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结合业务、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能够发现和识别可疑交易、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适合金融机构特点及实现动态管理。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是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的一种反洗钱的内部制度。根据2020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应当审查新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对于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特别是作为一名大学生,在人生阅历相对缺乏思想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在入党动机问题上出现一些偏差也是难免的。但我们绝不能以少不更事为借口,而是必须坚定为中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献身的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刻牢记着入党就意味着奉献,意味着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和约束,意味着对自己和社会承担更大的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并在理论指导下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保持先锋模范的觉悟,主动接受他人的批评并开展自我批评,从而不断克服思想上的缺点。

该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入党动机基本属于思想范畴,根据人的认识和成长规律,人的正确思想是在理论上和实践的相互印证,互相促进的不断运动中形成的。所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的基本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动投身于社会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培养自律意识,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2020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生物化学包括化学的各个方面,并延伸到生命科学和医学,侧重于研究生物系统的化学属性;而生物技术则是偏重利用生命物质研发各种产品,例如食物添加剂、化学解毒剂等,以及生物医药行业;而生物学课程通常是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相结合,就业侧重生物研究居多。

有浪漫国都的法国,一直是大家向往的地方,留学也不例外,那去法国留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我们一起来看看86留学网的老师是怎样为我们介绍的。

留学法国的条件:基本条件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其内容包括,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建立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例如,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总之,端正我们的入党动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共产党*理想,坚定为共产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这个崇高理想而奋斗!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规定,各公司应当依据《反洗钱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国际通行做法,积极着手研究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进行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对于有分支机构的公司,通知要求总公司指导各级分支机构履行各项反洗钱义务,对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支机构应直接报送总公司并由总公司统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成为洗钱犯罪的中间媒介和主要渠道。完善我国金融机构洗钱内控制度必须:严肃银行开户审核制度;建设反洗钱信息系统;独立反洗钱工作职能;加快培育反洗钱专业人才;建立内部反洗钱奖罚制度;健全反洗钱评估制度;编写反洗钱评估手册;完善内部会计记录原则;提高对反洗钱的警惕性等。

事实上,不管在国内还是美国,背景,也就是你的毕业学校,都非常重要,传统名校/常青藤毕业的学生在择校/工作等方面确实比一般其他学校的受到更好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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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题库附答案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 1、反洗钱内部控制可脱离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单独发挥作用。(B) A、对 B、错 2、金融机构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都应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A) A、对 B、错 3、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高层掌握。(A) A、对 B、错 4、控制环境是反洗钱内控框架体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哪些(ABCDE) A、员工的专业能力 B、员工的职业操守 C、员工的诚信程度 D、领导层对内控重要的认识和态度 E、领导层对管理内控制度采取的措施 5、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A) A、对 B、错 6、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的目的是对自身金融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与人民银行外部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一致。(B) A、对 B、错 7、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前提条件。反洗钱是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金融机构国际化战略的必需要求,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走出去”(A) A、对 B、错 8、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意义是(ABCD) A、外部监管的要求 B、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内在需要 C、保障金融业安全的基础 D、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前提条件 9、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从制定、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整的运行机制。(A) A、对 B、错 10、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目标是(ABC) A、保证国家反洗钱法规政策和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B、确保将洗钱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C、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响应中国保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防止洗钱行为给保险业带来的潜在风险,促进保险业正常发展,指定本方案: 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反洗钱专门部门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二.根据实际工作,随时发现问题,提出控制解决方案做好反洗钱工作,不断提高对加强反洗钱认识,努力提高可疑交易线索发现能力,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的

有效性。 三.高度重视洗钱风险威胁,不断提高对加强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执行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将反洗钱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查找和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和疏漏环节,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反洗钱工作措施。 四.切实加强反洗钱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统筹组织和领导职责,将反洗钱职责落实到有关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不断完善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五、认真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根据人民银行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的规定,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客户身份识别操作规程,履行勤勉尽职义务。应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并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六、加强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工作,切实提高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要加强对可疑交易的信息采集和发现能力,做好各类可疑交易的分析研判。加强全员反洗钱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可疑交易的敏锐性和识别能力。 七、积极配合反洗钱调查工作,对上级金融监管部门的检查要积极配合,大力协助,并遵循严格的保密原则。 八、积极开展发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反洗钱内部培训,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使公司员工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掌握保险业反洗钱工

