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实务
中级会计实务企业破产与清算的会计处理

中级会计实务企业破产与清算的会计处理企业的破产与清算是指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继续经营时,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
在企业破产与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对中级会计实务中企业破产与清算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破产与清算的概念和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无力继续经营。
而清算是指对企业财产进行变现、偿还债务的过程。
企业破产与清算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破产、裁定破产、组建破产管理机构、编制破产清算方案、公告债权、清偿债务、结案等。
二、企业破产与清算的会计处理在企业破产与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以下将介绍与破产与清算相关的几个会计处理方面。
1. 破产预备期的会计处理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如果预计将无法偿还债务,可以进入破产预备期。
破产预备期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
在这一阶段,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计价,编制财务报表,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2. 资产变现的会计处理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企业需要将其资产变现来偿还债务。
资产变现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出售或转让资产来变现。
在资产变现过程中,应当编制相关的凭证,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准确计量和债务清偿。
3. 债务偿还的会计处理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债务的清偿是一个重要环节。
债务偿还的会计处理一般包括编制债权清偿计划、核对债权、支付债务等。
在债务偿还过程中,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公平地清偿债务,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 破产清算的会计报告企业破产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的会计报告,对清算过程和清算结果进行全面和真实的披露。
破产清算的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债权清偿计划执行情况等内容。
三、破产与清算的财务管理在企业破产与清算过程中,财务管理是关键的一环。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破产风险的发生。
中级会计实务中的企业破产清算

中级会计实务中的企业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清算是中级会计实务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议题。
它是指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按照法律程序将企业的资产变卖以偿还债务,最终解散企业并清算尽可能多的债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相关的会计处理和影响,并介绍一些实际案例。
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可以分为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是破产申请和受理,通常由企业自愿或债权人提起。
一旦破产申请被受理,法院将委任清算人负责整个清算过程。
清算人的职责包括评估和保管企业的资产,通知债权人并处理债务申报,组织拍卖和变卖企业资产,并最终分配收益给债权人。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清算人需要编制破产清算方案,其中包括清算资产的估值、债务的确认和分类,以及收益分配的规定。
这一方案需要提交给法院审批,并按照法院的决定执行。
其次,清算人需要建立和维护一套完整的会计记录,包括清算资产和负债的台账,以及债权人的申报和支付记录。
这些记录需要准确和及时地记录,并与法院和债权人进行交流和确认。
在资产变卖的过程中,会计处理也非常重要。
清算人需要及时记录和核算变卖的资产,包括出售价格、费用和税收等。
这些交易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录和披露,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的处理。
最后,会计处理还涉及到债务的处理和收益的分配。
清算人需要审核债权申报,并按照清算方案的规定进行债务的偿还。
同时,清算人还需要根据债权人的优先次序进行收益的分配,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企业破产清算对各方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对企业内部的员工和供应商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工作丧失和债务无法收回的问题。
因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保护员工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其次,对债权人来说,破产清算可能意味着他们只能收回一部分或全部债务。
其收益的多少将取决于清算方案的规定和企业资产的价值。
因此,债权人在破产清算前需要评估企业的破产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损失。
最后,对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层来说,破产清算可能是他们失去企业并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的结果。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完成终止的全部过程,包括清偿债务、清理财产、注销登记等。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本文将对其相关实务进行探讨。
一、会计审计实务1.资产清理资产清理是企业清算的重要环节,包括了清理未处理的固定资产、清理未处理的存货、清理未处理的应收账款等。
会计审计人员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清理,核实资产数量和价值,并记录在报表中。
2.负债处理清算期间,需要对企业的各项负债进行清算,包括债权人权益清算、征税清算等。
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欠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核对,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记录在报表中。
3.会计账簿处理会计账簿是企业的核心财务记录,例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在清算期间,审计人员需要对这些账簿进行审查,并记录在报表中。
同时,审计人员需要确认所有应纳税项已经计算和缴纳。
4.报表编制企业清算完成后,审计人员需要编制各种报表,例如会计报告、资产清单、负债清单等。
这些报表需要详细记录企业清算的过程和结果,同时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
1.所得税处理在企业清算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清算和缴款。
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对、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领取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向税务部门缴纳应付的税款。
2.税务登记注销在企业清算完成之后,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
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协助企业进行税务部门的办理程序、核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并配合税务部门的相应审批工作。
3.税务处理报告税务审计人员需要编制所得税会计报表,并配合税务局核对、领取相关报表和单据。
同时,还需要编制所得税处理报告和所得税清单,并向上级税务部门备案,以便其作为企业清算的重要参考文件。
总之,企业清算中的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对于企业的清算结果、财务报表、税务处理等方面均有重要的作用。
企业清算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操作。
企业应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时刻关注企业财务运作状况,避免出现过失和损失。
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状况逐年恶化,截至2019年,公司已累计负债1000万元,无力偿还。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
本案涉及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问题,包括清算程序的启动、清算组的组成、债权申报、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
