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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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07-04-18 13:4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生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负责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的部门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事企业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五条事故分类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安全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一)员工伤亡事故:系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施)不齐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二)交通事故:系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船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船舶)损坏的事故。

(三)火灾事故:系指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火灾,并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烧毁)或住宅受灾的事故。

(四)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系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井喷失控、装置或管道爆炸、油气泄漏、设备损毁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以及电气生产事故致使区域大面积停电等。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中石油事故管理..

中石油事故管理..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附证据材料,调查组成员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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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故分析会要求
事故企业应按照 HSE 管理体系要素要求,深 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般及以下事故由企业或者企业所属事故单位 召开事故分析会。 较大及以上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分析 会。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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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调查组义务
恪尽职守 遵守事故调查纪律 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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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企业办公室
重大及以上事故:
30分钟之内报告
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主管部门
立即
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
适用于承包商事故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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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向地方安监部门报告事故程序和时效
企业 所有事故:
1小时之内报告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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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事故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的规定
事故发生后:
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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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事故单位现场应急人员的要求
企业或者企业所属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 擅离职守。 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已经发生一般事故A级, 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 企业主要领导公出在外时,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中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

中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分析。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以及事故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事故规律性,制定和实施有效对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一般A级及以上和升级管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机关职能部门参与主管业务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参与集团公司对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受集团公司委派,组织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专业分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组织对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三)配合集团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心设在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持机构。

主要职责:(一)参与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参加事故现场调查,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三)负责一般A级以上事故及升级管理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四)建立并维护事故调查专家库。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范本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范本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石油石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各级中石油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办法。

第五条坚持科学技术进步和综合防治,加强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第六条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保障员工熟悉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安全。

(五)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消除安全隐患。

(六)建立完善的事故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生产安全风险。

第七条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责任主体是中石油单位的领导班子和责任部门。

第八条中石油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生产安全事故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风险,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九条中石油单位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风险时,应当及时上报、通报并妥善处理,不得掩盖、隐瞒或逃避。

第十条中石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事故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一条中石油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中石油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中石油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第十四条中石油单位应当组织好事故现场的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油田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油田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油田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一、调查原则1. 依法公正对于油田火灾事故的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并且要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偏不倚地查明事实真相。

2. 安全第一在进行调查时,必须确保人员和现场的安全,不能因为调查而加重事故造成的损失。

3. 责任追究对于造成油田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公正处置。

二、调查流程1. 事故发现一旦发生油田火灾事故,首先要及时发现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扑救。

2. 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启动调查流程。

3. 调查组成由专业的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安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 收集证据调查组要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收集现场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图、视频、照片、物证等。

5. 调查问询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包括现场工作人员、监工、管理人员等,了解他们对事故发生的了解和看法。

6. 资料调取调查组要调取相关的资料,包括事故前的检修记录、运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7. 实验验证根据现场情况,可以进行相关的实验验证,以进一步了解事故原因。

8. 报告撰写调查组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调查结果,撰写详细的调查报告,说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9. 提出意见调查报告完成后,要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强安全管理、改进工艺等。

10. 相关部门处理调查报告完成后,要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调查技术1. 火灾现场勘查技术通过对火灾现场的勘查,可以找到可能的火灾原因,包括火源、可燃材料、氧气供应等。

2. 化验分析技术对现场收集的化验样品进行分析,找出可能的火灾源头,包括化学物质成分、火灾痕迹等。

3. 资料技术通过调取相关的资料,包括检修、运行等记录,找出有可能的火灾原因。

4. 证人询问技术调查组要对现场的相关证人进行询问,了解他们对事故的认识和看法。

四、调查注意事项1. 现场保护在调查时,要确保现场的保护,不能因为调查造成二次伤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质量事故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问题或不合格造成损失以及在国家、省(市、自治区)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管理,包括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等。