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营业部为了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公司制度,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目标和原则,确定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人员设置及主要职责。(二)、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流程的制定情况:完善和下发了营业部相关细则和办法,将日期细化、具体,并将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上,营业部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三)、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设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营业部各岗位、各项业务管理中涉及洗钱活动预防和监控措施,以及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设立反洗钱专干:全面负责营业部反洗钱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与上级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对可疑交易客户留存信息及相关客户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检查。并将核查内容和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至合规管理部,并按照规定保存反洗钱工作核查底稿。严格按照《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反洗钱反馈记录。(五)、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情况:1 、业务办理中客户身份识别情况:(1)、在开户环节对客户身份识别在办理开户业务时,要求客户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地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格,业务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其他的身份辅助证明”、“公安信息查询网”核查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信息,或通过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确认客户的身份信息,认真、严格审核客户填写的信息内容,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准确录入客户信息,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所办理业务进行检查,各项业务办理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未发现匿名、假名账户。(2)、客户相关信 息资料变更我部办理资金账户重要信息修改业务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客户重新识别身份信息,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办理变更手续,未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 (3)、客户转托管、撤销指定及大额资产转出业务营业部在办理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业务、大额资产转出业务,经检查,业务人员在为客户办理此类业务时, 均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业务流程和审批制度进行办理。(4)、其他业务办理过 程中的身份识别,包括第三存管、变更存管银行、代办股份确权、清密、账户基本信息变

(完整版)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通过基金业务进行的洗钱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安全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二章反洗钱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监察稽核部、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运营保障部为公司的基金注册登记部门。 第四条运营保障部负责制定我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内容,负责客户身份的识别、核对、登记、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策略发展部在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时,须会同监察稽核部进行洗钱风险评估。 第六条监察稽核部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负责对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资料和信息的保存以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监察稽核部审查反洗钱业务规则,核实运营保障部报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必要时经公司批准后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并负责反洗钱宣传工作。 第八条运营保障部和监察稽核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中的记录和报告工作。

反洗钱笔记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反洗钱控制的一般含义: 为保证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约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 1.谁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责 管理层和一般员工都对反洗钱控制负责,管理层最终责任,一般员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责任。 2.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与其日常经营管理有何关系? 相互结合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动态过程是什么样的?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过程是不断发展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循环往复的过程。 4.反洗钱内部控制如何发挥其控制作用? 反洗钱内部控制发挥的作用具有“软控制”特征。 管理风格、合规文化、风险意识、从精神层面进行控制。 5.反洗钱内控制度能向金融机构提供绝对保障吗? 不能,反洗钱内部控制是一种基础性的重要保障。 受内控系统局限性和其他客观条件影响,只能提供合理保障。 6.如何理解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成本与效益? 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获得最大的控制效果 对内控持有过高的、不现实的要求,认为反洗钱内控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是不恰当的。 只有当反洗钱内部控制被纳入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成为有效的制衡机制时,内部控制才能产生最大的效果。 构成要素: 1.控制环境 金融机构所创造的内部控制氛围。 内部员工的诚信程度、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领导的态度、认识和措施。 内部领导支持和指导是自上而下推动开展的关键。

2.风险评估 指确定和分析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相关风险 针对如何应对风险作出决策 密切关注发展变化情况 了解、分析和评价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管理措施降低风险概率和风险程度。 3.控制活动 为事先反洗钱内部控制母庙而事实的各种政策、程序和方法。 控制涉及金融机构各个级别和部门以及所有业务环节,目的是全面防范各种洗钱风险和合规风险。 4.信息与交流 有利于管理层作出正确、快捷的决策,以及使员工了解自身职责和作用。 5.监督与纠正 必须对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包括对本线条的自我监督和评价,接受合规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稽核部门开展独立的内部审计。 反洗钱监督检查的频率与范围取决于风险评估及相应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三、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基本特点 反洗钱内部控制应是内控制度制定、执行与监督的统一体。 反洗钱内部控制强调全员参与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不只是摸个特定时期执行的程序或政策,而应在金融机构内部的各级部门中连续运作。

