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方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标准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本钱,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本钱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那么,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平安,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表达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良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本钱部开展本钱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本钱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筹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区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区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区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区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已获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的修订或调整。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施工图纸有关的设计调整。
第四条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合理合法、技术可行、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设计变更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需求时,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论证材料。
第六条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制定评审意见。
第七条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设计变更。
对于需要批准的设计变更,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发出批准文件。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并对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进行管理和归档。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变更需求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第十条设计变更应在各方共同确定变更方案后进行,并及时更新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第三章现场签证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施工图纸不符合或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并提出现场签证申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制定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现场签证。
对于需要批准的现场签证,建设单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发出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文件,及时进行现场签证,并对签证变更后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进行现场签证时,应当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工程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施工方发现工程设计存在问题或需要更改时,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具体项目、理由、影响范围、变更工期和造价等。
2.变更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3.变更批准: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内容、责任分工和变更后的工期、成本等。
4.变更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变更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变更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二、施工签证管理1.签证申请: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不合理、施工技术难题等情况时,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签证的具体项目、原因和签证的影响等。
2.签证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签证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估报告。
3.签证批准:评估报告经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签证应明确签证的内容、责任分工和签证后的工期、成本等。
4.签证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签证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签证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三、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或进行签证操作。
2.变更和签证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确保变更和签证的目的和效果明确。
3.变更和签证的影响应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负面影响。
4.变更和签证的责任分工应清晰明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责任推诿和纠纷发生。
5.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变更和签证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有效实施。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和施工签证过程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防止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12.5.14)doc(20120514144237)

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控制工程造价和降低项目成本,规范工程变更和签证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中所有变更、增减及其他因素产生的需要签证的项目。
第三条签证应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一项一签、一事一单、工完签完”。
第二章范围和职责第四条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市场价格发生波动超出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变更和签证。
第五条由于设计或公司原因引起的变更和签证。
主要指:1.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设计交底等。
2.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由公司技术、营销、工程、采购等管理部门提出的技术方案更改以及客户变更等。
4.建设方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
(人民币二万元以内)第六条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和签证。
主要指:1.水、电工程故障直接影响其他工程施工或销售工作的。
2.由于公司本身原因需要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
3.其他特殊紧急小项目。