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质量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质量事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见附录1);在社会上造成特别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的质量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的质量事故;国家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集团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同类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停工5日及以上、返工工作量超过30%及以上、工期延误3%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三)较大质量事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经省(市、自治区)、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因所属单位质量原因发生退货赔偿或产生纠纷,涉及产品或服务价值达30万元及以上的;造成工程停工3日及以上5日以下、返工工作量超过10%及以上小于30%、工期延误1%及以上低于3%的质量事故。

(四)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停工3日以下、返工工作量10%以下、工期延误1%以下的质量事故。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根据中石油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范围和内涵,包括人员伤亡事故、设施设备损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2. 生产安全责任: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 生产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等。

4. 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要求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和全面调查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并规定了事故后的处置措施和责任。

7. 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监督和检查:规定了生产安全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和程序,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控制。

以上是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事故分类和分级第一条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4、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它原因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6、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7、放射事故:放射源丢失、保管不善、造成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二条上报集团公司事故1、一般事故(1)1次造成1~9人重伤;(2)1次造成1~2人死亡;(3)1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4)炼化、销售企业1次跑、冒、漏油﹙料﹚及油品变质在10吨及以上;油田企业1次跑油在30吨及以上;管道储运企业1次跑油在100吨及以上;海上发生1次跑油在1吨及以上;销售企业1次混油混入量100吨及以上;(5)炼化企业1次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2、重大事故(1)1次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2)1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3)1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特大事故(1)1次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2)1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3)油田无控井喷事故。

4、工业火灾、爆炸和放射事故,事故分级按公安局、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发生下列事故,应报集团公司备案1、企业周边发生可能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事故;2、在企业内施工的外单位发生的事故;3、发生本规定第二条以外,在社会造成较坏影响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

XX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和《XX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公司和具有实质控制力的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以及事故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事故规律性,制定和实施有效对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处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并维护事故调查技术专家库。

第五条纪检监察处参加事故及组织背后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一)依照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二)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并按公司主要领导要求参与特殊情况的其它事故调查处理。

(三)组织对事故背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四)依据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第六条人事处、总调度室、工程技术处、质量设备处、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受公司委派,组织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三)配合公司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第八条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由集团公司成立事故内部调查组开展事故内部调查。

第九条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司领导或者委托安全环保处领导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总调度室、工程技术处、安全环保处、质量设备处、纪检监察处、安全环保监督中心等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1. 引言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其日常运营中面临着各种生产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中石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管理。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中石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对事故的评估、预防、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进行规范。

本办法适用于中石油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员和活动。

3. 术语和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指在中石油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安全风险评估:对中石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系统评估,确定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措施:针对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应急管理: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散和影响,并迅速组织抢修和救援工作。

•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4. 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4.1 安全风险评估中石油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勘探、钻井、采油、储运和加工等环节。

评估过程应包括对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事故预防措施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中石油应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并实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供员工培训和教育等。

中石油还应定期审查和更新这些措施,以确保其有效性。

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5.1 应急预案中石油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预先准备。

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装备和应急通信等内容。

中石油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2 事故报告和处置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中石油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报告,并按照预案进行事故处置。

事故处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封控,伤亡人员的救治和转移,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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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分析。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以及事故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事故规律性,制定和实施有效对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一般A级及以上和升级管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机关职能部门参与主管业务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参与集团公司对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受集团公司委派,组织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专业分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组织对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三)配合集团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心设在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持机构。

主要职责:(一)参与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参加事故现场调查,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三)负责一般A级以上事故及升级管理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建立并维护事故调查专家库。

(五)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技术研究。

第三章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第九条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业务分管领导指派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监察部和其他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专业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部门副职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专业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发生一般A级事故时,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确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专业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

发生一般B级和C级事故时,由所属企业参照本规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发生井喷失控着火、炼厂着火爆炸、储油罐区泄漏着火、长输管线火灾爆炸和天然气下游业务爆炸火灾等升级管理的事故时,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部门副职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专业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调查组组长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可对调查组的组成和人员进行补充和调整,聘请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必要时设置管理、技术、综合等若干小组。

第四章事故调查工作内容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般工作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勘查事故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开展技术鉴定、进行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编制调查报告、资料归档。

