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读书笔记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至关重要,它是建立一个健康和民主的社会的基石。
公民参与可以促进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策质量、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公民参与认同感等目标的达成。
在实际操作中,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解决。
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往往拥有更多的信息和资源,而公民却难以获取政府的决策信息。
这种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公民有效参与的能力。
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提供更多的政策信息给公民,并通过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宣传,让公民了解政策的内容和影响,从而促进公民的积极参与。
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还面临缺乏有效的参与机制的问题。
以往,公众参与往往仅限于形式上的听证会和座谈会,公民的意见往往无法真正被采纳和落实。
政府应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参与机制,为公民提供更多参与渠道和途径。
可以设立民意调查和问卷调查,充分征求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组织公民代表团和专家论坛,让公民参与政策制定和决策的全过程;可以设立公众参与委员会,引导公民在公共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还面临着公民参与意愿不强的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公众对政府决策的不信任,很多人对公共事务参与持怀疑态度,缺乏主动参与的意愿。
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公民的参与意愿。
可以加强公民权益保护,减少公民的参与风险;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对公民参与进行肯定和奖励;可以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还需要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机制。
政府和公民应该通过多方参与、广泛协商的方式来制定政策,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
这需要政府和公民在交流和对话中建立起互信和互动的关系,打破彼此之间的壁垒,实现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只有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互动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公民参与的目标。
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对于建设一个民主和健康的社会至关重要。
在公共管理中,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激发公民参与意愿,并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机制,以推动公民参与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实。
公共决策与民众参与

公共决策与民众参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决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公共决策不仅关系到各个领域的发展,还直接影响着民众的福祉和社会稳定。
因此,如何确保公共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民众在决策中的参与程度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考虑民众的权益和需求。
公共决策涉及的范围广泛,从政策的制定到具体的项目实施,都需要权衡各方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决策者应主动倾听民众的声音,充分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意见。
只有通过广泛的民众参与,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决策。
其次,民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方式和程度也需要进一步提升。
传统的公共决策模式通常由政府或专家来制定,而民众只能被动接受决策结果。
然而,这种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渠道和手段来实现民众的广泛参与。
例如,可以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或公民论坛的方式,让民众直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此外,现代技术的发展也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如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网上意见征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决策中。
而在民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过程中,政府和决策者也应本着平等、民主和公正的原则,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
在制定决策时,应通过广泛的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确保广大民众能够了解决策的背景和影响,便于他们做出自主的决策。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民众的沟通和解释,及时回应他们的疑虑和诉求,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只有在相互尊重和合作的基础上,公共决策才能够更好地落地和实施,有效地提升社会的治理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
此外,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共决策与民众参与,教育和培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公共决策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公共决策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同时,也需要培养一支专业、高素质的决策团队,能够独立客观地评估各种决策方案,并与民众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只有通过教育和培训,能够提高决策者和民众的意识和素质,推动公共决策的不断完善和民众参与的广泛提升。
我国公共决策中公民参与的反思——读《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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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期 ( 第 14期 ) 总 0
我 国 共 策 中公 民参 与 的反 思 公 决
读《 共决策. 公 中的公 民参与 : 公共 管理者 的新技能 与新策略》 有感
李 元
( 南京 大学 , 江苏 南京 209 ) 103
关键词 : 公民参与 ; 公共决策 ; 民 公 中国分类号 :0 5 1 3 3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0 8— 14 2 1 )2— 0 3— 3 10 3 5 (00 0 0 4 0