二、案件经过1. 清算程序的启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进行清算。
XX科技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清算申请书,并提交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2. 清算组的组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清算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清算组的组成。
XX科技股东会决定成立由三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债权人代表组成的清算组。
3. 债权申报清算组成立后,依法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要求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债权。
公告期间,共有15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涉及金额共计500万元。
4. 资产处置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发现公司现有资产包括现金30万元、房产一处、设备若干。
清算组决定将房产公开拍卖,设备折价变卖。
5. 债务清偿拍卖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债权申报的先后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
经清算,XX科技共偿还债权人450万元,剩余50万元因财产不足未能清偿。
三、法律分析1. 清算程序的合法性XX科技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清算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程序合法。
2. 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的组成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定清算组的组成,并邀请了债权人代表参与,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债权申报清算组依法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进行了债权申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4. 资产处置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依法进行了拍卖和折价变卖,保证了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会计和税务实务研究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会计和税务实务研究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财产清算和债权债务处理的过程。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和税务实务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主要从会计和税务实务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1.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实物财产收益法和资产变现法。
实物财产收益法是指将企业的实物财产作为整体进行收益,通过出售资产或者变卖企业实物财产来清偿债务。
资产变现法是指将企业的资产进行变现,将资产转换为现金来清偿债务。
2.资产评估与计价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计价是十分重要的。
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
评估资产时需要考虑市场行情、资产状况等多个因素。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对资产进行计价,确定其在破产清算中的权益。
3.债权债务处理债权债务处理是企业破产清算的核心工作之一。
在债权债务处理过程中,需要对债权进行认定和分类,确定债权的优先顺序,并按照优先顺序对债权进行偿还。
还需要确定债务的真实性和价值,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债务的减免和豁免。
4.账务处理与报告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和报告。
账务处理主要包括资产的确认、估价和计量等工作。
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这些账务处理与报告的工作不仅有助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分析,还有助于落实债权债务处理的结果。
1.企业所得税处理在企业破产清算中,首先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申报。
需要对企业的收入、费用、税款等进行核算,并支付相应的所得税。
还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和遗产遗留税的处理。
3.其他税费处理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企业破产清算还涉及其他税费的处理。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在进行企业破产清算时,需要对这些税费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中级会计实务企业破产与清算的财务处理与管理

中级会计实务企业破产与清算的财务处理与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破产与清算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当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破产与清算程序的启动就变得必要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准确、科学地处理与管理企业的财务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中级会计实务中企业破产与清算的财务处理与管理。
1. 破产与清算的概念及原因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无法继续经营的状态。
而清算是指通过出售企业的资产以偿还债务,解散企业的程序。
企业破产与清算通常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例如经济不景气、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善等等。
在企业破产与清算的过程中,财务处理与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破产与清算的财务处理在企业破产与清算过程中,财务处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明确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情况。
其次,根据法律程序,确定清算财产的优先分配顺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企业的财务数据也需要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于未来的审计和法律诉讼。
3. 破产与清算的财务管理在破产与清算过程中,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各方的利益最大化。
首先,需要制定合理的负债偿还计划,确保债权人能够按时收回债务。
其次,对于企业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安置和处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此外,财务管理还需要合理安排企业资产的处置,确保企业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4. 破产与清算的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在破产与清算过程中,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清算人需要及时准确地向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进展情况,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情况,为各方做出合理决策提供依据。
5. 破产与清算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破产与清算的财务处理与管理,我们来分析一个实际案例。
某公司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管理不善,导致了严重的运营亏损和债务累积。
当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法院启动了企业破产与清算程序。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分析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部门需要完成一系列的会计实务工作,包括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编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编制等。
税务审计工作也是企业财务清算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审计,确保企业遵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化,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和税务审计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压力。
