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存量数据汇交技术与流程2017-8-30

合集下载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研究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研究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成为了一个特别重要的课题。

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整合及管理是目前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此,建设一个基础平台,以整合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并实现信息管理的效益最大化,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研究。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的必要性和现状1. 必要性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整合是为了实现全面、统一、容易访问和高效利用的目的。

当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分散在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导致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分散性,不仅增加了管理和使用的成本,也降低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管理效率。

2. 现状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仍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全国性的统一数据平台。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各地信息系统之间数据不能无缝对接,也不存在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

这种分散的数据管理模式导致了数据的不一致性和不可靠性,甚至为不法分子的活动提供了方便。

1. 建设目标(3)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为政府决策、监管和公众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建设原则(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基础平台的建设需要统一规划,并分步实施,一步一步地整合各地的数据资源。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的布局,合理分配资源。

(3)强化安全,保障隐私。

在整合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过程中,要加强数据的安全性,保障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4)引入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基础平台的建设应当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利用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1. 数据标准化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存在着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为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需要统一数据标准,以便不同地区的数据可以相互对接和共享。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指南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指南

附件2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指南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必须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实现各级登记信息实时接入信息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实时互通共享。

为了加快推进信息平台接入进程,确保2017年底前实现全国覆盖,急需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系统上线运行、网络联调、接入测试等系列工作,实现批量接入。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接入工作,特制订信息平台接入指南。

一、国家级信息平台接入条件(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平稳支撑日常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实现证书发新停旧,并能够生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日常业务办理的登簿环节能够自动生成业务报文,业务报文内容和格式符合《不动产登记文案大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要求。

(三)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实现网络互联互通,符合网络安全相关要求。

针对地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的不同网络环境,国家级信息平台提供国土资源业务专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三种网络接入渠道。

通过国土资源业务网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的地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的网络环境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物理隔离,同时应加强各终端机联网的日常监测,确保每一台终端机不与外网连接和随意交换数据。

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的地方,部将在中心端部署单向光闸确保信息安全。

(四)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的地方需配置一台服务器作为接入前置机,部署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

前置机技术指标最低要求:CPU i5两核;内存>=8GB;硬盘>=400GB;操作系统:centos6.5。

二、国家级信息平台接入方式为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满足地方不同建设模式下信息平台接入需求,国家级信息平台提供了多种接入方式并行的运行模式,保障各级日常登记数据实时纳入信息平台。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朱碧琴
【期刊名称】《低碳世界》
【年(卷),期】2016(000)013
【摘要】随着分散形式的不动产登记弊端的不断暴露,我国开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尝试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有机的整合,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本文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背景,结合地质队不动产特点,在对现阶段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信息建设等现状进行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展开研究,为推动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全面发展做出努力。

【总页数】2页(P107-107,108)
【作者】朱碧琴
【作者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安徽安庆2460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2
【相关文献】
1.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思路与技术方法思考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研究
3.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
服务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数据整合初探5.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分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共享库
查询库
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土地
房屋
林地
草原
第二部分
建什么--建设内容
工作阶段
起步阶段
三 步
深化阶段

整合机构、人员、统一业务办理窗口和流程。 部署不动产登记发证和权籍调查系统。 初步完成土地和房产数据整合。 实现统一受理、统一颁证。
建立跨国土、房产、林业、农业等系统的数据协 同办公系统,部署跨国土、房产、林业、农业等 系统的互通网络。 全面完成各类不动产数据整合,实现不动产受理、 交易、审核和颁证等全业务、全流程信息化。
2
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如何推动、起步,这是各县市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国家明确 要求年底前停旧证,颁新证。面对这样的形势,如何做,目前已有一些县市实现了 不动产登记的发证工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有许多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的地方。
3
今天不动产登记局办这个培训班,其目的也是集思广益,共同研究、探讨如何更好 的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下面结合我单位承担的一些县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谈一些 不成熟的个人想法,仅供参考,不妥之处,大家批评指正!
不动产登记数据要求。
1、数据检查入库2、数据组织管理来自数据调阅3、数据更新维护
4、系统维护配置
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系统
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系统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登记权利和登记类型划分: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 注销登记 预告登记 变更登记 首次登记 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不动产登记主要是对不动产物权进行记录,将相应的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这项工作影响着房产税的征收,同时对国家资源的整合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这项工作中涉及到的信息数据比较多,想要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率,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进行整合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整合完成后还需要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管理工作,可以通过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对信息数据的有效管理,对该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技术1、前期准备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开展之前,首先要对不动产中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只有做好这两项工作,才能促进信息数据的有效整合。