第七条其他原因产生的变更和签证。
主要指:1.工程施工图纸不能或难以明确确认的工程量。
2.合同及其附件中有约定需要签证的内容。
3.合同及其附件中内没有明确或明确不清的项目,经与成本条线商议可采用签证结算。
第八条现场签证应采用会签形式,参加签证人员组成:合同中约定的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公司现场专业代表和分管工程负责人。
第九条成品房成本条线组织核算人员对各项目的签证单复核确认,并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
第十条工程管理条线协调并负责对各分(子)公司的变更、增加通知单进行复核确认。
第三章变更基本规定第十一条本着事前有约束,事后可追溯的原则对变更、增减的提出必须有书面的正式文件。
第十二条部门各相关条线提出的变更、增加必须先发至各项目工程负责人,统一由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编号(按单项工程编号)转发。
1.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2.技术更改应由部门技术条线出具《技术更改通知单》(按单项工程进行编号)。
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

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也为使大学的治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的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
三、工程变更1. 工程变更的定义:指已经提交申请或已批准的工程项目,因有所变化而需要修改工程申请的情况。
2. 工程变更的区分(1)重大变更:如需对原有用地或建筑结构进行变更的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提交重大变更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调整。
(2)一般变更:如需对原有装修材料或设备进行更换、增添等的情况,需向大学工程管理部门提交一般变更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调整。
3. 工程变更的程序(1)提交申请:工程承包商需向大学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等。
(2)审核审批:大学工程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的结果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工程承包商。
(3)变更实施:工程承包商应在审批成功后安排进行工程变更,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书面报告。
四、签证管理1. 签证的定义:指在外籍学生在大学进行学习期间,需要保持合法身份的证件申请。
2. 签证的类型(1)学生签证(F签证):适用于有意愿在美国境内就读的学生。
(2)交流生签证(J签证):适用于参加交流项目或学者交流计划的学生。
3. 签证的申请(1)学生自行申请:学生可以自行向美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学校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学校代为申请:学校可以代表学生申请签证,学校需要提交学生的相关材料、担保书等文件。
4. 签证的管理(1)签证登记:学生到达美国后需第一时间在学校领取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学校应对登记表进行审核,并妥善保存学生的个人信息。
(2)签证有效期: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签证有效期应为至少与学生在校期限相等的时间。
(3)失效处理:当学生签证失效时,学校应收回学生的签证,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报送给有关部门。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加强成本控制,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明确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内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基本要求1、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基建部须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2、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必须依据安全、合理、有效、为公司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设计变更还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已实施工程的进度,气候条件以及工期的制约的影响,避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
3、基建部要加强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管理,建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台帐,按月对各类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严格控制投资。
4、为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基建部现场代表应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积极沟通、通力协作,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有关问题.二、变更设计分类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筑规模、结构内型、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3)平面布局、房型及层高的改变;(4)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6)非上述变更,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50万元以上者。
2、Ⅱ类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但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
主要有以下内容:(1)建筑物基础形式变更(包括桩基、条基及其他类型的变动)或其工艺工序的变更;(2)建筑预留预埋的变更影响面较大,返工严重者;(3)建筑主体框架局部结构形式的改动。
(4)外立面材料安装、铺贴的局部变更;(5)绿化树种的局部更改;(6)景观照明的局部更改;(7)室外停车位的移动或数量变更;(8)个别房间使用功能的变更;(9)室外显示屏位置、尺寸或显示方式的变更;(10)楼梯栏杆扶手形式的变更;(11)室外艺术钢结构的加工安装及涂装情况更改;(12)由用电容量的增加导致变更供电设备的改变;(13)弱电系统任一项子项的变更及设备更换;(14)设备及控制室的改变;(15)供暖/制冷设备改变;(16)供水、回水及卫生器具设备改变;3、Ⅲ类变更设计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功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万元(含10万元)者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杜绝减少工程争议和索赔,特制定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库及加油站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所有建设项目;本办法涉及的范畴是指建设立项、批复中没有涵盖而需要增补的、设计图变更的等所有涉及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的变更及签证;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工作须坚持效益原则、规范原则和“集体决策、逐级负责”的原则,市州公司投资部门、省公司发展规划处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设计及勘测单位资质、委托书、各项合同、设计审查及技术交底等管理,严格遵守建设管理程序,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和划分标段内容,认真组织招标答疑工作,减少工程变更和签证;第五条全省系统内变更及签证工作无论大小,均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省公司发展规划处是此项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州公司是此项工作的执行单位,负责组织此项工作的申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落实,并签证;第六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