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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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_辩论赛_

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_辩论赛_

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辩论的辩题多种多样,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赛中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

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初学辩论者而言,大家会采用的手法是优缺点罗列或关键点的罗列。

例如,说甲比乙好时,指出甲的四个优点,指出乙的两个优点,进而显示甲的优点比乙多。

但是,实际上,点的个数无法比较。

两个优点没准可以细分,细分成五个小点。

至于关键点罗列,例如说甲比乙重要,则有人会指出没有甲就活不下去、没有乙还能苟延残喘,进而论证甲比乙重要。

如果真的能构建这样的情况,倒也未尝不可。

但是这种情况很难出现。

因为,列入辩题的比较双方往往不会出现一个可有可无、一个必不可少的情况,毕竟出题人的智商绝大部分情况下是正常的。

那么,排除以上两种最容易想到的比较方法外,个人认为,还有两种是可以试着使用的比较方法。

第一,利用普遍接受的比较尺度。

例如,心理学中有马斯洛层次理论,这就是一个比较尺度,将不同事物对人们的重要程度和带给人们的幸福感划分了等级与层次。

那么,如果一个东西可以带给人们第一层次的需求,而另一个东西不仅可以部分满足第一层次、还能部分满足第二层次的需求,那么就可以说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更好。

在这里,我们将辩题中比较的双方,转化成了人们需求层次的比较;而至于为什么自我实现比温饱安全处于更高的层次,这个,我们就可以不用论证了,因为这是心理学中普遍公认的结论。

第二,将比较细分。

具体说来,有两种不同的细分。

其一,对比较对象进行细分。

例如,在求助版有人提出了一个辩题,“高校产业化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这时,如果觉得不方便直接比较,那么可以对比较对象进行细分,即所谓的利弊是对谁而言的?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分出三个层面,一是对高校自身而言,二是对高校的服务对象——学生而言,三是对那些与高校不存在直接联系、只存在间接联系的社会发展而言。

细分之后的一个好处,就是在于比较容易找到至关重要的点。

例如,正方可以说,对高校而言,产业化后虽然短期内元气大伤,但终究能活下去;而不产业化,以现在的发展趋势,高校最终会走上绝路......。

比较型辩题的标准制定_辩论赛_

比较型辩题的标准制定_辩论赛_

比较型辩题的标准制定比较性辩题的标准是怎么的制定?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一些制定标准的简单方法吧。

比较型辩题的标准制定标准的制定,可以使比较型辩题简化,其原因就是比较型辩题中有两个变量。

你把其中一个变量去掉,单说另一个变量,这样就是停住一方看另一方。

虽然有时候可能会比较有力,但终究在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因为两个变量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根本就不存在一方变而另一方不变的情况。

这样根本就无法得到准确的答案。

标准实际上是把两个变量变成了一个变量,只要你能达到这个标准,那我就说你怎么着了。

只有一个变量在变化,比两个变量要容易把握得多。

一般来说,在制定标准的时候,都要考虑到辩题中的主体。

比如说我们要去辩大学生打工的利弊,那我们就要考虑打工对大学生的利弊影响;要辩大学生学习重要还是实践重要,那就要看学习与实践能对大学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其他的比较型辩题,大家也可以作一个类似的考虑,每个比较型的辩题,都会有一定的主体存在。

在这样的辩题中,如果能够抛开要进行比较的两个项,而抓住辩题的主体来考虑问题,那标准制定就容易多了。

然后,我们再来看主体的需求。

再拿那个大学生打工利弊的辩题来作例子,一个人到大学里,他的目标是什么?注意,这里的目标不是说你要来做什么,而是在你大学毕业之后,你想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了解清楚了主体的需求,我们可以再把大学生目前能得到的打工工作给作一下分类,看看这些类别中,有哪些工作是可以帮助大学生达到自己的目标的,有哪些工作是无法帮助甚至拖累大学生达到目标的。

不要怕麻烦,一个东西如果全部都有利于大学生实现自己的目标,那十有八九是商家在忽悠人。

对打工的工作进行了分类,一类一类地考虑,这样就可以把对大学生的利弊都看得清清楚楚,不仅有利于自己解析题目,还有利于了解对方的立场。

好,下面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大学生打工利弊的标准是:打工能不能帮助大学生完成自己的大学目标。