在数据不动产中相关数据信息的过程中,需要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信息进行备份处理,同时也要对图表、图形信息进行记录,在此基础上对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进行结构上的划分,这样有助于数据的导出。

可以按照信息分类进行导出,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信息库,将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所需要的数据信息提取出来,将这些数据导入中间库,然后再对中间库中的数据信息进行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

对于其他的信息数据,也需要进行数据库的建立,并在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对信息数据进行补充和完善,以此实现对相关信息数据的有效管理。

2、规范化的数据整合处理过程进行不动产数据的汇总时会发现由于不动产登记的源单位存在数据登记标准和业务规范之间的差异。

因此,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整合的过程中,不仅要对数据进行汇总,还要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数据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数据结构、数据登记的业务标准、数据系统等之间的差异,进行数据之间的匹配整理、不动产图形处理、重复数据的处理和遗漏不动产数据进行补遗等工作。

在数据完备的前提下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准化整合操作,要将土地登记原始数据作为基础,把宗地编码作为索引依据,将空间信息进行关联;对不动产属性进行匹配,这样就可以使不动产本身的空间信息与相应的非空间信息进行匹配关联;使不动产对应的地籍信息与权属更加明晰,这样就可以使不动产数据信息整合工作更加便捷;构建不动产数据管理和查询的平台也就更加容易,这对于不动产信息统一管理的组织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一、总体目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不动产的交易和管理日益增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的工作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和压力。

为了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建设一个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是必要的。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个集中、规范、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为相关部门和公众提供便捷的登记信息查询和交易服务。

二、系统架构1.技术架构本系统基于分布式架构,采用B/S模式,前端通过浏览器访问,后端通过应用服务器提供服务。

系统数据库采用关系型数据库,具备高可用性和高性能。

2.业务架构系统业务分为不动产登记管理、不动产信息维护和不动产交易三个模块。

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块负责登记申请、审批和备案等工作;不动产信息维护模块负责收集和维护不动产的基本信息;不动产交易模块负责不动产的买卖和租赁等交易。

3.数据架构系统的数据包括不动产的权属信息、租赁信息、交易信息等。

通过规范的数据模型和数据字典,实现数据的标准化、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

三、主要功能1.不动产登记管理功能包括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批和备案等工作。

申请人可以通过平台在线提交登记申请,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在线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登记完成后,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在系统中,实现备案功能。

2.不动产信息维护功能包括不动产的基本信息维护、权属信息维护、租赁信息维护等。

系统将收集和维护不动产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面积、土地用途、权属证明等。

3.不动产交易功能包括不动产的买卖和租赁等交易。

平台将提供不动产交易信息的发布和查询服务,方便买家和卖家、租户和租赁方进行交易。

四、关键技术和难点1.系统的信息安全性要求高,需要采取多层次的安全措施,确保登记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系统需要和各相关部门的系统进行数据交互,需要建立规范的数据接口和数据交换机制。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难度大,社会需求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统一”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平台建设,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信息平台建设“反弹琵琶”的总体要求,超前谋划,统筹部署,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贯穿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全过程。

