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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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

2019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

2019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财务会计科目(一)资产类1 1001 库存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021 其他货币资金5 1101 短期投资6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7 1211 应收票据8 1212 应收账款9 1214 预付账款10 1215 应收股利11 1216 应收利息12 1218 其他应收款13 1219 坏账准备14 1301 在途物品15 1302 库存物品16 1303 加工物品17 1401 待摊费用18 1501 长期股权投资19 1502 长期债券投资20 1601 固定资产21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 1611 工程物资23 1613 在建工程24 1701 无形资产25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6 1703 研发支出27 1801 公共基础设施28 1802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29 1811 政府储备物资30 1821 文物文化资产31 1831 保障性住房32 18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33 1891 受托代理资产34 1901 长期待摊费用35 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36 2001 短期借款37 2101 应交增值税38 2102 其他应交税费39 2103 应缴财政款40 2201 应付职工薪酬41 2301 应付票据42 2302 应付账款43 2303 应付政府补贴款44 2304 应付利息45 2305 预收账款46 2307 其他应付款47 2401 预提费用48 2501 长期借款49 2502 长期应付款50 2601 预计负债51 2901 受托代理负债(三)净资产类52 3001 累计盈余53 3101 专用基金54 3201 权益法调整55 3301 本期盈余56 3302 本年盈余分配57 3401 无偿调拨净资产58 3501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20 8102 财政拨款结余21 8201 非财政拨款结转22 8202 非财政拨款结余23 8301 专用结余24 8401 经营结余25 8501 其他结余26 8701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2019年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行政事业单位)

2019年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行政事业单位)

8101 8102 8201 8202 8301 8401
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 经营结余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负债
三、净资产类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合并。1、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非流动 资产基金”科目对应内容 进行核算,余额转入“ 累计盈余”;2、如原账“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 余 额,转入“累计盈余”借方;3、由于原账的“ 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 分配”科目年末 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行政单位应付账款拆分:将原“应付账款”中的 应付质量保证金转入新账“ 其他应付款”
2303 预收账款
2305 其他应付款
2401 2402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应付政府补贴款
3001 3101 3301 3302 3401 3403
3201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经营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资金基金 待偿债净资产 专用基金
2302 应付账款
1502 1601 1801 1811 1821 1831 1602 1802 1832 1611 1613 1701 1702 1902 1801 1811 1891
2001 2101 2102
2103
2201 2301
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受托代理资产
经营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注:标黄的为事业单位有科目
8001 资金结存

(重要)2019年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参考

(重要)2019年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参考

人员经费
810107030102
日常公用经费
8101070302
项目支出结转
8102
财政拨款结余
810201
年初余额调整
810202
归集上缴
810203
单位内部调剂
810204
结转转入
810205
累计结余
810205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102050101
基本支出结余
810205010101
人员经费
基本支出结余
810205030101
人员经费
810205030102
日常公用经费
8102050302
项目支出结余
8201
非财政拨款结转
820101
年初余额调整
820102
缴回资金
820103
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820108
本年收支结转
820110
累计结转
8202
非财政拨款结余
820201
年初余额调整
日常公用经费
8101070102
项目支出结转
8101070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8101070201
基本支出结转
810107020101
人员经费
810107020102
日常公用经费
8101070202
项目支出结转
81010703
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8101070301
基本支出结转
810107030101
7601
投资支出
7701
债务还本支出
7901
其他支出
790101
利息支出

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1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2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3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2019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预算会计科目新旧衔接转换(事业)

2019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预算会计科目新旧衔接转换(事业)

附件5预算会计科目衔接转换(事业单位)一、分析填列事业单位原会计科余额明细表事业单位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二、预算结余类科目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思路解析2019年1月1日,衔接转换时新制度预算会计仅预算结余类科目有年初余额,应当以原账中净资产相关科目年末余额为基础,并根据原账净资产与新账预算结余口径不一致的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对新账预算结余类科目年初余额进行调整。

(一)口径不一致的主要事项:1.原账确认收入,增加了净资产,但尚未收到资金,不应计入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增。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减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账款等。

2.原账未确认支出,未减少净资产,但已支付资金,应减少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增。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减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短期投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中的暂付款、存货等。

3.原账未确认收入、未增加净资产,但已收到资金,应计入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减。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增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等。

4.原账确认支出,减少了净资产,但尚未支付资金,不应减少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减。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增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应付账款、其他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中的质量保证金等。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doc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doc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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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其他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在途物品 库存物品 加工物品 待摊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受托代理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短期借款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利息 预收账款
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1001 1002 1011 1021 1101 1201 1211 1212 1214 1215 1216 1218 1219 1301 1302 1303 1401 1501 1502 1601 1602 1611 1613 1701 1702 1703 1801 1802 1811 1821 1831 1832 1891 1901 1902 2001 2101 2102 2103 2201 2301 2302 2303 2304 2305
46 47 48 49 50 51 (三)净资产类 52 53 54 55 56 57 58 (四)收入类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五)费用类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二、预算会计科目 (一)预算收入类 1 2 3 4 5 6 7 8 9 (二)预算支出类 10 11 12
序号 一、财务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二)负债类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6001 6101 6201 6301 6401 6501 6601 6602 6609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经营预收益 其他预算收入
7101 行政支出 7201 事业支出 7301 经营支出
13 14 15 16 17 (三)预算结余类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受托代理负债 累计盈余 专用基金 权益法调整 本期盈余 本年盈余分配 无偿调拨净资产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投资收益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资产处置费用 上缴上级费用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所得税费用 其他费用
2307 2401 2501 2502 2601 2901 3001 3101 3201 3301 3302 3401 3501 4001 4101 4201 4301 4401 4601 4602 4603 4604 4605 4609 5001 5101 5201 5301 5401 5501 5801 5901
7401 7501 7601 7701 7901 8001 8101 8102 8201 8202 8301 8401 8501 8701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投资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支出 资金结存 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 经营结余 其他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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