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建设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建设律师事务所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其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事务所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效率、规范律师的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本文将探讨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关键的建议。
首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事务所应该设立明确的管理层级,明确每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例如,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规划,设立行政部门负责日常行政管理,设立专业部门负责法律业务等。
每个律师和职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其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人事管理方面,应明确招聘、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律师和职员。
财务管理方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收支管理等,确保财务运作的透明和合规。
项目管理方面,应建立项目管理流程,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职责,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第三,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应注重法律风险管理。
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管理。
管理制度应包括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明确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同时,应建立客户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服务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维护事务所的声誉。
最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应注重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律师事务所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可以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信息共享平台,方便律师和职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可以采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提高文档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可以开发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客户在线咨询和服务。
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建设对于事务所的发展至关重要。
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当今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法律事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升法律工作效率、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
信息化不仅改变了法律行业的工作方式,也为法律事务的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法律事务管理涵盖了众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法律咨询、合规审查等。
传统的法律事务管理方式往往依赖大量的纸质文件和人工操作,这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出现信息不准确、不及时以及难以共享等问题。
例如,在合同管理方面,纸质合同的签署、存储和检索都十分繁琐,容易丢失或损坏;在案件管理中,案件进展的跟踪和信息的汇总可能存在延迟,影响决策的及时性。
而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实现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智能化。
信息化建设为法律事务管理带来了诸多显著的优势。
首先,它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法律文件可以快速地创建、编辑、存储和检索,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例如,电子合同可以在线签署和审批,大大缩短了合同的签订周期。
其次,信息化有助于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协同工作。
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及时获取和更新法律事务的相关信息,避免了信息孤岛的出现,提高了团队的协作效率。
再者,信息化能够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借助数据库和自动化的数据录入与验证,减少了人为错误,确保了法律数据的可靠性。
此外,信息化还便于进行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通过对大量法律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趋势,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然而,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并非一帆风顺,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技术层面上,不同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数据安全问题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被篡改,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选择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系统并非易事,需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功能、可扩展性和用户友好性等因素。
在人员方面,部分法律工作者可能对新技术的接受程度较低,缺乏相应的信息化操作技能。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
司法领域作为法治社会的基石,更是需要与时俱进,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中。
本文就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展开讨论,并探讨其意义和具体实施方法。
一、司法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司法信息化建设对于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司法信息化可以提高司法效率。
通过网络化、数字化的手段,可以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提高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其次,司法信息化可以提高司法的公平性。
信息化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司法判断的影响,实现更加客观公正的审判;再次,司法信息化可以加强司法安全。
通过加强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可以更好地防止信息泄露和司法犯罪的发生。
因此,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方法1.建设信息系统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是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应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各个司法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协作办案。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的全流程管控,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2.推广电子诉讼电子诉讼作为司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实现纸质诉讼向电子诉讼的转变。
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包括电子立案、电子送达、电子卷宗等,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同时实现司法公正和便利。
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随着司法信息化的推进,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司法信息的安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监控。
4.推进智能化技术应用智能化技术是司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
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应用于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和法律知识检索等方面,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司法活动的全面监控和智能预测,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前景与挑战司法信息化建设具有广阔的前景,可以提升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 建设 意见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事务所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规模化、专业化建设已然成为当下的趋势。
规模化、专业化是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意义在于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提升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从规模化、专业化的概念、意义、现状和建设意见等方面探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规模化、专业化的概念及意义规模化是指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不断扩大,包括律师的数量、办公场所的面积、业务范围的广度等方面。
专业化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律师在该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规模化和专业化是相辅相成的,规模化可以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为律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专业化可以为律师事务所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促进事务所的长期发展。
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是其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的重要途径。
二、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现状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和专业化程度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律所在律师数量、业务范围、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不断扩大和完善,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律所设立了专业化部门或团队,形成了特色化的业务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也不能忽视一些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化、专业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些小型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和专业化程度上较弱,面临着资源不足、业务单一、竞争激烈等问题;一些律师事务所在规模扩张过程中存在管理混乱、人员流动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
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化、专业化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1.加强组织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律所的五化建设实施方案

律所的五化建设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行业也在不断壮大,律所作为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其发展也日益受到重视。
在这个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律所的发展也需要与时俱进,实施五化建设,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二、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现代律所建设的基础,律所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案件管理、客户管理、律师工作管理等各个方面。
通过信息化建设,律所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建设是律所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律所需要建立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信息、文书资料的数字化存储和管理。
数字化建设可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也更加便于信息的检索和共享。
四、专业化建设律所需要加强对律师团队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通过专业化建设,律所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五、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是律所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律所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规范律师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流程,提高律所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法治化建设法治化建设是律所发展的根本保障,律所需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律师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律所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七、结语律所的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是律所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不断完善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提升律所的核心竞争力。
希望各位律所能够重视五化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品牌推广 — — 活动策划
用主线管理营销策划活动 , 流程清晰 , 参与人 分工明确 , 协作性强 。且信息变更实时可见。
品牌推广 — — 总结分析
行业知识无法共享? 收集的档案资料等文件未做分类, 保存查找难?
