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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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免疫安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免疫安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免疫安排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免疫接种工作的效率和落实程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养育机构负责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

三、免疫接种责任1.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育机构的管理,确保流动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2. 养育机构应当配备医护人员,负责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四、免疫接种计划1.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定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计划。

2. 养育机构应当按照免疫接种计划,及时组织并完成免疫接种工作。

五、免疫接种记录与报告1. 养育机构应当建立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档案,并详细记录每次免疫接种的时间、疫苗名称及剂量。

2. 养育机构每季度应当向卫生健康部门上报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情况,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六、免疫接种宣传工作1.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免疫接种宣传工作,提高流动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免疫意识。

2. 养育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免疫宣传,确保流动儿童及其监护人了解免疫的重要性和安全性。

七、免疫设施与设备1. 养育机构应当建立充足、完善的免疫设施与设备,确保免疫接种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养育机构的免疫设施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八、免疫接种监督与评估1.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育机构的监督,定期检查免疫接种档案和免疫设施,并进行评估。

2. 养育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九、处罚规定对未按照本办法落实免疫接种责任、记录与报告、宣传工作、设施与设备、监督与评估等方面的单位或个人,卫生健康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十、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对于养育机构需要的指导和培训,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以上所述为《流动儿童免疫安排管理办法》,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遵守和执行,确保流动儿童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防保科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防保科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防保科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1、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均等享有及时全程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机会,同样适用于流动儿童。

2、由防保科信息统计员负责新生儿登记、报告工作,并每月定期到镇计生站、镇派出所户籍科等部门收集新生儿及流动儿童相关资料,及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流出流入情况。

3、各村乡村医生负责摸底本片区外出、外来儿童基本情况。

4、防保科人员定期下村屯调查各责任区适龄儿童漏证漏种原因,并定期到毗邻卫生院收集信息,追踪外出儿童免规接种情况。

5、防保科人员对指定的分片责任区要求做到:?经常整理0-4岁儿童接种登记册,及时剔卡、转卡,补充、修正各项缺项、错项记录,
准确、真实掌握流动儿童的免规接种情况;
定期开展各自责任区的查漏补种工作,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督促家长按时到指定点接种相关疫苗;
根据当年的免规报表及上年的甄别界定,常规对免规薄弱区开展接种率监测、调查。

分娩的,一律按要求填写转卡通6、对辖区外儿童,凡在我院住院
知,并常规编全免规预约接种时间,转卡接卡管理由专人负责。

7、充分调动乡村级一切可能的力量和办法,消除流动儿童免疫空白,全程动态追踪流儿童的免规接种情况。

8、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数字化档案,共享信息资源,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效率。

XXX卫生院
二??八年元月一日。

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服务和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儿童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暂住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且年龄在6周岁以下的儿童。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流动儿童按国家规定实施计划免疫。

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流动儿童凭证接种和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第四条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实行属地管理、属地建证、属地接种的原则。

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制定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乡镇卫生院是计划免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

各级卫生、公安、教育、计划生育、工商等涉及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计划免疫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求,配合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第二章流动儿童报告和预防接种卡、证管理第五条全市建立流动儿童登记报告制度。

各级乡镇卫生院和预防接种单位要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登记报告制度,加强与学校、托幼机构、居委会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单位的协作,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应当有专人负责流动儿童报告和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发现流动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报告。

各乡镇、办事处、街道居委会应当加强房屋出租人的管理,使其履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的义务。

第八条全市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流动儿童应当持原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签发的预防接种证到暂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预防接种单位要主动向流动儿童监护人索取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

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儿童,视为未接种。

对未接种流动儿童要以迁入时间为准,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预防接种。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传染病在流动儿童中的传播,提高儿童免疫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或监护人。

三、疫苗接种管理(一)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包括疫苗的储存、配送、接种等工作。

(二)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接种证明,确保接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疫苗接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执行,确保儿童接种到相应的疫苗,并遵循接种间隔的时间要求。

四、儿童健康档案管理(一)对流动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接种记录、身体健康状况、发育情况等内容,确保及时记录和更新。

(二)健康档案需妥善保存,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五、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一)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增强流动儿童和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危机事件处理(一)一旦发生疫情或传染病暴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和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及时通报疫情信息,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检测工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

七、责任和监督(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成效。

(二)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保证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三)对于违反规定或造成疫情蔓延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八、制度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本制度内容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需要。

以上就是关于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制度

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制度

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幼儿园人口流动的管理,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幼儿的安全,制定了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人口流动的各项工作,明确流程、程序和责任,保障每位幼儿的权益和安全,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一、幼儿园人口流动范围1. 新生幼儿的入园、迁出园、转班、转学等各项流动;2. 学习成绩不合格、行为不端、家庭原因等原因退园的;3. 进行幼儿园质量评估的流动;4. 幼儿园教师的流动;5. 其他有关幼儿园人口的流动。

二、幼儿园人口流动的程序1. 入园流动:家长需提供幼儿的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父母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填写《幼儿入园申请表》。

