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必须注意这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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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营改增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人,营改增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发布时间:2016—08-16 11:08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一)税收风险分析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种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在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分析如下:1、增值税的风险由于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款中代扣的水电费用,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了业主,导致施工企业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而业主(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收到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开具的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含有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是不可以抵扣业主的增值税销项税。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8]40号和国税发[2008]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

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税收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合同签订技巧:1、将水电费计入施工企业产值的签订技巧第一,明确水电费用代扣代缴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政策趋势及应对策略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政策趋势及应对策略

到 实处 , 并把企业 中的一些不利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还应该尽快
改变粗放式 的经营管理模式 , 健全 内部管理机制, 提高管理水平 , 确保建筑施 工企业 的健康 、 稳 定、 持续的发展下去。 ( 二) 做好企业 的税收筹划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在面对营改增政策的时候 , 应 该充分意 识到 ,
税 收支 出已经成 为了其难以忽视的关键 因素 ,将对该行业的长远发展 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我 国颁布的新企业所得 税 当中,有 多处
内容都 可以成为新 闻传媒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文章在分析该行业进行纳税筹划实际意义的基 础上 ,提 出加强新 闻传媒行
业加 强纳税筹划的具体措施 。
关键词:新 闻传媒 ;加强 ;纳税筹划
如何选择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采购 、 针对 自身作 为纳税人客 观 现实的筹划等 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与全面 的考虑 , 把税收筹
划 放在核心 的位置上面 , 让企业领导层进行 反复 的研讨与论证, 并认真征求相关专家学者的建 议,并与具有一般纳税人 资格 的 供 应商或专业分包公司加 强合作 , 尽可 能的为建筑施工企业减 轻税 收负担 。此外 , 建筑施 工企业还可 以从试 点地 区以及试 点 行 业购买劳务, 最终达到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的 目的。
业加大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力度 , 这 是因为现行 的建筑施工企业
仍然在营业税的征收范 围内, 其需要缴纳较多的营业税 , 而根本 无暇顾及到新技术的推广工作,从而影响到了建筑施工 企业 总
体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 但是 , 如 果一 旦正式实施营 改增政策 , 将
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减轻税收压力 , 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技 术与新设备的采购 与引进工作 中去 , 有利于提升建筑施工企业 的现代化水平。 ( 二) 不 利 的 政 策 发 展趋 势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建议【摘要】"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不仅减轻了重复征税给企业带来的税负,也对行业转型升级和组织结构优化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并带来了涉及供应商的选择、物资设备采购方式、财务业务流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与优化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有关的一系列管理革新举措。

站在新的契机上,如何适应税制变化,做好税务风险管控是建筑企业必须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本文通过解析影响增值税销项和进项的主要原因,分析潜在的税务风险,对防范税务风险提出几点建议,更好的利用国家税收政策为企业创造价值,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建议1 分析目前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税务风险1.1 合同管理疏漏存在的涉税风险1.1.1 供应商选择不当在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时,当期应纳营业税额=当期收入*税率,税率是一定的,纳税额始终如一,所以,无论与一般纳税人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发生的含税成本都是一样的,不会对施工企业税负造成影响。

但“营改增”后,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进项-预缴。

公式中,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2%的增值税是固定的,那么施工企业只有通过取得进项以抵扣自身的税收负担和压力。

根据增值税征收体系来说,各合作方之间通过发票可抵扣制度,形成相互之间紧密连接的完整抵扣链条,施工企业与各合作方之间形成紧密连接的可抵扣链条,才能使各合作方之间能够以此为基础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实现国家为施工企业降税减负的政策优惠。

而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较为分散,还有不少项目地域较为偏僻,在材料采购上普遍所面对的材料供应商及材料品种“散、杂、小”,如砖瓦、白灰、砂石、土方及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杂货店、小规模纳税人供应,难以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税额抵扣,且施工企业劳动密集,普遍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高,施工队多数没有资质无法提供发票。

施工企业“营改增”后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施工企业“营改增”后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施工企业“营改增”后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摘要】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面临着税负增加、发票管理困难、成本控制困难以及竞争压力增加等问题。