第十五条接到事故报告后,依据事故级别及影响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前,应根据了解的事故初步信息,明确调查组人员、职责及分工,收集事故调查所涉及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准备事故调查所需工器具。

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事故调查组长应组织召开会议,听取事故情况介绍,明确事故调查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工作纪律等。

事故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初步确定的事故原因、应急处置措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第十六条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内容包括:(一)现场物证: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及位置等。

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件,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保管人和保管地点。

(二)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事故单位的合规性资料;事故现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岗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方式;事故相关人员岗位资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当天,事故相关人员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个人防护状况。

(三)事故发生的证实性资料: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合规状况;事故现场气候、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及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体系文件、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工作指令、作业许可、工艺卡片、应急预案等资料及执行情况;施工记录、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巡检记录、监督监理记录、相关会议记录等证实性材料;有关合同及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

(四)图像证据材料:显示物证和伤亡人员位置、可能被清除或践踏的痕迹、反映事故现场全貌的所有照片或影像资料;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现场人员位置图等。

地方政府调查组在现场取走的物证,事故企业应留有相应的影像资料和纸质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第十七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开展对有关人员的询问工作,询问笔录格式见附件1。

(一)根据事故情况确定询问对象,主要包括现场操作人员、当事人、目击者、知情人、管理人员,事故涉及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商以及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监督、监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询问对象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根据询问的目的和对象,拟定询问提纲,内容一般包括:询问对象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过程、现场目击状况、现场人员情况、异常变化情况、应急处置情况以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询问应当由2名及以上调查人员进行。

询问前,调查人员应向询问对象告知其有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并对其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询问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笔录。

第十八条根据需要,开展现场痕迹和物品的分析鉴定工作。

现场调查不能完全确定事故原因或性质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使用的材料、介质、相关产品等进行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实验分析或质量性能鉴定,也可委托开展模拟试验,通过技术鉴定进行深入的技术分析。

第十九条在现场勘查、人员询问、技术鉴定的基础上,从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确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

事故原因因素分析参照表见附件2。

(一)直接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导致能量失控的直接因素。

(二)间接原因:是指导致事故直接原因产生或存在的因素。

如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中存在问题,作业现场环境不良等。

(三)管理原因:是指由于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因素。

如未建立组织机构或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清,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员工不具备上岗条件、缺乏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没有或不认真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等。

依据事故原因分析结论,认定事故性质。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一条现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组长组织召开会议,在事故原因分析、性质认定的基础上,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3。

事故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简要概述(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人员伤亡状况、直接经济损失等);(二)事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概况(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生产能力、劳动组织情况等,以及事故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联关系);(三)事故相关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状况;(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六)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七)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九)附件(与事故直接相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事故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图、技术鉴定结论、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与事故调查报告有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归档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信息快报;(二)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三)事故调查报告书及附件;(四)现场勘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五)伤亡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六)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七)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或纪要;(八)政府部门事故处理批复或结案通知;(九)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材料。

第五章相关要求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事故调查结束后,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故调查结果,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四条事故单位对发生的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和升级管理的事故,应制作事故案例专题片。

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活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事故原因因素分析参照表事故原因因素分析参照表附件3、事故调查报告格式一、封面1、标题:XXX(事故单位)“XX.XX(事故日期)” XX(事故类型)事故调查报告2、编写单位:集团公司XXX(事故名称)事故调查组3、编写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二、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页三、目录页四、正文1、事故简况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单位、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后果、事故等级。

2、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单位成立的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生产能力、劳动组织情况等;事故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联关系等。

化工、联合站等事故应介绍事故及相关装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状况。

3、事故经过(1)事故发生前,与事故有关的作业过程描述(2)事故发生经过的详细描述(3)事故应急处置情况4、人员伤亡情况伤亡人员的详细情况。

5、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3)管理原因(4)事故性质6、事故责任认定处理建议7、防范措施(1)技术防范措施(2)管理防范措施(3)其他防范措施8、附件(1)现场照片(2)专家论证结果(3)技术鉴定书(4)有关示意图(5)相关管理资料(6)其他资料(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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