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和入园适应期观察,经审核合格后正式入园。

2. 迁出园流动:家长需提前申请迁出园,填写《幼儿园迁出申请表》,经幼儿园审核后,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3. 转班流动:家长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幼儿园审核,可进行转班操作。

4. 转学流动:家长需提前通知幼儿园,填写《幼儿园转学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5. 退园流动:家长需提前向幼儿园递交书面退园申请,经幼儿园审核后,进行退园手续。

6. 评估流动:幼儿园定期进行幼儿发展评估,对需要进一步发展的幼儿进行个别指导。

7. 教师流动:幼儿园内部进行教师岗位调整时,需经过相关部门和家长的审查和同意,确保教师流动合理和公正。

三、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的责任1. 幼儿园所属的各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流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 幼儿园园长要对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工作负总责,积极组织实施。

3. 幼儿园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幼儿的档案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4. 保教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教师流动程序,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与素质提升。

5. 家长要配合幼儿园的流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流动手续的办理。

四、幼儿园人口流动管理的保障措施1. 幼儿园将建立完善的幼儿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的流动量日益增长,流动范围、流动频次和流动与停留时间情况越来越复杂,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对我街道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所造成的影响也越发突出。

为巩固我街道计划免疫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市区疾控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计划免疫接种与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流动儿童的调查发现,建帐登记和接种管理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通过入户调查,乡村医生定期报告以及居委,计生,公安等部门联系等方法和途径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儿童的流动情况,得新发现的外地寄居儿童要认真做好户籍地,暂住地,监护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停留时间等情况的登记工作。

3、对在本辖区内居住达三个月以上的外地和本取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对尚未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者及时建证,并按“本区流动和外区流动”另外分页建账,注明来本的时间和原户籍地址后与辖区内的儿童一道进行管理,同时也要建立本辖区內长期外出或在外地投保和接种儿童的接种账册,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长期外出或在外接种的地点。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必须凭《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接种,接种前应根据儿童的既往接种情况和我省先行的免疫接种程序及时通知接种对象进行各种生物制品的接种,二类疫苗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认真做好账证的登记和接种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流动儿童离开本辖区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提供该儿童在本地暂住期间的免疫接种情况。

对将在本辖区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本区外镇儿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人员必须向原先承担该儿童接种的单位索取其既往免疫接种资料。

6、对流动儿童及民工子女进行接种前告知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人员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核查。

发现漏种的要及时进行补种。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xx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保护流动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且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儿童。

本办法所称预防接种单位,是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且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预防接种单位。

第三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

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承担服务区域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流动儿童建立流动儿童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作为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到儿童暂居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为其办理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由儿童暂居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第五条全县建立流动儿童登记报告制度。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应当按月从公安、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收集新出生儿童资料,对适龄流动儿童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对流动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随时作好记录,预防接种单位应当每3个月进行1次流动儿童聚居地摸底调查登记与查漏补种,并将接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逐级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流动儿童的冲突解决策略

流动儿童的冲突解决策略在当今社会,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流动儿童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

他们在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冲突的解决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流动儿童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文化差异、社交圈子的重新建立等因素,可能更容易陷入各种冲突之中。

那么,如何帮助他们有效地解决冲突,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流动儿童所面临的冲突类型多种多样。

首先,在学校环境中,他们可能会因为学习成绩、座位安排、小组活动等与同学产生矛盾。

比如,对于一道数学题的解法存在分歧,或者在体育比赛中对于规则的理解不同。

其次,在家庭中,由于父母工作繁忙、经济压力大,亲子之间可能会因为沟通不畅、期望不一致而发生冲突。

例如,父母希望孩子放学后马上做作业,而孩子想先休息一会儿。

再者,在社区里,与邻居孩子玩耍时可能会因为玩具的归属、游戏规则等产生争执。

对于流动儿童来说,解决冲突的能力并非与生俱来,需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来逐步培养。

那么,有哪些有效的冲突解决策略呢?首先,沟通是关键。

流动儿童要学会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同时也要认真倾听对方的观点。

比如,在与同学发生矛盾时,不要急于争吵或动手,而是心平气和地说:“我觉得这件事我们可以这样看……你怎么想的呢?”通过积极的沟通,双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彼此,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学会换位思考也是重要的策略之一。

流动儿童要尝试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

例如,当与邻居孩子因为玩具争抢而发生冲突时,可以想一想:“如果我是他,我也很喜欢这个玩具,可能也不想让给别人。

”这样的思考方式有助于减少对立情绪,促进问题的解决。

妥协和让步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必要的。

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肯退让,往往会导致冲突的升级。

流动儿童可以在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做出适当的妥协,以维护良好的关系。

比如,在分配零食时,可以主动让对方多拿一点,自己少拿一点。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当自己无法解决冲突时,可以向老师、家长或者其他信任的成年人求助。

赤峰市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赤峰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随着改革开放及城镇化进程,我市流动儿童逐年增加。