如何有效地协调和整合会计实务和税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问题。
对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二者之间的关联性和协同合作,解决实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为准确和及时的财务信息,为企业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1.2 研究意义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的分析是当今企业管理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议题。
在日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企业需要进行财务清算,以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而会计实务和税务审计工作在企业财务清算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会计实务的基本内容涉及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财务分析等工作。
这些工作是财务清算的基础,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税务审计工作则主要关注企业税务合规性和税务风险管理,帮助企业合理避税、减轻税负。
税务审计工作在企业财务清算中的重要性体现在很多方面。
税务审计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避税行为,避免企业因为税务问题而面临风险和罚款。
税务审计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合理避税方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效益。
会计实务和税务审计工作在企业财务清算中密切相关,相互影响。
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和理解会计实务和税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两者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助力企业财务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破产清算实务讲座心得体会

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企业破产清算现象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破产清算实务讲座,对破产清算实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对此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二、讲座内容概述此次破产清算实务讲座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破产清算概述:介绍了破产清算的概念、类型、程序、法律依据等基本知识。
2. 破产清算程序:详细讲解了破产申请、受理、管理、清算、终结等各个阶段的操作流程。
3. 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处理:阐述了破产财产的范围、认定标准、分配原则等。
4. 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了破产清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5. 破产清算实务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破产清算实务中的难点和重点。
三、心得体会1. 提高了法律意识通过此次讲座,我对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了解到破产清算不仅是企业的一种退出机制,更是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法律意识,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丰富了破产清算实务知识讲座内容涵盖了破产清算的各个环节,使我对破产清算实务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能够更好地应对破产清算案件,提高工作效率。
3. 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讲座中提到的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使我认识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我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4. 深化了对破产清算的认识破产清算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还涉及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
通过此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破产清算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
5. 促进了实务与理论的结合讲座中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破产清算实务中的难点和重点,使我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四、结语此次破产清算实务讲座使我受益匪浅,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实务能力,还加深了对破产清算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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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实务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法律行为。
本文拟就有限责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原因、清算组织、清算程序及清算中的疑难问题作一探讨。
一、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指处理解散公司的各项未了事务,分配其剩余财产,最终结束解散公司所有法律关系,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除了因公司合并、分立原因解散的公司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进行清算。
通过清算,公司才能消灭法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清算的原因可归纳为:、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有:( )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 )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如:公司设立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从事违法活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等等。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勒令停办、关闭、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依法宣告破产而解散。
公司破产后,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破产清算,与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程序及法律适用均不相同,本文对此不作展开。
二、公司清算组织公司清算组织是指在公司解散过程中依法定程序产生的,专门负责清理和处理公司财产与债权债务的机构。
清算组织取代了公司董事会的地位,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清算组织的产生。
( )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清算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条规定,公司在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因此,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情形下,清算组织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清算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情形下,清算组的组成人员不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而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并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清算,以示政府对清算过程的参与与监督。
、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与公司董事会相当,因此清算组织在执行清算事务范围内,它所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都与公司董事会相同。
又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织由全体股东组成,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清算组织的地位实质上是与公司股东会相同。