这样一个标准,应该是十分客观的。

但现在是要辩论,必须让标准对自己有利一些。

辩论技巧: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

辩论技巧: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

辩论技巧:比较性辩题的比较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初学辩论者而言,大家会采用的手法是优缺点罗列或关键点的罗列。

例如,说甲比乙好时,指出甲的四个优点,指出乙的两个优点,进而显示甲的优点比乙多。

但是,实际上,点的个数无法比较。

两个优点没准可以细分,细分成五个小点。

至于关键点罗列,例如说甲比乙重要,则有人会指出没有甲就活不下去、没有乙还能苟延残喘,进而论证甲比乙重要。

如果真的能构建这样的情况,倒也未尝不可。

但是这种情况很难出现。

因为,列入辩题的比较双方往往不会出现一个可有可无、一个必不可少的情况,毕竟出题人的智商绝大部分情况下是正常的。

那么,排除以上两种最容易想到的比较方法外,个人认为,还有两种是可以试着使用的比较方法。

第一,利用普遍接受的比较尺度。

例如,心理学中有马斯洛层次理论,这就是一个比较尺度,将不同事物对人们的重要程度和带给人们的幸福感划分了等级与层次。

那么,如果一个东西可以带给人们第一层次的需求,而另一个东西不仅可以部分满足第一层次、还能部分满足第二层次的需求,那么就可以说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更好。

在这里,我们将辩题中比较的双方,转化成了人们需求层次的比较;而至于为什么自我实现比温饱安全处于更高的层次,这个,我们就可以不用论证了,因为这是心理学中普遍公认的结论。

第二,将比较细分。

具体说来,有两种不同的细分。

其一,对比较对象进行细分。

例如,在求助版有人提出了一个辩题,“高校产业化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这时,如果觉得不方便直接比较,那么可以对比较对象进行细分,即所谓的利弊是对谁而言的?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分出三个层面,一是对高校自身而言,二是对高校的服务对象——学生而言,三是对那些与高校不存在直接联系、只存在间接联系的社会发展而言。

细分之后的一个好处,就是在于比较容易找到至关重要的点。

例如,正方可以说,对高校而言,产业化后虽然短期内元气大伤,但终究能活下去;而不产业化,以现在的发展趋势,高校最终会走上绝路......。

利弊比较辩题的判准

利弊比较辩题的判准

利弊比较辩题的判准在当今社会,人们总是被各种利弊比较辩题所困扰。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社会中,我们总是需要面对各种选择,而这些选择往往涉及到不同的利益和风险。

如何正确地判断利弊之间的权衡关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利弊比较辩题的判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正确处理各种利弊关系。

利弊比较的本质利弊比较辩题是指在做出某个选择或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好处和坏处。

人们常常在不同选项之间进行利弊权衡,以找到最好的选择。

然而,由于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复杂多变,很多时候并不容易做出明确的判断。

因此,正确地判定利弊的相对重要性变得尤为关键。

如何判断利弊综合评估在处理利弊比较辩题时,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进行综合评估。

即不仅要考虑到眼前的好处和坏处,还要考虑到潜在的长远影响。

一个决策所带来的利益可能短期之内看起来很大,但可能会伴随着更大的风险和代价。

因此,必须考虑到所有可能的结果,而不仅仅是最直接的利弊。

根据具体情况另外,在进行利弊比较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同样的选择在不同的背景下可能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因此,要考虑到当时的环境、条件以及个人偏好等因素,以做出更为准确和合适的决策。

风险管理最后,在进行利弊比较时,不可忽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任何决策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而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

因此,在做出决策之前,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和减轻风险。

结语利弊比较辩题的判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我们在处理问题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全面的思考。

在面对利益和风险之间的选择时,要学会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

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利辨关系带来的挑战,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利弊辩题的标准