D0I 1 . 9 9 J I S 1 o :0 3 6 / .S N. 0 8—3 5 . 0 0 0 . 1 14 2 1 .2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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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读书笔记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读书笔记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的图书目录第1章新公民参与运动的挑战第2章探索公民参与的实践途径第3章公民参与的初始步骤第4章界定相关公众第5章与公众分享公共决策权力第6章以获取信息为目标的公民参与第7章以增进政策接受性为目标的公民参与第8章构建 -与公民间强有力的合作关系第9章公民参与的新形式第10章公民参与和高效能的公共管理者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的内容简介《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公民参与操作指南。
作者勾勒出在 -决策过程中发展公民参与的策略途径,试图告诉读者公共管理者应怎样肩负起推进公民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的艰巨任务,同时又维持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作者以言简意赅、清晰易懂的语言呈现了公民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并使用大量的实证案例来说明、验证该模型的效度。
公民参与决策的意义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谁有此书《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1有利于决策者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民主性广泛集中民志,增强民主决策科学性2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理解,推动决策实施3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信心,增强关心公共生活的政治责任感,发展基层民主意义重要性:1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驶民 -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何公益事务,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途径2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保障人民享有攻多更切实的民 -力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最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要性:国家的性质公民能直接参与公共决策吗您好对于公共决策,目前我国更多的是实行代表制,即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参与;当然,现在网络的发达,公民可以直接参与部分公共决策,如对某法的修改意见稿征求意见等。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求托马斯的《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这本书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电子版,可以有的,若需,加i俺l吧,Y(^o^)Y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作者:(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John Clayton Thomas)著;孙柏瑛等译页数:195 出版日期:2005简介:“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本书主要讲述新公民参与运动的挑战、公民参与的初始步骤、界定相关公众、公民参与的新形式、公民参与和高效能的公共管理者等10篇。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在当今社会,公共决策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决策需要考虑到各个群体的利益、需求和意见,而公民参与作为一种民主治理的重要机制,能够使公共决策更加公正、合理和可行。
本文将探讨公民参与在公共决策中的重要性、方式和影响。
首先,公民参与在公共决策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共决策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方面,例如教育、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而这些领域对每个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因此,公共决策需要充分考虑到各个群体的意见和需求,以保证其决策的公正和公正。
而公民参与则使得这一过程成为可能。
通过公民参与,不同社会群体的代表能够将自己的声音传达给决策者,同时也能够对决策者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批评。
这样一来,公共决策的质量将更高,同时也能够增加公众对决策结果的认同和接受度。
此外,公民参与对公共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公民参与可以增加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公民参与能够让决策者了解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意见,从而避免偏袒其中一特定群体,使决策更能够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其次,公民参与能够增加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公众参与后的决策更能够被公众接受和认同,更有利于决策的实施和推行。
最后,公民参与可以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和国家治理能力。
公民通过参与公共决策,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问题和政策,并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然而,公民参与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公民参与的程度和方式有待改进。
目前,公民参与多集中在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层面,而对于制定决策具体的过程和机制参与较少。
另一方面,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代参性问题也需要解决。
如何保证公民参与的广泛性和公正性,是实施公民参与机制的挑战之一、社会组织和媒体的作用也有待进一步强化,以促进公民参与的广泛性和质量。
综上所述,公民参与在公共决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公民参与能够增加决策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公共政策中的民众参与学生姓名:学号: 学 院:专指导教师:张月 030111485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摘要: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政治民主化、行政民主化发展的需要,公民参与可以弥补政府决策的有限理性。
近年来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呈现出了广度上的参与形式多样化,深度上的参与阶梯深层化,强度上的参与功效上升化等特点。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还存在着政府对公民参与不欢迎,社会对公民参与不适应,公民参与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提高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效能,必须提高政府主动性,减少公民参与阻力,大力培育公民社会,营造公民参与氛围,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公民参与保障。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民主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形式。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面临各种问题。