税负增加使得企业负担加重,发票管理困难导致财务管理不便,成本控制困难使得企业难以降低成本,竞争压力增加使得企业面临更大竞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来应对挑战。

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自身竞争力,顺应时代发展,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挑战。

【关键词】施工企业, 营改增, 税负增加, 发票管理困难, 成本控制困难, 竞争压力增加, 解决方法, 总结1. 引言1.1 施工企业“营改增”后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施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主要问题包括税负增加、发票管理困难、成本控制困难以及竞争压力增加。

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税负增加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增值税税率的提高,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税负,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了一定压力。

发票管理困难也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营改增政策要求企业必须合规开具发票,但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开具大量发票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成本控制困难也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困扰。

营改增政策下,施工企业要求提高成本控制的能力,但是由于施工行业的特殊性,成本控制难度较大。

竞争压力增加也是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所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解决。

可以通过优化营改增税务筹划,合理调整企业税负结构,降低税负压力。

施工企业可以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企业可以加强对成本的监控和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法,降低经营成本。

施工企业还可以加强市场营销和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以应对竞争压力的增加。

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但是只要企业能够合理应对,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法,就能够顺利应对这些挑战,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增值税纳入营业税征收范畴,即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对生产活动中所增加的价值依照征税原则计征税费。

对建筑企业而言,这项改革的实行将对企业的经营模式、成本结构、现金流等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本文将就此为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探讨“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以供建筑企业参考。

一、影响1.劳务分包原税制下的劳务分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在新税制下,劳务分包行业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缴税比例纳税,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成本压力。

2.购置固定资产原税制下,建筑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只需要缴纳营业税,非常灵活,但在新税制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较高的增值税,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现金流此次“营改增”改变了企业的纳税机制,从以前的销售额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在销售业绩巨大的建筑企业,此种结算方式不仅有益于企业避免了神秘计算的费用,但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因为在前五年中企业可能无法获得增值税抵扣,从而反过来削弱现金流。

4.税负压力转变为纳税人的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对于小型的建筑企业而言,找到可靠的纳税师或者聘请会计的成本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

二、应对措施1.协调政策由于比较新的税制改革,政策上仍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协调税务部门与政府的关系,谋划公司发展战略,并避免合规性问题的发生。

2.优化模式营改增后,企业需要主动理清自己的生产链条,厘清自己的纳税期,并形成简化化、高效化的纳税模式,这样可以从纳税期时间、税负压力等方面优化企业经营成本。

例如,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服务方式,降低现金流的风险。

3.完善财务管理行业技术人员对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行业有许多技术人员的花费都需要拿到合同,这就要求企业要理清合同的款项和赊账,建立合同档案,及时监管并处理合同款项。

企业需要通过课税减免、简政放权是的政策变革,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梳理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梳理

商贸与税务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梳理□成都宁然”营改增”,就是将缴纳营业税的项目由缴纳增值税取代,以往通常是卖方负责营业税,在计税中考虑企业所有价款与价外费,现在买方应承担增值税,根据产品、服务等产生的增值情况进行纳税。

“营改增”的实施为建筑企业税务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让建筑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面对新的税制,建筑企业应该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深度解读“营改增”政策,科学合理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税务风险,为自身的稳定长远发展打牢基础。

一、营改增的概述”营改增”简单来讲就是由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站在税收政策角度来说,企业过去缴纳的营业税应税项目由现在的缴纳增值税应税项目所取代,为现代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支持作用,有利于企业采取多种技术措施进行避税,不出现违法行为。

对税务筹划来说,主要特征表现在其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专业性和风险性等方面,国家加快“营改增”的改革步伐,主要是帮助企业减税,不用承担过大的税赋负担,为企业经济建设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营改增”背景下,营业税的价内税转变为增值税的价外税,能够防止出现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现象,解决了其无法抵扣与退税等问题,形成增值税进项与销项的抵扣关系。