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附后,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各地要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依据《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备份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备份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备份方案目录目录1.背景 (1)2.需求分析 (1)3.备份方案 (1)3.1.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器 (1)3.1.1.备份方式 (1)3.1.2.备份策略 (2)3.1.3.实现思路 (2)3.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3.2.1.备份方式 (3)3.2.2.备份策略 (3)3.2.3.实现思路 (4)3.3.不动产登记文件库 (5)3.3.1.备份方式 (5)3.3.2.备份策略 (5)3.3.3.实现思路 (5)1.背景为了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不动产登记平台”)及其数据库的安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动产登记平台及其数据库备份方案。

2.需求分析(1)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器不动产登记平台部署在VMware虚拟化平台上,详见表2-1。

表2-1 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器明细(2)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库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库使用的是Oracle,版本号为11.2.0.4,采用RAC集群部署模式,数据初始容量约60GB,每年增量约20GB。

(3)不动产登记文件库不动产登记平台文件库保存不动产登记过程的所有附件、不动产登记的所有历史档案扫描件,数据初始容量约120TB,每天不动产登记业务量约500宗,产生的附件约10GB。

3.备份方案3.1.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器3.1.1.备份方式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器采用虚拟机“快照”方式进行备份。

虚拟机“快照”是虚拟机磁盘文件(VMDK)在某个时点的复本,在发生系统崩溃或系统异常时,可以通过使用“快照”来恢复虚拟机,保持虚拟机磁盘文件系统的正常。

3.1.2.备份策略不动产登记平台正式运行过程中,系统功能基本稳定,更新频率不高,采用以下备份策略。

(1)备份周期:每月一次,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凌晨01:01执行一次快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的依据是《不动产登记 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 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 中的扩展及说明等技术标准与规范。
3、存量数据汇交目的
存量数据汇交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建立全 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 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 础平台,确保国家与地方的登记数据同步与 一致,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 的实时共享。
6、汇交程序
地方汇交数据必须经省不动产登记局同意
并出函。应该是省不动产登记局组织地方县
(市、区)数据向国家汇交。
国家接收数据时填写“数据接收台帐”
7、数据接收台帐
数据内容描述主要为:
存量数据的行政范围,汇交
的数据内容(导出数据时点、所有统一发
证前和全部统一发证后数据、部分统一发证前和全部统 一发证后数据、全部统一发证后数据,并注明统一发证 时间
1) 各县市应对汇交的数据库成果进行自 检,成果检查合格后再向国家汇交,确保数 据库成果的质量。 2) 国家将组织对各地汇交的数据成果进
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数据进行集成入库,
未通过检查的成果需地方修改完善后重新汇
交。
10、存量数据汇交关键点
存量数据汇交就是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
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
5)不动产单元号问题
国家级数据库系统最主要的关键字段是不动产单元号,不
能为空。在地方数据整合完成后,还有一部分数据没按规范编