《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介绍材料》反洗钱内部控制章程制度

《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一)概念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金融机构根据其经营管理体制和自身经营特点,将国家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本单位相关的业务经营和管理中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方法、措施和程序。 (二)特征 1.对象的特定性 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对象仅仅指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义务主体,只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起到约束作用,因而其对象具有特定性。 2.内容的广泛性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反洗钱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等,具体应包括反洗钱工作机构的设置,必要的反洗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交易报告员的配备,对内部反洗钱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评估、考核、奖惩、培训等制度。通过建立内容广泛的内控制度,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机制得以完善,从而更好地履行反洗钱义务。 3.执行的强制性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往往被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考核和评估、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依据,因此具有执行上的强制性。由于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对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分解和细化,在发生洗钱案件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成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判断该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参考因数。 4.形式的完整性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从形式上讲不能是单一的某个制度规定,而必须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既需要涉及各个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还需要覆盖每一个业务环节和操作过程。该体系的健全,有赖于纵向及横向配套制度建设的完备程度。只有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降低合规风险,做到合规经营。 (三)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洗钱成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全体员工自觉维护自身机构信誉,防止本机构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证,从而避免或减少被动卷入洗钱活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以及对自身信誉的损害。 2.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能够保证本金融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等基本制度,有效发现、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反洗钱监管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发现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支行反洗钱和大额及可疑支付监督报告行为,维护金融安全,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除人民银行规定外,支行应严格按本规程开展反洗钱工作并及时向总行反洗钱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 第三条开展反洗钱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审慎原则 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二、保密原则 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它人员。 三、与司法及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第二章设立反洗钱工作部门 第四条支行计财部为专门反洗钱机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指定支行各营业网点会计人员为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本支行大额和可疑交易记录,分析和报告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指导培训工作。 二、负责支行各网点反洗钱工作的检查、监督。 三、负责支行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批报备工作。 四、负责支行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文字数据的收集、分析、上报等。 五、负责制定并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 六、负责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的移送。 七、负责协助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对有关涉嫌洗钱的客户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第三章确定客户身份 第六条各营业网点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其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和记录其身份,并充分掌握其经营,资金往来,账户余额变化等情况,做到了解客户。 第七条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实名账户并按规定手续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不得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账户、提供存款和结算服务。 第八条各营业网点应要求客户认真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供完整,清晰,准确的信息资料,必要时还应派人上门核实情况;会计人员必须准确,完整地将存款人信息按规定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建立完整的存款人信息库,包括单位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 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联系电话和个人存款人的姓名,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联系电话等信息。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特点包括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特点包括 自律监管程序逐步规范,处罚力度明显提高。*月,支行对违所会计基本业务操作和制度的有关人员,按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和审计处理处罚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罚,共处罚**人次,金额**元。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的一种反洗钱的内部制度。根据20XX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应当审查新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对于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四)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级别认证。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 小学教育专业介绍小学教育专业分文科、理科还有英语三个方向。小学教育专业,是在培养小学教师五十多年的经验基础上,于20XX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设本科专业。主要是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学生所学专业和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在职小学教师。其中,文史类面向文史类

教师;理科类面向理科教师。 该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由于“留学生考试”是与日本本国高考分开举行,而且几乎所有日本名校(但个别专业除外)都会有招收留学生的名额,这就保证了中国学生是通过日本学生以外的渠道进入世界级的日本名校深造;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其内容包括,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建立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例如,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进行了认定,这五个部分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规定,各公司应当依据《反洗钱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国际通行做法,积极

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建设

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建设 当前金融机构内控存在的问题,有些是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才能解决的,有此则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在目前可以克服的。本文试从以下方面提出加强内控的对策建议。 1、建立合理的内控组织机构,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使各部门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能相互配合。 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金融机构的具体活动必须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来完成,不允许单人不受监控和制约而独立完成某项业务。因此,一是要按照业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内控组织体系,使每项业务的开展都有相应的内控部门监督制约;二是严格岗位分工,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尽量做到分工合理,并实行定期轮岗、适时交流和员工休假制度等,使每位员工和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三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个业务工作环节的操作规则,强化运作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和内部自律控制机制;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四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和案件多发部位的随时突查;五是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相互促进工作。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范围,并实行个人负责制,