据估测,全市0—7岁流动儿童已达八千名以上,约占2.7 %。

流动儿童往往因居住地点不固定致使预防接种机构难以掌握、疫苗漏种或接种不及时,成为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点。

为完善流动儿童管理措施,提出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办法: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不在本县而在本地居住三个月以上或者可能居住三个月以上的7岁以内儿童。

按此定义户籍不在同一城镇街道办事处而居住在同一个城区的非农业人口儿童,均可按常住儿童管理。

但农村户口的流动儿童往往居住地不固定。

因此,我市要求户籍不在本乡镇而在本地居住的儿童须按流动儿童管理。

二、流动儿童由乡级预防接种单位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卡片、《流动儿童登记簿》和安排实施疫苗接种。

乡村医生应协助乡级预防接种单位做好流动儿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报告流动儿童,并掌握流动儿童的去向和住处。

三、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有同样的健康权力。

各级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都要把流动儿童管理纳入免疫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

预防接种单位要把流动儿童管理做为日常工作。

市县两级卫生行政和疾控部门要定期对流动儿童进行抽查,对其管理和疫苗接种工作进行考核。

四、预防接种单位在为新生儿和新迁入儿童办理接种证时,应询问儿童户籍所在地、在当地居住时间、预计居住时间和详细住址等情况,建立预防接种卡片,随时向《流动儿童登记簿》登记。

一周岁以上流动儿童同时向《变动儿童登记簿》登记。

五、预防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要经常与当地乡村医生、居(村)委会、妇幼保健和公安等部门沟通,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发现掌握流动儿童,及时纳入预防接种工作管理。

六、在安排疫苗接种工作和实施预防接种时,要注重做好流动儿童的疫苗全程接种,密切关注流动儿童的住址变更或去向,及时掌握、登记变更后的新住址、迁出时间和迁往地区等情况。

对失去联系半年以上的流动儿童应按迁出对待。

七、预防接种单位对辖区内流动儿童底数不清时,须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及时摸清底数,登记详细。

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1.引言预防免疫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然而,流动儿童由于其常年借宿于不同地区,免疫接种实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为了加强对流动儿童的预防免疫工作,提高其健康水平,制定本《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2.定义- 流动儿童:指在流动人口中年龄在0-14岁范围内的未成年儿童。

3.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3.1 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流动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免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免疫的重要性和功效。

- 提供免疫知识培训,帮助家长和监护人了解流动儿童预防免疫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性。

3.2 预约和登记- 提供便捷的预约和登记服务,方便流动儿童接种疫苗。

- 支持线上预约系统,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3.3 合理安排接种点- 为流动儿童设立合理的接种点,使其易于接种疫苗。

- 在流动儿童集中的地点如学校、社区等设置接种点,以便他们能够方便地接种疫苗。

3.4 减免费用- 针对流动儿童,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

- 对于部分有经济困难的流动儿童,可以提供费用减免或者优惠政策。

3.5 积极跟踪和提醒- 建立健全的流动儿童免疫信息系统,及时跟踪儿童接种疫苗的情况。

- 在接种后,对接种儿童进行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的提醒,确保儿童接种免疫。

3.6 加强监督和检查- 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免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 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4.总结本《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预防免疫工作,保障其健康成长。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便捷的预约登记、合理的接种点安排、减免费用等措施,能够提高流动儿童预防免疫的覆盖率和质量。

同时,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得以有效执行,为流动儿童提供一个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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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如下所示:
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在当代社会,流动儿童成为了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流动儿童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固定居住并频繁变换居住地的儿童。

他们常常面临着教育、营养、健康等多方面的问题。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权益和福祉,制定一部完善的流动儿童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首先,流动儿童管理办法应包含有关教育方面的规定。

教育是儿童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针对流动儿童,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教育体系,确保他们能够有机会接受教育。

流动儿童管理办法可以规定,在每个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区都设立相应的流动儿童学校或者流动班级,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

同时,可以通过加大对流动儿童学校和教师的支持力度,确保他们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其次,流动儿童管理办法还应涵盖营养和健康方面的规定。

流动儿童常常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缺乏定期饮食和医疗保健。

因此,流动儿童管理办法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流动儿童的营养和健康服务,提供定期的体检和预防接种服务。

此外,可以建立营养补充计划,确保流动儿童能够获得足够的营养物质,健康成长。

第三,流动儿童管理办法还应关注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

由于经历频繁搬迁,流动儿童常常面临着情感和心理上的困扰。

为了保障他们的心理健康,可以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中心,提供给流动儿童必要的
心理支持和帮助。

此外,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流动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和排斥。

最后,流动儿童管理办法还应完善流动儿童保护机制。

建立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对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有准确的了解和记录。

同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流动儿童的权益,防止其受到不公平待遇和侵害。

另外,流动儿童管理办法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流动儿童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和保护流动儿童的权益。

综上所述,制定一部完善的流动儿童管理办法对于保障流动儿童的权益和福祉至关重要。

这部管理办法应涵盖教育、营养、健康、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并完善流动儿童保护机制,确保流动儿童能够享受到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待遇。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为流动儿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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