今目标 · 文 档
文档管理
在网盘中建立不同的文档文件夹, 之后将所需文档上传到该文件夹中。 并且 , 可将文档共享给需要的人员。 同时 , 也是卷宗管理的辅助手段。
公共文档 私密文档 业务文档 合同文档 部门文档
今目标根据自身30+项应用的不同 特点 , 以案件管理为核心 , 规范 案件处理流程 , 增加各部门办公协 作性 , 提高工作效率 。很好地解决 律师行业现有的重要问题 。
解决方案
适用于律所的沟通平台
基于组织结构视图的内部沟通 ,包括通讯录、邮件、企业 即时通讯、通知、公告等平台应用 ,共同构成律所的统一
沟通平台。
主线的特性非常适合律师办案的全过程 , 一条主线、一个 案件; 随时增补新证据、文件等 ,保持整体信息链是最新
的; 跨组织协作 , 支持与分所律师的联合办案。
解决方案
客户信息散乱存放 ,难管理? 客户信息无实时共享和服务 记录 ,每次使用可能需要重 新核实?
3 .客户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今目标 · 客 户
客户管理
今目标客户 , 适用各类律所的客户资源统 一管理; 对客户信息详尽记录 , 便于对客 户进行跟踪及反馈 。管理者实时掌握与客
户沟通情况。
解决方案
4 .业务监督与风险控制
律师通常单打独斗 ,案件过程中风险 如何监控? 年轻律师经验少 , 如何实时监控?
今目标 · 主 线
风险监控
通过主线建立每个案件的 看板 , 管理者可以监控到 案件的每个阶段、每个环 节、每条记录 。发现问题、法规及业务知识
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
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是指对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的工作,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财务、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
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的良好运营是保证律所正常运作的基础,是律师事务所成功经营的必要保证。
一、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是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行为,提升律所的整体素质。
建设行政管理制度需要细致而周密的考虑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并形成相应的制度文件。
该文件应涵盖行政管理工作的各方面要素,包括行政管理职能、行政管理流程、行政管理标准和行政管理责任等。
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包括经济决策、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等内容。
有必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律师事务所资金管理能力。
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围绕着律所的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等方面展开,并要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三、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注重对律所人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格外注重对律所律师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
对于律所的高端律师要加强培育和帮助,互相提高;对于新进律师要关注其基本能力的增强,同时安排合理的科目和专业速成学习。
人力资源管理还要强调对律所员工的监管,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
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各个行业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律师事务所需要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律所的信息化管理。
律所要建设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使得律师事务所能够更好地管理律所内部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需要。
五、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设施管理是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中很重要的部分。
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建设
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建设在当今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法律事务的处理也面临着深刻的变革。
法律事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成为了提升法律工作效率、保障公正公平、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一、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1、提高工作效率传统的法律事务处理往往依赖大量的纸质文件和人工操作,不仅费时费力,还容易出现错误和遗漏。
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可以实现文件的数字化管理、自动化流程处理和快速检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例如,律师在准备诉讼材料时,可以通过系统快速获取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保证信息准确和安全法律事务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如客户隐私、案件证据等。
信息系统通过严格的权限管理和加密技术,可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修改相关信息,有效地保护了信息的安全性。
同时,数字化的记录方式减少了人为因素导致的信息错误,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工作在一个法律团队或机构中,不同部门和人员之间需要密切协作。
法律事务信息系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使得各方能够及时交流和共享信息,避免了信息孤岛的出现。
例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可以在系统中就案件的进展和证据进行沟通和交流,提高了司法工作的协同性。
4、提升决策的科学性系统可以对大量的法律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法律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通过对过往案例的分析,法律工作者可以更好地预测案件的结果,制定更合理的策略。
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1、案件管理模块这是系统的核心模块之一,用于记录和跟踪案件的全过程。
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当事人情况、案件进展、相关文件等。
通过该模块,法律工作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个案件的状态,及时进行处理和跟进。
2、法律法规库收录了全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方便法律工作者随时查询和引用。
同时,系统还可以提供法律法规的更新提醒,确保使用者能够获取最新的法律信息。
3、文档管理模块实现对各类法律文件的数字化存储和管理,如合同、证据、诉状等。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信息化建设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法律服务领域也在逐渐进行法律信息化建设。
法律信息化建设是指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法律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本文将探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信息化建设,并分析其对法律服务的影响。
一、法律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与意义1. 快速传播与获取法律信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法律信息可以快速传递,律师、法官、公证员等法律从业者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法律文件、案例、文献等信息资源。