将具体职责范围落实到人,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形成一个团结协作、相互牵制的整体。 2、健全授权授信审批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防权力错位和失控。 制订法人经营管理责任制,明确法人系统经营管理中的责、权、利,以完善法人管理和经营体制。金融企业的法人应对分支机构健全授权、授信制度,对其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和自上而下的民主、科技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以及必要的决策咨询机构,特别要完善各级审贷委员会制度,可以实行行长一票否决制,但不能实行一票同意制;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强化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和人的素质的控制。也可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设计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使每一项交易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并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各机构要完善以行长负责为核心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度,建立独立和超脱业务经营之外的内控委员会及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绝不许少数人独断专行,确实做到权力有限、责任有度、风险有数、内控有效。对各级行行领导的稽核,也可考虑在离任稽核的基础上加上年度任期的稽核,由上级稽核部门执行。

简析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风险内控制度研究

简析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风险内控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快速蓬勃发展起来。然而,隐藏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洗钱风险,随着平台服务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来。对于这种洗钱风险,建议从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细化非金融机构操作细则和流程、建立奖励机制等方面完善对非金融机构网络平台反洗钱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论文关键词支付平台反洗钱内控制度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商品服务的流通和资金的流转都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为了满足社会对于网络资金流动及安全的需要,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快速蓬勃发展起来。然而,隐藏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一些法律问题和金融风险,随着平台服务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来。在网络平台自身治理层面,平台自身洗钱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加之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特殊性,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的工具。对于这种洗钱风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新模式洗钱行为的冲击,预防网络平台洗钱的风险,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概述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工具,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自身的便捷性、相对安全性、低风险性,同步快速发展起来,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类似于银行的小规模货币资金支付、结算、查询统计等服务业务。它既独立于买卖双方,也独立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自身信用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在降低交易风险的同时,提高了交易的成功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为整个交易过程提供了安全和强有力的信用保障,进一步繁荣和促进了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目前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和支付宝,前者主要在欧美市场流行,后者主要在国内流行,用户过亿。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从事部分准银行性质的业务,相关部门规章也明确要加强对其洗钱风险的监管,但是由于网络交易的隐蔽性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原因使得在松散的监管下,洗钱仍然成为可能。洗钱者往往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虚拟账户,使用虚假交易或不真实交易,很容易实现资金在不同账户的自由转移。在放置阶段由于无法准确得知交易背后的客户信息,洗钱者可以使用虚假身份轻松将违法所得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中。在分层和整合阶段存在同样的监管缺陷和漏洞。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时,平台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提供支付渠道,用户并不需要提供合情合理的证明材料来解释其资金超过某一上限或是短时间频繁多次出现资金流转行为的合理性。洗钱者很容易利用网络平台掩饰、隐藏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待这些虚假的交易完成后,违法所得摇身成为买卖交易所得,并通过和支付平台对接的银行系统流通出来。 为了保障在反洗钱工作中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有效合理地配置,反洗钱机制能够高效有序运行,有必要在行业协会领导下,充分发挥非金融网络平台的自主性和自治性的特点,将国家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原则性要求内化为网络平台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一部分,并细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控。 二、建立健全平台内部组织机构

2021年银行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课程目录及题库(全套完整版)

2021年银行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课程目录 及题库(全套完整版) 1-1反洗钱内部控制(第一单元)认识反洗钱内部控制 1-2反洗钱内部控制(第二单元)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 2-1客户身份识别(第一单元)客户身份识别基础知识 2-2(2.1-2.3)客户身份识别(第二单元)业务关系建立环节如何识别客户身份 2-2(2.4-2.5)客户身份识别(第二单元)业务关系建立环节如何识别客户身份 2-3(3.1-3.3)客户身份识别(第三单元)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何持续识别客户身份 2-3(3.4-3.6)客户身份识别(第三单元)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何持续识别客户身份 2-3(3.7)客户身份识别(第三单元)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何持续识别客户身份 2-4客户身份识别(第四单元)业务关系终止环节如何识别客户身份 2-5(5.1-5.3)客户身份识别(第五单元)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 2-5(5.4-5.5)客户身份识别(第五单元)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 2-6客户身份识别(第六单元)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 3-1(1.1-1.2)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第一单元)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