如此一来,能够让相关行业领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对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有促进作用。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面临的影响在“营改增”实施后,为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重点之处在于促使企业税负增加。

第一,“营改增”为施工材料费用带来的影响。

对原材料费用来说,在整个工程建设与施工投入中占据的比例达到了60%,包括混凝土、水泥、钢筋和劳保用品等,一般实行集中采购模式。

在“营改增”政策中,施工材料应该根据3%税率计算后进行纳税,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对其中3%税款进行抵扣。

而以前可以抵扣10%增值税税率,这导致建筑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税负。

第二,对机械租赁来说,建筑施工中需要用到很多大型机械设备,企业若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这些机械设备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当然更多的企业会考虑租赁的方法。

“营改增”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作者:吴新民来源:《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3年第09期摘要:2012年后,国家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行业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建筑施工企业也被纳入试点行业范围,将3%的营业税率转变为11%的增值税率。

笔者在本文中,对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营改增”之后的财会工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阐明了“营改增”后其对施工企业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前言:2011年11月1日,在经国务院的统一和批准下,我国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方案》,其中明确指出,至2012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化服务行业将成为营业税该增值税的试点,建筑项目施工企业也在其中,这是我国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建筑业每年可以创造出大量的产值和就业岗位,是我国国的重要产业之一。

与其他产业所不同的是,建筑业本身不仅是产品的生产企业,更是产品安装企业。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所实行的是营业税制度,与增值税不同,营业税是以企业收入全额作为计税基础,而增值税只是对增值额部分进行征收税款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试行后,必将会对国内建筑产业的结构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

一、对施工企业税收管理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试行后,对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纳税地点与以往不同。

改革开放以后,建筑企业已经不再向主管税务的机关申报纳税,而是改为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②使扣缴业务的人员与以往不同。

目前的施工企业实行总承包或分包方式,将总承包作为扣缴义务人,改革开放以后,无论是总承包人还是分包人都是增值纳的纳税人,不再履行总承包作为扣缴义务人这项规定;③征税范围与以往不同。

施工企业属于综合性行业,上游行业是否可以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是否可以拿到抵扣增值税的税票,这对施工企业的征税范围的影响是非常大的;④税率发生变化:不再以3%的税率对施工企业进行征收,而改为11%税率征收新的增值税。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

展 提 供 了保 障 。 具体 来说 , “ 营改 增 ” 有 以 下几 个 方 面 的 意 义 :
同, 容 易 产 生 某个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的 重 复 纳税 情 况 。 而“ 营 改增 ”
后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可 以 用 销 项 税 来 抵 扣 进 项 税 .使 得 纳 税 环 节
税 改 增值 税 在 改 变我 国税 收体 制 的 同时 ,避 免 了重 复 征税 等
问题 . 使 我 国的 流 转 税 纳税 制 度 更 加 完善 。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其 对 建 筑 施工 企 业 的发 展 有 着 深 远 影 响 。 本 文通 过 阐述 营业 税 改 为 增 值 税 对 建 筑 施 q -  ̄' _ l k 的影响 , 提 出 了企 业 相 关 的应 对 策略。
【 关键词 】 营改增 ; 建 筑施工企业 ; 营业税 ; 增值税 : 应对策略
低 增 值 税 税 率 的 一 种 政 策
有 什 么样 的影 响 呢 ? 以 下 , 笔 者 将 对 此展 开详 细 阐述 :
1 营业税改增值税 的 目的和意 义
经 营过 程 中 出现 重 复 征 税 的 情 况 .可 以有 效 地 减 轻 企 业 的 纳
2 . 1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有利影响
身发 展 , 从 而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 但 据 有 关 资 料 的研 究 表 明 , 在 在 全 国 范 围 内普 及 。 通俗来讲 , “ 营改增” 就 是 把 产 品 和服 务 一 这种 “ 营改增” 的新 税 制 下建 筑施 工企 业 的税 务 负担 不但 没有 并 纳入 增 值 税 的 征 收 范 围 , 不再对“ 服务” 征 收营业税 , 并且 降 降低 反 而增 长 了。那 么 , 营 业税 改增 值 税 到 底 对 建 筑施 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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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必须注意这7点
1施工企业包工包料的合同分为两种:
1)工程所用的材料是外购的情况下,是混合销售行为;
2)工程所用的材料是自己生厂加工的,是兼营行为,不是混合销售行为(法律依据:国家税务局2017年公告第11号文件第一条)。

