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规定
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医院药品供应目录管理是指医院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医院内需要供应和管理的基本药物,以确保医院的药物供应有序、高效。
本文旨在制定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标准、要求和管理程序,提高医院药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制定1.参考国家、省级和地方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
2.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含有医院内常用的药品种类,涵盖各个疾病治疗领域及不同药物剂型。
3.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三、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修订1.医院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本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定期审查和修订。
2.药物管理委员会应邀请专业领域的医生、药剂师等专家参与修订工作。
3.修订过程应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机制,确保药物的添加和剔除科学合理。
4.修订结果应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药房和门诊等合适的地方张贴。
四、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管理1.医院药物采购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送,确保供应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2.药房根据基本药物供应目录进行药品进货管理,确保库存的充足性。
3.药房应建立基本药物的特定存储区域,明确标识和分类,以便辨识和快速取用。
4.医院应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包括开展学术交流、定期评估和严控药物开具情况等。
5.医院应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合理调整。
6.医院应加强基本药物以外的特殊用药的管理,严控使用条件和申请流程,以避免滥用和浪费。
五、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效果评估1.医院应定期对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药物使用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2.评估结果应反馈给药物管理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提供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总结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是医院药物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医院药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1. 目的和原则1.1 目的确保医疗机构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治疗,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2 原则- 基本药物优先:在满足治疗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 安全有效:选用经过临床验证、安全有效的药物。
- 经济合理:根据药物的成本-效益比,合理使用药物。
-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药物配备和使用规定,确保药物安全。
2. 基本药物配备2.1 药物清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本机构的基本药物清单。
2.2 药物采购-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采购药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
- 定期对药物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药物质量。
2.3 药物储存- 按照药物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存放药物。
- 定期检查药物库存,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基本药物使用3.1 医生处方-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 对于非基本药物,需充分说明使用理由。
3.2 药师审核- 药师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师有权拒绝调配。
3.3 患者用药指导-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物的使用方法、剂量和注意事项。
- 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高药物疗效。
3.4 药物监测- 定期对患者进行药物监测,评估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 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 培训与考核- 对医护人员进行基本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遵守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5. 监督与评估-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 定期对基本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改进。
6.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管理规定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充分沟通和咨询。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场所,必须保证患者能够及时获得符合临床需要的基本用药。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医院的基本用药供应,本文制定了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以确保用药工作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基本用药供应管理,包括药品选择、采购、入库和分发等环节。
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制定与更新1.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制定应参考国家药品目录、临床用药指南以及医院药学委员会的专业意见,综合考虑临床需求、药品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因素。
2.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更新应定期进行,一般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确保医院提供的基本用药符合最新的医疗标准和临床指南。
四、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管理1.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应由医院药学委员会负责管理,负责审核、审批和更新目录内容。
2. 药学委员会应建立科学的评审流程,确保目录的制定和更新符合规范和程序。
3. 目录的制定和更新应充分征求医院各科室、药品采购部门和临床专家的意见,形成共识。
五、基本用药采购管理1. 基本用药采购应严格按照目录中规定的药品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或添加。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3. 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质量。
六、基本用药入库管理1. 基本用药入库应按照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和数量进行登记和归类,确保入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完好性。
3. 入库后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和要求进行妥善保管,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七、基本用药分发管理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房,由专业人员负责基本用药的分发工作。
2. 药品分发应按照医嘱进行,严格控制药品数量和频次,杜绝浪费和滥用。
3. 分发过程中应对药品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进行管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合理规划医疗资源,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效率。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药物目录:明确规定哪些药物属于基本药物,并将其列入基本药物目录。
这些药物通常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急需用药的重要药物。
2. 配备标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和数量配备基本药物,以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3. 采购和供应渠道:明确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渠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4. 使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在使用基本药物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包括开具合理用药处方、提供药物说明书、监测药物使用效果等。
5. 药物价格管理:规定基本药物的价格应合理,并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和控制。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效率,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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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药物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备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供应。
2.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需储备合理数量,确保供应充足。
3.药品采购在质量、价格和供应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和需求。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与采购: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并不定期修订,医疗机构应按照目录进行药品采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建立药物保障制度和合理用药制度。
3.药品采购过程要公开、公平、透明,建立有效的采购评审机制,确保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储备充足的合格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研发工作,提高自主供应能力。