利弊辩题的标准

利弊辩题的标准在当今社会,人们在讨论重大议题时,往往会采用利弊辩题的方式进行讨论。

利弊辩题是一种对某一事物或决策的好坏进行权衡比较的方法,通过列举其带来的好处和坏处,最终达到权衡利弊、综合评价的目的。

然而,利弊辩题的标准一直备受争议。

下面将探讨利弊辩题标准的一些观点。

一、客观性利弊辩题的标准应当尽可能客观,避免主观偏见对判断的影响。

辩题中列举的利弊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而非主观臆断和情感因素。

只有在客观的基础上,才能更准确、全面地评价事物的利弊得失。

二、全面性利弊辩题的标准还应当保证全面性,即在列举利弊方面要尽量考虑全方位的影响因素。

不能只看到一个方面的利弊,而忽视了其他重要因素。

只有全面考虑,才能较为全面地评估事物的正面和负面影响。

三、科学性利弊辩题的标准需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原则。

在评估利弊时,应考虑到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并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进行权衡。

科学性的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片面性和主观性的影响,使评价更加准确和可信。

四、实用性利弊辩题的标准还应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即评价的结果能够为决策者提供指导和参考。

讨论利弊不应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应对实际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帮助。

只有针对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利弊辩题才具有实际意义。

五、系统性利弊辩题的标准还应当具备系统性,即要对各种利弊因素进行系统整合和综合分析。

不能只看到利益的一面,或者只关注负面影响,而应将各种因素相互联系起来,形成系统性评估结果。

只有系统性的分析,才能更好地揭示事物的优劣。

在实际应用中,利弊辩题标准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目的进行灵活应用,同时也需要不断总结和完善。

只有遵循科学、客观、全面、实用、系统的原则,才能更好地进行利弊权衡,为决策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帮助。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就是要讨论一个以利弊比较为标准确定的辩题。

在这个辩论中,我们将会就这个话题展开激烈的讨论,从而找出最有说服力的观点。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的利点。

以利弊比较为标准确定的辩题,能够让我们更加客观地分析问题,不偏不倚地权衡利弊。

这种辩题的讨论,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问题的本质,找到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这种辩题也能够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我们的辩论技巧。

然而,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这种辩题的讨论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容易让人产生疲劳感。

其次,有些辩题的利弊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可能存在灰色地带,很难做出明确的结论。

最后,有些人可能会在利弊比较中产生偏见,从而影响到讨论的客观性。

综上所述,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既有利也有弊。

在我们
的辩论中,我们将会就这个话题展开深入的讨论,从而找出最有说服力的观点。

希望我们的辩论能够给大家带来新的启发和思考,谢谢!。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确定英文回答:As a seasoned debater, I believe that understanding the criteria for comparing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s crucial for constructing persuasive arguments. Here's my take on this topic:1. Significance and Relevancy: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should b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resolution and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outcome. For example,in a debate on "Should university education be free for all?", the advantage of "increased accessibility" and the disadvantage of "potential decrease in education quality" are highly relevant to the topic.2. Quantifiability and Measurability: Whenever possibl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should be quantifiable and measurable. This provides a more objective basis for comparison. For instance, stating that "free universityeducation would increase the number of graduates by 20%" is more impactful than simply saying "it would increase the number of graduates."3. Long-term vs. Short-term Impact: Consider the time frame of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Short-term benefits or drawbacks may not be as significant as long-term ones. For example, a temporary increase in employment rates may be less convincing than the long-term economic growth that free university education could bring.4. Trade-offs and Opportunity Cost: Weigh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gainst each other. Determine if one advantage outweighs the other disadvantage or if there are significant trade-offs involved. For example, free university education might lead to increased student debt in the future.5. Reversibility and Mitigation: Consider whether the advantages or disadvantages can be reversed or mitigated. If certain disadvantages can be addressed or compensated for, they may not be as significant as they initially seem.For example, concerns about decreased education quality could be mitigated by implementing stricter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6. Ethical and Value-based Considerations: In some case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may involve ethical or value-based judgments. Be aware of these and ensure that your arguments are supported by a sound ethical framework. For instance, while free university education may increase accessibility, it may also raise concerns about equity and fairness for those who have already paid for their education.中文回答: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辩手,我认为理解比较利弊的标准对于构建有说服力的论证至关重要。