3-1(1.3-1.4)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第一单元)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 3-2(2.1-2.3)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第二单元)反恐怖融资 3-2(2.4-2.5)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第二单元)反恐怖融资 4-1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第一单元)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基础知识 4-2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第二单元)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填报 4-3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第三单元)配合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措施 5-1反洗钱现场检查和反洗钱调查(第一单元)配合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 5-2反洗钱现场检查和反洗钱调查(第二单元)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 6-1反洗钱的培训和宣传(第一单元)反洗钱培训与宣传

财险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加强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实施反洗钱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适用于全系统所有业务条线、各级机构和全体员工。各级机构应参照本制度,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制定或完善各类操作细则,有效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二章反洗钱组织体系 第四条总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公司反洗钱工作,各级机构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保障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级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总公司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合规负责人任副组长,总公司合规管理总部、承保监督服务部、理赔监督服务部、

营销管理总部、计划财务总部、客户服务中心、制度管理总部和信息中心的负责人为组员。总公司合规管理部门为反洗钱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向人民银行总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关汇报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分公司需成立反洗钱工作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分公司内控合规部门为具体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是分公司反洗钱工作联系人。分公司反洗钱工作组负责向当地人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总公司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中心支公司要在分公司领导下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由各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同时中心支公司要指定一名人员为反洗钱工作联系人。各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组负责向当地人民银行和分公司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第八条为有效协调各条线的反洗钱工作职责,高效、及时处理反洗钱各项工作,总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的反洗钱成员部门都要分别设立反洗钱兼职岗位,负责落实本部门相关的反洗钱职责。 第三章反洗钱岗位职责 第九条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依法组织反洗钱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履行法律法规有关反洗钱的职责 2、监督指导公司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增强公司反洗钱能力。 3、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协调公司内部的反洗钱工作。第十条总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协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就银行机构而言,其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银行机构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授权授信的控制、信贷资金风险的控制、会计系统的控制、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控制等。目前,我国银行机构由于制度有待完善、对决策者的决策权和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的控制、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等诸方面的原因,内部控制难以全面地顺利实施。为了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各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一、当前金融机构内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应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来设置,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完全达到这一要求。首先,内控本身有其固有的局限,它要受成本效益原则限制。管理层在设置内部结构时,必然要权衡为强化内控而付出的成本和收益。银行在设计制度时受成本的制约,不可能是最好的内控制度,只能是恰当的制度,既要考虑设计的经济性,又要考虑执行时的效益性。如果某项设置投入多而当期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效益,即使能强化内控,也很有可能会被放弃。其次,部门之间相互割裂、相互抵触、牵制乏力的现象比较普遍。如会计部门不能制约资金组织部门的资金成本,有可能造成存款“唯量是图”,存款结构越来越不合理,与银行利润目标严重背离。很多银行上下级行各部门自成体系,各自为政,部门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监督功能。如按要求计划信息部门可以通过报表、项目电报等监督制约信贷部门,会计部门可以通过账表制约计划部门。但实际操作中无相互协调的责任机制,各部门之间的监督作用未能发挥,甚至出现了通过调整账表来隐瞒其它部门的违规行为,往往造成重大后果后才被发现。 2.银行内部授权授信的控制要求建立合理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授权授信制度,按照业务工作程序和授权,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各级主管要在授权的范围内实施管理,各项权力要在制衡的条件下正确使用。但实际情况往往并未如此。目前银行采用的多是一级法人下的分支行长负责制,即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由行长负责。行长既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法人代表;既是银行经营决策者,又是银行经营管理运作的执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基本上就是行长一个层次。内控中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应有的控制机制。行长的个人决策行为、业务行为、责任行为没有操作性强的规范的制度制约。 3.按《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银行机构要建立起科学的银行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难以做到。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运用推动了其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风险,向内部控制工作提出了挑战。现行内控制度很大程度上已不能再适应计算机支持下的银行会计业务,带来诸如计算机技术员和会计业务员权责分工等一系列原内控制度所未涉及到的问题。会计部门缺乏既懂业务又懂微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对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不得力。[!--empirenews.page--] 4.内部稽核监督管理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现行稽核制度下稽核部门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仅难以实施有效、及时的监督检查,难以真实地向上级行反映情况,而且难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稽核力量配备不足,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一些行不重视稽核工作,配备的稽核人员数量少,且有部分是兼职,造成执行者也是控制者的情况,加大了控制难度。稽核频率偏低,覆盖面不够。稽核部门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全行的业务动作和经营状况,无法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也难以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5.现行会计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且加强会计结算与严格执行制度之间存在矛盾。会计内控机制应由目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在内控目标下指导决策系统,制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制度进行具体操作,由监督系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决策系统,修改有关制度并实施,使得会计内控成为在目标指导下能自我完善、动态循环的有机系统。但许多银行机构以静止的眼光看待会计内控制度,没有认识到内控机制是一个动态系统,对内控中暴露出来的小问题不去主动纠正,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以至小错酿