因此,需要加强文化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律建设、畅通参与渠道,促进民主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一)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
”公共政策是政府实现治理目标的重要工具,现代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正当性来自于它的公共性,政府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
政府掌握着国家权力,是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但是政府各个部门和单位却存在着自己的利益,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会追求自己的利益。
李景鹏教授详细地分析了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小团体利益。
他认为这种小团体利益的特征是:第一,它以国家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出现,因而是在国家利益的掩盖之下来追求部门利益的。
第二,它是对国家某一部分权力的垄断,通过这种垄断来强制地向社会索取利益。
第三,对外的封闭性,也就是说,其利益不仅对老百姓封闭,而且对其他部门也是封闭的。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丰富多彩。
先贤们的思想中涉及到了许多有关公民参与的东西。
例如: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说过:“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
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
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
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商鞅是极为反对公民参与的。
而儒家代表孟子则说过:“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
”孟子主张公民参与,并且告诫当权者:并不能只听公众的,管理者要坚守政策质量标准,要谨记自己的优先考虑和选择权。
但这些观点都有不完善的地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这本书是由美国学者托马斯写的。
这本书不单讲了公共管理者是否应该引入公共参与,而且讲了应该在何时以及如何吸引公民参与。
这本书前半部分主要讲了公民参与的有效途径。
从第六章开始,主要讲了公民参与的技术方法。
告诉了公共管理者应怎样肩负起推进公民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的艰巨任务,同时又应该怎样维持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我认为引入公民参与最大的目的和好处就是获取对政策的有效信息和增加公民可接受度。
公共政策不只是包含公共政策本身,一个高质量的公共政策规划只是公共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
公共政策得到的效果取决于政策质量和公民的可接受度。
获取有效信息可能会得到一个高质量的公共政策规划,而公共政策的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及利益集团对政策规划的认可。
抛开此书内容,作者的学术能力和探索精神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可以看出,作者做过大量的调查统计,研究了许多前辈的著作。
第一章:新公民参与运动的挑战民主的政府应代表公共利益,代表公共利益要了解公民偏好,而了解公民偏好则不能与公民隔绝,必须要进入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能使公共政策更加有效,能更加有力的促进民主。
新公民参与运动对公共管理提出了两个挑战:1、为什么公民参与如此重要?2、什么情况下怎样吸引公民参与?1.1新公民参与运动的源起新公民参与运动与传统公民参与运动的两个主要区别:1、传统公民参与的作用主要限定在决策上,新公民参与运动不仅参与决策,而且更加注重参与政策执行。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是指社会中各类公民,包括个人、组织和团体,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包括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公民参与是民主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文将从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意义、形式、挑战及应对方法等方面展开阐述。
公民参与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民参与可以提升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当公民能够参与公共管理决策的过程中,政府的决策将更贴近社会的需求和民意,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公民参与可以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效率。
公众参与能够使得政府决策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成效。
公民参与可以促进社会组织的壮大和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参与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公民、组织和团体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社会的合作与发展,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元的动力和资源。
公民参与在公共管理中有多种形式。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可以通过参与公共听证、政策建言和政策评议等渠道,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公民可以通过监督、评估等手段,对政府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在政策评估中,公民可以通过调查、评议等方式,对政策的效果和成本进行评估。
公民还可以通过投票、选举、参加公共服务的管理等途径,直接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公民参与在公共管理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公民参与的主体意识不够强。
在中国,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公民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对于公民参与的主体意识并不够强。
公民参与的渠道不畅。
目前中国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渠道相对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广泛性,限制了公民参与的范围和深度。
公民参与的效果不明显。
在公民参与过程中,公众的建言和参与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反馈,导致公民对于公共管理的信任度不高,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公民参与在公共管理中的发展。
应该加强公民参与的意识教育。