谈利弊比较辩题的 标准 问题

谈利弊比较辩题的 标准 问题

为什么要提出判断标准?标准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辩场上我们经常听到:“对方同学没有给出比较的标准却给出了比较的结论,是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呢?”“没有标准却告诉我们利大于弊,是不是您说利大就是利大呢?”“我方一再追问对方同学判断利弊大小的标准对方同学都不回答,是不是利处说的多就是利大呢?”那么,“利弊比较辩题一定要率先提出判断标准”是金科玉律吗?下面讨论两个辩题以及它们的标准:1、辩题: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标准:网络是否有利于大学生今后的发展2、辩题:加入WTO对中国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标准:是否能够促进中国的发展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有促进作用就一定意味着利大于弊吗?为什么不会是“有利”呢?第二,这样一个“标准”应该是衡量的标准还是我们论证出观点之后理所当然的推导结论?为什么不是我们先论证出了网络对大学生影响利大于弊,然后再推导出结论——网络能够促进大学生今后的发展呢?或者说我们所要论证的立场实际上根本就是可以跟这个所谓的标准划等号的,也就是说论证“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跟论证“网络是否促进大学生的发展”根本就是一码事,只不过是换了个说法而已,那么我们不妨再这样问,判断网络是否促进大学生的发展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自然也可以说标准就是“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影响利大还是弊大”,如此,何谓标准?意义何在?完全没有意义,完全是当初我们想当然地认为了打这类辩题或说是讨论这类问题就必然该提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标准,有人这样说了,成习惯了,我们也就认为是天经地义了。

然而还有一种惯性思维在作祟,那就是每人心中一杆秤,自己不提出一个让大家信服的标准,又如何谈利弊呢?是举出利处有三四点,弊处只有一点,就能说明利大于弊吗?那显然也不是,这点在场上也成了套话,经常被人用“是不是利处说得多了就证明利大于弊”来恶心。

那既然这样,是不是说明我们仍然需要提出一个标准呢?我们想想我们生活中是如何谈利弊的?当然是把自己认为的利都讲出来,弊也谈出来,在利弊都摆出来的时候自然就能理性地判断利弊大小了,这里面是利弊数量、程度、缓急等等的综合博弈,而这些问题本来就包含在自己所要谈的利弊之中,而别人如何否定你的观点呢?要么是全部否定,你说的利我不觉得是,你所说的弊我认为不能称其为弊,或者你所说的利很可能转换,你所说的弊很好解决,也有可能是在部分肯定你所谈的利弊前提下,进行上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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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既然说大于那就是要肯定对方的利,但是弊更多,但这个多和少的标准是啥不好确定,下面是我从网上找的关于利弊型标准找到的资料
利弊比较型辩题的标准,是很多辩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一件事情。

我打过的和评过的所有这类比赛,双方几乎都会说,我们的标准是blablabla,请问对方的标准是什么然后当对方回答了之后,就没有然后了···而当我尝试用非辩论的角度去看时,我常常觉得你们都在说些什么啊!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上面说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所以我借这个问题谈一谈我对标准的理解吧。

一、为什么要有标准
利弊比较型辩题,通常以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样的句式来描述。

这个描述方式中的大于,大概是我们小学数学就学习过的一个词,我们可以轻易地比较出两个实数的大小,比如5>3, >-1等等。

但是对于利弊,怎么进行量化比较呢称一下多少斤还是量一下多少米显然不现实。

于是,到底怎么来比较大小呢?
在中学关于求a,b两个变量的大小关系时,有这样一种常用方法:
求a-b的正负,若a-b为正,则a>b,若a-b为负,则a<b。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有时候我们可以轻松求得表达式a-b的正负号,比如,通过三角函数求sin(a-b)所在区间,比如求a-b与别的表达式是否同号等等手段。

所以,在利弊比较中,我们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进行比较。

我们把利弊放在具体的讨论环境中,相当于做了一次加法(弊为负数),于是求利+弊的正负号,即可得出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结果。

