、不完善,以及过度重视GDP对地方政府绩效的反映,促使地方政府逐步从“税收财政”走上“土地财政”,高价拍卖土地,提高房产开发环节的成本,间接推高了地方房价,损害了城乡居民的经济利益。

为此,扭转“土地财政”现状,不仅需要国家对目前土地制度和征用办法等条例的修订和完善,更需要改革和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促进回归正常有效的“税收财政”。

因此,深化房产税收体制改革,无论对于稳定房价、提高居民幸福指数,还是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保持社会稳定都是必需的措施。

二、现行中美房产税收比较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房产征收了房地产税或房产税,如美国的房产税、日本的不动产税、俄罗斯的物业税等等。

在众多国家,美国不仅是GDP位列第二的发达国家,也是税收制度相对比较完备的国家,美国通过众多复杂的税收收入(包括房产税)支撑起庞大的公共财政支出,美国房产税在征收过程中强调灵活、市场价值反映准确,能有效地遏制美国房地产投机行为,对我国房产税修订、遏制高价房地产具有借鉴作用。

(一)税基不同税基运用最为广泛的指标有:资本价值(总价值)、年租金、区位(土地价值)。

税基指标的采用要受限于税基的内涵、纳税人、评估者的责任、地方和中央政府的结构、管理能力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等因素的影响。

1.我国房产税税基偏小。

根据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他农村房产、国家机关等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新建的单位自用房产、个人非经营用房产等都列为免税对象。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余年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得到大大提高,GDP从1986年2975.731305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59847.067669亿美元①,经济环境与我国房产税条例制订环境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大。

从1998年到2005年期间,我国城市化率提高到43%,年均增长1.42个百分点,城市人口达到5.63亿。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左右,即14.7亿总人口中城市人口8.4亿,占57%;而农村人口6.3亿,占43.7%。

人口增多导致房产规模急剧扩大,经营用房快速膨胀,完全可以纳入征税范围,作为国家税收的稳定税源。

(2)居民对房屋要求加大。

自从1999年住房全面推行市场化以来,我国打破了以往“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居民住房商品化程度地提高使得居民对住宅的要求越来越高:面积大、地段好、中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换大面积的小区房人数越来越多,已不满足对“自用”住房的定义,如果完全免税,不仅使国家放弃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还违背了多受益者多纳税的公平原则。

2.美国执行“宽税基、少税种”。

美国重视房地产的保有环节———房产税的征收,美国的房产税涵义大于中国房产税,包括对房地产占有、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征收所收缴的税收。

狭义的房产税征收对象是土地和房屋,税基是按房地产市场估价或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各州规定不一样,从20%—100%不等),如加利福尼亚州规定的房产税税基是政府的专门评估部门所确定的房屋市场价格的40%。

(二)收入规模不同1.中国房产税收入规模较小。

我国房产税自开征以来的收入规模一直偏小,根据财政部2011年2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房产税实现收入894.0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

,远远低于契税收入2464.80亿元,房产税收入规模不能满足地方建设的需要。

特别是各地对房产税征缴力度,常年的“空转”没有得到政府关注,个人申报意识缺乏,导致房产税收入始终小于其他税种。

2011年我国从上海、重庆等个别城市开始试点房产税,准备推广到全国。

在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而上海在2011年第一季度中仅有入库不到10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占被认定需要缴纳房产税1017套住房的1%。

2.美国房产税收入规模较大。

房产税在美国是地方税种,20个州都征收房产税。

各地州、县房产税税率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根据本地区各种预算收入和总预算支出来确定房产税征缴。

总之,房产税税收大约占美国一些地方政府总收入比重较大,有的占税收总收入的30%左右。

金融危机爆发前7年,由于美国中等价位房的房价增长了48%,房产税相应地在同期有了62%的增幅。

(三)税率不同1.我国税率制定还没有统一标准,且总体偏低。

2011年初房产税试点的重庆和上海的税率标准不同,总体税率在税务论坛0.4%~1.2%。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应税住房,税率可暂减为0.4%。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最新数据,房产税应税住房房价低于28426元/米2的,税率减为0.4%,超过这一价格的房产税税率为0.6%。

而重庆房产税征缴也是以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2倍起点,征收税率范围是0.5%~1.2%。

2.美国税率由地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而定,平均在0.8%—3%之间,并以1.5%左右的税率水平居多。

美国广义的房产税还应包含交易税,大约为房价评估值的2%—4%,由买卖双方平摊。

从美国的房产税制度看,考虑比较周全,对未婚和已婚的标准不同,如对于未婚或单身出售住满2年的自用住宅时,只要新增收益不高于25万美元可以免税;对于已婚家庭,新增收益在50万美元以内也可以免税。

根据房产所位于地理区域不同,分别实施不同税率,如郡税、城市税和学区税三者之间的税率比例为1:1:5。

(四)配套措施不同1.我国房地产征收配套措施不齐全。

我国财产登记制度也不健全,房管局仅对本地区成交房屋有登记记录,跨省、地区的私有财产缺乏全国联网管理,致使税源不全和流失,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

同时,影响房地产税基计算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税政策不健全,缺少相应的评估人员。

新房尚可直接以开发商报价作为征收依据,但是二手房交易的市场评估值与实际成交价相差甚远,成为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征收的障碍,法律性不强。

2.美国房产估价和税率是决定纳税人所需缴纳房产税高低的关键因素。

在美国评估体系中,评估价与市价往往相差较大,评估出的房产价值一般仅定为市场价格的50%—75%,主要是当地政府明文规定要求低估大额房地产价值以吸引外地资本。

学区房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其房产估价偏高,所交房产税也多于其他区域。

此外,我国关于房地产税费种类比较多,定义比较混乱,规范程度较低。

虽然我国政府高层在制定税费时都在努力归并、清理和减少关于房地产方面的内容,但是具体落实到地方政府、地区,其税费数量还是有增无减,房地产税费规范性有待提高。

三、我国现行房产税改革的建议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房地产税收制度,参照美国房产税征收的经验,根据“十二五”规划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要求,房产税改革应遵循“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实施规范、全面性的改革。

(一)归并、整合现有房地产税种、简化税制目前,有关房地产税种包括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以及在房地产开发环节出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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