不动产单元号或未编不动产单元号,为保证这部分数据的上报、 入库与增量更新,尽量保证国家与地方登记系统数据同步与一 致,在地方汇交时需按《不动产单元设定与编码指南》的过度 时期内的不动产单元临时编码规则进行编码:没有落幢的不产 单元,可按逻辑幢编不动产单元临时编码,不能落宗的能落地 籍区(地籍子区)的,按地籍区(地籍子区)编临时不动产单 元临时编码,不能落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地籍区编号用
不重即可。
3)字段必填问题
在标准中,许多数据字段必填,不能为空, 地方在数据整合建库时应尽量填全,实在填 不上的可以为空,汇交国家的数据只要与地 方登记系统中数据一致就行, 但“BDCDYH” 、 “YWH”、 “QLLX”、 “QSZT”等关键关联字段不 能缺。
4)字段长度问题
在标准中,有些数据字段长度不够,可 以自己加长。
存量数据汇交技术与流程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017年8月
主要内容
一、存量数据汇交技术
二、存量数据汇交流程
一、存量数据汇交技术
1、存量数据定义
对数据整合而言,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是指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 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
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
2、存量数据整合依据
国家库
国家级平台
报盘汇交 MDB SHP
存量 数据
抽取转换 标准
地方库
不动产登记系统
实时传送 XML
增量 数据
实时抽取 标准
4、存量汇交成果内容组成
存量数据1
土地登记
存量数据2
增量数据
房屋登记
林权登记
地方统 一登记 数据
统一登记发新证 后增量接入前的 生成的登记数据
存量数据
地方统 一登记 数据
统一登记发新证 增量接入后的生 成的登记数据
础平台,确保国家与地方的登记数据同步与
一致,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
的实时共享。
1)建立关联关系
权利人表(QLR)中的权利人通过“不动 产单元号”、“权利类型”、“业务号”和 “权属状态”字段与对应的权利表中的权利 关联。“权利类型”决定了对应的权利表。 权利人表、权利表中的业务号必填,不能为
)。数据内容简单统计:
主要矢量图形坐标系,各图
层图形数量,属性数据宗地
数量、自然幢数量、户数、 权利人数等。
8、数据运输与传递
按保密数据相关要求运输与传递不动产
存量数据,数据处理计算机与存储介质(U盘、
移动硬盘)应与外网隔离,应两人一起携带,
禁用快递送盘,大范围的数据不从主干网传
输。
9、数据质量要求
空。
“BDCDYH”、 “YWH”、 “QLLX”、 “QSZT”不能
为空,系统用“BDCDYH”、 “YWH”、 “QLLX” 、
和“QSZT”建立权利人与权利关联关系。如存量
数据“YWH”实在不能确定时,可任填一值,如 顺序号,只须保证同一不动产单元的同一权利 相应的权利表、权利人表、业务表(受理申请 表)的“YWH”相同,不同不动产单元的“YWH”
分散登记各部 门历史数据
……
5、存量汇交成果内容组成
地方存量数据汇交成果内容应包括:存 量数据1和存量数据2。
存量数据1最少汇交不动产单元当前状态 (现状)的登记信息,最好能同时汇交历史 与当前状态(现状)登记信息。
存量数据2都应汇交历史与当前状态(现 状)的登记信息。
只要地方登记库有的数据都导出来上交国 家建库,从而最大程度实现国家与地方数据的 同步与一致。待数据整合完善后,可通过存量 数据汇交或增量接入更新数据。
量数据接入替换不动产单元号。
7)权利类型问题
权利类型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使用中的扩展及说明执行。抵押、预告、 查封在权利人表中填:99。
8)不动产单元状态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的扩 展及说明不动产单元状态增加“待定”编码。 代码 不动产单元状态 0 无效 1 有效 2 待定 注:当不动产单元存在时其状态为有效,当 不动产单元灭失时其状态为无效。当数据整 合未完成前尚不确定不动产单元是否存在时 为待定。
“000”, 地籍子区编号用“000”。
如数据未整合好,在权籍数据库(房产库)中已存在,但
不动产单元号为空,比如房屋未落宗的登记数据,可按此
编码规则编码,保证数据的汇交上报。但是地方一定要清 楚和管理此部分数据,知道数据整合没有完成,不动产单 元号没有按编码规则编号,待数据进一步整合完成后,按 编码规则编不动产单元号后,可以通过存量数据汇交或增
二、存量数据汇交流程

1、数据汇交与入库流程
(1)地方上报存量时或导出数据时告诉国家数据同步时点,同 时将此时本地登记数据库中所有数据导出生成存量数据。 (2)地方自检合格后,上报省,省检查合格后上报国家。 (3)国家数据库管理系统需对全国所有增量接入的XML文件进 行备份。 (4在数据检查合格后,集成入国家库时,首先必须将入库前国 家库中已有的该县区的所有登记数据,备份后全部删除。 (5)在入库过程中,增量数据接收数据不停,但暂停该县区增 量数据入库。 (6)存量数据入库完成后,立即从该县区备份的增量接入XML 文件中,将统一时点以后增量接入的XML文件重新以增量接 入的方式再次入库。 (7)入库完成后,重起该县区增量数据接入与正常入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