这就是标准起到的作用,它相当于对利弊做了一次运算,使得一个二元比较,简化为一个一元比较,从而降低了论证的难度。

二、什么是标准
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要有标准了,那么标准是个什么东西呢上一节我们说到,要把利弊放到具体的讨论环境中,来进行运算,这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最终的正负号,是什么东西的正负号换句话说,我们如何来说明什么情况叫做正,什么情况叫做负?
标准就是这么个东西,它用来标识出正负分别是什么含义。

比如,熄灯制度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ok,我们给出的标准是:此制度是否促进还是阻碍了大学生学习。

此时,正=促进,负=阻碍。

同样,我们还可以给出标准:此制度是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完善人格。

此时,正=有利于,负=不利于。

看,这就是标准——给定正负判定规则!
三、标准怎么定
上一节中的例子,我举出了两个标准。

实际上,你要是想举,可以举出无数个。

比如,此制度是否有利于凤姐找到另一半。

此时,正=有利于,负=不利于。

当然,你肯定会问:啊喂,这两个有毛关系?
的确,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两个是正交的···但是,这也是一个标准,只是,这个标准不合适!
之所以举这个极端的例子,是想说明:标准不是唯一的。

你可以把利弊带来的各种影响(甚至于利弊完全无关的事情),作为标准,只要它能判定正负。

三·一、相关性:合适的标准
一个标准能否成为合适的标准,在于它与利弊的相关性。

凤姐这个标准不是合适的标准,因为它与此题中的利弊无关。

当我们讲一件事,一个行为,一个政策的利弊时,我们通常是指,它的发生,它的执行,会造成一定的后果,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后果的正负关系,来判定利弊。

这就是相关性。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性的好坏,取决于两点:影响力和完备性。

1.影响力:辩题讨论对象,对其产生结果的作用,应尽量大;
2.完备性:辩题讨论对象产生的结果,应尽量多地体现在正负判定中。

比如,上述辩题,如果标准为:此制度是否能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

这就是影响力太小!不是合适的标准。

又比如,上述辩题,如果标准为:此制度是否能解决睡觉时间不一的寝室矛盾。

这就是不完备!不是合适的标准。

三·二、价值取向:更优秀的标准
在标准的选择中,满足相关性,并不算难,难的是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去看待这个结果(即用于判定正负的眼光)。

关于这一点,永远绕不开老黄的大学生创业···是的,从相关性来看,双方的标准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对于创业的结果,你是用“得失”来衡量正负,还是用“得失带来的价值(此处非价值观的意思)”来衡量正负。

对于结果,双方没有本质的矛盾,但是双方标准的区别就在于判定正负时,使用的价值取向。

想要自己的标准更高一筹,就得让正负关系的判定方法,比对手眼光更长,胸怀更大···再说下去就是鸡汤了。

三·三、避免恶心的标准
1.必须满足相关性。

小事的结果就是小事,不要总想着往人类啊,社会啊,宇宙啊上面去靠,一旦你的标准不满足相关性,特别是影响力这一点,就会显得特别假大空。

一般,不会有完备性问题,如果有···请加强队伍的基础能力训练。

2.不要搞出多元标准。

为什么要有标准一开始就说了,把二元判定简化为一元判定。

如果你的标准搞出什么:“是否既x,又y”,这不还是二元判定吗!!那你还要标准干啥!比赛的时候,作为确定的某一方,你当然可以说,xy都是正的,所以结果为正。

可是什么叫标准!你好歹得假装你的标准是中立的吧如果你的标准中,x为正,y为负你怎么判定还是得再简化!所以你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标准,而是一个充分条件而已!这样的所谓标准,完全就是没有明白标准是用来干啥的辩手搞出来的垃圾!
四、标准不一致时,如何打?
记住,标准不一致是表象,它的本质依然逃不开辩题可辩性的三种情况:定义,价值,模型。

请仔细聆听对方的标准,找出真正的争议点,然后使用上面三种区别应采用的手段来打。

不要野蛮地说一句“您方标准不对”就完事了。

到底是它的定义有问题导致标准不对,还是建立的论证模型有问题,或者像创业那一场一样就是价值太low了请说清楚!
总结一下:
标准是用来做正负判定的。

标准必须满足相关性。

不要搞多元标准。

标准是表象,内在依然是辩题可辩性的三种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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