在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第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决算送审前,市州公司组织项目总投资内审含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在未超投资计划总批复时,不用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超出投资计划时,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依据,也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变更的类型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且不增减工程费用的变更事宜;2、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且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一次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变更事宜;3、重大变更:或改变设计原则,或对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进度有影响,或一次变更费用3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事宜;第九条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1、工程变更可以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之中的任何一方提出;提出单位提交工程变更单附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两单须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关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报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审批,作为工程签证单的附件;2、小型变更:由市州公司审批,须监理公司、市州公司工程负责人、投资部门审核;3、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于设计变更的,尚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变更指委托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安排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商方可施工;没有监理单位的项目,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方可施工;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遇到不可预见因素、现场停工等特殊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市州公司写报告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请示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边实施变更,边按第九条程序补办手续;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实施;监理单位、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监督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按程序办理好工程签证单,验收时把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并作好验收记录;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的处理1、未经本管理办法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2、在审批阶段需审核变更工程的质量、造价和工期;3、工程变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4、原则上工程变更不改变工期目标,只有处于关键节点上的工程发生了变更,才按增减的工程量的百分比例相应地增减工期;5、变更预算造价含在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中一起审批,由承包商编制,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变更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变更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预算造价;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划分及审批程序;小型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公司签字;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及监理公司签字,涉及隐蔽工程,设计单位也须签字,工程变更签证作为追加投资计划、审计决算的依据;第十四条签证项目的质量、费用和工期1、未按第十三条办理审批的签证一律无效;2、需明确签证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3、签证项目的质量目标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4、不得因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而改变工期目标;5、工程签证单预算造价不得超过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造价,由承包商编制,经监理造价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立项请示、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签证单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工程签证单造价;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及附件的管理1、批准的工程变更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四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留存;2、批准的工程签证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留存;3、项目完工,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统计已完工程变更及签证单,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并整理变更资料归档,随竣工资料一并报省公司发展处备存;第十六条其他1、不得肢解项目后进行签证,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合同或补充协议,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工程变更;2、原则上只签工程量,定价的必须参照国家定额及市场行情为依据;3、承包商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现场闲置的设备及机具,不列入签证范围;4、凡涉及到承包商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公司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工程变更单编号:时间:附:1.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变更附图、相关文件;2.变更单不足的,附专题报告;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发展处须盖章;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工程名称:宜昌夷陵银海加油站时间:市州公司审核人签字:市州公司负责人:监理公司审核人签字:监理公司总监:省公司审核人签字: 省公司发规处负责人:工程签证单编号:时间:1. 签证单要附前期的变更单及相关附图及资料;2. 工程量及造价的签证,不得超过变更单的预算数量,核实后才签订;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须盖章;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工程名称:日期:编制人:市州公司部门负责签字盖章:说明:此表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附件;。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签证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签证完整版)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