清算组织的权利义务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对外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等;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的决议,有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等。
三、清算程序我国《公司法》第条至条对清算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成立清算组。
这是公司清算中的首要环节,依法成立的清算组才能执行清算事务。
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根据《公司法》第条或第条组成清算组、推选清算组组长、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
(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是公司清算中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解散公司的财产状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后,清算组才能进一步执行其清算事务。
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公司自年初起至决定清算日为止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有关附表,凭此进行财产的盘点清查,核证帐实物是否相符、清查全部财产、债权债务,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明细表、清查工作结束后,应着手确定财产的清算价值、在清算价值确定后,则可按清算要求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然后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一并交公司股东会通过,成为公司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依据。
(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法》第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这里的“通知”主要适用于公司己明确知道的债权人;而“公告”则适用于公司尚不知道、或无法通知的债权的。
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对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
(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必要的“为了了结公司现务”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
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为了结公司现务而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应收款,收回债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具体步骤为:、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可能不足清偿公司债务的,则清算组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就清偿债务进行协商。
协商达成协议的,由清算组按法定顺序并根据清偿协议清偿公司债务。
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则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就债务清偿作出处理。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根据《公司法》第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之规定,停止清算活动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公司法》第条规定的清偿顺序如下:、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组为开展清算工作而支付出的全部费用,如公告费、咨询费、差旅费、办公费、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等等都应从公司财产中优先拨付。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职工工资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取的报酬;劳动保险费用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应首先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缴纳所欠税款。
纳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在宣布解散前所欠国家税款都应在清算中一并补齐。
、清偿公司债务。
清算组清算公司债务,应于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债权申报期届满以后进行。
、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如公司财产尚有剩余,,则按公司章程或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政府主管部。
门(国有独资公司),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清算报告内容包括:、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的形式、清算的步骤与安排、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清算方案、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 )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财务帐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四、公司清算中的难点及立法建议公司清算过程中,会遇到若干疑难问题及法律空白点,建议对一些疑难问题及法律空白完善立法、司法解释,并尽快制定公司清算规则。
第一,公司强制清算中“有关主管机关”、“有关机关”的认定及其职责。
现实生活中许多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或者被责令关闭,在此情况下,公司应进入解散清算程序,但被吊销或被关闭的公司往往不会主动进行清算,且没有主管机关对此负责。
《公司法》第条规定,“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这里的“有关主管机关”、“有关机关”究竟是指的谁?虽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于年就《公司法》第条进行解释,认为工商部门为公司的登记主管机关,而非主管机关,不负责组织公司的清算。
笔者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法》条文的解释是无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权对《公司法》作出解释。
笔者建议,将“有关主管机关”立法规定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赋予其相应介入清算的职权,以监督清算的依法进行。
“有关机关”亦可明确界定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开办单位、专业清算、审计部门、债权人等。
笔者认为,债权人进入清算组十分必要,有利于增加制约因素,防止随意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产生,确保有效、公平地处理清算事务。
第二,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问题。
《公司法》第条规定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该条款实际操作很困难,首先是人民法院尚未有受理该类案件的程序法规则,法院受理会有难度;其次是“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中的“有关人员”究竟包括哪些人员,也不清楚。
笔者建议,应‘由立法部门或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立法或司法解释,以利于该条款的操作。
第三,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对此如何处理《公司法》未作规定,笔者认为,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已知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列入清算;、未知债权人的债权,在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结束前,可以请求清偿;公司剩余财产已经分配结束的,视为放弃债权;第四,公司清算的特殊司法保护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债权人基于自身利益,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资产将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
清算公司资产不稳定状态显然使清算组无法制作清算方案,更无法对债权人作出公平清偿。
对此问题如何解决,《公司法》也未作规定,笔者建议,对依法进行清算的公司应作特殊的司法保护,即在清算期间凡是以清算公司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均暂时中止受理、审理或执行,以使清算公司的清算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