2. 提高办案效率:借助信息化工具,法律从业者可以快速检索相关法律资料,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3.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信息化手段,法律从业者可以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4. 促进司法公正:信息化建设可以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司法数据,监督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减少人为因素对司法判决的影响。
二、法律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应用1. 案件管理系统:通过建设全面、高效的案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信息化记录与管理,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
2. 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借助信息化平台,可实现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减少手工书写的工作量,提高文书质量和准确性。
3. 线上法律咨询与办理:通过搭建互联网法律咨询平台,律师可以在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可以在家庭、公司等环境下咨询法律问题,节省时间与成本。
4. 司法大数据应用:通过对海量的司法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为法官提供类似案例、预测判决等辅助信息,提高裁判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三、法律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 法律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需要保护法律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2. 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获取渠道不均衡,可能导致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推进司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用
推进司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用一、信息化背景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新月异,信息化已经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司法领域也不例外。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为司法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信息化建设和运用的推进,不仅可以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还可以加强司法公正、便利群众和促进司法改革。
二、推进司法信息化的重要意义1.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快速查找和处理,避免了繁琐的纸质文件工作,并能自动化处理一些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
2.增强司法公正。
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可以提高司法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公正地裁定案件,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便利群众。
信息化使司法服务更加便捷,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展、提起诉讼或办理其他司法事务,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4.促进司法改革。
推进司法信息化可以为司法改革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更好地解决案件积压、审判时限等问题,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
三、推进司法信息化的现状和问题分析当前,我国司法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阻碍司法工作信息化推进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次,信息化程度在不同地区和法院之间存在差距,存在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
此外,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和引导。
四、加强信息化理念建设1.增强信息化意识。
通过开展培训、宣传和教育,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使其认识到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注重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防护机制,保障案件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五、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1.加强硬件建设。
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计算机设备等,为司法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2.优化网络环境。
建设高速可靠的网络环境,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和快速。
六、推动信息化应用1.建设全面的案件管理系统。
通过建设全面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信息一体化、共享化,提高案件整体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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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作者:武绍智张馨心来源:中国律师网时间:2009-6-19 20:53:31
本文从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概念着手,用提问的形式一步一步地揭开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面纱,展示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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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
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就是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充分开发、运用与律师事务所有关的各种信息,发现机会,运用机会,使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品牌管理、律师管理、薪酬管理、资源管理、现有客户管理、潜在客户管理、质量管理、市场开发管理等一系列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化、程序化、自动化,从而再次发现信息,及时做出决策,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的过程。
二、为什么要进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
不少律师认为,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没有必要,和自己没有关系,甚至在律师事务所要求按照律所内部规定利用网络发布或者保存信息时,消极对待。
诚然,很多律师喜欢单打独斗,像一个行走江湖的剑客,秉承“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我行我素,无拘无束,天地任我行。
笔者并不反对律师单打独斗,做一个侠骨柔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剑客,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然而,世间没有哪个人是万能的,能单枪匹马解决一切事情。
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尚有浪子阿飞为良朋,笑傲江湖的令狐冲尚有风清扬为益友,侠盗留香的楚留香尚有胡铁花、姬冰雁为知己,古龙更在《午夜兰花》中写道:“我记得自己问过或者被问过这一个问题,答案是非常简单的--没有朋友,死了算了。
”希望自己可以如侠客般倚剑天下策马江湖的律师们,是否也需要朋友们的鼎力相助呢?若在关键时刻,没有互相可以传递信息的途径,怎能呼朋唤友、一呼百应?相互切磋也好,及时相助也罢,都利不开信息的传递,古代大侠常用啸声或焰火为号传递信息,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信息传递最好的途径,如果加以利用,无疑会虎生双翼、事半功倍,这正是“现代剑客”的需求。