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
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设计变更的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施工条件等原因的变化,需要对原设计文件进行调整、更改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为了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临时下达的指令或文件。
第五条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应按照事先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八条发生需要设计变更的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编制设计变更报告。
第九条设计变更报告应包括变更内容和理由、技术要求、预估影响、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条设计变更报告应提供给项目负责人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设计变更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人员应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变更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归档,作为工程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章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第十四条发生需要施工现场签证的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认签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签证应包括签证的内容和理由、工程影响、签证方式和措施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签证应提供给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批准,经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施工工作。
工程变更与施工签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docx
工程变更与施工签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docx 范本一: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变更管理的目的1.1 引言1.2 目的及意义2. 变更管理的原则2.1 变更定义2.2 变更管理的原则2.3 变更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3. 变更管理的流程3.1 变更申请3.2 变更审批3.3 变更实施3.4 变更记录4. 变更管理的责任分工4.1 相关部门职责4.2 项目经理职责4.3 施工单位职责4.4 监理单位职责5. 变更管理的文档和记录5.1 变更申请书5.2 变更审批表5.3 变更通知书5.4 变更记录表6. 变更管理的风险控制6.1 风险评估6.2 风险防控措施6.3 变更风险应急预案7. 变更管理的经验总结与优化7.1 工程变更案例分析7.2 变更管理经验总结7.3 变更管理流程优化建议附件:附件一:变更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附件二:变更申请书模板附件三:变更审批表模板附件四:变更通知书模板附件五:变更记录表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变更: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确定的工程内容、工程方法、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等进行修改的行为。
2. 变更申请书: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向业主或工程管理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的书面材料。
3. 变更审批表:用于记录工程变更审批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意见的表格。
4. 变更通知书:工程主管部门或业主向施工单位发送的工程变更通知的书面文件。
5. 变更记录表:用于记录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表格。
范本二:一、施工签证管理办法1. 签证管理的目的1.1 引言1.2 目的及意义2. 签证管理的原则2.1 签证定义2.2 签证管理的原则2.3 签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3. 签证管理的流程3.1 签证申请3.2 签证审批3.3 签证实施3.4 签证记录4. 签证管理的责任分工4.1 相关部门职责4.2 项目经理职责4.3 施工单位职责4.4 监理单位职责5. 签证管理的文档和记录5.1 签证申请书5.2 签证审批表5.3 签证通知书5.4 签证记录表6. 签证管理的风险控制6.1 风险评估6.2 风险防控措施6.3 签证风险应急预案7. 签证管理的经验总结与优化7.1 施工签证案例分析7.2 签证管理经验总结7.3 签证管理流程优化建议附件:附件一:签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附件二:签证申请书模板附件三:签证审批表模板附件四:签证通知书模板附件五:签证记录表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签证: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未确定的工程内容、工程方法、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等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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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
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
职责:3.1。
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
1.1。
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
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
2。
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
2。
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3。
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4.1.工程变更4。
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4。
1.2。
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4.1。
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
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
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
签证4.2。
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4。
2。
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
点工签认4.2.3.1。
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
2。
3。
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4.2.4.大型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管理方法》.零星土方由监理,工程主管和部门经理认真核实后签认工程量.4。
2。
5。
每月月底前,工程主管整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制定汇总表后送计划部.4.2.6。
预算员在每月月初根据签证单和汇总表,开始确定核实签证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于本月月底前将结果制定汇总表后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2.7.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签证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2.8.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
