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民政局)【精选】
法制工作述职报告范本【三篇】

法制工作述职报告范本【三篇】导读:本文法制工作述职报告范本【三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透过实施行政执法职责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基础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据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红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红岗区民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职责制考核方案》等近10项80余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首先,狠抓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
根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采取群众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地学完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
与各街道党委、杏树岗镇、兴隆牧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职责状,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设立监督台,健全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构成制约机制。
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
其次,下大力气抓了民政法律、法规的汇总、分解工作。
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民政工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做了统计、归类和分解,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
包括《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民政局职责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民政局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资料、办事程序,坚持做到“五个公开”。
一是全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职责人管理职责分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结果公开;五是管理规定公开。
二、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落实推进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区15个村委会和104个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
2023民政局工作总结通用5篇

2023民政局工作总结通用5篇2023民政局工作总结通用精选篇1各位领导、同志:我于x月任管理区民政局局长,至今已经x个年头。
多年来,我修身慎行,团结带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履行“维护民利、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稳定”的职责,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根据区党委、区纪委的安排,我很高兴作为“三述”对象汇报职、廉、德三方面主要情况。
这既是一次接受评议和鞭策的过程,更是一次对我的思想再碰撞、工作再检阅、党性再提升的经历,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忠实履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1、社会救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
根据省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安排,6-9月,按规定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2户43人、城低保对象12户33人,新增城镇低保对象6户14人,农村低保对象33户43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镇低保人均补助提高到246.6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提高到113.8元/月、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提升242元/月,总体水平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2、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我区实际建立了资助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慈善援助的“五位一体”的救助政策,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由低保、五保对象扩大至低保边缘户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老年人),1-9月住院救助患者124人次,打卡发放救助金15.4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区困难群体就医难和因病致贫问题。
3、孤儿救助及时到位和养老服务进一步健全。
按照国家规定和民政部下发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指导意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每月按60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了孤儿生活费,并与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书,随时对孤儿生活情况进行回访,管理区现有14名,1-10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4万元,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型养老模式,新建新增养老床位50张回龙圩管理区中心敬老院,目前工程进度已完成了70%。
民政局关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

民政局关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100多部,其内容大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优抚安置、军休、评残追烈、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地名区划、殡葬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三个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全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将一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收回到县市局实行集中登记。
新《婚姻法》和《登记条例》颁布后,州民政局专门组织八县市婚姻登记人员先后到省、州集中培训,各县市也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基层乡镇办新《婚姻法》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累计发放《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几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
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依法设置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登记,文明服务。
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硬件建设。
目前,全州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贯彻 法情况汇报

贯彻法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根据最近的工作情况,向您汇报一下贯彻法情况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团队在贯彻法情况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我们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牢记法律的底线,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工作的合法合规。
其次,在贯彻法情况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及时了解
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为法律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加强了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
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因法律问题而引发的工作风险和纠纷。
最后,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
法律风险问题,确保了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我们在贯彻法情况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比如,部分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入,需要加强培训和教育;部分工作流程还存在法律风险隐患,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加强对工作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贯彻法情况的能力和水平,为公
司的发展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谨此汇报。
此致。
敬礼。
公务员在民政局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总结