而对于那些有志在律师界带领一支精干队伍的“大将”或者“元帅”来说,信息化建设更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笔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1.信息化建设在案源开拓上的必要性
就像武功秘笈永远是武林中人争夺的对象一样,案源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命门所在,没有案源,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案源的开拓有很多种方法与策略,而做出什么样的策略,跟信息息息相关。
炮火连天的战争中如果不根据收集来的情报及时做出决策,结果可想而知。
对于律师来说,开拓案源跟战争没什么区别,都要收集信息、分析信息、运用信息,并及时做出相应的措施,这个过程就是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
收集信息需要渠道,网络便是渠道之一,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信息的程序化与自动化,紧接着我们要做的就是查询、分析、总结信息与及时行动了。
目前,几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网站,每天哪些客户在点击我们的网站?他们查询什么内容?需要什么帮助?通过什么渠道来到我们网站?哪些关键词能使客户直接找到我们的网站?我们用哪些关键词能够吸引目标客户?等等,这些信息可以用一个自动化软件帮
助我们得到,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加强关键词的整理,使客户更加准确、便捷地获得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和帮助。
让客户便捷地得到帮助,是产生信赖的基础,也是获得案源的基础。
如果律师事务所再结合咨询登记等手段获得更多的信息的话,不难从中发现,很多客户是通过网络找到我们的,其实这就是我们信息化建设的成就之一。
2.信息化建设在提升业务质量、服务质量上的必要性
自动化管理一直是经营者的梦想,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也不例外。
工业生产可以实现自动化,管理却始终因为各种因素,难以实现彻底地自动化,尤其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律师能为客户提供的,无非是无形的法律服务,管理起来难度更大。
如果把信息化建设运用到管理中来,就可以让无形服务有形化,有形化就可以分辨业务质量与服务质量的优劣,更可以给其他律师提供借鉴,使律师之间能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从而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素质。
具体一点说,就是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自己的内部网络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律师按照固定程序在不同的案件类别栏目里提交自己的案件详情、办案思路、办案中撰写的法律文书、运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案件结果及归档总结等文档,自然形成一个完整的办案实录,既可以让管理者及时了解办案动态、及时修正偏差,便于让其他律师在不同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参与案件的谈论,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互相促进,还可以让时间去验证办案策略的对与错、律师观点的真与伪。
另外,律师事务所还可以根据律师发布的各类信息,组织评比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办案律师等活动,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荣誉感。
这样一个系统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无疑会为不同时期进入律所的律师提供业务指导与服务方向,使本所律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过硬的业务质量与服务质量立于不败之地。
3.信息化建设在资源共享上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谁拥有资源谁就是获胜者、成功者,资源共享则成为大家时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如何能使之落实做到真正有效的资源共享呢?我们不妨再次利用信息化建设这个有力的途径。
其实上面一个小节讲述的内容,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即是资源共享,不过它只是资源共享的一个部分。
我们不妨想一下,律师事务所需要哪些资源,公检法?其他行政部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名单?法学泰斗?老乡?同学……很多很多,似乎没有我们不需要的。
参照上述事例,如果每位律师都自觉在内部办公系统添加自己所拥有的这些资源,无疑会为彼此提供信息和支持。
当然,此类资源可以细化到哪个法院、哪一法庭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及来回路线,凡是能为自己、为他人提供方便的信息都可以按照不同行业分门别类地归纳、提交。
在日趋繁忙、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我们如果能充分利用这些共享的信息,自然就会节省不少时间与精力,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益与价值。
当然,资源共享不单单包括刚才所说的,资源这个词本身就有很大的外延,律师事务所只有借助信息化建设才能凸显资源的价值与能量,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4.信息化建设在客户完成远程委托上的必要性
目前,电子商务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信息化的诸多领域中,电子商务已普遍被认为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方向,是企业信息化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电子商务的实现更是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最高阶段。
然而,据调查表明,我国信息化应用水平、企业电子商务建设仍处尝试阶段,企业在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只占总资产的0.21%,是发达国家的1/50。
大多数企业的电子商务尚处在信息发布、收集、交流的阶段,在我国,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只占
21.6%,从事网上采购的企业占4.1%,网上销售的企业占3.4%,定单与合同的正式签订、支付等活动基本上还在网下进行。
而律师事务所对互联网的应用更加单一,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仅局限在网络内进行信息查询和律所形象的宣传与推广上。
其实,律师事务所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客户委托,完成交易。
目前已经有律师事务所正在研究如何建立一个网上委托系统,即法律服务电子商务,使远程客户在节省时间与交通成本的基础上,依托电子商务完成授权委托及付款。
所以,电子商务的应用在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将任重而道远。
当然,还有很多需要陈述的内容,如信息化建设于团队建设、品牌建设、文化建设、薪酬管理、客户管理的必要性,这些项目既独立存在又互相牵连。
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领导是关键。
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不单是技术问题,信息化的过程也是律所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管理转变的过程。
律师事务所管理者的高度重视、直接决策、宣传推动和组织实施,对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
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认为:无论是信息化三个层面哪一个层面的工作,都是先有思想、先有流程、先有模型,然后才有信息化的实现。
因此软件程序、硬件工具也好,顾问公司、系统集成商、应用集成商、抑或是企业的CIO也好,都只能起到鼓吹、辅助、咨询和推动的作用,决不能代替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尤其是企业一把手的作用。
同样,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需要高屋建瓴地理解与运用信息化建设,才能使之完善,更好地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与核心竞争力。
作者单位: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