2施工企业外购材料从事施工包工包料的合同情况下的征税办法
1)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施工企业,包工包料合同全部按17%征税,向业主开17%的发票;
2)没有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企业,全部按11%征收增值税,向业主开具11%的发票;
3)从事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系统集成安装和消防器材安装的行业,由于设备占了工程造价的70%~80%,会出现销项税小于进项税的现象,建议在签包工包料合同的时候,务必在一份合同中分别注明设备价款、劳务价款,然后分别开票,设备按17%,劳务按11%。

3建筑企业包工包料合同当中的材料是自己生产加工的征税办法
1)建筑企业自己生产加工材料的类型
①建筑企业自身有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情况;
②自身有苗圃的园林公司的情况;
③工地上有钢结构生产基地的钢结构公司;
④门窗、铝合金行业(安装加工);
⑤自身有碎石机的公路行业(路桥);
⑥电梯生产安装企业;
2)征税办法
①按兼营行为处理,货物按17%,劳务按11%(签一份合同的情况下);
②签两份合同的情况下,一份是销售合同,一份是建筑服务合同,销售按17%,劳务按3%征税。

4甲供材总额法的特点:
1)甲供材部分进施工企业的产值和工程结算价;
2)甲供材部分施工企业必须开发票给甲方;
3)甲供材部分甲方必须按转售处理向施工企业开发票,甲方不能按平价进平价出,必须按照甲供材采购价*(1+10%)向施工企业开发票。

甲供材差额征税的特点:
1)甲供材部分不进施工企业的产值和工程结算价;
2)甲供材部分施工企业不开票;
3)甲供材部分施工企业领用甲方的材料,财务上不做账,只做领用材料的手续。

甲方将材料发给施工单位的时候,直接进成本。

请记住,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或业主方采用甲供材差额法才会更合算。

5甲供材选择差额法如何签合同?
1、合同中的合同金额条款中,要标明**金额(含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金额,具体金额以最后双方领用材料的结算金额为准);
2、合同中的工程结算和支付条款中,要标明甲供材部分不进工程结算价,甲方按照扣除甲供材部分的结算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
3、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中,要注明施工企业按扣除甲供材部分的工程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个人挂靠公司的税收管控
1、合同管理
(1)所有的合同要用被挂靠方的名义签合同,建议被挂靠方有统一的合同模板;
(2)任何合同一式五份,挂靠方留一份,相关的第三方留一份,被挂靠方留三份;
(3)盖章的顺序:挂靠方先在合同相关的第三方处盖章,并确认签字,最后被挂靠方盖章
盖章签字;
(4)被挂靠方对合同模板实行纸质合同和编号领用制度,挂靠方写错的合同或没有签订的合同必须交回被挂靠方保管,不能随意丢弃,否则罚款。

2、物资采购管理
(1)工程所耗用的主材和设备,挂靠人先把资金支付给被挂靠人的账户然后由被挂靠人支付给相关的供应商;
(2)辅料的采购可以由挂靠人自己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然后取票回被挂靠方报销,建议单次报销在两万以内,最多不能超过五万,而且只能领普票报销,不能领专票报销。

辅料报销一定要提供销售方清单明细。

3、财务管理
(1)必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作为会计核算主体;
(2)所有成本发票必须开被挂靠方的名字,不能开成项目部的名字;
(3)资金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资金通过U盾授权密码支付,如果因业主要求,可以在项目所在地选一家银行,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设一个临时结算账户——共管账户,对本项目进行收支核算;
(4)挂靠方对本项目所赚的利润全部放在被挂靠方的账上。