公务员在民政局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总结一、引言法律法规的执行是民政局内公务员的重要职责之一。
公务员在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既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和执行能力,又要遵循合规的工作原则,确保法律法规在民政局内得到有效执行。
本文将对公务员在民政局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进行总结。
二、规范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1. 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公务员在民政局内执行法律法规前应充分理解其重要性。
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助于加深对法律法规原理的理解和内化,提高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处理问题的能力,并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持续的法律法规培训民政局应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为公务员提供机会进行知识更新和交流,提高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案例分析,以加强公务员对法律法规执行的实践应用。
三、建立高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机制1. 创建法律法规执行团队民政局应设立法律法规执行团队,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务员在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应用。
该团队可以由具备专业法律背景的人员组成,为公务员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
2. 加强内部合作与沟通公务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时,应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与沟通。
例如,在涉及财政资金的事项中,与财政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四、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机制1.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民政局应建立规范的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务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法律法规执行的有效性。
2. 实施问责机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民政局应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
对于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威慑作用。
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与教育1. 提供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民政局应定期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以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程度,并解答公众对法律法规执行的疑问。
2. 推进公共法律知识教育民政局可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公共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从而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汇报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要求,我对我们部门最近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上次汇
报以来,我们部门在法律服务活动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具体情况如下:首先,我们积极参与了社区法律服务活动。
通过与社区合作,我们成功举办了
多次法律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了法律知识,解答了他们的法律疑惑,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
这些活动不仅提升了我们部门的社会形象,也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为社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针对一些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我们组织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团队,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我们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制定了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方案,帮助他们解决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得到了他们的肯定和感谢。
另外,我们还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
通过制作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开展法律宣传周等形式,我们向公众传递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的法治建设。
这些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力度,更加注重服务对
象的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上就是我对我们部门最近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对我
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谢谢!
此致。
敬礼。
区民政局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区民政局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区民政局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一、活动目的和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区民政局党员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党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规范党内生活,提高党员履行职责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经区民政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21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组织开展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增强党员对党内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促进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巩固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整顿工作成果。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一)学习党内法规文件本次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对选编中的主要法规文件进行了系统学习和深入解读。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确保党员对各项法规文件的理解和运用。
(二)开展宣传活动1. 制作宣传资料:区民政局党委组织,制作了海报、宣传册等宣传材料,内容涵盖党内法规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通过多个宣传媒体形式,向党员和局内职工进行广泛宣传。
2. 开展宣讲会:为进一步加深党员对党内法规的理解,我们组织了专题宣讲会,邀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邀请相关部门的代表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
宣讲会紧扣党内法规的核心内容,通过生动的讲解和互动式的讨论,引导党员深入理解、真切感受。
3. 邀请专家培训:为了提高党员群众的法律素养,我们特邀法律专家开展培训活动,讲解国家新修订的法规、法律和相关政策。
专家通过授课、案例分析等形式,让党员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开展对党员的约谈教育在活动期间,我们还组织了对党员的约谈教育,通过与党员进行个别交流,了解党员对党内法规的学习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指导。
针对一些党员存在的纪律问题,加强教育和批评,帮助他们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引导他们加强党性修养。
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一:关于区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评议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第四调研组成员对全区民政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征求了各级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的意见,11月4日,到区民政局集中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了全区民政工作的汇报,对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深入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成效(一)落实意见,接受监督,评议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民主评议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专门印发了《关于征求对全区民政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开信》和《便民服务政策指南》,积极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用开放的姿态接受评议,用实事求是的作风搞好评议,用评议的结果检验和促进工作。
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评议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通过各种形式,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民政部门工作动态,从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入手,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各级人大代表反馈的164条意见和建议,已有149条整改落实完毕,另外15条正在整改过程中,较好地促进了全区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紧扣主题,真情服务,民生保障工作全面改善。
区民政局紧扣民生主题,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政府惠民工程,全区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和切实改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基层群众的一致称赞。
实施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对城乡近5000户家庭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及临时救助救济;对95名农村五保对象、18名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对22名散居孤儿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接受退役士兵300余人,落实了18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障待遇,换发残疾军人伤残证600个,烈士证280个;为1700多名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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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民政局)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100多部,其内容大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优抚安置、军休、评残追烈、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地名区划、殡葬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
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三个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全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将一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收回到县市局实行集中登记。
新《婚姻法》和《登记条例》颁布后,州民政局专门组织八县市婚姻登记人员先后到省、州集中培训,各县市也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基层乡镇办新《婚姻法》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累计发放《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几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
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依法设置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登记,文明服务。
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硬件建设。
目前,全州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了上登记、电脑出证,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收养法》贯彻执行情况
收养登记是国家的一项民事登记,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
了“一切为了孩子”的收养登记工作宗旨,明确收养登记机关的性质职责、管辖权限、办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了收养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全州共办理弃婴收养159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我州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万人,70至79岁的万人,80岁以上的万人。
老年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近1个百分点,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5月,省政府对1999年第181号令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301号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州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州、县市调整充实了老龄委成员。
作为州老龄委工作机构,我们积极协调和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年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老年人保障法》,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
为了加大对301号令的宣传,我们翻印10000册发放到县、乡、村,广泛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期间,我们又翻印了10000册分发到州直相关单位、州、县市党政领导以及行评督查员、服务对象等。
今年,我们组织各县市对省政府301号令所涉及的17项老年人优待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查督办和落实。
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
去年,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州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2540个村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村委会成员8711人,其中主任2519人,副主任963人,委员5229人。
在选举工作中我们成功推行了改“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改“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中演讲”为“竞选人在选举大会前演讲”,改“两委分选”为“两委统选”,改“外部监督”为“内部监督”等六项创新,同时在选举中积极指导各村推广和借鉴市“1+4+”村务公开模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深化。
今年,全州各级对新任村干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培训。
全面实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州2540个村均按要求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消除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
全州村委会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体系已基本形成。
同时,积极推进居委会换届。
截止目前,全州已有94个城镇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完成率%,其余将在年内完成。
5—6月,州人大副主任冯国亮率领调研组,深入宣恩、利川等县市对城镇社区居委会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办公和服务设施、居民自治等情况进行
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为州委、州政府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工作的意见》,已经州领导批示,目前正在办文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