反洗钱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出纳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等组成,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 (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 (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 (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 (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2)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 (4)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 (5)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分别应承担下列职责: (1)业务发展部: 1、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 2、负责辖内涉嫌经营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3、审核把关上报咨询贷款用途,严格贷款资金流向; 4、认真审查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持票人的资格,审核交易的真实性; 5、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 (2)财务管理部: 1、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 2、配合辖内涉嫌经营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3、参与开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的开发和编写业务需求工作; 4、负责解决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 (3)电脑室: 1、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采集、上报的技术支持; 2、负责组织落实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开发; 3、负责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备和有关设备的配备。 (4)稽核监察部: 1、负责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办法的审查; 2、负责按照违规处理规定,对违反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XX投资管理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XX投资管理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反洗钱工作,监测恐怖融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规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的行为,建立有效的反洗钱管理体系,防止利用本公司开展的业务从事洗钱活动,建立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工作,是指本公司为了预防、监控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为履行本公司反洗钱义务所做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反洗钱工作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应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积极履行反恐怖融资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有权机关对涉嫌洗钱犯罪和涉嫌恐怖融资的个人或单位的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并记录存档。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知悉的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以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洗钱的情况等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建立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财务部组成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制定

大安惠民村镇银行反洗钱新内控制度教学文稿

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 客户分类管理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加强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机构。 第二章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第三条指标体系概述 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第四条风险子项 (一)客户特性风险子项。 各机构应综合考虑客户背景、社会经济活动特点、声誉、权威媒体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户的组织架构等各方面情况,衡量本机构对其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难度,评估风险。(二)地域风险子项。 各机构应衡量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与洗钱及其他犯罪活动的关联度,并适当考虑客户主要交易对手方及境外参与交易金融机构的地域风险传导问题。 (三)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风险子项。 各机构应对各项金融业务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高风险业务列表,并对该列表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四)行业(含职业)风险子项。 各机构应评估行业、身份与洗钱、职务犯罪等的关联性,合理预测某些行业客户的经济状况、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虑某些职业技能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的可能性。 第五条风险等级划分 (一)“高”风险等级客户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5.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7.疑似符合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8.疑似符合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银行反洗钱交易监测内控制度模版

反洗钱交易监测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洗钱活动,规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本外币数据报送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制定的《反洗钱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大额交易报告 第二条大额交易的报告标准 下列交易属于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 第三条下列交易可不计入客户当日累计大额交易的范围: (一)办理汇兑业务支付手续费; (二)办理贴现业务支付手续费;

(三)购买凭证(转账支票、现金支票、进账单、信电汇凭证等)支付手续费; (四)补制回单、对账单支付手续费; (五)开立存款证明支付手续费; (六)挂失、补办银行卡支付手续费; (七)购买网上银行密钥支付手续费; (八)开具业务征询函支付手续费; (九)办理保函、保理、担保业务支付手续费; (十)办理借记卡、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及准贷记卡)支付工本费、年费及挂失费; (十一)根据代收代付协议替付款人(或收款人),包括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通信公司等缴纳(或收取)水费、电费、燃气费、固定电话和手机资费所产生的交易,可不计入付款人(或收款人)当日累计大额交易的范围;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中国人民银行对上述标准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大额交易的免报情形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但在同一金融机构、同一户名下多个活期账户间转存资金的业务,不属于大额交易免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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