9。
工程签证的所有程序完成,原则上不超过60天(特殊情况除外)。
5.备注。
5.1。
签证确认必须实事求是,并附简图,标明几何尺寸、标高、面积或体积、工程量计算式等,不得笼统签注工程量。
5。
2。
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如人工浮动工资、材料价格涨跌、议价项目等。
没有合同约定的,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取代.5。
3.凡涉及现场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停水、停电、机械台班签证及甲供材供应不及时等造成的签证经认真核实后签认工程量.5.4.已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措施,不能作签证处理,如:临设的措施、塔吊台数、机械数量、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混凝土搅拌方式、脚手悬挑方式等.5.5。
对周转性材料一般只签认摊销费或租赁费,不认材料费。
5.6.材料价格确认要分清采购价和预算价,避免保管费的重复计取。
作为甲方应可以做好现场签证管理有: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4、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我们在合同中一般这样约定:①在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用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其他不做调整,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②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主材价格由发包人根据合理的现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承包人参与; 其他费用按中标报价时的相应费用、费率计取,确定本项工程的综合单价.③用于变更工作的任何单价或价格不得高于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格。
作为业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现场签证及管理: 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尽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准确确定工程量,避免投标单位采取不均衡报价,一是为了减少变更签证,二是一旦发生变更,使变更部分单价趋于合理。
2、认真签订施工合同。
对于条款中涉及变更的内容要规定明确,明确允许变更范围、明确变更条件、明确如何签证、明确如何结算,以减少变更合同纠纷。
3、严格现场监督。
业主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对于需要变更签证的,要对照合同规定,确定是否签证,符合条件的尽快进行变更,不符合的,坚决不予办理.4、严格变更程序.工程变更要按照提出变更、报方案、报价格、监理同意、设计同意、业主确定的程序进行,避免擅自变更、先斩后奏.5、严格签证计量。
变更部分的计量要对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要三方共同计量、共同现场签字,不得事后补签。
6、加强监理、设计、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及业主单位领导的廉洁从业意识,防止串通变更,防止假计量、假签证.讲讲自己甲方代表的经历(所有的签证都是以合同为基础的)我觉得签证问题分两部本看:1:控制签证数量(尽量减少签证),2:办理现场签证。
一:尽量减少签证数量做好两点:前期做好图纸量确认和工程量清单,增强图纸会审,把不合理的地方消灭在设计阶段。
做好这两点,有利于降低以后施工中签证的产生二:现场办理签证技巧(只谈核实工作量,价格是预算工程师审核的事情)1: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量变化的,一定要及时核对工作量,对施工单位有个交代(下级经办人在签证中有不确定地方,应及时和上级人员沟通),对于隐蔽,容易产生误会的地方,一定要拍照保存.2:施工现场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有时候工作量缺时产生了变化,但签还是不签?该如何签?如何获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及平平衡施工单位的利益?这个是一门管理方法,更多的时候就要从处理关系的角度去办理了。
签证是一门学问希望大家多多交流共同进步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有很多以工日及台班为单位签订的,这也算正常吧!我以前曾经对一个施工单位的朋友讲过,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一般以耗用人工居多,因此,在报价的时候,在保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应考虑适当提高人工单价,降低变更洽商中不大可能增加的材料、设备单价,并且在报价时要注明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当然,可考虑使用市场高价来报,不要太出格了。
这样的报价,就不怕在变更洽商中出现的以工日为单位签订的情况了,同时还能提高其它变更洽商所带来的收益。
若是没有资料表明人工费综合单价,那在审计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按定额基价来结算,那可就亏大了。
对于台班费用,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台班以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铲车这些大型机械居多,因此,要求签订人员必须了解市场租赁价格。
对于零星租赁使用情况,单价要高一些。
因此,签订人员要在清楚了租赁价格后再签订洽商,在洽商中注明台班单价。
对于小型机械设备,可以按定额基价适当调整考虑。
我个人认为,对于工程签证的办理,一定要及时,要找到相关人员紧抓不放,因为一旦拖延,再加上资料的缺乏,特别是一些隐蔽的工程部位,那再办理签证的时候就比较被动了.另外就是签证的资料一定要详实,避免产生语句的歧义,比如对于工程量的签证,最好将计算过程附上,而不能仅仅只有结果,有必要可以绘制上相关的图形.工程签证要做到及时有效。
无论是监理或者甲方的口头说明还是有文件下发都要在短时间内形成书面记录并请监理或甲方签字认可,同时做好人材机的施工变动情况,做好摄影摄像等拍摄工作,做到有理、有利、有签证在工程开发管理过程中,属于一个比较被重视的敏感话题。
总结下来,可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管理技巧:1.熟。
熟是基础,要良好的把握工程的签证,要求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合同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的学习,图纸、施工合同及其附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范围已经做了界定。
完善的施工合同是用明确规定的,熟练的掌握了施工合同及其附件,就会明白什么该签、什么不该签;对施工图纸的熟练掌握,有助于管理人员更明确的了解工程的技术细节,并在管理当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大程度避免因设计质量和设计功能缺陷造成返工的工程签证。
2.廉。
廉是前提,工程的施工管理,要求甲方的施工管理人员都要廉洁奉公,公平操作.甲方在现场现场管理人员招聘时,除了业务素质外,把拟用人的品行考察作为一个重要考核内容,为的就是在施工操作中,能够事事为公司的利益着想,严格把握工程的成本关;无欲则刚,只有廉洁的管理才能保证最有效和最公平的管理。
3。
勤.勤是要求,在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现场的管理人员只有勤跑现场,才能更好的了解施工现场的各种操作活动,从而对工程经济签证做到最直接的把握.4。
严.严是宗旨,甲方只有制定严格的签证管理流程和制度,才能实施最有效的工程签证管理,其它工作也是如此,当然,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严格的公司制度和流程不代表对管理人员的不信任,其主要目的还是在管理当中,通过流程和制度防止工作疏忽和漏洞的出现.工程签证程序一、凡图纸设计中明确做法的项目工序,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签证。
设计变更作法和用材的,一律按工程变更程序执行.二、涉及材料单价调整的签证,先报工程部,经工程部负责人、材料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商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三、确需发生的零星签证,现场代表一次签证额不得超过20个工日。
确属无法计算量且人工数较大的,一次签证不超过1500元/次的签证,由工程部经理签发;超过1500元/次的签证及累计签证费用超过8000元时,按现场专业承办人——工程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的审核程序办理,方可纳入决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