4、挂靠方从被挂靠方取出利润的渠道和方法
(1)被挂靠方必须与挂靠人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2)被挂靠方将挂靠人聘为项目经理,签订劳动合同;
(3)被挂靠方必须与挂靠方找来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八大员)签订劳动合同;
(4)被挂靠方给挂靠人预提工资和缴纳社保费用,年终按绩效考核办法给挂靠人发放年终奖,挂靠人拿的工资、社保将从本项目的利润当中进行扣除;
(5)被挂靠方每月给挂靠人预提的工资要依法扣除个税,依法申报社保费,没有收到预付款的情况下,被挂靠方不可能扣个税、发工资;
建议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被挂靠方通知挂靠人先垫钱把钱转入被挂靠方的账户,被挂靠方会计上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某某挂靠人
然后被挂靠方将这笔资金用于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业主向被挂靠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被挂靠方将扣除相关税费后和管理费的余额支付给挂靠方冲减前面拖欠挂靠方的资金,会计上做以下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
贷:银行存款
(6)每年的5月31日之前,被挂靠方必须将预提的挂靠人的工资进行发放,发放工资的前提是要收到业主给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如果未收到业主的工程款,被挂靠方必须通知挂靠方垫资发工资,被挂靠方做借款处理,绝对不能出现拖欠业主的工资在5月31日之后发放的情况。

(7)被挂靠方要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给挂靠方报销费用,把利润降低,具体方法如下:
1)关于挂靠人的车辆使用费的处理,有两种方法:
①被挂靠方与挂靠方签订一个私车租赁协议,约定每个月租金和约定每个月被挂靠方项目部定额承担过路费、过桥费、油费,但是不能约定承担保险费、折旧费、按用车频率双方自己协定金额,但是租金要去国税局代开发票来报销;
②被挂靠方出一个关于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私车公用的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被挂靠方每月定额承担挂靠人车辆的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该费用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2)工地上的搬运费、装卸费、青苗补偿费、噪音扰民费、垃圾清理费的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每人每月只能做一次,每次控制在500元以内的支出,财务上做一个账务清单,清单后面必须附上搬运工、装卸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且签字按手印。

3)工地上的拆迁补偿费、扰民噪音费、青苗补偿费、工地赔偿费的处理
①必须与被拆迁者签订补偿协议;
②必须收集被补偿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要求编制赔偿支付清单,领款者必须在清单上签字按手印,标准由协议中约定。

7建筑企业工地班组挂靠劳务公司开发票的税收管控
1)建筑公司与挂靠的劳务公司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当中必须明确两大重要条款:(1)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建筑公司必须代挂靠的劳务公司代发农民工工资;
(2)合同当中的发票开具条款必须明确: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写清楚含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元,同时在发票的备注栏里写明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名称。

2)建筑公司必须以挂靠的劳务公司的名义与民工签合同,合同上必须盖劳务公司的公章,建筑公司必须以挂靠的劳务公司的名义,给每一位民工上社会保险和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民工本人、建筑公司、劳务公司。

3)规避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同的签订技巧
(1)在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中,注明工资必须是含社会保险的工资;
(2)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社会保险事宜条款,该条款必须注明财务出勤表等等的内容。

4)建筑企业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
(1)建筑企业在工地项目部上必须配备一位劳资专管员,加强对农民工进场、出场和编制工时考勤记录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给建筑公司留档备查,一份给劳务公司做账依据;(2)建筑公司的财务部必须将农民工在当地的银行开户(农民工工资卡),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
(3)建筑企业驻工地的劳资专管员必须收集每一位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让每一位农民工签字确认;
(4)建筑企业财务部根据劳资专管员传递回来的农民工工资考勤记录表编制每个月的工资清单(表),一式两份,一份建筑公司存档备查,一份给劳务公司做账的成本依据;
(5)建筑企业财务部根据劳动合同的名单清单、工时考勤记录表和工资表,审核无误后,每月发放到民工本人工资卡;
(6)一般而言,建筑公司严禁将班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代发农民工工资,若一定要班组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代发农民工工资的话,必须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①建筑公司签代发协议(劳务公司委托包工头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协议);
②实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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