四、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疗机构要加强药物治疗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
2.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进行处方,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
3.加强药物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处方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配备和使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机制的建立,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的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的详细完整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规定

________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药品遴选和定期调整的动态管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关于印发__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的通知》和《关于印发__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三条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和定期调整的动态管理制度,包括对供应目录的周期性调整及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和替换、淘汰制度。
在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使用周期中,在保持目录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控药品购销和临床使用情况,监测、评价药物治疗的疗效,分析、评估用药安全性,并进一步根据监测评价的结果、相关政策及临床科室和药学部门的建议,实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定期调整和动态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药品遴选、购销和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第四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增补、淘汰等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在药剂科,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增补、淘汰的准备工作和相关遴选、评审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五条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专家库,由医院副高职称以上临床医学、临床检验、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护理学和中级职称以上药学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药品目录的遴选、审核,以及新药引进、药品增补和替换、淘汰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审核、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在医院进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或新药引进评审时,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代表负责全程监督。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与基本用药目录遴选专家库人员原则上不交叉重复。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方案

黄州区人民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管理方案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启动全省基本药物(2014年)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1号】和《关于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鄂药采便函(2015)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建立透明和受到监督的药品遴选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是指我院根据临床需要,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制度,包括对供应目录的周期性调整及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和替换、淘汰制度。
在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使用周期中,在保持目录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监测、评价药物治疗的疗效,分析、评估用药安全性,并进一步根据监测评价的结果、相关政策及临床科室和药学部门的建议,实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定期调整和动态管理。
原则上每一个药品采购周期对目录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调整。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小组主要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药学、医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和管理工作.其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小组具体名单见附录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小组的职责是:l、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根据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中国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院《药品处方集》、《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含抗菌药物供应目录);3、建立新药引进和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的新药申请,调整药品品种或者配送企业或供应商等事宜;4、建立规范的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规范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与调整1. 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
2. 制定和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及相关政策规定;(2)我院临床用药需求及患者用药情况;(3)药品的安全、有效性、经济性;(4)药品的生产、供应、配送等因素。
3. 基本药物目录应定期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三、基本药物的使用与管理1. 全院各科室应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2.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首选基本药物,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规定进行。
3.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纠正。
4. 药剂科负责基本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等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四、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1. 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
2.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价格公开、透明。
五、基本药物的监测与评价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包括药品的适用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
2. 对监测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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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规定
(1)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是以《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依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院临床需要,科学评价而遴选出来,临床应优先使用,医院采供中心和药剂科必须保障供应的品种。
(2)《基本药物供应目录》是医院药品采购和管理的唯一依据,应当包括药品制剂中文通用名、剂型、规格与转换比、计量单位、采购单价、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等基本字段。
药学部门因业务需要而制定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药房常备目录》等来源于《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但字段上可按需增减。
(3)凡列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药品应能满足临床日常使用需求;对于已列人《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药品品种,应由采供中心进行常规采购,尚未列入的品种,应按药品引进规则进行组织采购。
(4)《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淘汰或新增药品品种、规格、剂型,由采供中心整理后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基本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必须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有以下2种方式∶
①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调整,适用于药品引进,以及无须立即处理的药品淘汰等。
②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行政审批的方式调整,
适用于因药品断供、更换包装等需及时引进替代药品;或有重大用药安全隐患,需立即淘汰药品;或医院制剂的引进和淘汰;或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药品遴选。
通过行政审批调整的目录内容应当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做出情况通报。
(5)每次《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调整内容由医院医务部以正式文件下发生效。
电子版《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当根据每次调整内容及时修订,并以生效日期作为版本号。
纸质版《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如果不重新印刷,应当及时将目录调整内容文件的复印件与纸质版《基本药物供应目录》装订在一起。
(6)新版《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在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保中心卫生处备案。
(7)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供应率应保证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