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对于参与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公民参与的意识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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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读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有感
读《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有感
——从“公民会议”看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
“公民听证和公民会议可能是保留至今的最常见的公民参与决策的正常形式:‘当一个项目或法律规定要求引入公民参与时,管理者的第一反应就是举行公民听证会。
’”听证会最早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领域的制度。
其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
一、价格听证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996年我国政府首次引入听证制度,成功将其移植到行政领域,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1997年,政府再次进行尝试,建立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领域中也建立了听证制度,实践中多个地方
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都进行了听证,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也不过十几年间的事情,加之受我国特殊国情的影响,听证制度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广受人们的诟病,其中尤以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为典型。
目前人们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价格听证参加人不具有代表性
价格听证会的主要功能是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决策的不同意见。
价格听证会要有公信力,必须首先具备真正的民意参加人。
但是,在20XX年以来召开的水价听证会上,多次传出“洛阳只有一名听证代表反对涨价”、“哈尔滨唯一一位听证代表反对涨价”、“北京大多数代表同意第二种调价方案”。
在广大消费者呼吁降价之时,听证会的绝大多数参加人却同意涨价,公众不禁对“听证代表”的代表性提出质疑。
在《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这部文件中,“听证会代表”的称呼被“听证会参加人”所取代”,这是对之前社会上反映“听证会代表”不具备代表性做出的回应。
有关负责人曾对此解释,“听证会代表”并不是由公民通过民主表决选举产生的,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在听证会上发表的意见更多的是其“个人意见”而非“代表意见”。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听证会参加人仅仅代表个人,他们不需要听取所代表群体
的意见呢?笔者认为并不尽然。
在有关听证会参加人代表性的争论中,争执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参加人的代表性问题上。
笔者认为,不管是“消费者代表”还是“消费者参加人”,其均是从消费者中产生的,代表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有权对其进行监督,两者之间实际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因此,“消费者代表”或者“消费者参加人”均应该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真实的反映消费者对于定价方案的意见。
(二)价格听证召集组织主体缺少中立性
价格听证召集组织主体主要包括价格听证会的组织者和听证会主持人。
其中,价格听证会的组织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
价格听证召集组织主体的中立性是价格听证会顺利召开的首要条件,是价格听证制度公平公正性的重要保障,是价格决策科学合理的前提。
在20XX年召开的关于郑州市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上,“大河网”记者拍摄到价格听证会还没有开始,听证会主持人席上就放好了打印的《听证会小结》。
价格听证会后主持人总结陈述了大多数人支持涨价的小结,其内容和事先打印好的听证小结内容惊人的一致。
但是,事实上价格听证会小结应该是在价格听证会之后才做出的。
听证会小结的提前曝光,不得不使人们对此次价格听证会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对
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市热力公司的关系产生各种猜想。
(三)价格听证笔录没有法律效力
价格听证笔录记录了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情况,总结了价格听证会各方的代表意见,是对价格听证会真实情况的再现。
新的《听证办法》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定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
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者对于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时,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必要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
但是,在价格听证会的实际召开中,原本对听证商品或服务的最终定价具有重大参考价值的听证笔录,其法律效力不容乐观。
时有听证组织者空置听证记录或仅保留对己方有利记录的现象产生,甚至出现无视听证笔录直接做出涨价决定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例如,在南京市“公交票价改革”听证会上,尽管大多数参加人都对票价改革申请方案提出了不同反对意见,但结果是南京公交月票价格依旧按照原方案涨价。
二、价格听证制度对“公民会议”应有的借鉴
约翰·克莱顿·托马斯认为,公民参与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通常情况下,公民会议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大会管理不善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公民参与途径。
”根据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关于公民会议的理论,
结合我国国情,笔者就价格听证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运用“公民小组主题讨论”方法
约翰·克莱顿·托马斯认为公民会议或公民听证会应该安排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应该是公开和大众化的,同时最终大会参与者还必须具有相关公众的代表性。
我国价格听证会在会议时间、地点以及会议大众性方面的安排上,基本都能做到透明合理,而唯独在听证会召开最重要的参与人遴选方面却屡次失误。
在公民会议中,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与者的代表性,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建议政策规划者使用公民会议的最新成果“公民小组主题讨论”。
在这种方法中,公民是随机挑选的,然后通过赋予一定报酬的方式让他们对特定问题进行商讨。
在我国,为了确保听证会参加人与一般公众构成接近,确保参加人的代表性,我们可以在遴选价格听证参加人时,广泛的、因地制宜地运用这种方法。
尤其当我们决定通过分层的方式来确保相关公众的代表性时,这种随机选择更是可以大大提高参与者的代表性。
但是,我们也必须同时意识到由于每人每天都要支付报酬,所以体现更好的代表性往往伴随着成本的增加。
(二)由“敦促人”主持价格听证会
“当公民会议上的参与者作为一个整体来参加会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